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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7章打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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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7章 打獵

翌日天色還沒亮,楚硯傑就來喚他。

“郡王,郡王……”

“何事?”

“營地外發現了一些野物。”

“是嘛,走,去看看。”

“槍已經給您準備好了。”

“不,不能用好槍,就用軍卒的舊式活門步槍。”

“是。”

此行攜帶的改進型活門步槍、栓動步槍、半自動步槍全數收了起來,偽裝成貨物,背在駱駝上,所有軍卒一律使用舊款活門步槍,以免暴露新式武器。

沈雲卿遂即率領兩哨人馬來到營地外,岐軍駐紮在要塞軍營的南側,是一片砂質的土壤,能種一些作物,但是土壤養分較少,所以畝產不高,倒是野草很多,長的也很頑強,當地有不少牧民在這裏放牧。

“郡王,方才發現有野物在奔跑,就在那個方向。”

順著楚硯傑所指方向,沈雲卿掏出八倍望遠鏡仔細觀察,許久後才發現是一只貓科動物在在追逐一群兔子。

“怪了,是猞猁還是兔猻?”

“郡王,兔猻是什麽東西?”

“一種和猞猁很像的貓,但是非常兇殘。走,咱們去打兔子。”

“是。”

一行人騎馬來到數百米外,此時那只貓科動物已經不知蹤跡,很可能是捕獵失敗潛伏了起來,準備伺機而動。

沈雲卿騎在馬背眺望荒原,枯黃的雜草叢中隱隱藏著格格不入的淺灰。

“把槍給我。”

“是。”

沈雲卿接過一支活門步槍,對準近處的灰色物體扣下扳機,一聲槍響過後,彈丸打偏沒有命中,依靠偽裝色潛藏的野兔猶如驚弓之鳥迅速逃竄,沈雲卿遂即又說:

“槍!”

換上另一支活門步槍繼續開火,槍響過後仍未命中,連續打出五槍,一槍也沒命中。

除了兔子逃得快,沈雲卿打移動目標的水平差,再有就是舊款活門步槍使用滑膛,精度差之外,他故意沒有瞄準射擊。

這時楚硯傑有些眼急,他說:

“郡王,這槍不怎麽準,這麽遠的距離,一槍一槍放,肯定打不中,幹脆讓弟兄們百槍齊射,一定能打中。”

“這要是真把兔子給打沒了,打獵還有什麽意思,繼續給本王追。”

“郡王,您這是何意呀。”

“待會兒你就知道了,給本王追,打中了就把兔子皮賞給楚將軍做件兔皮大衣穿穿。”

“哈哈哈……”楚硯傑哈哈大笑,他說:“這得要打多少兔子才夠一件兔皮大衣,還不如朝廷養兔來的劃算。”

“少廢話,給本王追。”

“是。”

為了獲取皮毛,沈雲卿先在海通辦起來了兔子養殖場,然後在神都與河北、河南也設了幾處養殖場,通過繁殖兔子,獲取兔子的皮毛,同時兔肉也能作為肉食品銷售。

兔皮要比羊皮保暖性更高,而且柔軟、輕便,缺點是抗風強度差。

而羊皮硬、保暖性不如兔皮,而且重量大,厚度厚,但是抗風。

岐軍主力常年在北方,對毛皮需求量很大,羊皮的性能差,而單純靠打獵獲取的野生動物皮毛,又容易因為種群枯竭而減少,像常見的貉、獐子、豺,種群已經急劇減少,因此通過人工養殖兔子獲取皮毛是一個解決途徑。

而且眼下能夠養殖的皮毛的可選動物並不多,狐貍和貂雖然也能養殖,但是這兩種動物都吃肉,消耗很大。

同時狐貍和貂都是霍亂、鼠疫、狂犬病的攜帶宿主,非常容易攜帶和傳播霍亂和鼠疫,在脫毒技術和關藥物和疫苗出現之前,沈雲卿不打算養殖狐貍和貂。

於是兔子就成了眼下為數不多可以獲取的皮毛,同時又能滿足性能。

當然,藏羚羊也是一種不錯的毛皮,數量種群也大,但單純進行的野生捕獵,種群將很快消失,而且藏羚羊對生存環境要求非常苛刻,離開了固有的環境,會導致無法懷孕和產仔。

沈雲卿打獵的槍聲很快引來烏茲曼駐軍的警戒,很快來了一支兩百人的騎兵隊跟在身後監視。與此同時槍聲也驚醒了艾哈邁德:

“衛兵,衛兵。”

“將軍大人什麽事。”

“哪裏的槍聲!”

“稟報將軍,不清楚。”

“立即集結衛隊,快走!”

“是。”

艾哈邁德之所緊張,原因其實很簡單,他擔心自己的手下見財起意殺了使團劫掠財務。這種事情在中東地區多了去,阿裏巴巴和四十大盜的故事可能不常有,但是四十大盜還是很多的。

艾哈邁德集結了衛隊迅速奔南面而去,迎面撞上了返回報信的騎兵:

“南面的槍聲是怎麽回事。”

“稟報將軍,是天朝使團在野外追逐兔子打獵。”

“打獵!”

“是的。”

艾哈邁德頓松口氣,遂即驅馬前去查看究竟,抵達現場時,他的騎兵正跟在沈雲卿身後一百多米警戒。

仔細觀察了片刻,艾哈邁德暗自忖道:

“岐人的槍法也不怎麽樣啊。”

想到這裏,艾哈邁德率隊前往圍獵現場。

“天朝郡王真是好興致啊。”

“原來是將軍。”沈雲卿把槍交給兵士,遂即又接過一支裝填子彈的活門步槍繼續說道:“本王喜歡打獵,早晨發現此處有野兔,擅自前來打獵,還請將軍見諒啊。”

“呵哈哈,無妨無妨,天朝王爺請繼續。”

沈雲卿繼續操槍打兔子,艾哈邁德率人一旁看著,仔細觀察岐軍的火槍,但很快發現岐軍的火槍與烏茲曼火槍完全不同,而且沈雲卿的槍法很爛。

連續五槍都沒打中一個獵物,艾哈邁德很是得意,他說:

“貴國的火器雖然獨特,但可惜郡王的槍法差了一些。”

“哦,既然將軍槍法神準,不妨一起打獵如何。”言畢,沈雲卿將活門步槍遞給艾哈邁德:“將軍用我軍的火槍如何。”

“貴國的槍有些特殊,本將怕是用不慣,還是用我國的火槍吧。”

“也好,將軍請自便。”

艾哈邁德把槍還給回,從衛兵手中接過一支烏茲曼新式步槍,二人遂即開始打獵。

沈雲卿依然按部就班,打一槍換一槍,而艾哈邁德卻是步槍不換,連續擊發射擊,見此一幕讓人大吃一驚。

“見鬼!他們不要裝藥嗎!”

同樣震驚的還有楚硯傑,他小聲說湊上前說:

“郡王,烏茲曼的最新火槍竟可連發,連彈殼都沒有!”

“嗯,確實十分詭異。”

沈雲卿發現,艾哈邁德的火槍既不要裝填彈藥,也無需拋殼,也就是說,在不裝填彈藥的情況下,槍能自行供彈,所以一定有什麽供彈裝具,而且肯定還是用的黑火藥。

因為艾哈邁德每次發射之後需要槍口朝下,傾倒火藥殘渣,然後用食指把扳機往前推。

也就是說,利用食指扣壓扳機正面發射,同時也利用食指推動扳機背面往前推。

這個動作很可能是裝填動作,但沈雲卿卻沒有發現槍機上有任何彈倉的結構,而且竟然用黑火藥可以實現連續裝藥和底火發射,這種腦洞不是一般的大。

數槍過後,艾哈邁德打中一只兔子,很是得意的說:

“王爺雖然愛打獵,卻不適合行伍。”

“呵呵,讓將軍見笑了,本王就是圖個樂子消遣消遣。但沒想到貴國的火器竟然如此神妙,本王自愧不如。”

“王爺過謙了,天朝的火器讓我大開眼界,第一次見到這樣方便從後裝入火藥的火槍。”

“但還是貴國的火器發射速神更甚一籌,天下罕見。”

“呵哈哈,王爺過獎了……”

艾哈邁德很是享受沈雲卿的恭維,之後二人繼續打獵,一連打掉了二十七只兔子,沈雲卿打獲五只,其他都是艾哈邁德的戰績。

不過他打的越多,沈雲卿得到的間接信息也越多。

首先,烏茲曼的這種新式火槍肯定用的是黑火藥,這點毋庸置疑。

其次,也還是滑膛槍,遠距離射擊,艾哈邁德一樣需要幾槍才能打中。

其三,這種武器有供彈數量,沈雲卿留意數了一下,艾哈邁德打了二十二只兔子,前後發打了八十九槍,一只兔子平均四槍,但途中換了五次槍,最後一支換上的步槍打了五槍。

也就是說,前四支槍平均打了二十一槍,而且沒出現彈藥失效和故障問題。

其四,這種槍肯定有底火,但不知道是什麽成分,沈雲卿琢磨著不太可能是雷汞。

因為這種槍不拋彈殼,因此一定是發射的無殼彈藥,而雷汞不適合作為無殼彈藥的底火,因為雷汞太敏感,被裝在金屬底火內有一定的保護作用,如果是暴露在外,徒手裝填,會非常容易出發雷汞。

而且沈雲卿不認為烏茲曼人能弄出到雷汞,否則雷汞會出現在其他軍事領域,但到目前為止都沒發現。

至於用了哪種成分的底火,目前還不得而知,但肯定不是什麽覆雜成分,因為能作為底火的化學品很多,雷汞還是較為覆雜的一種。以烏茲曼現在的技術狀態,不太可能獲得雷汞,而是一種工藝簡單的化學物質。

最後,這種槍一定有供彈具,否則不可能連續發射,關鍵就在槍的扳機,為什麽向前推,向前推這個動作一定是供彈動作,所以這種槍不是自動和半自動武器,仍然需要手動上彈。

可既然有這麽先進的設計理念,上輩子全世界那麽多的聰明人,怎麽就沒見過有誰設計出這種先進步槍。

這就不難怪烏茲曼為什麽敢於采取強硬態度,他們的這種步槍,確實非常先進。不考慮射擊精度,這種槍的射擊效率比活門步槍、栓動步槍高得多,雖然還比不上半自動步槍,但是對於目前這個世界而言,烏茲曼的這種火槍幾乎可以吊打所有文明。

“這些兔子就送給天朝王爺,就當是本將的送別禮。”

“多謝將軍的美意。”沈雲卿示意軍卒收下,隨後繼續又說:“本王先回營地,將軍請自便。”

“王爺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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