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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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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你聽話,我讓人去接你。”

他的語氣帶著誘哄的味道。

明雁突然間就覺得特別委屈,為什麽他要那樣笑著看林清修,為什麽他要允許林清修親他的臉?為什麽?

“我現在不在家,在楓林路89號。”

寧休一聽到他竟然不在家,還是在楓林路那個格外偏僻的地方,他瞬間便擔心起來,急急道:“好,你乖乖地找個人少的地方,我這就去接你,好不好?”

“好。”明雁掛了電話。他聽到寧休要來接他,安心不少。他四處看了看,這條小路上沒有巷子,他找到一棵大樹,蹲下來靠著樹的背面,等他來。他慣性地伸出手抱住膝蓋,頭埋在膝蓋之間。

寧休脫去身上拍廣告的西裝,拿起自己的大衣邊穿邊和李歡心說:“收尾你來,我有急事先走。”

李歡心剛剛聽到了明雁的名字,知道明雁也許出事了,連連點頭:“寧哥你快去吧,這邊有我。”

寧休朝其他工作人員點了點頭,轉身就往外走。

他今天補拍鏡頭的地方,是市內一個著名的錄影棚,他剛出了二道門,迎面走來一群人。打頭的就是林清修,寧休眉頭一皺。

林清修也是微微一楞,很顯然,她並沒有料到會在這裏碰到他。

她心底暗暗說了聲“糟糕”,她來這裏做一個采訪,身後跟了好幾個大媒體家的記者。

那些人並不知道她和寧休其實什麽都沒有。可此刻寧休就在面前,她不得不演了。她看了眼寧休,笑著走上去:“都跟你說不要出來接我啦。”

寧休的胳膊被她挽住。他還面向大門,另一只手想要撥開林清修的手。這個時候了,他並沒有時間與興致幫她炒作,可林清修後面跟著的人已經湧了過來。其中一個年紀小些的女記者直接激動地走上來:“終於見到你們在一起的場景了!果然好養眼!寧休是特地來接林姐的嗎?”

“當然了。”林清修笑道,手下悄悄用勁死死地拉住寧休。

寧休低頭看了她一眼,眼神平靜如水,他還是撥開了林清修的手,朝其他人道:“有急事,失陪。”說罷匆匆離去。

“哎?”其他人紛紛莫名其妙。

林清修暗地裏直咬牙,卻也只能笑著說:“他是有急事啦,他又低調,你們知道的,不太願意媒體拍到呢。”

其他人立刻懂了,紛紛笑道:“放心放心,這次我們不會拍!”

林清修露出微笑,帶著眾人往自己的棚內走去。

☆、五十四

寧休離去的化妝間內,他的化妝師笑道:“寧哥這是怎麽了?這麽多年了,還沒見他這樣著急過。”

李歡心收拾東西的手頓了頓,隨後不在意道:“家裏有急事吧。”

化妝師點點頭:“說來好些年了,還不知道寧哥家裏情況。歡心,你知道嗎?”

“我自然也不知道啦,寧哥很註意這些啦。不過這個圈子嘛,也可以理解。”

“沒錯呢,去年桑言的女兒才叫慘呢。”

“啊?怎麽慘了,這事兒我怎麽不知道?”

“名字都改了,還能叫記者找到,直接跟到學校去了呀。把桑言給氣得,他那麽好脾氣的人,直接跟那個記者打了起來!”化妝師說得津津有味。

李歡心不可思議道:“果真?有這事?我怎麽完全不知道,也沒見媒體爆出來呀。”

“桑言是誰,他那一位又是誰?壓下去了,我這還是從我朋友那兒聽到的,她是桑言助理的助理的同學。”化妝師笑道。

李歡心神色一怔,她差點忘了,桑言是早就出櫃的,並且有公開的男友,叫做慕離的,據說兩人幾年前在國外就已經登記結婚了。她差點就要拍手驚嘆了!她才想起來,圈裏早就有出櫃的明星了!並且這麽多年桑言的發展越來越好,再過幾年,他就是如今的寧休。

想到這個,李歡心突然放心了不少,這樣看來,即便寧休和明雁真有什麽,將來也不會有事吧?

女人的直覺是準的,她總覺得那兩人一定要發生些什麽。

對於明雁以及與他有關的事,寧休越來越容易緊張。

明雁窩在那一片小小的陰影中,想了太多的事情。

從他第一次見到寧休想到昨晚睡前的最後一面,寧休輕聲在他耳邊和他道晚安。

他一直覺得這一個多月休息養病的日子裏,他和寧休這樣是正常的。可直到今天元釀的那番告白,他才猛然想起,世上真的是有另一種關系的。在蹲著的時間裏,他網上搜索了各種信息,他甚至註冊了賬號提問,他將那些他以前想不通的事情列下來,問網友們那是為什麽。

看了太多的回答,他才知道原來每日與一個男人睡在一張床上是不正常的,原來每日享受對方的溫柔與關心也是不正常的。

他也才明白在過年時,他聯系不上寧休為何會那樣生氣。

他不明白、迷迷糊糊的事情太多了。他的父母一直很相愛,他從小在那樣幸福的家庭中長大,可以說,對於未來的幻想,那便是能夠娶到一個和媽媽一樣優秀、美麗的妻子。他是一個不愛被束縛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叛逆的人,可因為書香門第家族的根本性,他的本性是十分默守陳規的。規矩之外的東西,他從前想都不會想。

可就在這一刻,在元釀那個令人震驚的表白之後,他想自己終於明白那是什麽了。

也才知道,原來男人,真的可以愛上另一個男人。

等待的時間格外漫長,寧休來得格外慢。

明雁記得他以前沒有這樣依賴過寧休,這一個多月裏,他到底是怎麽了。

他討厭這樣的自己。

卻又不知為何,那麽期望寧休早點來。

偏偏寧休來時,正是中午下班、放學的高峰期,他的車子在路上堵了很久。直到下了高架,道路才漸漸通暢起來,他拐了個大彎,往楓林路開去,找到了明雁所說的89號,見到是一家花園餐廳,他拿出手機給明雁打電話,可那邊始終不接。他猶豫了下,停下車,走進去。

推開玻璃門,裏面空無一人。寧休四處查看了番,確定的確沒人,才轉身走出去坐回車裏,拿起放在車內的手機看了看,沒有回電。

他踩下油門,沿著路邊緩慢地開著車,慢慢地找著明雁。

終於看到了街邊一顆大樹後那一抹暖藍色,那件衣服是他一眼看中買下的。

他停下車。

打開車門,靜靜地走到那棵大樹後。

聽到腳步聲,明雁緩緩擡頭,看著他。

這是第三次,這個樣子去仰望寧休,明雁清晰地記得。

第一次時他緊張,第二次時他不甘,這第三次,明雁突然不知道該如何確切地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就那樣看著寧休一步步靠近自己,他仔細地看著寧休的眼睛。他想起第一次見面時,寧休雖然眼神冷漠,卻給了他一杯甜膩的星冰樂;想起比賽時他指導、寬慰自己;想起後來許多次在自己迷茫、失望時他所給予的指引;想起他給自己做的每一餐飯;想起最近一個多月相處的點點滴滴,他們睡在一張床上,睡前他會和自己輕聲道晚安,他親手給自己買衣服、搭衣服;想起去年今日的晚間,那日天空晴好,夜晚的空氣中均是花香,他給了自己一個難忘的十七歲生日。

他想起了太多,想起寧休摸自己腦袋時手心的溫度,想起他在自己耳旁輕聲說話時耳朵的溫度,想起寧休看著自己越來越溫暖的眼神。

他們都說這就是喜歡。

所以他可不可以也認為,寧休也是喜歡他的?

十七歲的第一天,是寧休陪著他的。

十七歲的最後一天,明雁發現自己原來喜歡上了一個人,那個人是個男人。

那個人正緩緩向他走來。

他不知道他的這個發現是否正確,是否太晚,或者是否合時宜。

他看著寧休離自己越來越近。

在他還很無憂無慮的時候,家中一個遠方表姐熱衷占星,曾問過他的星座。他說自己是四月初生,那個表姐笑著說“白羊座啊,那你性格應該屬於沖動那類吧。”,當時他覺得星座還挺準的,他的性子的確挺急的,屬於先做後想的那一類。

後來過上苦日子後,他的性格慢慢產生變化。每一樣事情都容不得他沖動,他需要仔細思考後才能做決定。他漸漸就忘記了自己原來的樣子。

可今天,這個時刻,他莫名想起了那位遠房表姐的話。

他突然就想再沖動一回。

尤其當寧休已經走到他面前,也蹲下來,伸手輕柔地摸著他的腦袋,問他:“怎麽了啊?”

明雁微微癟著嘴,他又想到了寧休看林清修的眼神,和現在是一樣的。他不想寧休也這樣看著別人,他不想寧休真的和林清修在一起。

“寧休。”他不知不覺地開了口。

“嗯?”寧休有些楞,因為明雁沒有叫他寧休哥,而是叫了他名字。

明雁靠著樹,看著他,聽著他好聽的尾音,嘴唇顫抖著,終是說出口:“我想告訴你一件事,一件我剛剛發現的事。”

“好啊。”寧休臉上帶著微笑,耐心地等著。

明雁眼睛眨的頻率有些奇怪,他挺害怕的,可是看到寧休這樣的笑容,他發現自己更害怕以後他只對著別的人這樣笑,他看著寧休的眼睛:“我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啊。”寧休笑著答道。

明雁一直看著他眼睛,他知道寧休誤會自己的意思了,他著急道:“不是那種喜歡!是那種喜歡!”

“是哪種喜歡?”寧休覺得好笑。

“是想你以後只對我好,只對我笑的喜歡,是戀,人,的那種喜歡。”

寧休的笑容僵在臉上。

明雁親眼看到他僵住的笑容,持續了好久。他咬住嘴唇,再試探地問道:“這樣的喜歡,你還會喜歡我嗎。”

寧休回過神,然後就站起來,並且彎腰要拉明雁起來:“這裏冷,我們先去車裏。”

明雁打掉他的手:“我不上車,就要在這裏說。”

寧休微微皺眉,再次蹲下來:“我們去車上說好不好?這在風口,你身體才好。”他和明雁商量。

明雁卻已經是豁出去了,他的嘴唇依然在顫抖:“你直接給我答案。”

寧休看了看他,放緩聲音:“明雁,你還小——”

幾乎已經猜到他要說什麽,明雁打斷:“我不小了!明天我就18歲了!”

“明雁,我是男的。”

“男的又怎麽了!人家桑言的戀人就是男的!兩人都在國外結婚了!”這是剛剛明雁在網上到處搜索時發現的,他以前對娛樂圈不熱衷,進這個圈子後又不太與人打交道,還真的一直不知道這件事,以至於他剛剛知道這件事情時,簡直是驚喜。

寧休噎住,他沒想到明雁會舉這個例子。他當然知道桑言是gay,並且其實他和桑言關系還算不錯,其實這個圈子裏gay很多,只是大多數都隱藏著,可以說寧休並不排斥他們,甚至他最好的朋友繆柏舟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gay。但這並不表示,他也需要做一個gay,而且他本質是一個完完全全的異性戀。

“明雁。”寧休叫他,心中在想著該如何措辭才不會讓眼前的孩子受傷,可無非就那麽些字,無論如何組合終是會傷害到眼前的人,他將自己真實想法說出口:“你還小,並不清楚喜歡與喜歡之間的差別。況且,我比你大了十五歲。”他篤定明雁只是因為長期缺愛,因為自己的關心便誤解了這份情誼。

明雁知道自己被拒絕了,他咬住嘴唇,顫抖著聲音道:“我知道喜歡與喜歡的區別,我也知道我對你的喜歡,和你對我的喜歡不一樣。”說罷,明雁突然站起來,轉身往寧休來的方向跑去。因為長期蹲著,他跑得有些跌跌撞撞。寧休一陣心疼,立刻就想追過去,可他轉瞬又想,也許讓他單獨想想也好。他停住了腳步。

而楓林路是單行道,寧休的車子只能開到楓林路的盡頭換個方向,才能與明雁同一方向,他嘆了口氣,回到車上,將車子開離這裏。

隔壁一棟白色別墅的墻角裏,轉出一個人,他楞楞地看著那棵大樹,走過去,將明雁的帽子放到地上,轉身離開。

☆、五十五

明雁其實並沒有跑多遠,他的腿太麻,跌跌撞撞地跑出寧休的視線,他就躲進了街邊隔開兩棟別墅的小道的最深處,直接坐到了地上,壓倒一大片青草。

他拒絕了元釀。

寧休拒絕了他。

第一次被表白,第一次表白。均發生於今天,他好笑地笑著,漸漸笑出聲。

表白前他還幻想過,也許寧休也是喜歡自己的,否則為什麽他會對自己那麽好。此刻他又才想起來,其實寧休是個連出國過年都不願告訴他國外號碼的人,這樣的人,憑什麽你會認為他也是喜歡你的?

可是,人家又憑什麽要喜歡你?

明雁越想越覺得自己好笑。

他掏出手機,把自己查看的那些網頁全部退出,退到最後一個標簽頁時,是他在一個論壇的提問,問別人這樣是不是就是喜歡。他條件反射地刷新了頁面,又多出了許多評論,都是知道他去表白了,問他是不是已經成功了。

看到最末,明雁看到一條評論:你們這群腐女是不是瘋了?看到兩個男的在一起,就叫著讓別人在一起?這個lz描述的相處內容我都看了,他說的那個人是個準直男無誤!傻lz快回來!別去表白了!

可是已經晚了。

明雁關掉最後一個標簽頁,正要關機時,微博彈出兩條推送。他本想置之不理,可他看到了其中一條的兩個TAG,分別是林清修與寧休,他不知不覺地又點了進去。

是路人拍的一段視頻,很短,只有十秒,路人激動表示:偶遇林清修與寧休!哇塞原來兩人的事是真的!我今天終於相信了,兩人配一臉哦。

視頻裏,林清修拉著寧休,笑著在說什麽,寧休側著臉看林清修。旁邊站著好幾個人,也紛紛在笑著什麽。明雁呆呆地看著寧休的側臉,看著他身上的衣服,正是剛剛他穿的那件,他又看向林清修的笑臉,看向林清修挽住寧休的手。

他覺得自己真的就是個笑話。

他笑不出來,也哭不出來。

偏偏此刻,老天都不與他為友,漸漸飄起了細雨。明雁恍惚著擡頭,看到密集的雨絲飄落至地面,他瞇著眼,感受著雨絲與自己臉龐的接觸。他突然很享受這一切,這些雨如果能夠把剛剛那些事情都洗去,那該多好?

寧休已經拐過彎又開回楓林路,他一路找著明雁。看到外面下起雨時,心中一陣擔心,明雁背後的傷口其實還沒有完全好。他不能再凍著了。可怎麽都找不到明雁,明明他應該跑不了多遠,可他偏偏找不到明雁。

正在此時,他的手機響起。他拿起手機,期盼是明雁。

可惜並不是他,在看到來電號碼時,本來皺著眉的寧休突然想起了什麽似的,他忘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他立刻接通電話,那邊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先生!一切都已搞定!”

“人呢?”寧休的聲音幾乎有些慌張。

那邊楞了楞:“按照之前您的吩咐,送到他家門口了。十分鐘前,已有記者拍到,並且發了通稿,一切都在您的計劃中!剛看了下,現在滿網絡都是這件事了呢!視頻也已發送出去。”

寧休閉眼,猛地停住車子,靜靜地掛了電話。他發現自己做了三十多年來最錯誤、最愚蠢的一件事。

明雁眼睛直直地看著手中的手機屏幕,從十分鐘前到現在,微博推送了好多次這條新聞。而他這十分鐘一直看著剛剛那條短視頻發呆,退出時才不小心點到了那條新聞。

華娛公子李仁海,他看到了開頭的這幾個字。

不知為何,這個人名,他覺得很熟悉。

他下意識地點開那些配圖,第一張是那位李仁海的照片,明雁的腦海中並沒有這個人。他當即就要關了那配圖,可此時雨漸漸下大,手機屏幕上的水越來越多,他點了一下想要退出來,觸屏因為雨水有些失靈,圖片直接跳到了下一張。

這張圖片上的背景似乎是在一家club或者哪家會所,裏面好幾個人,李仁海的臉很顯眼,他一腳踏著桌子一腳踩著地面,一手拿著一根短鞭,地上居然還跪著幾個人。明雁的手不知不覺地顫抖起來,他幾乎拿不住自己的手機,他眼睛死死地看著那根鞭子,眼皮不停在跳。

他屏住呼吸,點到下一張配圖,一個很像李仁海的人赤身裸|體的趴在地上,看到他後背上那些長長的血淋淋的鞭痕時,明雁手中的手機就掉在了地上,掉進了草叢裏。本來靠墻坐著的他,哆嗦著手想要撐住地面站起來,胳膊卻一軟,他直接跪趴到了地上,他的臉貼著青草地。

這樣的姿勢。這樣莫名熟悉的姿勢。

明雁覺得自己的頭好疼好疼。

雨越來越大,不同於之前輕柔的雨絲,滂潑大雨一陣陣澆下來。

他腦中突然冒出許多熟悉、陌生又遙遠的聲音——

“這小子細皮嫩肉的,真不錯啊?給老子扒了他的衣服!”

“哈哈哈讓他躲!玩的不就這興致?”

“糟糕!有人來了——”

“管那麽多做什麽!上了再說!”

“快走!……”

轉瞬又是另一個聲音——

“你說我是誰?”

“我要幹什麽?哈哈,幹|你啊……”

“如何?鞭子的味道是不是很爽?還有更爽的呢——”

明雁整個身子在草地上顫抖,大雨澆在他的臉上。他腦中想起的事情越來越多。

“啊——”他痛苦地大聲喊叫,與雨聲風聲中和在一起,在這天地間,似乎恐懼了身旁的一切。他顫抖著嘴唇,眼中流出了多年沒有出現過的液體,他大哭著趴在地上發抖,腦中一波又一波的回憶。

黑夜的巷中被人劫下的他,被人綁住直接扒了衣服的他,被別人救下的他;轉而又是在自己琴房彈琴的他,坐在窗前引逗別家畫眉鳥的他;又想到垂掛在細細的繩子上的爸爸,躺在血泊中昏迷不醒的媽媽,還有那沒有窗戶永遠陰冷的租屋。

他哭著往墻壁爬去,手卻沒有力氣,連扒著地面的力氣都使不出。他的藍衣服早就變成了黑衣服,偏偏此時小道外有車子經過,車燈照亮了這裏,他驚慌地貼住地面,他害怕被人發現。

幸好車子很快便開走了。

他用盡全力一點點爬到墻角,攀著墻壁往上坐起,終於待整個上半身都貼住墻壁時,他狠狠地將自己的腦袋往墻壁撞去,他幾乎感受不到疼,他撞了好幾次,甚至已有了傷口,鮮血沿著墻壁、身體與雨水混為一起,他抽噎著想要擡手擦掉自己的眼淚,他不想哭,他想更加堅強一點,可是眼淚卻像決堤了一樣。

仿佛要把這幾年沒有流過的眼淚統統流盡。

他最後使出全身的力氣,狠狠往墻上撞去,終於因為頭疼暈了過去。他緩緩露出笑容,整個身子沿著墻壁滑落至泥濘的草地上。

而雨還在下,還在沖刷著這一切似乎可以沖刷掉的,以及更多的再也沖刷不掉的東西。

只是這裏除了雨聲與風聲,再也沒了其他聲音。

寧休找遍了整條楓林路,都沒有見到明雁。他開離這條路,往其他地方找去。他現在十分十分擔心。李仁海的事情是之前就想好要今天收尾的,私心的他想要在明雁生日前將這件事完成。

往常明雁在家時,從來不愛看手機,相反愛看書、愛彈琴,偏偏今天他臨時有工作出了門,明雁也出了門,偏偏明雁又對他說了那些話,偏偏他現在找不到明雁。

他特別害怕明雁看到那些,他不保證明雁是否能夠想起那些糟心的事。

只是那晚貼著自己顫抖的明雁,他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他悔恨地伸出手握成拳,狠狠砸向方向盤。

他很後悔,明雁說喜歡那便喜歡,他又何必那樣直白地拒絕?他為什麽不能先把明雁帶回家,再好好處理這些?他明明可以處理得很好,可現在,他連明雁在哪裏都不知道。

他望著車外越下越大的雨,臉色陰沈得比外面的天空還甚。

又是加班的一天,離開公司時,外面大雨停了,明思擡頭看了看公司外的天空,臉上露出笑容,雨停了就好,他剛好沒帶傘呢。他擡腳打算往路邊的公交站臺走去,恰好此時他的手機響。

他拿起一看,見到是明雁,笑容更甚,接起來:“明明?”

“哥哥……”明雁的聲音很小,並且隱隱有些不對勁。

明思收起笑容:“明明,你怎麽了?”

“哥哥你來接我……”

“好,在哪裏?”明思不知不覺也放低了聲音,聽明雁報了地址,他便掛了電話,轉身往車庫走去,開自己停在這兒平常並不常開的車。

明思打開車門走下車,打著小小的手電筒,終於在那條小道深處找到了明雁。

明雁靠墻坐著,眼睛不知看向何處,聽到腳步聲,也沒有轉頭,依然保持著那樣的姿勢。

“明明?”明思試探地叫他。

明雁微微側臉,卻依然沒有看向他,只是道:“來了啊。”

“我來了。”明思上前,伸出手去:“來,我們回去。”

明雁眼睛眨了眨:“哥哥,我爬不起來。”他很想轉頭,也很想自己站起來。但他真的已經沒有一絲力氣。幸好這是他的親人,他可以這樣展示自己的無能與無力。

明思收起一切疑問,上前將明雁抱起來,轉身往車子走去。

明雁被明思抱在懷中,雙手垂在身側,他突然想起被李仁海侵犯的那天,寧休就是這樣抱著他,並用衣服遮住他的身體與他的臉,他的頭又疼了起來,不是傷口那裏一直存在的疼痛,而是來自於神經深處的疼痛。

明思見他似乎在搖頭,低頭看他,明雁卻只是緊緊閉著眼。

懷中抱著的人,衣服已經濕了,全身均已濕透。他隱隱覺得自己似乎聞到了什麽奇怪的味道,直到將明雁放到車中,打開車燈,他才知道自己聞到的是什麽味道。

血的味道。

“明明!”

明雁懶懶地睜開眼睛,半瞇著看他:“哥哥,我不要去醫院。”

“好……”明思的聲音反而抖了起來,他已經看到了明雁身上斑駁的血跡,以及他臉上的血跡。他想要伸手去摸一摸,卻又收回手,他知道明雁此刻的身份,是容不得被別人知曉這一切的,他道:“我們不去醫院,不去醫院。”

“哥哥,去我那裏吧。”

“好——”明思握緊拳頭,克制住自己顫抖的手,將車子往遠處開去。

☆、五十六

明思的那個三院的同學幾乎與他們同時到。

進了房子裏,打開白熾燈,明思看清楚那一切時,他驚地只能將自己手握成拳,塞到嘴裏,以避免自己叫出來、哭出來。

明雁的臉慘白一片,臉上均是凝固了的血。

明思的同學是醫生,早已習慣了這些,嫻熟地脫了明雁外面的衣服,上下查看時,明雁輕聲道:“是後腦勺。我自己撞的墻,當時力氣不大,口子應該也不大,現在好像也已經止血了。”

醫生一聽這話,楞了下。饒是他看慣了這些場面,也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病人,他回頭看了眼明思,可明思早嚇得臉色也跟著白了起來。

他暗暗撇了撇嘴,轉身料理起明雁的傷口,用酒精水洗凈明雁後腦勺的傷,明明應該很疼,明雁卻一動未動。查看後,他輕聲道:“得縫針。”

明雁冷靜問道:“幾針?”

“八針。”

“那看來口子還挺大的。”明雁語氣平靜得,仿佛是在說別人的傷口。

醫生來時帶了這些基本工具,他洗凈手,準備拿麻藥噴霧給後腦勺那個部位上些輕微的麻醉,明雁出口:“不用上麻藥,直接縫。”

“明明!”明思走上前:“這個麻藥就一點點不礙事的。”

“不用,直接縫。”明雁堅持。

“明明——”

醫生開口道:“行了行了,有完沒完了你,你弟弟都沒叫一聲疼,就看你在一邊一驚一乍的!”

“我——!”

“好了,沒事的,哥哥。”明雁出聲止住他的話,隨後背對著醫生道:“縫吧。”

八針,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明雁感受著每一絲疼痛,他想自己要永遠記得今天的這些疼,永遠記得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永遠記得,不要沖動。

他不知道應該感謝今天,還是厭惡今天。

如果沒有今天,他大概就永遠忘記了那些,在寧休的庇佑下做一個無憂無慮的人。

可是因為今天,他想起了全部。他痛苦不堪,他厭惡自己。可他卻更真實地認識了自己。

明思一直看著明雁,就怕他受不了。

可明雁全程面目平靜,到了後來甚至微笑起來。

他想他的弟弟一定是瘋了。

明思的同學是個好大夫,十分嫻熟且完美地縫好了傷口,再用白紗布給他繞了一圈,由於傷口位置偏下,紗布繞的軌跡就有點可笑。可現在誰都笑不出來。

他收拾著自己的東西,交待道:“海鮮啊羊肉,深色的東西不要吃,這些你們都知道的,其他就不礙事了。”

明思緊張地還在不停問他其他註意事項。

明雁沒有在意這些,他只是輕輕地站起來,走到鏡子面前,看著鏡子中的自己,頭上那一圈可笑的白紗布,傷口火辣辣地疼,他卻面無表情。

今天陰天,又下了大雨,室內濕氣很重,鏡子上還有一層薄薄的水蒸氣,他擡手擦去面前的那一片,自己的面容更加清晰,他對著鏡子裏的自己笑。

明思送完他同學,回來就看到明雁在對著鏡子在笑,他莫名覺得瘆得慌,他走上前,一起看著鏡子,擔憂地開口:“明明,你願意告訴我這是為什麽嗎?”

明雁微微低頭,傷口撕扯著更疼了,他卻沒有任何表現,他看著鏡子底部,輕聲道:“我喜歡上了一個我配不上的人。”

明思來氣:“是誰?誰敢嫌棄你?!我去找她去!這姑娘眼瞎吧?!!”

明雁沒有說那個人其實只是個男人。

他轉身,看向明思:“哥我想解約。”

明思一楞,心想難道是同一個公司的女孩子?連連點頭:“解約好啊!哥給你簽那個盛世娛樂!”

“哥哥,我想出國待幾年。”

“好!”明思幾乎是條件反射般地應著,隨後才察覺明雁到底說了什麽,他懵了:“啊?”

明雁往臥室走去,隨後又出來,手裏拿著一個文件袋:“哥,這是我當時簽的合同,你找人幫我看看,最好能和平解約。違約費500萬,這兩年來除了買的房子我還存了兩百多萬,除去機票費和在外的生活費,以及給媽媽那裏付的醫藥費、保姆阿姨的生活費,哥我得跟你借三百五十萬。”明雁一直不想走到這一步,走到借錢這一步。可他真的再也不想再在這裏待下去,他怕自己真的會瘋。幾年前那次,被救了之後醒過來,如果不是不能說話的媽媽因為擔心他而從床上滾下來,額頭碰出一個大的傷口,紅色的血燒著了他的眼睛,他那個時候就已經瘋了。

明思楞楞地接過文件袋,他看著明雁:“明明,那個女孩子,你就喜歡到這個地步?”喜歡到,因為被拒絕就要遠走高飛?

“不僅僅是這些。”明雁聲音有些無力:“哥,這幾年我真的很累很累,我怕我要撐不住了。”

“明明……”

“明天我要回趟媽媽那裏,護照在那裏,我想盡快走。”

明思這時回過了神,他走上前,看著明雁道:“明明,你要知道,無論你如何,哥哥我一定會支持你。出國也好,我給你找學校,一定盡快。你出去了,這裏也放心,小姑姑有我。”

想到媽媽,明雁變得更加低落。

他想他果然是自私的,可是他真的撐不下去了。他再不出去呼吸一下,他怕他要悶死在這片土地上。

“哥——”明雁此時再也說不出其他事情。

“去床上好好睡一覺吧,明天我送你回去。”明思說著拿起車鑰匙:“這份合同我現在就去找我的律師,解約啊,學校啊這些都是小事。你要知道,我和姑姑、姑父一樣,對於你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你過得開心、快樂。”

明雁以為自己已經能夠不被觸動,卻還是紅了眼圈,鼻音很重地應道:“嗯。”

“乖,快去睡吧。”

明思將明雁送到臥室,看他躺下,替他關了大燈。快要走出臥室時回身笑道:“明明,明天你就十八歲了。本來哥哥給你準備了一份禮物,一份你一定會喜歡的禮物。既然這樣,先存放在我那裏,等你回來了再給你好不好?”

“好。”

明思靜靜地幫他關好門,深呼吸,隨後大步往外走,他還有許多事情要做。

明雁趴在床上,後腦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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