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待我拱手河山討你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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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第二天,李家變得十分熱鬧,四五個大嬸聚集到他們家,裁剪的裁剪,量布的量布,如同一只只忙碌的蜜蜂,為陶然兒和李信志裁制外出的新衣服。
院子裏堆滿了五顏六色的各種布料,它們如同一朵朵鮮艷的大花,盛開在李家的院落,陶然兒在一旁看著,莫名地覺得幸福。
這樣的情景,真像大婚前的場面啊!
她走到大嬸子面前,見她們拿尺子的拿尺子,拿剪刀的拿剪刀,如同螞蟻似的忙碌個不停。
陶然兒心中如同食了蜜一般甜。
一個大嬸拿著一匹絲綢要剪,陶然兒看了一眼,那絲綢是水粉色的,在陽光下,特別好看,可是她不喜歡——
呃,在現代,她一般只穿黑白灰,亮色最多作為點綴,以包包,首飾的形式出現。
她的衣品一直很高的。
因此,陶然兒立馬向前,用手制止了大嬸的動作,對她問道:“大嬸,你這是要給我做衣裳嗎?”
大嬸笑瞇瞇地,對她說道:“對呀,你年輕姑娘,長得又白嫩,穿這個粉色特別好看,就像那春天的桃花一樣美!”
呃,像春天的桃花——
陶然兒立馬搖頭,對她說道:“可千萬別,我不適合穿粉色。”
記得活在現代的時候,在大上海,她最愛穿的衣服就是白襯衫卡其布褲,或者白襯衫藍色仔褲,那些紅的綠的紫的黃的,之類彩虹般鮮艷的顏色,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當然,除了時尚講究穿衣以基礎色為主之外,現代的陶然兒長得不漂亮,因為穿衣追求的是不被人註意,其實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現在穿越到這個時空來,有了清麗的容顏,可是多年的衣品一時改變不了。
再說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見到信志的樣子,人生最美是初見,信志穿著一身深藍色的粗布衣服,做農民打扮,可是那樣樸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出奇的好看。
所以她也應該向信志學習!
第三,她這次和信志出行,肯定要低調行事,如果全身穿得姹紫嫣紅,著綾羅綢緞,估計會引人註目,哼,醒目得像穆斯林婚禮上的豬,一旦引人註目,身份就很容易曝光!
她不要緊,可信志的真實身份是江南王,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估計就會有危險!
這也是為什麽,信志出行總是做布衣打扮的緣故吧。
這次,他肯定也是假扮成農民出行,所以,她的衣服也與他相稱,一個農民的身邊,豈能跟著一個艷妝麗服的女子?
因此,陶然兒急急地走到那一堆布料處,挑了一匹白色的麻布,再挑了一匹深藍色的棉布,還有一匹沒有染過色的土黃色的棉布,這種土黃色的棉布,類似於現代的卡其褲的顏色。
她抱著三匹布料走到剛才那個大嬸面前,對她微笑說道:“大嬸,這樣吧,你幫我用白布做兩件換洗的衣裳,然後用這藍布和黃布做兩條換洗的裙子就夠了。”
大嬸接過她的布一摸,對她說道:“唉呀,陶姑娘,這個太素凈了!是老太婆穿的!你在我們虎村功勞最大,你帶著我們所有人過上了好日子,你怎麽能穿麻布棉布呢,沒有錢的時候才穿粗布了,現在我們有錢了,也學那大戶人家的小姐,穿穿絲綢好不好?”
大嬸的口吻很是暴發戶。
陶然兒搖頭,微笑著堅持道:“大嬸,我就喜歡穿麻布,舒服透氣,現在天越來越熱了,我和信志要出門,肯定是粗布衣服方便!大嬸,求你了——”
她拉著大嬸的胳膊,如同一個小姑娘一般撒起嬌來,大嬸笑了起來,眼神裏對於陶然兒都是喜歡和疼愛。
大嬸還要說什麽,一直站在陶然兒身後默默聽著的信志走到她們面前來,對大嬸說道:“嬸子,就依她的吧。”
大嬸才作罷,搖了搖頭忙活去了。
李信志微笑著看向陶然兒,對她說道:“替我省錢嗎?”
陶然兒笑起來,對他認真說道:“我喜歡穿素凈的衣服,天性使然。”
李信志含笑不語,見她此時此刻,深密黑亮的長發梳成簡單的發式籠在耳朵後面,只在頭頂上梳了兩個小丸子,可愛極了,頭上沒有任何珠翠,她的臉,在陽光下晶瑩發光,也沒有施任何脂粉,素面朝天。
他伸出手,捏了捏她頭頂的兩小丸子,笑道:“天生麗質——”
陶然兒被信志誇得臉紅紅的,呃,就是現代的丸子子,她這是哪咤款式的,他居然覺得好看,真是情人眼裏出西施哇。
陶然兒看著信志,沈默地笑著,信志也看著她微笑,兩個人互相默默地笑著,靜靜地凝視著,如同兩個傻子似的互相看著呆了很久。
直到一個大嬸走到信志面前,打趣道:“哇,信志,你在想什麽,叫你三遍也不應。”
兩個人才回過神來。
大嬸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笑道:“兩個人互相看著笑著,像兩個小傻瓜,哈哈,信志,你娘說給你也做兩件出行的衣服,你來挑布料。”
兩個人一臉通紅,好半天,信志才紅臉說道:“就找深藍色的布料做吧,我以前穿什麽樣的,現在也穿什麽樣的。”
大嬸才笑著離去。
當天所有的衣服做好,第二天,兩個人準備了幹糧衣服銀兩整裝待發。
信志在檢查兩匹馬,就他帶著陶然兒兩個人出去,人多事雜,隨從多了,反倒引人註目,因此,不如一切從簡,就他們兩個人。
“信志,可以出發了嗎?”陶然兒換好衣服,從房間裏輕快地走出來。此時此刻,她的心情如同在家裏呆了幾年的人突然要出去觀光旅游一般。唉呀,好得仿佛要飛起來了!
“好了,就等你。”信志直起身來,看到陶然兒,不由一呆。
眼前的女孩,穿著白色的衣裳,深藍色的裙子,頭發梳成昨天的式樣,兩只手背在身後,朝他微笑著慢慢踱步走過來。
她笑著,一步一步,動作很慢,可是卻像這天底下最美的風景。
如此清麗的可人兒。
他許久許久回不過神來。相信此一生,這一副畫面,將會像烙印一般刻在他心底,永生難忘!
這一次,比起初見,她穿著破爛的綾羅,更動人心。
李信志聽到自己怦然心動的聲音。
陶然兒走到他的面前,見信志仍然呆呆地,對他問道:“在想什麽?”
李信志才回過神來,將她摟進自己的懷裏, 在發絲上親了親,對她輕聲說道:“我決定我們還是共騎一馬吧。”
呃——
他看著準備的兩匹馬,覺得自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兩個人共騎一馬,一路上肯定風光迤儷,幸福無邊。
陶然兒在他的懷中咕咕地笑了起來。
李信志摸了摸她如同絲綢般的發絲,對她問道:“你笑什麽?”
陶然兒輕笑著回道:“我笑你忘了去年,我和你是怎麽回虎村的?”
李信志也笑了,當時他們只有一匹馬,本來兩個人同騎一匹馬的,後來那馬累得口吐白沫,差點要掛了,才改由陶然兒騎馬,他牽馬的。
陶然兒用額頭蹭著他的下巴,對他說道:“你想犯第二次錯誤?”
她像只貓似的,在他的懷中扭來扭去,用潔白如同大理石的額頭反覆蹭著信志的下巴。
李信志被她搞得身體起了反應,只能微微向後仰著身體,不停地咳嗽。
因為是出游,想著世界那麽大,可以出去看看,陶然兒十分地興奮,這種心情,就像她活在現代,一有年假,立馬準備出去旅游似的。
呃,說實話,來到這個時代這麽久,對於外面的形勢她十分不了解呢,她知道他心愛的男人是江南王,但是江南到底有多大,經濟條件怎麽樣,她一點也不知道呢。
想著原以為穿越過來,要成為一個農婦,沒想到歪打正著,她喜歡的男人是一個農民,與此同時,也是一方領導者,是江南的帝君,她有些震驚,很長時間適應不過來。沒想到自己與信志成親之後,成了江南皇後,唉呀,只有在小時候,她才做自己嫁給王子的夢呢。
穿越成王妃,看來老天爺是公平的,並沒有薄待她!
陶然兒偎在李信志的懷裏,反覆撫摸著他的衣襟,思緒萬千。
她不安心的小手讓李信志身體一陣燥熱,他又咳嗽了一聲,提醒她道:“快住手,你再摸下去,我今天就不想出門,只想抱著你進屋喲。”
他這種的話,讓陶然兒通紅了臉,她立馬住了手,飄了他一眼,對他通紅著臉說道:“走吧。”
然後兩個人牽著馬向李大娘告別,翻身上馬,向虎村外面飛馳而去。
夏天的風呼嘯著從他們身邊經過,兩邊的綠樹以極快的速度在向後倒退。
兩個人比賽著騎馬的速度,感受著生命的年輕健康,很久沒有這樣快樂了!
等到出了虎村,兩個人的速度才放緩。
天氣已經熱起來了,初夏的風吹過來,帶著醉人的綠意,陶然兒看了看李信志,見他仍舊穿著深藍色的麻布衣服,如同一個清俊的年輕農民,她笑了笑,突然頑皮起來,指著自己同色系的裙子,對信志喚道:“餵,老公——“
信志回過頭來,對她問道:“老公?是老公公,老頭的意思嗎?”
陶然兒哭笑不得,只好試著解釋說道:“不是,有一個地方,對自己的相公不叫相公,叫老公,就是陪著變老的相公的意思。”
啊哈,機智如我——陶然兒心裏樂開了花。
李信志想了想,點點頭,說道:“這個稱呼不錯,我們江南要推廣開來,凡娘子必稱自己相公為老公,那你以後叫我老公吧。”
陶然兒笑起來,覺得一臉認真的信志特別可愛,她又輕輕地叫了他一聲“老公”
“嗯”信志應了一聲,然後福至心靈地看著她,笑瞇瞇地喚道:“老婆,你叫我什麽事?”
陶然兒震驚地差點從馬背上跌落下來,他怎麽知道叫她作老婆的,難道信志也是穿越過來的現代人?!
李信志看到她震驚的模樣,不由哈哈大笑,笑夠了之後,對她說道:“小笨蛋,老公既然是陪著變老的相公,那麽,老婆肯定就是陪著變老的娘子嘛。”
陶然兒十分佩服,對信志說道:“信志,你真是太機智了。”她對他的崇拜之情,如同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信志看到她一個人坐在馬背上,對他眨著紫葡萄般的大眼說著誇獎他的話,初夏的陽光下,她的一張小臉白嫩無比,閃閃發光。她的腰身很纖細,很柔軟,盈盈不足一握,在馬背上緩緩地兩邊搖擺著,如同迎風搖擺的垂柳。
他突然覺得自己的懷抱很空,對陶然兒招手道:“過來。”
陶然兒不知他的內心所想,坐在馬背上,控著馬韁繩,慢吞吞的,路兩邊是肥嫩的青草,馬兒貪吃,所以走得很慢,李信志叫她過來,她許久也沒過來。
李信志等得急躁,幹脆自己縱馬上前,與她並行,然後大手一伸,將她整個人抱了起來,陶然兒發現自己離開馬背,不由受驚地尖叫,李信志已經哈哈大笑著,將她安放在自己的懷抱中,兩個人又同乘一馬了。
陶然兒通紅了臉,對他小聲說道:“馬會累死的——”
哈哈,信志大笑起來,在她的小臉上響亮地親了一下,說道:“如果不把你抱過來,在馬累死前,我已經難受死了——”
陶然兒會過意,不由一張臉更紅,甚至連脖子和肩膀也熱辣辣起來。屁股那裏有什麽東西硬硬地頂著她,呃——
信志伸出手,放在她的胸前,將她緊緊地抱在懷裏,這樣,才感覺自己不那麽難受了。
陶然兒看著那只沒有人騎的馬,它跟在他們的身後,仿佛被拋棄了一般,有些不知所措。
她輕聲提醒信志,對他說道:“餵,這樣會不會太浪費馬了。”
李信志笑道:“沒事。它會跟上來的。”
果然,看到前面的那馬開始跑起來了,後面的馬也忘記吃草,奮起蹄子跟了上來。
陶然兒才放下心,倚在信志的懷裏,像一只聽話的貓,幸福地閉上眼睛。
信志在她的頭頂上說話:“然兒,我先帶你去臨安——”
陶然兒“嗯”了一聲,如果她猜得不錯的話,臨安就是現代的杭州。
信志對她說道:“接著,在臨安呆一兩天,我會帶你去諸暨,常州,溫州,東義等城池看看,我們江南總共有八十多個城池。”
什麽?八十多個城市?
陶然兒震驚地睜開眼睛,江南有那麽大?!
她擡頭看了信志一眼。
信志低下頭看了看她,見她一臉的震驚,不由哈哈大笑,他對她說道:“小傻瓜,你以為我只是虎村的江南王嗎,那我豈不是村長一個?你錯了,我們江南領地大得很,長江以南都是我們江南的領地,我要帶你去看看你的領地,你的子民——”
陶然兒仍舊震驚得似處在大夢之中,她喃喃地重覆道:“我的領地,我的子民——”
她有領地,有子民,唉呀,何德何能——
“對啊——”信志情緒高昂,他對她豪邁地說道:“你是我最愛的女人,我們要成親,你會成為我的皇後,那麽,江南的一切,是我的也是你的——”
陶然兒聽到這裏,鼻子發酸,十分感動,她此生此世,大概永遠也忘不了這一天,她想起一句歌詞“待我拱手河山討你歡”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她伸出手緊緊地摟住信志的腰,將小臉貼在他滾燙的胸膛上。
李信志感覺到了,征了征,低著頭看了一眼,微微笑了起來。
人世間最幸福的事,莫過於兩情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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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家變得十分熱鬧,四五個大嬸聚集到他們家,裁剪的裁剪,量布的量布,如同一只只忙碌的蜜蜂,為陶然兒和李信志裁制外出的新衣服。
院子裏堆滿了五顏六色的各種布料,它們如同一朵朵鮮艷的大花,盛開在李家的院落,陶然兒在一旁看著,莫名地覺得幸福。
這樣的情景,真像大婚前的場面啊!
她走到大嬸子面前,見她們拿尺子的拿尺子,拿剪刀的拿剪刀,如同螞蟻似的忙碌個不停。
陶然兒心中如同食了蜜一般甜。
一個大嬸拿著一匹絲綢要剪,陶然兒看了一眼,那絲綢是水粉色的,在陽光下,特別好看,可是她不喜歡——
呃,在現代,她一般只穿黑白灰,亮色最多作為點綴,以包包,首飾的形式出現。
她的衣品一直很高的。
因此,陶然兒立馬向前,用手制止了大嬸的動作,對她問道:“大嬸,你這是要給我做衣裳嗎?”
大嬸笑瞇瞇地,對她說道:“對呀,你年輕姑娘,長得又白嫩,穿這個粉色特別好看,就像那春天的桃花一樣美!”
呃,像春天的桃花——
陶然兒立馬搖頭,對她說道:“可千萬別,我不適合穿粉色。”
記得活在現代的時候,在大上海,她最愛穿的衣服就是白襯衫卡其布褲,或者白襯衫藍色仔褲,那些紅的綠的紫的黃的,之類彩虹般鮮艷的顏色,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當然,除了時尚講究穿衣以基礎色為主之外,現代的陶然兒長得不漂亮,因為穿衣追求的是不被人註意,其實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現在穿越到這個時空來,有了清麗的容顏,可是多年的衣品一時改變不了。
再說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見到信志的樣子,人生最美是初見,信志穿著一身深藍色的粗布衣服,做農民打扮,可是那樣樸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出奇的好看。
所以她也應該向信志學習!
第三,她這次和信志出行,肯定要低調行事,如果全身穿得姹紫嫣紅,著綾羅綢緞,估計會引人註目,哼,醒目得像穆斯林婚禮上的豬,一旦引人註目,身份就很容易曝光!
她不要緊,可信志的真實身份是江南王,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估計就會有危險!
這也是為什麽,信志出行總是做布衣打扮的緣故吧。
這次,他肯定也是假扮成農民出行,所以,她的衣服也與他相稱,一個農民的身邊,豈能跟著一個艷妝麗服的女子?
因此,陶然兒急急地走到那一堆布料處,挑了一匹白色的麻布,再挑了一匹深藍色的棉布,還有一匹沒有染過色的土黃色的棉布,這種土黃色的棉布,類似於現代的卡其褲的顏色。
她抱著三匹布料走到剛才那個大嬸面前,對她微笑說道:“大嬸,這樣吧,你幫我用白布做兩件換洗的衣裳,然後用這藍布和黃布做兩條換洗的裙子就夠了。”
大嬸接過她的布一摸,對她說道:“唉呀,陶姑娘,這個太素凈了!是老太婆穿的!你在我們虎村功勞最大,你帶著我們所有人過上了好日子,你怎麽能穿麻布棉布呢,沒有錢的時候才穿粗布了,現在我們有錢了,也學那大戶人家的小姐,穿穿絲綢好不好?”
大嬸的口吻很是暴發戶。
陶然兒搖頭,微笑著堅持道:“大嬸,我就喜歡穿麻布,舒服透氣,現在天越來越熱了,我和信志要出門,肯定是粗布衣服方便!大嬸,求你了——”
她拉著大嬸的胳膊,如同一個小姑娘一般撒起嬌來,大嬸笑了起來,眼神裏對於陶然兒都是喜歡和疼愛。
大嬸還要說什麽,一直站在陶然兒身後默默聽著的信志走到她們面前來,對大嬸說道:“嬸子,就依她的吧。”
大嬸才作罷,搖了搖頭忙活去了。
李信志微笑著看向陶然兒,對她說道:“替我省錢嗎?”
陶然兒笑起來,對他認真說道:“我喜歡穿素凈的衣服,天性使然。”
李信志含笑不語,見她此時此刻,深密黑亮的長發梳成簡單的發式籠在耳朵後面,只在頭頂上梳了兩個小丸子,可愛極了,頭上沒有任何珠翠,她的臉,在陽光下晶瑩發光,也沒有施任何脂粉,素面朝天。
他伸出手,捏了捏她頭頂的兩小丸子,笑道:“天生麗質——”
陶然兒被信志誇得臉紅紅的,呃,就是現代的丸子子,她這是哪咤款式的,他居然覺得好看,真是情人眼裏出西施哇。
陶然兒看著信志,沈默地笑著,信志也看著她微笑,兩個人互相默默地笑著,靜靜地凝視著,如同兩個傻子似的互相看著呆了很久。
直到一個大嬸走到信志面前,打趣道:“哇,信志,你在想什麽,叫你三遍也不應。”
兩個人才回過神來。
大嬸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笑道:“兩個人互相看著笑著,像兩個小傻瓜,哈哈,信志,你娘說給你也做兩件出行的衣服,你來挑布料。”
兩個人一臉通紅,好半天,信志才紅臉說道:“就找深藍色的布料做吧,我以前穿什麽樣的,現在也穿什麽樣的。”
大嬸才笑著離去。
當天所有的衣服做好,第二天,兩個人準備了幹糧衣服銀兩整裝待發。
信志在檢查兩匹馬,就他帶著陶然兒兩個人出去,人多事雜,隨從多了,反倒引人註目,因此,不如一切從簡,就他們兩個人。
“信志,可以出發了嗎?”陶然兒換好衣服,從房間裏輕快地走出來。此時此刻,她的心情如同在家裏呆了幾年的人突然要出去觀光旅游一般。唉呀,好得仿佛要飛起來了!
“好了,就等你。”信志直起身來,看到陶然兒,不由一呆。
眼前的女孩,穿著白色的衣裳,深藍色的裙子,頭發梳成昨天的式樣,兩只手背在身後,朝他微笑著慢慢踱步走過來。
她笑著,一步一步,動作很慢,可是卻像這天底下最美的風景。
如此清麗的可人兒。
他許久許久回不過神來。相信此一生,這一副畫面,將會像烙印一般刻在他心底,永生難忘!
這一次,比起初見,她穿著破爛的綾羅,更動人心。
李信志聽到自己怦然心動的聲音。
陶然兒走到他的面前,見信志仍然呆呆地,對他問道:“在想什麽?”
李信志才回過神來,將她摟進自己的懷裏, 在發絲上親了親,對她輕聲說道:“我決定我們還是共騎一馬吧。”
呃——
他看著準備的兩匹馬,覺得自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兩個人共騎一馬,一路上肯定風光迤儷,幸福無邊。
陶然兒在他的懷中咕咕地笑了起來。
李信志摸了摸她如同絲綢般的發絲,對她問道:“你笑什麽?”
陶然兒輕笑著回道:“我笑你忘了去年,我和你是怎麽回虎村的?”
李信志也笑了,當時他們只有一匹馬,本來兩個人同騎一匹馬的,後來那馬累得口吐白沫,差點要掛了,才改由陶然兒騎馬,他牽馬的。
陶然兒用額頭蹭著他的下巴,對他說道:“你想犯第二次錯誤?”
她像只貓似的,在他的懷中扭來扭去,用潔白如同大理石的額頭反覆蹭著信志的下巴。
李信志被她搞得身體起了反應,只能微微向後仰著身體,不停地咳嗽。
因為是出游,想著世界那麽大,可以出去看看,陶然兒十分地興奮,這種心情,就像她活在現代,一有年假,立馬準備出去旅游似的。
呃,說實話,來到這個時代這麽久,對於外面的形勢她十分不了解呢,她知道他心愛的男人是江南王,但是江南到底有多大,經濟條件怎麽樣,她一點也不知道呢。
想著原以為穿越過來,要成為一個農婦,沒想到歪打正著,她喜歡的男人是一個農民,與此同時,也是一方領導者,是江南的帝君,她有些震驚,很長時間適應不過來。沒想到自己與信志成親之後,成了江南皇後,唉呀,只有在小時候,她才做自己嫁給王子的夢呢。
穿越成王妃,看來老天爺是公平的,並沒有薄待她!
陶然兒偎在李信志的懷裏,反覆撫摸著他的衣襟,思緒萬千。
她不安心的小手讓李信志身體一陣燥熱,他又咳嗽了一聲,提醒她道:“快住手,你再摸下去,我今天就不想出門,只想抱著你進屋喲。”
他這種的話,讓陶然兒通紅了臉,她立馬住了手,飄了他一眼,對他通紅著臉說道:“走吧。”
然後兩個人牽著馬向李大娘告別,翻身上馬,向虎村外面飛馳而去。
夏天的風呼嘯著從他們身邊經過,兩邊的綠樹以極快的速度在向後倒退。
兩個人比賽著騎馬的速度,感受著生命的年輕健康,很久沒有這樣快樂了!
等到出了虎村,兩個人的速度才放緩。
天氣已經熱起來了,初夏的風吹過來,帶著醉人的綠意,陶然兒看了看李信志,見他仍舊穿著深藍色的麻布衣服,如同一個清俊的年輕農民,她笑了笑,突然頑皮起來,指著自己同色系的裙子,對信志喚道:“餵,老公——“
信志回過頭來,對她問道:“老公?是老公公,老頭的意思嗎?”
陶然兒哭笑不得,只好試著解釋說道:“不是,有一個地方,對自己的相公不叫相公,叫老公,就是陪著變老的相公的意思。”
啊哈,機智如我——陶然兒心裏樂開了花。
李信志想了想,點點頭,說道:“這個稱呼不錯,我們江南要推廣開來,凡娘子必稱自己相公為老公,那你以後叫我老公吧。”
陶然兒笑起來,覺得一臉認真的信志特別可愛,她又輕輕地叫了他一聲“老公”
“嗯”信志應了一聲,然後福至心靈地看著她,笑瞇瞇地喚道:“老婆,你叫我什麽事?”
陶然兒震驚地差點從馬背上跌落下來,他怎麽知道叫她作老婆的,難道信志也是穿越過來的現代人?!
李信志看到她震驚的模樣,不由哈哈大笑,笑夠了之後,對她說道:“小笨蛋,老公既然是陪著變老的相公,那麽,老婆肯定就是陪著變老的娘子嘛。”
陶然兒十分佩服,對信志說道:“信志,你真是太機智了。”她對他的崇拜之情,如同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信志看到她一個人坐在馬背上,對他眨著紫葡萄般的大眼說著誇獎他的話,初夏的陽光下,她的一張小臉白嫩無比,閃閃發光。她的腰身很纖細,很柔軟,盈盈不足一握,在馬背上緩緩地兩邊搖擺著,如同迎風搖擺的垂柳。
他突然覺得自己的懷抱很空,對陶然兒招手道:“過來。”
陶然兒不知他的內心所想,坐在馬背上,控著馬韁繩,慢吞吞的,路兩邊是肥嫩的青草,馬兒貪吃,所以走得很慢,李信志叫她過來,她許久也沒過來。
李信志等得急躁,幹脆自己縱馬上前,與她並行,然後大手一伸,將她整個人抱了起來,陶然兒發現自己離開馬背,不由受驚地尖叫,李信志已經哈哈大笑著,將她安放在自己的懷抱中,兩個人又同乘一馬了。
陶然兒通紅了臉,對他小聲說道:“馬會累死的——”
哈哈,信志大笑起來,在她的小臉上響亮地親了一下,說道:“如果不把你抱過來,在馬累死前,我已經難受死了——”
陶然兒會過意,不由一張臉更紅,甚至連脖子和肩膀也熱辣辣起來。屁股那裏有什麽東西硬硬地頂著她,呃——
信志伸出手,放在她的胸前,將她緊緊地抱在懷裏,這樣,才感覺自己不那麽難受了。
陶然兒看著那只沒有人騎的馬,它跟在他們的身後,仿佛被拋棄了一般,有些不知所措。
她輕聲提醒信志,對他說道:“餵,這樣會不會太浪費馬了。”
李信志笑道:“沒事。它會跟上來的。”
果然,看到前面的那馬開始跑起來了,後面的馬也忘記吃草,奮起蹄子跟了上來。
陶然兒才放下心,倚在信志的懷裏,像一只聽話的貓,幸福地閉上眼睛。
信志在她的頭頂上說話:“然兒,我先帶你去臨安——”
陶然兒“嗯”了一聲,如果她猜得不錯的話,臨安就是現代的杭州。
信志對她說道:“接著,在臨安呆一兩天,我會帶你去諸暨,常州,溫州,東義等城池看看,我們江南總共有八十多個城池。”
什麽?八十多個城市?
陶然兒震驚地睜開眼睛,江南有那麽大?!
她擡頭看了信志一眼。
信志低下頭看了看她,見她一臉的震驚,不由哈哈大笑,他對她說道:“小傻瓜,你以為我只是虎村的江南王嗎,那我豈不是村長一個?你錯了,我們江南領地大得很,長江以南都是我們江南的領地,我要帶你去看看你的領地,你的子民——”
陶然兒仍舊震驚得似處在大夢之中,她喃喃地重覆道:“我的領地,我的子民——”
她有領地,有子民,唉呀,何德何能——
“對啊——”信志情緒高昂,他對她豪邁地說道:“你是我最愛的女人,我們要成親,你會成為我的皇後,那麽,江南的一切,是我的也是你的——”
陶然兒聽到這裏,鼻子發酸,十分感動,她此生此世,大概永遠也忘不了這一天,她想起一句歌詞“待我拱手河山討你歡”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她伸出手緊緊地摟住信志的腰,將小臉貼在他滾燙的胸膛上。
李信志感覺到了,征了征,低著頭看了一眼,微微笑了起來。
人世間最幸福的事,莫過於兩情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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