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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風險共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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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風險共擔

眼下的情況是私有錢莊這個錢泵,吸納了大量現金資本,而中國人的錢莊之所以是錢莊,不是銀行,因為家族式的管理和囤錢的毛病,導致缺乏靈活性和投資眼光

但錢囤著卻不用,是有害的,任何時期都是如此,但是當下卻意識不到。

而朝廷沒錢可用,就只能不斷鑄錢,然後你鑄多少,他給你消化囤多少,最後貨幣貶值不說,這些個有錢人拿著錢去投資權力,甚至造反,因為他們錢多得沒處花,而朝廷的鑄幣速度又來得快,沒有來錢快的投資項目還貶值,本質就是貨幣信用的崩潰。

反映到現實狀況,就是社會經濟崩潰,加上貪官汙吏和天災人禍,造成生產力倒退,大範圍的農民起義是必然的。

而這些巨商要自保,就只有自己武裝自己,或是讚助反叛活動自保,你不同流合汙,你就給打地主殺豪強,早晚也是那一刀。

所以越是到王朝後期,經濟越糜爛,生產力越倒退,然後就是鑄錢,飲鴆止渴。

但如果有了銀行國有經濟配置器,就能有效的從宏觀層面調動大的資源重新配置,而那些個大錢莊、大地主、大財閥,正是需要重新配置和引導的資源要素。

歷代王朝為了解決財政問題問題,往往以貪官集團為抓手去殺富,抄家過癮,好處是立竿見影能迅速弄到錢,弊端是殺一個富人嚇傻一大片,人人自危,最後給逼反。

但是現在用銀行和規矩,把大資本規範起來,利用起來,引導去需要去的地方,而不是讓錢囤著,而是讓錢流動起來,始終處於運動當中。

當聽到重點還是“民間”兩個字的時候,女帝陰沈的臉色終於有些松動,她說:

“以朝廷名義開立朝廷錢莊,卻用民間的財力為朕所用,你可是此意?”

“是的陛下,不過呢……”

沈雲卿欲言又止,皇帝覺得情況不對,難道不是空手套白狼啊,還得舍孩子?

“不過何事!”

“既然是朝廷開立錢莊,那自然朝廷得要出一些錢,否則沒有朝廷擔保,卻拿民間的財力給民間自己擔保,這未免太說不過去了。”

“哦……”女帝一聲怪嘆,鳳目順時針轉了一圈又說:“那朝廷的錢怎麽個出法?”

“這得看陛下您要怎麽樣的錢莊。如是陛下您一人說的算的錢莊,那就由內司府出資,先辦一個小的,慢慢來,好處是陛下您說了算,壞處是可能得慢點,風險虧損也是內司府的。

如要辦一個大的,不妨再拉上國庫與皇親國戚各出一份,但陛下您出大頭,您仍然能做主。

此法好處是陛下以家長之責,占據主動,風險虧損人人按出資占比攤薄,錢莊的實力雄厚。壞處是國庫擔保,倘若經營不善,恐怕會很棘手,同時國庫出資擔保,戶部必然參與,故而有些地方仍然受到戶部掣肘。

所以臣建議由陛下內司府、皇親國戚、國庫和民間的財閥共同出資,風險虧損仍然各方按占比分攤。

但是如果戶部要做點什麽,尤其是貪汙受賄之事,由於民間財閥的參與,對其不利之事自然是不能同流合汙的。如對其有利,而對陛下和朝廷不利,陛下也不會同意,故而是多方掣肘相互監督。”

女帝的心態沈雲卿很清楚,要短平快,既要立竿見影少花錢,還得多賺錢多辦事,使勁招呼的往死裏幹,簡單一句話,花一分錢辦一塊錢的事。

而且現在女帝連一分錢也不想拿出來,所以最好是民間自解,同時皇帝也得分好處。於是讓皇帝獨資去搞國有銀行,承擔全部風險,她肯定是不樂意的。

但是皇帝獨資去搞銀行,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皇帝是唯一股東,說話一言九鼎,意志可以貫徹到最底層,所有盈利皇帝通吃,而且皇帝有特權,許多法律問題在皇帝面前就不是法律問題。

但弊端也很大,公孫蕓惠是個雄主,但日後的皇帝就難說了,所以皇帝的銀行也可能給昏君給搞垮,乃至把國家搞垮。同時風險皇帝承擔,這顯然是皇帝不樂意的。

最後,皇帝再有錢,畢竟沒全天下有錢,資本規模仍然小得多,尤其是現在手裏錢還緊張,騰不出錢,不足以推動大範圍的項目,但是在幾個州縣集中發力可以,然後慢慢經營壯大,但這個速度皇帝又接受不了。

如果搞合夥銀行,皇親國戚、國庫出資,資本是大了,但還是蛇鼠一窩,尤其是國庫現在不代表朝廷,代表權貴和商人階層,皇帝要在老百姓基本生計需求和皇室、朝堂三方平衡,這個杠桿永遠是平衡不了的。

而且國庫和皇親國戚的資本總量比皇帝大,皇帝只能以家長的身份去游說皇親國戚,配合還好,不配合,政策就難以貫徹。同時戶部的參與,等於是把官僚系統的腐敗,公開引入金融系統,這更可怕。

所以與其讓官商勾結腐敗,不如開個口子,讓民間逐利的商人合夥參與,用銀行的體系和規範將其約束起來。

官吏的腐敗是為了謀財,而商人依附官吏行賄,也是為了謀財。

不同在於,當下官吏是一切權威的執有者,是強勢群體,而商人,再大的富翁,都不掌握話語權,是弱勢群體。

官吏掌握著行政資源,若是去卡商人,商人只能低頭,因為其沒有話語權,和合理的訴求渠道。加之官吏往往上下勾結,形成集團,地方商人只能低頭。

現在讓財閥參與國有銀行,就是變相開了一個口子,讓民間資本有合理的申訴渠道。

同時也能傳達商人自己的合理訴求和關切,如此直接上聽下達,商人有自己的話語權,官員再索賄賂,增設苛捐雜稅,本質就是損害銀行集團在民間的商業利益,最終讓戶部和依附戶部的商人集團鬧掰。轉而讓脫離戶部的商人集團,依附皇帝。

因為銀行是共有的,各方按比例分利,皇帝就只有一個人,但是官吏卻有千百萬,與其被官吏層層盤剝,不如跟皇帝合夥做大生意,即便逢年過節孝敬一些,那也比與官吏同流合汙來的風險低,而且銀行的利潤屆時可不低。

所以最終的結果是勾結戶部、吏部的商人,最終與貪官汙吏翻臉,因為跟皇帝合夥,利益更大。

當然,人與人,形勢與形勢並非一概而論人人如此,依然會有商人,因為各種原因繼續依附於貪官集團,但貴在於拉住了一撥人,站在自己的一遍,先解決問題。

當全天下多數老百姓都獲益時,那麽不在你一邊的,都是對立面,再騰出手來收拾他們,也就方便多了。

同時多方參與也避免了皇帝、朝廷、皇親國戚一家獨大的局面,隨著日後局勢和時代的變遷,法律體系和認知的擴展,在沈雲卿有生之年,現在的架構將會發生根本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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