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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多少世面。讓他適應下也好,過陣子他見別人都發展得更好,就他什麽都沒有,他就明白了。”

“可是他打了那位李先生怎麽辦?”

“喬文說了沒事,那就是沒事吧。”

“誰讓他比賽時自作主張得罪了喬文,不然哪會這麽慘?”

李經理笑道:“你也越來越單純了,在這圈子裏,沒背景沒後臺的,想要上去,只有一個辦法,他總會懂的。”

明雁懶得猜想他們在裏面說了些什麽,他只是拿起保溫杯,便低著頭慢慢往電梯走,電梯裏他戴好墨鏡和帽子,隨後打車回去。

到租屋樓下時,他走進樓道內,正要摁電梯按鍵。

“啊,你回來啦?”身後一個女聲響起。

他一楞,回身,居然是李歡心。

李歡心笑著晃了晃手裏的手機與錢包,走上來:“等你好久了,喏,你的。”

明雁驚訝於她怎麽會知道自己住在這裏,可是連記者都還沒發現啊。隨即又想到,自己的這兩樣東西是落在了那間套房內,那麽寧休是如何與她說那件事的。他腦子一片亂,伸手接過錢包和手機,訥訥道:“謝謝姐姐。”

李歡心一聽這稱呼,就笑開了,明雁真可愛。又可愛又帥氣,難怪那麽多女孩子都喜歡。她從口袋裏拿出幾塊糖,遞過去:“姐姐給你吃的。”

“謝謝姐姐。”他將錢包與手機放到口袋裏,接過糖果。

“快回吧,我先走了啊。”李歡心揮了揮手,轉身走出了樓道。

明雁低頭看手心裏的幾塊糖,是圓形的彩色透明水果糖。他拆了一塊糖,送到嘴裏,菠蘿味的。

李歡心出來後,鉆到自己車裏,回身對坐在後座的寧休道:“給他啦。”

寧休一同來的,只是礙於身份,他不好親自去送還。

“他怎麽樣?”

“嗯?怎麽樣?沒怎麽樣,呆呆的,特別可愛,哈哈,還叫我姐姐。”李歡心往後看著倒車,嘴裏問道:“寧哥,明雁他不會是被誰盯上了吧?你在LAS都能撿到他的東西。”

沒錯,寧休就是用這麽個蹩腳的理由來應付李歡心的。介於寧休此人平常過於正經,李歡心真的相信了。寧休不覺得他與明雁之間還算認識的事情是丟人的,是說不出口的,只是他害怕再多一個人知道,會傷害到那位小朋友的自尊。因此說了一個善良的謊言。

“寧哥,明雁這樣的,那些什麽變態富商最喜歡了吧?”李歡心倒真的挺擔憂的。

“沒關系。”

“啊?”

寧休想,沒關系,以後他會護著她。

☆、三十一

嘴巴裏的糖還在,明雁打開門,關好後反身靠在門上,緩緩往下滑,滑坐到地上,鞋也懶得換。菠蘿甜甜的味道也還在,甜膩的香氣包圍著他,可此刻的他是沮喪的,他以為自己能夠正常對待那些人虛假的面貌,他以為自己能夠好好努力,練習唱歌,學習演戲,甚至連最不擅長的舞蹈,他也可以好好學習好好訓練,他以為自己以後一定會爬到最高處。

可他現在真的覺得這個圈子實在太臟,他不想承認,但不得不承認,他不想再在這裏待下去了。

興許是與明思找到他有關,興許是因為無論如何,總會有人做他的靠山了。所以他今天才會沒法控制情緒,如今也會有退出這個圈子的想法。

他爬起來,快速走到沙發跟前,跪坐下,打開筆記本電腦,上網登錄網上銀行,查自己的賬戶餘額。

不多,但足夠他做小本生意了。

明雁看到數字後,便順勢趴到了沙發上。

這一刻,他真的好想離開。

趴了許久,直到電腦都自動進入了休眠狀態,明雁才起身,去門口拿過保溫杯,從昨天至現在,他一點兒東西都沒吃。他打開保溫杯,明思給他熬的紅豆粥,他直接拿過勺子吃,粥還溫熱著,熱氣還能輕輕地噴拂在他面龐上。粥入口,明雁鼻子就酸了,眼圈就紅了。

明思在粥裏放了糖,粥甜甜的。

他從小只要吃粥就要放糖,也只有家人知道。他自己不會做飯,這幾年一直在奔波在忙碌,已三年多沒有吃到過這樣的粥。

他抽著鼻子吃完了整杯的粥,然後就起身往冰箱走去,從冰箱裏拿出一整板的冰塊,隨後往衛生間走。

他厭惡這樣的自己,一點小事就能受影響,一點小事就想哭。他怎麽可以這麽脆弱?就像個女孩兒一樣!

他放滿了一水池的水,把冰塊全部倒到水中。看了看放置在一旁的手機上的時間,轉身就將臉埋了進去。

當臉龐碰觸到冰水的瞬間,他忍不住地打了個激靈,身心卻由衷地湧上一股滿足感。漸漸地他的臉開始燒燙起來,直至再沒有任何感覺,他的頭腦本來混亂不堪,也漸漸開始空白起來。到後來他自己也無法察覺到那份空白,窒息的感覺充斥全身。

猛然間,他從水中擡起頭,眼前就是鏡子。

鏡子裏的他,頭發全部亂了,濕噠噠地貼在臉上,臉色蒼白。他輕微地喘著氣,伸手拿過手機看,兩分十秒。比上次多了十秒。

他拿起一條幹毛巾,蓋在臉上,往外走。

客廳內的窗戶並沒有關上,他出來的時候,正好一陣風刮過,吹過他全身,他冷地抖了一下。望向窗外,這個夏天又要過去了啊,秋天又要來了。

他走到臥室,躺到床上給陳昭打電話。

“明雁?”陳昭對於這個時候能夠接到明雁的電話,有些詫異。

“沒在上課吧?”

“沒,下課了,我正準備去看看阿姨呢。”陳昭的聲音仿佛會自己微笑。

明雁本來已經拿了羊毛毯裹住自己,此刻聽到陳昭的聲音,覺得全身都暖了起來。

“啊我知道你為什麽這個時候給我打電話了!”

“啊?”

“我剛剛還在看手機,你要演《早愛你好》裏面的付旭文了,對不對?!”

“……”明雁懵了,他是要演,可是早不是付旭文,而是那個沒有多少戲份的男四號,“昭昭你什麽時候看到的?”

“就在十分鐘前啊,剛剛有消息。”

明雁眉頭皺得緊緊的,明明幾個小時前就已經確定他不會出演付旭文那個角色,為什麽還要放出這樣的消息?

“明雁?”陳昭見他不說話,不放心地叫了他一聲。

“我在聽呢,我也是剛知道要演那部劇,具體演哪個角色還沒定呢,估計這家媒體亂寫的。”

“是嗎?他們家一向靠譜啊,可能弄錯了。”陳昭並沒有當回事,反倒笑道:“不管你演哪個角色我都一樣要看啦,阿姨也會很開心的。”

明雁也笑著道:“等我確定了演哪個角色,我會告訴你的。”

“好噠!最近阿姨能發出一些音節了,明雁,你什麽時候有空能回來看看阿姨就好了。”

“好……”幾分鐘前剛跟自己說好再也不輕易脆弱的明雁,發現自己又沒辦法控制心底那股絕望感。他的軟肋始終是他唯一的家人,他的媽媽。

陳昭並未聽出他聲音中的不對勁,畢竟明雁只說了一個字:“你還在忙吧?快去繼續工作吧,我回頭拍阿姨的照片給你。”

“謝謝你,昭昭。”這話已經不知道說了多少遍,可明雁也不知道還能如何回報陳昭對他們一家的幫助。

“快收起這些話吧,哈哈。”陳昭笑著掛了電話。

明雁翻身,整張臉埋在被子裏。他現在什麽都不想去想,就想好好地靜一靜。

可是偏偏有人不讓他靜,手機很快又響了起來。

他煩躁地拿起一看,居然是何元。同時心裏也松了一口氣,最起碼跟何元說話還算輕松。

“餵?”

“明雁,我是何元。”何元的聲音和以往一樣,冷冰冰的。

“我知道呀,怎麽了?”

“你,還好嗎。”

“啊?”

“昨天你被一個繆小叔叔抱著,是我看到的,繆小叔叔不是好人啊。我爸爸就和我把你要過來了,然後我爸爸說你被壞人下藥了,後來我小叔叔來了,最後我就和我爸爸走了。你現在還好嗎?”

雖然聽得明雁雲裏霧裏,但是明雁大致明白了,只是那個繆小叔叔又是哪裏來的?難道他打了李仁海後,又遇上了另外的誰?他此時有些無話可說,自己不至於魅力大到這種地步吧?

但他還是要說:“我沒事的,謝謝你哦何元。”

何元靜了幾秒後,道:“沒關系的。”

盡管何元說話總是一板一眼,但明雁確信聽到了他這句話中的害羞。

隨後何元又開口:“明雁,我想請你幫我一個忙。”

“好啊,怎麽了?”明雁還是挺喜歡與何元打交道的,他的心思實在太單純,比幾年前的自己還單純。

“我要和一個女孩約會,你能來陪我約會嗎?”

“…………”明雁覺得他現在一點兒都不怨天尤人了,什麽壞情緒都沒有了。這個何元到底是有多單純,要約會還要拉上他?!他組織語句:“何元,你知道,我是藝人,出去的話會被很多人認出來的,恐怕幫不了你。”

“可是你再不來陪我,就沒人陪我了,我只有你一個朋友。”

明雁忍不住翻白眼,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什麽叫約會?兩個人的才叫約會啊!

“明雁,我們就吃一下飯,逛一下商場,一定不讓別人看到你的。”何元這句話說得其實有些小心翼翼,明雁聽了出來。

他想了會兒,暗自嘆氣,應道:“好吧,可是你今天不上學了?”

“不想上,我逃課了。我現在去接你好不好?”

“……好吧。”

明雁認命地起來找衣服穿,這幾天發生的事情太多太混亂,他覺得借此機會放置一下大腦思考也好,省得滿腦子都是那些事情。他照例穿了一身黑,包括黑色的口罩,頭發用幹毛巾再擦了遍,便戴上帽子出門,到與何元約好的地方等他。

因為是工作日,外面行人並不算多。明雁沒有戴墨鏡,畢竟今天天空陰陰的,他戴個墨鏡反而惹人註意。

此刻他穿著一身黑,戴著口罩,臉上露出來的肌膚有些蒼白,眼中布滿血絲,反而會讓人覺得他是感冒生病,行人大多看到這副打扮都不自覺地遠離了些。

很快,何元便到了,他從裏面打開車門,朝明雁招手:“快來。”

明雁鉆到車裏,看了看:“和你約會的女生呢?”

“現在去她學校接她啊,約會不就該這樣嗎,車開到學校門口等?”何元說得理所當然。

明雁眨了眨眼,沒說什麽,看向前面開車的司機,一臉平靜,顯然早就習慣。

他摘下口罩,何元目不轉睛地看著他。

“怎麽了?”明雁疑惑。

“沒怎麽,你好看。”

“……”

何元卻仿佛只是陳述了一個事實般,完全沒在意明雁的尷尬,拿出手機,調出一張照片給明雁看:“好看嗎?”

“很漂亮。”明雁說的實話,的確是個很漂亮的女生。

“嗯,我找個漂亮的約會一下,我想我就會知道什麽叫喜歡,什麽叫愛了。”

“……”

明雁其實並不想知道什麽叫喜歡,什麽叫愛,原因很簡單,他沒有時間去在意。

車子很快開到了一所學校門口,離放學時間還剩幾分鐘,學校大門已開,何元放下書包,自己走下車。明雁礙於身份,留坐在車上看著。

很快放學的鈴聲響起,幾分鐘後漸漸湧出許多學生。

明雁看得竟然有些懷念,因為這所學校恰巧就是他從前上學的那所。

校服還是那套,夏季校服是大大的T恤與運動褲。

明雁看到有幾個女生往何元那邊走去,中間那個顯然就是照片上的女孩,所以說衣服還是得靠人穿。這麽普通,甚至可以說得上醜陋的衣服,被那女孩一穿,楞是穿成了天仙。

那個女孩似乎很是害羞,低著頭不好意思,旁邊的女孩們好像都在起哄。也好在何元生就一張面癱臉,完全不受影響,說了幾句什麽便率先向車子走來,其他幾個女生紛紛推著那個女孩。

明雁正看得好好的,車裏突然響起了手機的鈴聲,他看了看,是身邊何元的手機。

他拿起一看,是何元的爸爸。他自然沒有接。

但很快,司機的手機也響了起來,他立刻接起。

饒是坐在車後的明雁,都聽到了電話裏一個男人的怒吼聲:“誰他媽允許你提前帶他走的?!天天不上學就算了,現在還學會泡妞了是吧?!給我把那小子逮回來!……”

正在此刻何元恰好打開車門,司機的臉比較圓,一嚇,臉便碰到了免提鍵。

何元爸爸的聲音響徹整個車內:“明天我就把他送走!這次誰說都沒用!”

明雁就看到何元整張臉都黑了,並且沖著司機手裏的電話說:“不要你送,我自己走。”說完轉身就走,他身後的女孩嚇得都不敢說話了,明雁下意識地就要下車跟上去,他叫道:“何元!”

那女孩看到他更加楞住了:“明,明雁?!……”

明雁回神,現在外面全是學生家長,他可不能出去,只好苦惱地縮回來。

司機哭喪著臉把免提點掉:“元少爺他跑走了。”

“走!他能走哪兒去?!”

明雁嘆口氣,戴上口罩,戴好帽子,拍了拍司機的肩膀,司機把手機遞給他,他道:“何元爸爸你好,我是明雁,何元他剛剛朝著一中右邊的方向跑了,看起來很傷心的樣子。你們趕緊去找他吧。”

說完遞還手機,他跳下車,朝那個女生小聲道:“跟我來,不要聲張。”

女孩緊張地點點頭跟著他走。

走了幾步,明雁聽到身後車子開走的聲音,他松了口氣。

他把女孩帶到一條小巷子裏才停下:“想拜托你不要和別人說見到我的事,何元的事也請不要說,好嗎?”

女孩瞪著大眼睛,驚喜又緊張地不停點頭,隨後小心問道:“所以,你的確是明雁咯?”

明雁點點頭:“你剛剛看到了。”

女孩興奮地原地蹦來蹦去,然後從書包裏翻出一個本子:“可以幫我簽個名嗎,我自己看,保證不讓別人知道。”

明雁嘆口氣,接過本子,流利地簽好自己名字:“那我先走了,你小心回家。”

“好的!”女孩戀戀不舍地看著明雁離開,突然又叫住他:“餵!”

明雁回身。

女孩笑著道:“我叫陶之夏。陶瓷的陶,之乎者也的之,夏天的夏!你一定要記住我的名字哦!”

明雁敷衍地笑了笑,大步走出巷子。

陶之夏捧著簽名久久不願把視線離開巷口。你一定要記住我的名字哦,因為我當初就是為了你考來一中的,結果我考來,你卻不見了。兩年後又以這樣的方式出現在大眾面前。

☆、三十二

在幾乎轉出巷子的瞬間,明雁便接到了寧休的電話,他很想仰天長嘆,他這幾天到底得罪誰了。他把手機塞到口袋中沒有接,可是過了會兒,手機再次響起來。

他只好拿出手機。滑開接聽鍵後,沒等他說話,寧休便問道:“在哪裏?”

不知為何,聽到寧休的聲音,明雁就有些呆。本來因為何元的事情打岔,他的心情已經平覆,也已經能夠平靜的他再次呆呆道:“一中附近。”

“在那裏,等我。”說完,寧休掛了電話。

明雁垂下腦袋。幸好一中門口巷子多,他又鉆到一條巷子裏,蹲著等寧休來。所幸已是暮夏,日天漸短,尤其今日陰天,眼看著天色漸黑,明雁心安了不少,他不想被任何人拍到、偶遇到他與寧休在一起。

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來,小巷中連盞燈都沒有。只穿著一件短袖T恤的明雁,摸了摸自己胳膊上因幾陣風吹過而留下的雞皮疙瘩,不由自主地又往身後的墻壁貼了貼。

這樣的場景讓他想到三年多前他與媽媽離開南安時的場景,那是暮春,也是這樣一個陰陰的日子。臨走前的那夜,他去了一趟自己從前的家。院門上貼了封條,他伸出手摸了好久,本想翻墻進去看一看那株鳶蘿,最終只是蹲在院門口,緊緊地貼著院門,也不知到底想了些什麽。

就那樣蹲坐著,直到東方出現第一道光,直到鄰居家養的幾只鳥兒開始唱歌,他才撐著地爬坐起來,保持蹲坐的姿勢太久,他的雙腿麻痹到直接栽倒在地。他雙手撐著地面,楞是又站了起來,艱難地離開。沒有再回頭看一眼。

那天的一切,他後來刻意地不去再想起,他以為他不會再想起。

卻不知為何今天卻又那樣毫無征兆地想起,而且此刻的氣氛有著奇異的重合感。他想自己不能再蹲坐著了,他撐著地要爬起來,卻和上次一樣,腿麻了,他不由自主地再次跌坐在地,他狠狠地咬牙,再次撐著地。

卻未料到面前出現了一只手,他擡頭順著手看過去,看到了夜色中十分朦朧的寧休的臉。他其實不喜歡仰望,他喜歡俯視。可這已是他第二次這樣的角度仰望寧休,並且均是在自己十分狼狽的時候。

不知作何想,他並沒有去扶住寧休的手站起來。而是照例自己撐著站起來,卻敵不過雙腿的麻痹程度。

最後還是寧休伸手扶住了他:“腿麻了?”他開口問道。

“有一點兒……”明雁覺得有些丟人,似乎更加狼狽了。

寧休依然扶著他,並沒有松開手:“站一會兒就好了。”又問:“冷嗎?”

“不冷……”明雁不由自主地又想起昨天夜裏自己醒來時看到的場景,他上身可是一件衣服都沒穿。沒料到不到24個小時,他們又見面了。明雁不知道為何寧休可以這樣鎮定。其實他現在是有點冷的。

而寧休實在是沒有把昨晚的事情當做是一個事情,只是陪他站著,待差不多了問道:“現在腿好些了嗎?”

明雁害怕耽誤到寧休的時間,雖然腿還有些麻,卻點頭道:“好了好了。”

寧休便松開了手,往巷子另一端走去,明雁試圖跟上,可腿還是麻著,他一個踉蹌,寧休立即回過頭,語氣中有著擔憂,問道:“還麻?”

明雁忍不住心底罵自己,太娘了!不就蹲了幾下,怎麽就金貴成這樣了?!

“沒事,可以走!”不免說話的聲音就大了些。

結果寧休卻笑了,並且道:“不用逞強。”

“我沒有逞強!”明雁似乎為了證明自己,大步往巷子那端走,雖然走路姿勢還有些不自然,這次卻沒有再摔倒也沒有踉蹌。寧休在背後看著,好笑地不停搖頭,這自尊心也太強了。

寧休的車停在巷子的另一端,那裏空無一人,連房子都很少,也不知寧休如何找到的。明雁待車開鎖後,自己爬到了副駕,系好安全帶,問寧休:“寧休哥,是何元的爸爸告訴你我在這兒的嗎?”

“嗯。”

“他找到何元了嗎?”

“應該找到了,不用擔心。”

“嗯。”明雁應了聲,心想既然寧休這樣正常這樣平靜,自己也不要過於小家子氣,就當昨晚的事情不存在吧,隨後報了自己房子的地址。

寧休聽到了沒有回應,而是將車子往反方向開去,明雁默默嘆氣,不知這次又要去哪裏。

車裏很安靜,兩人均未說話,卻又沒有尷尬。

明雁只好翻出手機,果然自己要出演付旭文的新聞已經到處都是。

他嘆氣,這次嘆出了聲。

寧休側頭看了他一眼,問他:“要演電視劇了?”

“嗯。不過不是你們看到的那個角色,只是個小角色而已。”

聽到耳中,寧休就明白了這其中的彎彎繞繞,他道:“你沒有任何演戲經驗,又沒有系統學過,從配角演起磨練演技其實挺不錯。”

明雁心想你當時可是一出道就演主角,不過他當然沒膽子說出口,況且寧休有那個天賦,的確當得起男一號。

他點點頭:“謝謝寧休哥,我會好好努力的。”

“唱歌和演戲,你更喜歡哪個?”

本以為話題就此斷了,寧休又問了另一個問題。

明雁想了想,說了實話:“沒有更喜歡,只是工作,我想要一起發展。”

寧休意味不明地“嗯”了聲,隨後車廂再次陷入安靜。

十多分鐘後,寧休踩下剎車,明雁看了看,好像是個私人停車場,他懵懂著解開安全帶,下車環顧四周,跟著寧休坐走進電梯。

電梯門打開便是明亮的客廳,白色與黑色系的家具與裝修,而且看起來並不像是酒店。

明雁好奇問道:“這是哪裏啊?”

“我家。”寧休走去換了拖鞋,並拿了雙過來給明雁。

當寧休拿著一雙毛絨絨的拖鞋走來時,明雁就感覺自己是不是看錯了。在此之前,寧休給他的印象只有一個——高不可攀,可此刻他居然拿著一雙毛絨絨的拖鞋給自己。

明雁低著頭自己換了鞋,小心翼翼地往裏走了走便不敢動了。

寧休給他倒了一杯似乎是牛奶的東西,走來放到他手裏:“你可以隨便看。”

“哦。”明雁很是拘謹。他需要緩一緩,這一下子就把他帶回家了。他們什麽時候這麽熟悉過?他需要適應一下。

“要吃什麽?菠蘿蝦仁飯?”

“啊?哦。”明雁以為寧休要訂餐,便點了點頭,的確餓了。一天就吃了那麽些紅豆粥。

卻沒料到寧休直接往廚房走去,明雁不由自主地跟著他一起走。

只見寧休熟練地從冰箱裏拿出來菠蘿與蝦仁,放到水裏洗凈。

明雁站在廚房門口都看傻了。神仙一樣又高又遠的寧休帶他回家就算了,還給他做飯?

他會做飯?

寧休的確會做飯,他初中、高中時,父母工作忙碌而且總有調動,他一直自己生活。只是這十年來越來越懶散,除非興致特別好,否則鮮少自己做飯,即便楊淺紫,也不知他會做飯這件事。

寧休察覺到他的視線,回身看他,見他沒有喝那杯牛奶,笑道:“不嘗一嘗嗎?香蕉牛奶,我自己做的。”

“哦。”明雁此刻只會說這麽一個字,表情也只有一個:呆。他低頭喝了口那杯奶,果然味道很好,還能吃到香蕉果肉。

寧休一直看著,見他喝了,問道:“怎樣?”

“好喝。”明雁老老實實回答。

寧休又忍不住笑,他沒有弟弟妹妹,是家中最小的,從不需要照顧別人,可他其實很享受照顧別人後的成就感。這也是為什麽何元對他比對自己爸爸都親近,因為他對待至親,尤其又是小輩,脾氣特別好,有求必應。就連這個香蕉牛奶都是何元喜歡,他才嘗試著自己做的。

如今又出現了這麽個明雁,雖然不是至親。可在寧休眼中,他也十分值得好好照顧。尤其昨晚之後,寧休下定決心以後要對這個孩子好。他只是單純覺得明雁這個孩子不錯,值得他的關心與愛護。

想到此處,寧休自嘲,是不是人到了三十多歲總會父愛、母愛泛濫,這麽想,如果有個孩子是好像還不錯。可是要為了孩子而結婚?

寧休默默地對自己說“不”。

明雁完全不知道寧休的這些想法,他還在努力去忘記昨晚的場景,努力消化眼前這些,努力的過程中,一杯香蕉牛奶不知不覺便見了底。明雁低頭看了看空了的杯子,正想走到水池邊自己洗,恰好此時寧休回頭看他,看到了他空了的杯子。

寧休像哄小孩一樣道:“只能喝一杯,不能再喝了。等會兒要吃飯。”

“……”一股又怪異又溫暖又熟悉又陌生的感覺充斥明雁全身,他甚至都忘了解釋他只是想洗個杯子而已,他並不是貪吃的孩子。

寧休伸手:“杯子給我,你出去玩吧。”

“哦。”明雁把杯子遞給他,聽話地回身往外走,走到門口時,忍不住回頭看。寧休身材十分好這件事全國人民都知道,但是明雁想,應該沒有多少人見過這樣的寧休吧。穿著簡單的家居服,站在料理臺前忙碌。哪裏還是別人口中那般的模樣,周遭全是煙火氣息。

盡管依然不敢靠近,明雁覺得,寧休似乎離他近了些。

寧休在往鍋裏倒油,響起了“刺啦刺啦”聲,明雁也不知自己到底如何想的,拿出手機,對著寧休的背影拍了一張。點下拍攝鍵的瞬間,明雁醒了過來,慌張地收回手機,看也沒再敢看一眼,跑去了客廳。

☆、三十三

作者有話要說: 本文建議背景音樂——《星空》,Richard Clayderman彈的那版挺好。

寧休將菠蘿蝦仁炒飯盛在了一個花朵形狀的玻璃碗內,菠蘿、蝦仁、青豆還有葡萄幹。他還做了份番茄蛋花湯,很普通很家常的湯,同樣盛在玻璃碗裏,紅黃相間十分的好看。他將兩只碗都置在托盤上,直接走到客廳,放到茶幾上,按住要站起接過托盤的明雁的肩膀。

“吃吧。”

客廳燈光十分明亮,燈光下的食物格外誘人,看到菠蘿蝦仁炒飯裏的葡萄幹時,明雁不自覺地伸出右手揉了揉自己的額頭,他見只有一碗飯,疑惑地擡頭問:“寧休哥,你不吃嗎?”

“接你之前,我吃過了。”

他用了“接”這個字。明雁心中一暖,他不是傻子,如果此時再沒有察覺到寧休的確對他好,那是不正常的。可他很困惑,明思對他好,因為他們是親人,從小一起長大;陳昭對他好,因為他們長期相處過,他每月還會支付相應的醫藥費;成風行對他好,因為他們性格合得來,曾共同奮鬥過。

寧休對他好,為了什麽?

在明雁心中,寧休當得上“完美”這個詞語,不缺任何東西。說句自貶的話,即便寧休真要潛規則誰,哪怕他自薦,寧休必定也是看不上的。

更何況,寧休曾經的女朋友是楊淺紫那樣的女神。

所以寧休到底為什麽對他這麽好?

明雁想不通。

寧休把調羹塞到了他手中:“坐下吃吧。”

明雁點點頭,坐下來,慢慢地用調羹挖飯吃,吃到第一口時眼睛不由自主地一亮。

寧休欣慰笑道:“好吃?”

明雁連忙點頭。

“慢慢吃吧。”寧休笑著留下話,去廚房洗鍋收拾了。

明雁看著他的背影,低頭又喝了口湯,是那種家裏的味道,沒有飯店裏那些過多的調料味。明雁心底不停說著好吃好吃太好吃了,面上卻極力保持平靜。

飯吃完後,他自己要去洗碗,被寧休攔下,要他去自己玩。

玩?

明雁心想他能玩什麽?他吃多了,在客廳裏繞著圈兒當散步,他不敢去客廳的左邊,那裏好像引向書房與臥室。

寧休出來見到他這樣,問他:“要彈琴嗎?”

“啊?”

“那邊有。”寧休指了指左邊的一個房間。

明雁看了看他,轉身往那邊走去,推開門,果然有一架鋼琴在房間內。從前他每天飯後都要練琴,幾年沒有這個習慣了,的確有些想念,看到琴手也有些癢,他走進去,摸著琴鍵,不知不覺便坐在了琴前。

寧休也走了進來,明雁擡頭看他,問道:“你也會彈嗎?”

“基本不會。我的音樂細胞很少。”

明雁聽到笑了起來,心情突然就好了起來。原來網上所說的寧休五音不全是真的,他又問道:“那你家裏放著鋼琴是用來光看著陶冶情操的嗎?”

寧休故意面露詫異:“你怎麽知道。”

明雁笑得更開心。其實沒有那麽好笑,卻不知道為什麽偏偏笑得這樣開心,眼睛彎成了月牙,他笑著問寧休:“你要聽什麽?我彈給你聽。”

“我想想,星空?有這個曲名吧?你會嗎?”

明雁不由地驕傲一笑:“Lyphard Melodie。當然會。”說罷回身,雙手一同放上鍵盤,緩緩彈奏起來。

寧休倚著鋼琴,笑著雙手抱胸看他彈琴。

此刻的明雁面上滿滿的驕傲與矜持,不同於比賽時、演唱會時的刻意收斂。此刻的他仿佛就是從前的他。寧休知道,這才是真正的他。他突然想,如果更早些跟他熟悉起來,生活會不會更充實更有意思?

明雁的手指修長又好看,在黑白鍵的襯托下,兩只手化作了音符精靈。寧休不由自主也聽得入了神。

待明雁彈完一曲,他還看著一處發呆。

“寧休哥。”

明雁叫他,他才回神。

“我彈的太好,你聽出神了嗎?”明雁倒不謙虛。

寧休卻喜歡他這個樣子。他喜歡明雁不把自己當外人的樣子,笑著點頭:“是太好聽了。”

“我可以再彈一會兒嗎?”明雁期待地問道,他最近好久沒碰琴了。

“當然可以。”寧休又道:“這個琴送給你。”

“啊?”明雁已經又在彈一首寧休不知曲名的曲子,他邊彈邊擡頭看著寧休笑道:“不要,這個太貴了。”

“沒關系。你彈得好,送你才對,放我這裏才是浪費。”

明雁收回腦袋,笑著搖頭:“我現在住的地方太小了,放不下這麽一架琴,而且我的錢夠買鋼琴,以後自己買。”他腦袋隨著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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