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一塊地引發的血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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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章 一塊地引發的血案(5)
沈雲卿言明利害關系,女帝再次陷入沈默,思考了片刻,女帝看向林毅賢問:
“海郡王與吳卿所言各有道理,林相以為誰人更有道理。”
“啟稟陛下,法度不明吏治不清,過在朝廷,不在百姓。徐州案依法辦理有弊有利,但弊遠大於利,不利朝廷穩定。臣以為徐州案罰還是該罰的,但朝廷也應承擔過責。
雖然有損朝廷威嚴,但朝廷若能主動承擔過責,從此嚴明律法整頓吏治,也會讓民間看到朝廷的新氣象。臣建議徐州案從輕判罰,但以此為界,今後加以嚴管。”
林毅賢各打五十大板,從輕判決徐州案,同時朝廷主動承認錯誤,並向天下公示,從此改過自新整頓官商問題。
明看是緩和了目前的政治矛盾,但如果細想,實際上是打擊了戶部、吏部,同時還能滿足女帝心理。
因為工部經過二十年的技術進步,用人體系已經從單純任命官吏,轉向技術型人才體系。
這就導致工部官員主要從事技術業務,同時工部對外放權的權力很少,就沒有地方官僚派系的包袱,工部的勢力主要集中在神都。
而工部這些年來得益於技術和生產力進步,工部官員和工匠在朝廷俸祿體制之外,工部有自己的專項收入用於發放各種薪資補貼,比俸祿高得多。
中高品級的官吏甚至還有自己的作坊和經營門店,他們根本用不著貪汙受賄,就能依靠鐵飯碗過上滋潤的小日子。
所以工部反而是最清廉的衙門,此外兵部、禮部、刑部的情況也好得多,貪汙腐敗的重災區是戶部和吏部,整飭吏治整的就是戶部和吏部。
而女帝的終極目標就是搞垮戶部和吏部,林毅賢無疑是迎合了女帝的心態,同時又不會在下一輪政治鬥爭中傷到自己。
林毅賢的分量其實比沈雲卿大,林毅賢畢竟是宰相,百官之首,而且到目前為止,百官應該還不知道周晟、許寧和徐州案有關,也不可能知道,於是林毅賢沒有包庇之嫌。
現場議論片刻,女帝看向身邊歐陽羽小聲問:
“歐陽,此時你以為如何?”
“臣以為應以大局為重,民心固然重要,但財心也失不得。兩害相權取其輕,兩邊都安撫,兩邊都不得罪為好。以徐州案為界,朝廷修訂律法整頓吏治,同時給予財閥期限令其自改,期限一過,不從者嚴加懲處。如嚴懲徐州案,朝廷再修訂律法整頓吏治,恐會讓財閥感到朝廷在趕盡殺絕,不利於朝廷長治久安。”
“嗯,言之有理,言之有理。”
從輕發落徐州案後進行修法和嚴打,和嚴懲徐州案後,進行修法和嚴打,政治性質完全不同,至少在王朝政治下,性質截然不同,現代法之下根本不存在這個問題。
由於朝廷現在大量引入民間資本運作,而劉巖鏡是參與工業投資的大戶,朝廷嚴辦了他,勢必是抄家沒產收歸國有,這樣一來,其他財閥怎麽想,一定會認為朝廷喘過一口氣,開始過河拆橋翻臉不認帳。
同時又收緊他們的私兵,這是要趕盡殺絕之前先解除武裝,任由朝廷找借口宰割,這些個財閥豈能坐以待斃。
但如果徐州案從輕判罰,然後再修法嚴打,並給予緩沖整改期,就會產生朝廷顧及財閥利益網開一面的效果,同時也給財閥發出明確政治信號,不是朝廷不嚴懲,而是最後再給你們一次機會,下一次就動真格的了。
等下次再發大案,亦或者自己撞槍口,那可就由不得你們討饒。說起來機會也給了,是你們自己不珍惜。朕和朝廷也是要臉面的,總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說話不算數,這種局面對朝廷有利的多。
更重要的是,既給了沈雲卿面子,又能整頓吏治打擊戶部、吏部,還能瞞住女帝的黑歷史。
公孫蕓惠迅速權衡利弊拿捏了分寸,遂即改變態度:
“刑部尚書田誠。”
“臣在。”
“有鑒於徐州案牽扯覆雜,改由刑部偵察,案犯一律押解京師,暫不審理。”
“臣領旨。”
偵察和偵查,偵察是司法系統對案件的調查取證過程,而“偵查”是軍事術語,是對敵方目標的調查和獲取過程。
案件偵察不審理,意味著沒有進入司法公訴程序,還有退讓的餘地。一旦進入審理過程,如果對結果不滿意,再改判,那問題就很大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朝廷公信力將受重大打擊。
徐州案一事爭論一個多時辰,朝會在非議聲中繼續進行。
散朝後沈雲卿、歐陽羽、林毅賢、田誠、桑勁川跟隨鑾駕前往禦書房繼續再議徐州案的善後工作。
既然女帝已經妥協讓步,但還沒板上釘釘,這就需要其他各方也做出讓步,如果各方不讓步,田誠偵察之後會迅速進入公訴程序。
“民間蓄養私兵始於七王之亂,近些年來日漸擡頭,如今釀成徐州慘案,如果繼續放任不加約束,日後勢必危害天下,朝廷不能不管,海郡王。”
“臣在。”
“此議既由愛卿提議,愛卿可有方略應對?”
“啟稟陛下,民間蓄養私兵之事根源在朝廷,民間當然也有錯。朝廷因當年七王之亂,導致各地盜匪疊起,而財閥都擔心戰火將至不得不蓄兵保命。
而七王之亂平息之後,又逢收覆西域,朝廷國力衰退,無暇顧及民間蓄養私兵,致使一而再再而三錯過整頓私兵的機會,拖到今日法度已經廢弛,再依法管束民間私兵已無可能。
此番借徐州案,可加以利用告誡民間財閥,但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收禁私兵還應分步分期完成,給予民間一個緩沖期,過快推動並不利於朝廷大局的平穩。
同時私兵猖獗與民爭地,也有地方官吏的包庇與放縱,也到了該整頓吏治的時候了,但也無法一蹴而就,應該給予一個緩沖整改時限,讓地方及時收手。”
話音落下,桑勁川接過話說:
“整頓吏治恐怕不易呀。”
桑勁川的言外之意,現在官場爛的千瘡百孔,誰人不貪,誰人不受賄行賄,推動吏治整頓,就是動搖朝廷根基。但這話不能明說,但話裏話外就是這層意思。
沈雲卿當然清楚現在官場的情況,但岐帝國要真正覆興,就必須整頓官場。
否則哪天他沈雲卿一死,全國的貪汙腐敗絲毫不減,社會矛盾依然尖銳,造反叛亂遲早發生,而且到那是個時候就不是造反那麽簡單,是大革命。
“桑大人,本王絲毫不懷疑整頓吏治異常艱難,但並非不能,也並非沒有辦法。關鍵在於朝廷有沒有決心,在於以何種手段整飭吏治。
以當下國情,強行推動激進整頓自然是不可取的,但可以采取分期分步驟的緩和措施逐步推動。”
“無論如何整飭吏治,都是牽一發動全身。”
“但不動,就安然無事了嗎?不整頓吏治,徐州案還會再發,朝廷此番收緊私兵也將形同虛設,下次再發此等大案,本王能擦一次屁股,難道能次次替天下財閥擦屁股嗎,本王成了什麽了。”
沈雲卿口氣微有怒意,他很清楚桑勁川現在圖安穩,不想在任內搞大動作,至於日後怎樣,跟他沒關系。
其實以目前的國家狀態,到處腐敗,官商勾結遍地,也不允許推動激進整肅,只能分期分步驟進行。
但歷代王朝改革吏治,無不是激進推動,結果都以失敗甚至亡國收場。
明朝中後期就是典型的官場激進改革,導致政治、內政失敗,乃至軍事失敗。
清朝更好,中後期全國一片“癱”,貪汙腐敗成風到統治階層跟著一起貪,這樣的朝廷面對外來入侵能不滅亡嗎?
而且眼下經濟和工業發展已到關鍵期,不推動吏治改革,經濟發展很快會陷入量增而質不增的局面,增幅雖然仍然很大,但貪汙腐敗終究會影響經濟發展,阻礙良性成長,經濟可持續發展性質萎縮。
“陛下,整頓吏治不宜過激推動,以免傷及國本。”
“既要整頓吏治,又不能傷及國本朝廷,如此豈非自相矛盾。”
女帝很清楚,搞政治鬥爭哪裏能沒點腥風血雨,要不然怎麽換人當家,只要搞出了腥風血雨,肯定會殃及經濟,她是過來人,清楚得很。
但沈雲卿更清楚,如果把官場整肅變成政治鬥爭,結果一定是失敗的,至少也是兩敗俱傷,更不利於國家可持續發展,經濟也會一落千丈。
“陛下,臣建議緩慢推動吏治改革與過激改革並不矛盾,緩慢推動在於重病緩治,治標能治本。而過激改革是重病下猛藥,治標未必治本,以朝廷眼下情勢,猛藥與毒藥無異,只能改以溫養藥劑加以治療。”
激進改革即便成功,也只是一批人下臺,一批人上臺,換一撥人從小貪開始,慢慢發展到大貪,本質仍然沒變。
貪汙腐敗的根本問題是體制出了問題,體制出了問題,任憑如何大刀闊斧改革也無濟於事,還是一撥人走,換一撥人上臺,改變一批既得利益依附者,這就是王朝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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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雲卿言明利害關系,女帝再次陷入沈默,思考了片刻,女帝看向林毅賢問:
“海郡王與吳卿所言各有道理,林相以為誰人更有道理。”
“啟稟陛下,法度不明吏治不清,過在朝廷,不在百姓。徐州案依法辦理有弊有利,但弊遠大於利,不利朝廷穩定。臣以為徐州案罰還是該罰的,但朝廷也應承擔過責。
雖然有損朝廷威嚴,但朝廷若能主動承擔過責,從此嚴明律法整頓吏治,也會讓民間看到朝廷的新氣象。臣建議徐州案從輕判罰,但以此為界,今後加以嚴管。”
林毅賢各打五十大板,從輕判決徐州案,同時朝廷主動承認錯誤,並向天下公示,從此改過自新整頓官商問題。
明看是緩和了目前的政治矛盾,但如果細想,實際上是打擊了戶部、吏部,同時還能滿足女帝心理。
因為工部經過二十年的技術進步,用人體系已經從單純任命官吏,轉向技術型人才體系。
這就導致工部官員主要從事技術業務,同時工部對外放權的權力很少,就沒有地方官僚派系的包袱,工部的勢力主要集中在神都。
而工部這些年來得益於技術和生產力進步,工部官員和工匠在朝廷俸祿體制之外,工部有自己的專項收入用於發放各種薪資補貼,比俸祿高得多。
中高品級的官吏甚至還有自己的作坊和經營門店,他們根本用不著貪汙受賄,就能依靠鐵飯碗過上滋潤的小日子。
所以工部反而是最清廉的衙門,此外兵部、禮部、刑部的情況也好得多,貪汙腐敗的重災區是戶部和吏部,整飭吏治整的就是戶部和吏部。
而女帝的終極目標就是搞垮戶部和吏部,林毅賢無疑是迎合了女帝的心態,同時又不會在下一輪政治鬥爭中傷到自己。
林毅賢的分量其實比沈雲卿大,林毅賢畢竟是宰相,百官之首,而且到目前為止,百官應該還不知道周晟、許寧和徐州案有關,也不可能知道,於是林毅賢沒有包庇之嫌。
現場議論片刻,女帝看向身邊歐陽羽小聲問:
“歐陽,此時你以為如何?”
“臣以為應以大局為重,民心固然重要,但財心也失不得。兩害相權取其輕,兩邊都安撫,兩邊都不得罪為好。以徐州案為界,朝廷修訂律法整頓吏治,同時給予財閥期限令其自改,期限一過,不從者嚴加懲處。如嚴懲徐州案,朝廷再修訂律法整頓吏治,恐會讓財閥感到朝廷在趕盡殺絕,不利於朝廷長治久安。”
“嗯,言之有理,言之有理。”
從輕發落徐州案後進行修法和嚴打,和嚴懲徐州案後,進行修法和嚴打,政治性質完全不同,至少在王朝政治下,性質截然不同,現代法之下根本不存在這個問題。
由於朝廷現在大量引入民間資本運作,而劉巖鏡是參與工業投資的大戶,朝廷嚴辦了他,勢必是抄家沒產收歸國有,這樣一來,其他財閥怎麽想,一定會認為朝廷喘過一口氣,開始過河拆橋翻臉不認帳。
同時又收緊他們的私兵,這是要趕盡殺絕之前先解除武裝,任由朝廷找借口宰割,這些個財閥豈能坐以待斃。
但如果徐州案從輕判罰,然後再修法嚴打,並給予緩沖整改期,就會產生朝廷顧及財閥利益網開一面的效果,同時也給財閥發出明確政治信號,不是朝廷不嚴懲,而是最後再給你們一次機會,下一次就動真格的了。
等下次再發大案,亦或者自己撞槍口,那可就由不得你們討饒。說起來機會也給了,是你們自己不珍惜。朕和朝廷也是要臉面的,總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說話不算數,這種局面對朝廷有利的多。
更重要的是,既給了沈雲卿面子,又能整頓吏治打擊戶部、吏部,還能瞞住女帝的黑歷史。
公孫蕓惠迅速權衡利弊拿捏了分寸,遂即改變態度:
“刑部尚書田誠。”
“臣在。”
“有鑒於徐州案牽扯覆雜,改由刑部偵察,案犯一律押解京師,暫不審理。”
“臣領旨。”
偵察和偵查,偵察是司法系統對案件的調查取證過程,而“偵查”是軍事術語,是對敵方目標的調查和獲取過程。
案件偵察不審理,意味著沒有進入司法公訴程序,還有退讓的餘地。一旦進入審理過程,如果對結果不滿意,再改判,那問題就很大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朝廷公信力將受重大打擊。
徐州案一事爭論一個多時辰,朝會在非議聲中繼續進行。
散朝後沈雲卿、歐陽羽、林毅賢、田誠、桑勁川跟隨鑾駕前往禦書房繼續再議徐州案的善後工作。
既然女帝已經妥協讓步,但還沒板上釘釘,這就需要其他各方也做出讓步,如果各方不讓步,田誠偵察之後會迅速進入公訴程序。
“民間蓄養私兵始於七王之亂,近些年來日漸擡頭,如今釀成徐州慘案,如果繼續放任不加約束,日後勢必危害天下,朝廷不能不管,海郡王。”
“臣在。”
“此議既由愛卿提議,愛卿可有方略應對?”
“啟稟陛下,民間蓄養私兵之事根源在朝廷,民間當然也有錯。朝廷因當年七王之亂,導致各地盜匪疊起,而財閥都擔心戰火將至不得不蓄兵保命。
而七王之亂平息之後,又逢收覆西域,朝廷國力衰退,無暇顧及民間蓄養私兵,致使一而再再而三錯過整頓私兵的機會,拖到今日法度已經廢弛,再依法管束民間私兵已無可能。
此番借徐州案,可加以利用告誡民間財閥,但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收禁私兵還應分步分期完成,給予民間一個緩沖期,過快推動並不利於朝廷大局的平穩。
同時私兵猖獗與民爭地,也有地方官吏的包庇與放縱,也到了該整頓吏治的時候了,但也無法一蹴而就,應該給予一個緩沖整改時限,讓地方及時收手。”
話音落下,桑勁川接過話說:
“整頓吏治恐怕不易呀。”
桑勁川的言外之意,現在官場爛的千瘡百孔,誰人不貪,誰人不受賄行賄,推動吏治整頓,就是動搖朝廷根基。但這話不能明說,但話裏話外就是這層意思。
沈雲卿當然清楚現在官場的情況,但岐帝國要真正覆興,就必須整頓官場。
否則哪天他沈雲卿一死,全國的貪汙腐敗絲毫不減,社會矛盾依然尖銳,造反叛亂遲早發生,而且到那是個時候就不是造反那麽簡單,是大革命。
“桑大人,本王絲毫不懷疑整頓吏治異常艱難,但並非不能,也並非沒有辦法。關鍵在於朝廷有沒有決心,在於以何種手段整飭吏治。
以當下國情,強行推動激進整頓自然是不可取的,但可以采取分期分步驟的緩和措施逐步推動。”
“無論如何整飭吏治,都是牽一發動全身。”
“但不動,就安然無事了嗎?不整頓吏治,徐州案還會再發,朝廷此番收緊私兵也將形同虛設,下次再發此等大案,本王能擦一次屁股,難道能次次替天下財閥擦屁股嗎,本王成了什麽了。”
沈雲卿口氣微有怒意,他很清楚桑勁川現在圖安穩,不想在任內搞大動作,至於日後怎樣,跟他沒關系。
其實以目前的國家狀態,到處腐敗,官商勾結遍地,也不允許推動激進整肅,只能分期分步驟進行。
但歷代王朝改革吏治,無不是激進推動,結果都以失敗甚至亡國收場。
明朝中後期就是典型的官場激進改革,導致政治、內政失敗,乃至軍事失敗。
清朝更好,中後期全國一片“癱”,貪汙腐敗成風到統治階層跟著一起貪,這樣的朝廷面對外來入侵能不滅亡嗎?
而且眼下經濟和工業發展已到關鍵期,不推動吏治改革,經濟發展很快會陷入量增而質不增的局面,增幅雖然仍然很大,但貪汙腐敗終究會影響經濟發展,阻礙良性成長,經濟可持續發展性質萎縮。
“陛下,整頓吏治不宜過激推動,以免傷及國本。”
“既要整頓吏治,又不能傷及國本朝廷,如此豈非自相矛盾。”
女帝很清楚,搞政治鬥爭哪裏能沒點腥風血雨,要不然怎麽換人當家,只要搞出了腥風血雨,肯定會殃及經濟,她是過來人,清楚得很。
但沈雲卿更清楚,如果把官場整肅變成政治鬥爭,結果一定是失敗的,至少也是兩敗俱傷,更不利於國家可持續發展,經濟也會一落千丈。
“陛下,臣建議緩慢推動吏治改革與過激改革並不矛盾,緩慢推動在於重病緩治,治標能治本。而過激改革是重病下猛藥,治標未必治本,以朝廷眼下情勢,猛藥與毒藥無異,只能改以溫養藥劑加以治療。”
激進改革即便成功,也只是一批人下臺,一批人上臺,換一撥人從小貪開始,慢慢發展到大貪,本質仍然沒變。
貪汙腐敗的根本問題是體制出了問題,體制出了問題,任憑如何大刀闊斧改革也無濟於事,還是一撥人走,換一撥人上臺,改變一批既得利益依附者,這就是王朝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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