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四十八章】 (25)

關燈
!”兩人一起聽了許多遍,直到廚房中烤箱裏的蛋糕漸漸散出香味,明雁小貓似的,小鼻子嗅了嗅,開心道:“蛋糕!”

寧休笑著一把抱住他,“是啊,專門給我們明明做的生日蛋糕。”

“生日?蛋糕——”

“對,今天是你的生日。”

明雁其實倒不大清楚生日的真實意義,可蛋糕越來越香了,他立即要往外跑,寧休抱起他,往廚房走去。明雁不愛吃冰涼的慕斯,寧休烤了個大戚風,奶油也已起好,明雁卻等不得寧休好好裝扮一個漂亮的蛋糕。

寧休剛戴著手套將蛋糕從烤箱中取出來,他就伸手去拉了一塊吃,瞇著眼不停道:“好吃!”

寧休捏著他鼻子笑道:“小饞貓。”回頭看了看料理臺上準備的紅莓、藍莓果醬和奶油以及各式水果,心想沒法裝扮就沒法吧,他高興就好。

吃了蛋糕,穿上新衣服,寧休帶明雁回明家一起過生日。

車子在馬路疾駛的時候,明雁可能知道今天不是去醫院,不再像從前那樣悶悶不樂地窩在後座栩栩的身上,而是興奮地貼著車窗玻璃往外看,尤其到了市中心廣場處,電子墻上一閃而過了曾經明雁某部電影的片段。他好奇地“咦——”了聲,盡管寧休家中墻上掛滿了明雁的照片,不乏從前的劇照和頒獎典禮照,但他看過便忘,甚至有時都不覺得那個那樣瘦的人是自己。

寧休聽到他好奇的聲音,順聲看過去,也看到了那個瞬間,握著方向盤的手緊了緊。

明家的院子裏也種滿了桃樹,此刻開滿了桃花,明思有心給明雁過一個完美的生日,正如寧休為了布置今天只能取悅明雁一個多小時的房間,通宵幾天親力親為地打每一個氣球一樣,明思甚至請了專門的搭建工人來,在院子的桃花樹叢間搭了一個玻璃房子。

玻璃房子有尖尖的屋頂。

明老爺子、明滄與明舅媽,李歡心、陳昭,甚至秦思也請了來,一個人都不少,大家一起在坐落在桃花中的房子裏給明雁過生日,一起給他唱生日歌。

雖然明雁其實並不能很好地理解生日的含義,臉上的笑卻沒有停。到了後來,李歡心和陳昭帶著他一起出去掐桃花,連著樹枝一起,玫紅色、粉色、白色、粉白相間,明雁懷裏抱著滿滿的一盆花,傻楞楞地高興地笑著,進去又給一人發了一枝。明舅媽笑著當場就用玻璃瓶子養了起來,明雁立刻回頭看寧休。

寧休點頭:“我們也養的。”明雁這才放心地笑。

明思觀察到了這一幕,暗暗皺眉,盡管不願承認,明雁的確還是很依賴寧休。可明雁到底何時才能好,寧休又能保證對他這樣好到幾時?

如今明雁這般,自然是不知什麽娛樂圈,明家人本就不愛管這個圈子的事,明雁離開了那裏,他們更加不會關心。至於寧休,一年多沒有再關註過那個他曾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可以說,明雁身邊幾乎已沒人在意那個圈子,無人在意那些明星們的紛紛擾擾與情感牽扯。

唯有李歡心倒還偶爾關註關註。

秋天的時候,李歡心過來看他,給他帶了好吃的蛋糕。待他高高興興地吃著蛋糕時,李歡心擔憂地走到在廚房裏炸西瓜汁的寧休身邊道:“寧哥,安歌最近似乎不太好。”

“安歌?”

“他和明雁關系很好。”

寧休正想問怎麽了,外面傳來明雁的哭聲,寧休嚇得趕緊沖出去。明雁想要喝水,結果沒夠著,上半個身子失重,他往前栽去,下巴磕到了茶幾一角,疼得他嚎哭。

寧休慌忙抱起他,上上下下看著,伸手輕輕地揉著他的下巴,嘴裏忙著問道:“還疼不疼?啊?”

“疼……”

李歡心已趕緊地拿了熱毛巾走來,敷在明雁下巴處,“好點沒啊?”

寧休也急著問:“好點沒啊寶寶?”

明雁靠在寧休懷裏,可憐巴巴地哭著,但哭聲弱了些,兩人都松了口氣。

李歡心懊惱道:“都怪我,沒看好!”

“不怪你。”

正好也快到了明雁睡午覺的時間,寧休給他餵了藥,哄了他睡覺。再出來時,兩人都忘記了之前說到的安歌。

李歡心正準備走,見他出來了,問他:“寧哥,我瞧明雁最近似乎好了不少。”

寧休暗嘆一口氣:“還是怕陌生人,只是發呆的時間與頻率卻是比去年要好許多了。”

“醫生怎麽說?”

“只說不傷人傷己便好,說明明也有點抑郁傾向,但只要好好養著,總會好的。”

“只要身體沒問題,抑郁也好,精神異常也好,底子好了,總能好起來的。”

“嗯。”寧休送她出門,“多來家裏玩玩,他認識的人多來,他也高興。”

“放心吧,寧哥我會常過來的。對了,前陣子我從我一個高中同學那兒聽到一件事,當時我們班的班長,特別好看聰明的一個女孩子,大學也是在南安大學念的,只是大學後我便和她沒了聯系。我同學告訴我在大二那年她男朋友出軌,她就瘋了。

瘋了也有好幾年,聽說家裏為了給她治病都賣了房子,聽她說的樣子,我那班長病情比明雁還嚴重,去年的時候我們班長病突然就好了,現在已經和沒事人一樣,還是一樣漂亮聰明,她從小古箏彈得就特好,現在去教小孩兒彈古箏了。現在家裏日子也好起來了,聽說有了新的男朋友。

所以你看,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只要是病,就能治愈。”

寧休知道李歡心是在寬慰他,他笑道:“放心吧,我心態很好,無論如何,我都會好好陪著他。”

“那我就放心了。”李歡心又說了幾句才告辭。

但剛剛李歡心說的那件事的確給了寧休很大的安慰,雖說醫生平常也會給他們講許多成功的案例,以寬慰他們,但那些案例中的離他們太遙遠,總覺得太過飄忽。

如今李歡心這樣就在身邊發生的事,卻真的寬慰了他。

明雁的病遲遲不好,過了秋天,過了冬天,春天眼看又要來了。

所幸明雁每天都快快樂樂的。

二月的一天,明雁躺在沙發上看書看得睡著了,寧休在一邊陪他,栩栩在沙發邊上也睡著,家裏安靜得很,因此手機突然響起的鈴聲很是突兀,睡夢中的明雁翻了個身。

寧休趕緊輕聲道,“沒事沒事。”

明雁這才又繼續睡,寧休本想直接掐掉電話,卻看到來電是近一年沒再聯系過的辛蔓,他皺了皺眉,走到陽臺接電話。

“有事嗎?”

“我想看看明雁。”

寧休想也不想地拒絕:“不行。”

“我已經在你家樓下了。”

寧休眉頭皺得更深了,他以前的確告知過她這個地址。

“我只是想看看他。”辛蔓的確是想看看明雁,她其實很同情明雁,遇上宋寧修這樣的人,把自己徹徹底底地賠了進去,就連瘋了都還只記得他。

“他怕陌生人,而且他睡午覺了。”寧休依然拒絕,明雁認得辛蔓,從前還因為自己宣布婚訊就自殺,他怎麽敢讓明雁見辛曼,明雁再不能受任何刺激了。

“你讓我見他,我考慮和你離婚的事。”

這個誘惑太大,寧休真的猶豫了起來。

但終究,他還是拒絕了她。

辛曼冷笑:“不願就算了,我給明雁帶了好些吃的,你開下門,我送上去。”

“你帶回去吧——”

“宋寧修,你不至於連這樣的禮貌都沒了吧?”

寧休實在不想讓辛曼上來,他想了會兒:“我下去拿。”他轉身看了看睡覺的明雁,心想一兩分鐘的事,總歸不礙事,說完他開著大門往樓下走去。

明雁本就因剛剛的鈴聲睡得不太深了,寧休下樓後,栩栩便醒了過來,動了動,尾巴蹭到了明雁的臉上,明雁迷迷糊糊地睜眼,覺得渴,小聲要喝水,卻沒人回應。他委屈地坐起來,自己拿起茶幾上的杯子喝了幾口水,便擡頭四處找寧休,卻沒看到那個往常自己醒來便能看到的人,不高興地低頭撅嘴。

便看到了茶幾上電視的遙控器,拿起來摁了幾下,電視機便亮了起來。

“今早著名男演員安歌被發現在家中割腕自殺——”

電視一打開,就傳出這聲音。寧休就怕出意外,家裏的電視只能收到新聞頻道,可安歌這事太大,直接上了南安市新聞頻道的午間新聞。

明雁楞楞地看著電視屏幕,總覺得那兩個字莫名熟悉。

誰料鏡頭掃過了現場,地板上依然血跡斑斑,警察們在查探著,鏡頭一掃而過,女記者面色嚴肅地在采訪其中一個警察。

看到那些血跡的瞬間,明雁便覺得頭有點疼,他下意識地搖了搖頭,可接下來記者口中不停冒出“安歌”兩個字,明雁覺得大腦神經壓得很緊,他喘了口氣,手上拿著遙控器,摁了幾下,電視立刻又關了。

他腦中卻還是那片血,忽而面前又出現無數層階梯,一個女人從頂端往下滾落,一個男人在一邊被繩子勒著脖子,他一個人站在階梯最頂端,想要阻止女人的滾落,也想要扯開男人手中的繩子,卻又那樣的無能為力,階梯底端滿眼都是血。他哭著喊著想要跑下去,卻發現階梯沒有盡頭,跑無論怎麽跑都沒法跑到那個女人的身邊,跑著跑著面前突現幾棵桃樹,枝椏上接著粉色小巧的花朵,他想要伸出手,卻怎麽也夠不到那些花。

然後明雁緩緩暈倒在沙發上,手還微微伸著,似乎這樣就能觸碰到那些花朵。

栩栩只當他又睡著了,吐著舌頭靠著他也漸漸睡著。

☆、一百一十三

樓下寧休接過辛蔓手中精致的紙袋,道謝:“謝謝你。”

“我只是心疼明雁罷了,你不讓我見他也罷,希望他快些恢覆。”

“謝謝你。”

“沒意思。”辛蔓禮物送到的確也不再廢話,轉身就走。她是真的很想見明雁一眼,無奈寧休這樣小心翼翼。

寧休目送辛蔓開車離去,才轉身上樓。開門進去,發現明雁與栩栩還安靜地睡著,笑著拿著辛蔓的紙袋子往廚房走去。

下午四點多明雁醒了過來,寧休見他睡醒了,便端來水杯,笑著問他:“要不要喝水?”

明雁看著面前那張臉,良久才道:“喝。”他是真的醒了,不僅僅是睡醒。

聲音有些沙啞,寧休只當他還未睡醒,一手扶著他坐起來,將杯子遞到他嘴邊,明雁微微皺眉,喝了一口就不想再喝。

“乖,再喝幾口,水裏兌了你最喜歡的荔枝蜜,喝了水我們起來吃下午茶,有好吃的蛋糕吃哦。”那語氣完全就是哄孩子。

明雁心裏悶得慌,卻也只能悶頭把一杯水喝完。

寧休此時也發現了他的異常,放下杯子,拉住他的手問道:“寶寶哪裏難受嗎?”

明雁垂下眼瞼搖頭,“困。”

寧休這才笑起來,“今天我們早早吃飯,早早睡。”畢竟隔天又是去醫院的日子,平常這時明雁也會有點兒蔫,他十分不愛去醫院。

明雁吃了他這麽多年來吃得最艱難的下午茶與晚餐,那幾個小時他要裝成一個傻子,還要壓下心中的所有情緒,吃下所有寧休餵給他的菜,全程臉上都要掛著傻子般的笑容。

裝得再像,面目中難免有著許多勉強。

而寧休只當他是為明天要去醫院不開心,吃完飯便給他洗了澡,將明雁抱到床上,給他拿了本書看。隨後他自己往浴室走去,他一關上門,水聲一響起,明雁便放下了書,下床走到隔壁的小房間,拉開房內一個小抽屜,果然裏面都是各種各樣的日常藥,他在裏面翻找了會兒便找到了安定。盒子裏面只有三四顆,他拿了一顆出來,回身恰好看到栩栩正好奇地歪著頭看他。

他鼻子一酸,關好抽屜,走過去彎腰抱了抱栩栩,隨後直起身子大步迅速走回臥室,將栩栩關在了門外。

寧休床那側的床頭櫃上放著一杯水,洗完澡要喝杯水是寧休的習慣。

明雁爬上床,將藥掰開,其中一半扔到那杯水中,幾十秒後那藥便漸漸溶在水中。

寧休如今不太敢放明雁獨自一人太久,大概沖了五分鐘他便關了水。水聲停止的瞬間,明雁將剩下的半顆藥扔到了床底,拿起繪本裝作一直在看的樣子。

寧休打開門,見到明雁乖乖地坐著看書,笑了笑,走到床邊拿起杯子喝光了那杯水。

明雁拿著書的手驀然收緊。

寧休從背後抱住他,“我們睡覺了。”

明雁的手收得更緊,身子都僵住了。寧休一楞,直起身子,駭道:“哪裏難受?”

明雁趁勢鉆到他懷中,迷糊道:“冷呢!”

寧休松了口氣,趕緊把明雁塞到被窩中,並且關了燈,伸出手臂將明雁抱在懷中,在他耳邊問道:“寶寶好點沒有。”

那聲音酥麻得明雁身子忍不住微微顫抖,他卻也只能模仿傻子的聲音道:“抱!不冷!”

寧休低聲笑,拍著明雁的肩膀哄他睡覺。

結果還未等明雁裝作睡著,寧休便先睡著了。他從未吃過安定,因此這藥在他身上起效起得特別快。聽到耳畔平穩的呼吸聲,再等了十來分鐘,明雁才緩緩從寧休懷中鉆出來,恢覆心智的這幾個小時他還未照過鏡子,洗澡時卻早已看到了自己身上多出來的那些肉,看著看著,他便不敢再看了。如今的體型,想要鉆出來並不容易,尤其寧休又抱得那樣緊。

但他還是用力鉆了出來,太久沒有鍛煉,又太胖,他甚至出了點汗,坐在床上喘了會兒氣,見這樣寧休都還沒醒,他松了口氣。打開自己這邊的床頭燈,看到了燈下的那只八音盒,他伸手摸了摸那個小風車,回身望向寧休,他變胖了,寧休倒似乎更加清瘦了。

那樣無所不能的寧休,似乎永遠不會老去的寧休,在這樣暈黃的燈光下臉上居然也有了疲態。明雁的鼻子又酸了起來,他仰頭,他並不不想哭,但還是隱隱有點點眼淚滲出,他吸了吸鼻子,伸手抹自己的眼睛。

他爬下床,往衛生間走去,擡頭勇敢地望向鏡子中的自己。他伸手摸過身上的每一寸肌膚,他望著鏡中陌生的自己。

其實他現在不知年份,不知季節,甚至不知他自己的年齡。

他反倒成為了那個自己最陌生的人。

很快他便又從浴室走出,再次走至床邊,望向睡著的寧休。

他沒想到寧休會對他這樣好,他都胖成這樣醜成這樣,他還能抱得下去,也還能哄得下去。

下午暈過去再醒來後他便一樣樣地想起了從前的事。

他甚至很清楚地知道他依然愛著寧休,他也清楚他其實也是恨寧休的,他對寧休的感情覆雜到他不知到底該如何言說,並且他害怕面對他,哪怕是熟睡的他,他深呼吸,沒再看寧休一眼轉身往外走去。

一打開門他就看到了門邊睡著的栩栩。

他深深看了幾眼,才艱難地收回視線,走到書房內,找了張紙,拿起寧休常用的那只鋼筆,想寫些什麽,卻又不知該寫些什麽。

最終他在紙上留下了單薄的三句話與三個符號:我醒了,對不起,謝謝你。

每寫一個字他都要思慮良久,每個字的最後落筆處均是很濃厚的墨水漬。

寫好後,他將那張紙放到書桌正中間,再將鋼筆壓在紙上。他走去寧休的衣帽間,好不容易找到一套寬松的運動服,幾乎慣性的,他伸手想要拿起一頂帽子,手伸到半路自嘲地笑了起來,他現在這樣,哪怕行走在陽光最充足時段的鬧市區又有誰還認得出他?

包括明思在內,沒人知道在他的爸爸被還以清白的時候,他從前的家也還給了他。只是他當時沒有半點心思,只去辦了手續,一次都沒往那兒去過。如今那裏倒成了他唯一的落腳點。

雖不知如今何年何月,他還是知道沒了錢就寸步難行,離開寧休家時,他從寧休錢包裏抽了幾百塊。找了家快捷酒店,在酒店大堂裏用酒店的電腦上網先登錄了自己的網銀,查了餘額,再查了查如今的物價,他舒了口氣。

網上買了一堆日用品、電腦和手機,都買完才頂著酒店大堂經理不滿的視線離開,出門便打車。

那司機從後視鏡中看了他幾眼,他閉眼就當沒見著。司機總覺得他長得像哪個明星,可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來,便覺得自己看錯了,這樣一個胖子,怎麽可能會是明星?隨後便認真開起了車,並打開車內的廣播。

電臺在放一首很老很老的歌,叫做《掌聲響起來》。

明雁靠在車子的一角,睜眼看著車頂,聽完了那首歌。

他想到當他還16歲參加比賽的時候,當時他們全國二十強都還在,有一場開場便是大家一起唱了那首歌。在酒店裏他查了日歷,今年他27歲了。

他瘋了快兩年了。

本以為兩年夠久,可想到參加比賽已是十一年前,瞬間這兩年似乎就渺小了起來。不知是不是因為病剛好,明雁覺得特別難過,總是想哭,卻又哭不出來。他再閉上眼睛,又想到了睡著的寧休,想到了躺在那裏被推進火化爐的他的媽媽。迷迷糊糊間他又覺得自己有點不對勁,司機適時出聲:“先生,到了。”

他猛地睜開眼睛,望向司機,良久道:“謝謝。”

司機只當遇到了怪人,收好錢踩著油門就立刻離開了這裏。

明雁走下車擡頭習慣地望向二樓,可那當年他親手種下的鳶蘿早就不在了,房子也早不是當初的乳白色,而是如同蒙上了灰塵般的淺灰色,鄰近的幾座小樓似乎也是久未有人住,此刻這裏安靜得很。

他站了很久,才走上前,顫抖著手撕開院子門上的封條。

寧休早晨醒來,覺得身子有些不適,頭隱隱有些疼,習慣性地回身想要看看明雁睡得怎麽樣,回身的瞬間他便楞在了那裏,他突地坐起來,沖到臥室中自帶的衛生間,拉開門,沒有明雁,他又跑去廚房,沒有明雁,他再跑去琴房、衣帽間、陽臺,全部都沒有明雁。

栩栩也被這動靜驚醒,它大聲叫著跑向書房。

寧休神色一凜,突然不敢走向書房。

栩栩用身子撞著書房的門,寧休大步走過去,還是推開了門,幾乎是同時,他便看到了桌上的那張紙,他不清楚自己到底用了多久才走到桌前,用了多少力氣才能拿起那張薄薄的紙,也不清楚要如何才能看完那簡單的三個短句,並理解它們。

☆、一百一十四

“休息”了一年多的寧休五月時始覆出,覆出後的寧休接了從業二十多年來的第二支廣告,是一個國際品牌的護膚品,寧休代言的這個牌子的第一個產品便是這年夏季的新品,新品來勢洶洶,廣告自然也來勢洶洶。

廣告中的寧休裸|露了後背,十分性感,所有女性直呼受不了,廣告在網絡上的偷跑,僅僅十分鐘點擊率便已過千萬,之後的宣傳海報更是遍布各大城市。眾人皆言,寧休的覆出也是來勢洶洶,本來國內有其他演員隱隱已要冒頭,寧休這麽一回來,那些人又被壓了回去。

隨後寧休半年便宣布接了兩部戲,且這次他拍戲再不像過去二十多年那樣一點風聲都不露,大大方方地接受探班,國內一眾媒體也被這反常的寧休搞蒙了,但多點消息自是好的。整個下半年,寧休如同剛出道的年輕演員似的,他的名字始終占據著最熱門的位置。

粉絲們隱隱覺得不對勁,但隨後便拋到了腦後,能夠知道自己喜愛的人的訊息,誰還在意那麽多?

明雁做了一百個深蹲,又舉了會兒啞鈴,累得躺倒在地上直喘氣,他平視看過去,肚子上依然有肉鼓著,他痛苦地閉上眼睛,不願再看。十分鐘後,他爬起來,踏上跑步機開始慢跑。再跑了半個多小時後,他實在跑不動了,關了跑步機,他人直接趴在了跑步機上。自從回來後,他休息了半個多月,調整好自身的情緒後便開始減肥。

他這麽多年從來沒胖過,相反一直很瘦,往常見女星們什麽都不吃還覺殘忍,還覺得女星們太過了,如今到他自己這兒,才明白減肥有多難。

尤其他之前太胖太胖了,還不能絕食減,不能減太快,否則已撐開的皮膚會皺巴巴的,十分醜陋。這個夏天是他度過的最痛苦的夏天,以前窮得吃不下飯的時候都比現在好。

趴了五分鐘後他便堅持著爬起來,走到墻角,貼墻站,再站一個小時後,才能去吃根黃瓜,喝杯水。就是嚼著黃瓜的時候,他全身是汗地坐在地板上,左手拿黃瓜,右手拿著手機在看,看到了寧休的新廣告,裸|露的後背出現時,他的嘴巴停了會兒,直到看完才又重新咀嚼。

他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才放下手機。

正好黃瓜也嚼完了,他縮著雙腿,抱著自己膝蓋,頭埋在膝蓋裏,像只剛被澆了一盆冷水的大狗。

寧休在餐廳等人,右手拇指無意識地劃著手機,屏幕上是明雁的微博,最後一次更新依然是兩年前,下面評論數已經達到一百多萬了,他依然沒有出現。

“開會,來晚了。”

明思的聲音響起,他回神,微微用手擋住手機,“我也剛到沒多久。”

“遮什麽呢,我都看到了。”

寧休笑了笑。

“菜點了嗎?”

“點了。”

寧休點得早,剛說完服務員便過來上菜,明思冷眼看著均是明雁喜歡的菜,心裏暗暗替寧休嘆氣。難得勸他:“既然沒有聯系我們,就說明他能夠照顧好自己,沒有消息便是好消息。”

“我知道。”寧休笑,但那笑連眼角都沒到,看似在笑,實際卻仿佛哭一樣。

明思也知自己的安慰有多麽無力,他自己都不會相信,但這個時候他們只能這樣自我安慰,他拿起筷子,“吃吧。”

明雁留下字條走了之後,這半年來,明思與寧休的關系倒是緩和了不少,偶爾約著一起吃次飯。

“你最近曝光得是不是太頻繁了?”明思問。

寧休低頭沒說話。

明思又嘆氣,他明白,寧休這是故意的,他怕明雁再次忘了他,才要選擇這樣鋪天蓋地出現的方式,他給寧休盛了碗湯,“我們也要照顧好自己,那樣明明再回來的時候,也才會放心。”

寧休點頭喝下了那碗湯,“辛蔓明年年初回國,我們到時辦離婚。”

明思早就不懷疑寧休對明雁的情意,聽了這話也只是點頭。

隨後兩人安安靜靜地吃完了那頓飯,再沒有多說一句,就像往常每次一起吃飯時那樣。有時一起吃飯不是為了其他,而是因為他們有一個共同關心的話題——明雁,多聊一聊,仿佛明雁就還在身邊了。

明雁何時歸來,會不會歸來,似乎已成一個永遠沒有結果的賭局。

寧休、明思等家人篤定了他一定會回來,篤定到恨不得把所有一切當做賭註,只要他回來。明雁的粉絲們也每天念叨著這些,念叨到後來已經沒有人相信明雁會回來了,大家都以為他真的就已經靜悄悄地退出了娛樂圈。

因此當明雁真的出現了的時候,大家卻迷茫了,尤其明雁又是那樣的出現方式。

明雁29歲那年的夏天,南安一年一度的音樂節照例吸引了無數年輕的男男女女,因音樂節以民謠、搖滾等獨立樂隊、歌手為主,來這裏的參加音樂節的人們也與追星的粉絲們基本屬於兩個很少有重合的人群。

所以表演時,那個頭一次Live的名叫“恒”的樂隊唱歌時,大家並未察覺到其他什麽,畢竟名不經傳,大家從未聽說過,連出過什麽歌都不知道,尤其這個樂隊主唱是個女孩子,是個身高只有160公分的女孩子,是個聲音十分清甜的女孩子,這和如今市面上大多是煙嗓子的女主唱完全不同。

雖然民謠適合這樣的小嗓子發揮,但在他們第一首歌唱民謠時,盡管女孩子低頭彈吉他的樣子十分美麗,歌聲也不錯,但這樣兒的在民謠圈裏多了去了,所以這個舞臺跟前的人還不是特別多。直到下一首鼓點突然加快,貝斯手吉他手們也紛紛參與其中,才漸漸有旁的人往這邊過來,他們意識到這是首歌劇金屬,紛紛不相信地望向那個小個子的女主唱,畢竟這樣的歌種對聲音的要求很高,聲音需要很飽滿才行,力與氣都不能少。但這個女生一開嗓,下面的人便安靜了,隨後紛紛鼓掌吼叫,這女孩兒唱得實在太好。飆到最高音時,那極致的清甜嗓音與貝斯生、鼓聲交織在一起,簡直太美妙。

舞臺跟前的人越來越多,眾所周知,樂隊中最引人註目的便是主唱,其次是貝斯和吉他手,再次便是彈琴的,最後才輪到坐在最後敲鼓的鼓手。

尤其這個樂隊的女孩子又這麽特別,臺下均是男青年在嘶吼。

有人拍下了後兩首歌,並將視頻傳送到了網上,也有人拍了這女主唱的照片傳到網上,眾人一致表示這是這次音樂節最大的收獲。

這批人與追星族雖是兩個完全不重合的群體,但總有機會貫穿。

於是便有人漸漸發覺貝斯和吉他手也很不錯,很相配!後又覺得彈琴的那個穿著一件白襯衫簡直像王子,一直到第二天有人在最角落裏發現了那個一身黑衣始終半低頭敲鼓的鼓手。

小範圍裏有人誇讚這個鼓手很禁欲,很帥,衣服將自己包得除了白皙的雙手和臉,一寸肌膚都沒再外露,只可惜看不清長什麽樣,但看身段卻是不錯的。如今這世道最不缺花癡的女孩兒,有姑娘上網去搜了,無奈這個樂隊剛出道沒多久,消息實在太少,而樂隊中其他幾個人又太火,這個鼓手幾乎無人討論。

深夜時,多虧一個在現場的女孩近距離用單反拍了幾張照片,並傳到了微博,三十多兆的圖片,放幾十倍看,每個角落都是無比清晰的。便有人放大了去看那個鼓手的臉,結果還是看不清。一張張地看,看到最後一張時,似乎是歌曲結尾處,他雙手舉著的鼓棒剛要收回,那個瞬間他擡頭望向了鏡頭這邊,似乎笑了笑。

很難得,這瞬間,被那女孩兒拍到了。如若不是放大幾十倍,那個笑容其實也是看不到的。

放大了照片研究的那人覺得不太對勁,有放大了幾倍,來來回回看了好幾倍後膽戰心驚地轉發道:這個鼓手有點像明雁。畢竟明雁的粉絲太可怕,她怕說錯了被圍攻。

天知道微博上有多少少女想明雁想得都要瘋了,早就把這兩個字設為關鍵字,別人發微博一提到,很多人就能看到那微博。瞬間便蜂擁來很多人,一起放大了看那鼓手到底是不是。

但看到後來也分不清到底是不是明雁,因為那照片裏,鼓手的所在位置太角落了。少女們紛紛去明雁微博求問到底是不是他,求他出來說句話,其實這兩年多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也並不期待明雁真的出來說句話。

因此當明雁發微博說“是我。”時,大家反倒楞住了,隨後才瘋了似地刷評論。

此時是淩晨一點多,明雁剛與樂隊裏的其他人排練結束,他正坐在回家的出租車上。看著評論一條接一條冒出來,他笑了笑。他本來就沒有要刻意隱遁的想法,過去的他,大約也隨著他的爸爸媽媽一起走了吧。

這麽久來他也已想清楚,既然得了精神病還能恢覆,那他就要重新活、好好活,做自己真正愛做的事。去年他終於瘦下來後,便找人一起組建了樂隊,看目前的反響,似乎還不錯。

明雁挺高興的,畢竟從組樂隊至今,他為了寫歌為了排練為了許多已很久沒有好好睡一覺了。小陸也很快打來了電話,笑嘻嘻道:“明雁你承認了哦!”

“對呀,與其讓她們猜來猜去難受,不如早點承認。”表演時明雁那樣的穿衣打扮也不是刻意為之,而是他如今的確喜愛這樣穿。

“真好!真好!”小陸連說了兩次“真好”,明雁也露出了微笑。小陸唱歌一直很好,當時是想考音樂學院的,但因為家裏窮,高二便早早放棄了,繼續去上文化課。組樂隊時,明雁便想到了她,請她來試一試,果然十分適合,就是明雁想要的那種極致的反差美。

小陸當時問明雁怎麽不自己唱,明雁笑著拿出一個打火機,撥開蓋子玩了會兒,“我現在抽煙,嗓子不適合唱歌了。”

待明雁下車到家時,他再看手機,看到了私信列表裏出現的一個新名字。

他靜了會兒,點開看。

明思新註冊的號發來的:明明,

就兩個字加一個逗號,似乎明思需要說的話太多了,結果也不知該說些什麽好。

明雁吸了吸鼻子,慢吞吞打字道:哥,我很好,現在每天都很充實。這一年多沒有聯系你們,是因為我有好多事情還沒想通,也想要真正獨立地生活一次,我真的很好,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