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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帝女面子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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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帝女面子的分量

歷史上那麽多王朝晚期為什麽改革失敗,就是因為土地問題、權貴財閥犯罪問題、經濟問題這三個問題同時推動,同時要一勞永逸搞一刀切都給治好,但結果是三件事都沒能解決,王朝自己把自己給搞垮了。

所以明朝中後期張居正搞的一些改革,之所以能有一定的效果,其實就是放棄了一些經濟原則,換取政治上騰挪的時間,從而為日後回過頭來解決問題創造機會。

但是沒等到張居正繼續推行改革,結果就給逼死了,明王朝也就錯過了最後一次續命的機會。

其帝國現在雖然要比明帝國好得多,但也不是萬事大吉,經濟上的讓步是必要措施,但不是無限制的讓步,等到土地問題基本解決,才能動經濟問題。

現在刑事問題剛剛解決,土地問題還在推動,然後立馬繼續推動經濟問題解決,這是要出大問題的。

周啟之所以不合適做守業之君,就在於周啟是帝王心性,他處理問題的方式趨向於極端和一刀切,想著把問題盡快解決。但問題是歷史問題不可能一夜之間解決,需要時間去醞釀和化解。

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平,而相對公平的前提是國家和社會的平穩,如果國家和社會喪失了穩定,再好的公平也是空談。

所以許平丞這件事上,既不能采取過激的嚴厲措施,刺激到勳貴和財閥階層,為日後治理經濟案件增加阻力,同時也不能輕饒許平丞,引發惡劣示範效應,讓朝廷的經濟法律成為一紙空文。

“當前朝廷未到徹底根治經濟犯罪的時機,沈某不建議采取嚴厲措施,以免讓財閥、權貴人人自危,造成朝廷被動。”

“但若是從寬發落,也勢必會讓天下偷稅漏稅之人心存僥幸,不足以震懾。”周啟反駁。

“這得看今後,朝廷從寬發落,是刑事上從寬,經濟處罰仍可以從重處罰。同時可借許平丞案為契機,給天下財閥、權貴一個收手的緩沖期,緩沖期內收手者既往不咎,緩沖期後開始逐步收緊,同時朝廷可以開一個口子,給予自首的機會,凡自首者,只要不涉及刑案,罰款後,可以不判重刑。待等朝廷完全收緊政策,在進行嚴厲打擊,阻力要小得多。”

沈雲卿意在以許平丞案為契機,向天下發出明確信號,朝廷要開始進行經濟犯罪層面的整治,和之前整治官僚一樣,給予一個緩沖期,緩沖期內收手不在繼續經濟犯罪,可以不咎前罪。

緩沖期後分階段收緊政策,打擊經濟犯罪,同時仍然給予自首者寬大處理,但僅僅是刑事判決的寬大,經濟上仍然會重罰。

等到緩沖期和分段期結束,該收手的收手了,該自首和處理的一批處理了,剩下的死硬分子可以采取嚴厲措施進行打擊。

打擊經濟犯罪的同時,朝廷要進一步向地方上開放一些可以轉移到地方的民營工業生產,讓那些資本進入工業,而工業征稅的體系目前已經非常完善,以換取財閥、權貴妥協和放棄。

一旦他們進入了工業生產行業,就會受到全面稅務監管,想逃稅漏稅也很困難。

周啟、沈雲卿辯論激烈,周啟始終不同意從寬發落,但是殺了許平丞也是不行的,所以他說:

“母後,許平丞縱然被構陷,但此番涉案金額巨大,若是不重罰,恐難服眾。”

“既然是海郡王要從輕發落,那就讓海郡王說說,怎麽個從輕發落既能震懾天下,還能從寬?”

女帝把球踢給沈雲卿,無非是想要沈雲卿捅周晟一刀。

“陛下,臣建議取消對許平丞的刑事追責,只對其進行罰款,以最高上限三倍非法所得為限處以巨額罰金。”

聽到三倍罰款,在場眾人無不吃驚,楊文煉的臉色都綠了,他說:

“那可是將近一千兩百萬貫啊!三十年前,可抵朝廷一年的開支。”

“既然要重罰,就有得有懲戒作用,否則無法起到震懾效果。而許平丞案罪不在許平丞,因此不應致死,同時涉案金額重大,雖是避稅,但也有偷逃稅款之嫌,可按偷逃稅款二十萬貫以上,處三倍非法所得罰金重罰。

其他涉案人員也按偷逃稅款數額進行罰款,如此才能殺雞儆猴,起到震懾效果。同時本王有失察職責,也應受過,本王自認一千萬罰金,以明法度。”

聽到自罰一千萬,楊文煉突兀眼珠驚為天人。

此時大殿鴉雀無聲,目光不約而同看著沈雲卿。

女帝沈默了許久才說:

“海郡王真是舍得呀。”

“許平丞在臣眼皮底下避稅,臣竟未察覺,臣也有失察之責,理應受罰。”

“鄭王以為呢?”女帝問周啟。

“兒臣以為,如此巨額罰金確實足以震懾不法之徒,甚至讓他們傾家蕩產,起到震懾作用。但是兒臣也認為,如此有花錢贖罪之嫌。”

其實周啟這點說的很對,沈雲卿的操作本質上就是花錢買贖罪,但這是目前懲治經濟犯罪較為可行的措施,如果追加刑事責任,會不利於治理目前較為普遍的經濟犯罪。

等到日後經濟犯罪完成初步治理,再從嚴打擊,追加刑事責任也不遲,而目前不具備這個操作空間。

“既然海郡王自擔過責,朕也網開一面,但下不為例!”

“謝陛下開恩,臣感激不盡。”

“下不為例”四個字很重要,首先說明女帝這次讓步不是心甘情願,二是念在沈雲卿這麽多年勤勤懇懇兢兢業業有功勞,有苦勞的份上,給沈雲卿一個面子。

所以這“下不為例”的主要不是針對沈雲卿,而是其他人,向其他人傳達一個明確信號,今後要朕給面子,除非你們有沈雲卿的分量,否則休想讓朕開恩。

於是女帝的面子無形中就以沈雲卿為標準,設了一個門檻,其他人要想女帝給面子,至少得要和沈雲卿差不多的門檻才行。

最後,從許平丞案這裏開始就是一個分水嶺,朝廷將開始逐步整治經濟犯罪,今後查實犯罪者,至少就是許平丞這個處罰模式,給日後的辦案立一個案例作為參考。

之後就許平丞案達成一直口徑,對外只說許平丞被豹韜衛抓捕,是因為涉嫌與疑似瀕國海寇不良商人往來,查實後並無實證,但“意外”查出許平丞巨額避稅問題,經朝廷討論,認為避稅金額巨額,朝廷決定采取懲罰措施。

全部卷宗、口供和筆錄都要重新來過,尤其是卷宗內容,在審理許平丞過程中豹韜衛全程沒有提及密黨案,只是就經濟問題展開審問,但是最後的審案卷宗內有關於推定和密黨有關的證據和論述,所以刑部接手之後需要重新寫一份卷宗。

許平丞案到此暫告段落,但只是一個開始。

當天下午,沈雲卿前往周晟官邸,就朝廷最終的處罰結果告知許石坦、徐寧二人,聞訊要罰款三倍非法所得,二人無不瞠目結舌。當聽到是沈雲卿給量的刑,二人更加吃驚。

“海郡王,您怎麽能如此辦事,三倍罰金可是我許家全部家財呀,這讓我許家如何立足,這是要斷我許家的命根啊。”

許寧給自己鳴不平,但沈雲卿其實更不買賬,他厲色說:

“你許家是罰了三倍罰金,但陛下當時要殺你兒人頭,是三倍罰金重要,還是你兒的人頭重要,更何況本王也罰了一千萬貫,你讓本王找誰說理去!

換做是其他人,三萬四千五百多兩白銀、三百五十七萬四千貫的巨款,就是十個腦袋也不夠砍,都夠得上抄家滅族,還得連累萊王。現在陛下網開一面,已經是最大的容忍,若非本王據理力爭,許平丞的人頭遲早要搬家。你還有臉說!”

“可這是要我許家傾家蕩產啊!”許石坦道,他最無辜,侄子犯事,自己躺槍跟著倒黴。

“那總比人頭落地,連累萊王強得多。”

沈雲卿話音落下,周晟接過說:

“活著比什麽都好,許家破財消災,日後有海郡王扶持,早晚可以東山再起,但如果許平丞死了,再多的錢財也買不來人命。這件事,要怪也只怪許平丞貪財好色,險些釀成大禍。”

“可是……”

許寧還想說點什麽,但是看著沈雲卿的臉色和周晟的態度,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兩位回去盡早準備錢款,沈某已經替你們想好了,要最大避免生意上的損失,盡可能用銀兩和黃金繳納罰金,留足更多的銅錢,以方便生意上的周轉,這樣損失可以小一些。”

“但是銀兩黃金比銅錢貴得多,一旦沒了銀兩和黃金,日後再想弄就麻煩了。”許石坦擔心道,還是舍不得自己的貴金屬。

“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只要生意還在,還怕沒錢賺嗎!”

沈雲卿此時真想給許石坦、許寧二人一人兩個巴掌,若果不是看在周晟的份上,不是他們比自己年長十幾歲,這個時候他會毫不猶豫給他們一人一個巴掌,一點腦子也不動,只知道死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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