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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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雪起了個大早往家趕,要收拾幾件衣服帶回關家,好伺候姐姐的月子。昨天虧她去了,要不然那傲霜能讓她家的大姑奶奶活活欺負死,大姑奶奶見了傲雪,因知道她那婚姻大事不清不楚的,還被前頭的丈夫休了一次,便也不把她往眼裏放,殊不知這傲雪如今是除了金玉郎之外,誰也不怕,她鏗鏗鏘鏘的和關家大姑奶奶對陣一場,最後逼著她姐夫殺雞煮蛋熬小米粥,讓她那位傲霜姐姐吃了頓好飯。
她打算在關家住上個五六天,她姐姐苦慣了,也不嬌貴,能安然的歇個五六天,便能恢覆大半元氣。心裏將一切事務都盤算清楚,她昨晚熬夜,今朝起早,頂著寒風回了家,料想著施新月和金效坤都不會起得這麽早,所以她拿個長桿銅鑰匙塞進院門門縫裏,上下左右的活動了一番,最後聽得“啪嗒”一聲,正是橫在裏頭的門閂被她挑得落了地。推開院門進了去,她轉身將院門依著原樣關好,心想幸好家裏是總有人的,要不然這門鎖就是個擺設,連自己都防不住,還能擋得住賊?
一邊思索著安全問題,她一邊向內走,一進正房的門,她就下意識的擡手捂了鼻子——屋裏有股子熱烘烘的腥味,讓人聞了犯惡心。扭頭看到金效坤的臥室虛掩著房門,她便皺了眉頭走去輕輕推門,心想這是哪來的怪味?是大哥在這熱屋子裏留了剩飯剩菜?
她怕金效坤還沒醒,所以動作很輕,無聲無息的探進身去,她看清了房內的情形,一顆心隨即漏跳了一拍。
房內寂靜,金效坤穿著貼身的白綢褲褂,端坐在床邊。白綢褲褂上面濺著斑斑點點的血跡,他聞聲擡頭望向傲雪,臉上也印著零星的血點子。
而地上躺著的那個人,若不是傲雪和他朝夕相處了一年有餘,那麽絕不會認出他會是施新月——他的面孔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頭顱也變了形狀,後腦勺枕在一片紅的白的漿子裏。
一口氣梗在胸口,傲雪靠著門框不哭不叫,圓睜二目單只是看。看了好一陣子,她才抖顫著發出了聲音:“大哥……誰殺了施先生……”
金效坤看著她答道:“是我。”
傲雪軟了兩條腿,靠著門框打晃:“你?”
“是我,因為他昨天半夜摸了進來,想要殺我。”
說著他對著屋角方向一擡下巴:“那是他的刀。”
傲雪望過去,見那地上果然扔著一把匕首,匕首染了血,看著眼生,不是家裏的東西。轉動目光又望向金效坤,她像是癡傻了,對待一切都不能理解:“他……殺你?”
金效坤慢慢的站了起來:“你知道他和金玉郎的關系吧?”
傲雪點了點頭,她當然知道。
金效坤又道:“他終究還是不肯放過我。”
“你說他讓施先生殺你?”
“你不信嗎?”
傲雪哆嗦得又說不出話了,心裏只覺得不可能,施新月不是那樣的人。他認識金玉郎不假,可他並不鞍前馬後的圍著金玉郎轉,他和金玉郎就只是“認識”而已,這麽疏淡的關系,怎麽能讓他為了金玉郎來殺人?心裏轉著一千一萬個不可能,她一時間竟不知從哪一句說起,最後就只哭出了一句:“施先生救過我的命,他是好人啊。”
說完這話,她淚眼朦朧的望向金效坤,心中隨即一驚。金效坤直勾勾的註視著她,黑壓壓的兩道濃眉下,他那輪廓分明的兩只大眼睛凹陷在了陰影裏。她說不出他的眼神究竟是冷酷還是瘋狂,總之是生平第一次怕了他,怕到不敢再多說一句話。
這時,他開了口:“二姑娘,北京城我是不能再住下去了,趁著金玉郎還沒有找上門來,我打算帶你離開這裏,到果剛毅那裏去避一避風頭。”
傲雪顫巍巍的“啊”了一聲,哪裏還有主意?而金效坤一步一頓的挪到了靠墻的立櫃前,打開櫃門從裏面取出了一支新手杖。拄著手杖走到傲雪面前,他的語氣恢覆了往昔的和善:“二姑娘,勞駕你給我倒一盆熱水,我這樣子太狼狽了,一會兒得洗一洗,換身衣服。”
傲雪後退了一步,帶著哭腔答應了一聲。而金效坤轉身走回到屍體旁邊,垂頭又審視了片刻,隨即放開手杖,隨手抓過了椅背上搭著的一件外衣。
彎腰用外衣包裹了施新月那面目全非的腦袋,然後他抓住施新月的雙臂,開始把人往門外拽。其實沒了手杖他也照樣能活動,他在監獄裏是幹什麽的?他在監獄裏要一瘸一拐的從早走到晚,雙手還要推著沈重的石磨。
只不過是那一瘸一拐的樣子,在他看來,太過狼狽和醜陋罷了。
他這體面到底的人,此刻顧不得體面了,一路把施新月拖到了後院的柴房裏,他還想挖個坑把施新月埋起來,但是那麽幹就成了大工程,而他不敢在這裏浪費太多的時間。傲雪傻楞楞的跟著他,他走到哪兒她跟到哪兒,並沒有依言給他預備熱水,他只好自己回房提起暖壺,倒了一盆熱水洗臉洗手。
半個小時之後,連家人去屋空,院門上加了一把鐵鎖頭。
這個季節,雖然算是開了春,然而天氣依舊是冷,並沒有立刻的春暖花開。如此過了十多天,左鄰右舍一點察覺都沒有,只有飛檐走壁的野貓們進了連宅的柴房撕撕咬咬,野貓之一叼著一只人手竄入胡同,被幾個淘氣孩子攔了住。野貓松了口,徑自逃了,而淘氣孩子們圍著那只手,看了半天才認出那是什麽,立刻一起爆發出了驚叫。
警察聞訊而來,封鎖了整條胡同,捉弄野貓的淘氣孩子們也都嚇得哇哇大哭。警察撞開了連宅大門,從後院柴房裏擡出了一具骷髏。
真是骷髏,野貓們這些天在柴房裏吃了又吃,已經把施新月啃得不剩了什麽。
這件兇案立刻就上了報紙,一時間輿論大嘩,姑且不提,只說金玉郎那天隨口打發走了施新月後,也就把這事丟了開,萬沒想到施新月竟會因為自己那一句話送了性命。手拿報紙楞在了六國飯店的客房裏,他倒是不很難過——他可能是上輩子欠了施新月的,所以這輩子對這家夥是只要奉獻不求回報。他從來沒打算過讓施新月為自己賣命,然而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他像瘟疫或者毒液一樣,所過之處,寸草不生。連施新月這麽個和他不大聯系的人,竟然也橫死了。
施新月那天是打算回去殺了金效坤的,所以他的死亡肯定和金效坤脫不了幹系,或者幹脆就是金效坤和連傲雪聯手殺了他。這倒也罷了,只是還有一個問題,讓金玉郎放心不下:金效坤知不知道施新月之所以動了殺機,是因為受了他的慫恿?
如果金效坤認為是他支使了施新月去殺人,那他可有點委屈。他當時只不過是心情不好,只不過是有點煩施新月,只不過是那麽隨口一說——僅此而已,就這麽簡單,他可不是什麽喪心病狂的殺人魔王,成天琢磨著要取人性命。
懷著這點小委屈,他知道自己和金效坤的和平期就此結束了。自己接下來得多加些小心,要不然四面八方都是仇家,誰知道哪一位會抽冷子向他開一槍?
他那可不是普通的仇家啊,他那些仇家,和他結的可都是血海深仇。
這麽一想,他收拾行裝,趁著天亮,搬回了陸家。他那位陸兄實在是拿他當了兒子養,總想給他弄個官當當,讓他將來能有個前程。他也正是為了逃避這個前程,才溜回了飯店。如今他兩害相權取其輕,認為和死亡相比,還是跟著陸健兒當差更安全些,況且這麽胡亂的混日子也混不出什麽樂趣來,不如換種生活,興許能另開辟出一片新天地來,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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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算在關家住上個五六天,她姐姐苦慣了,也不嬌貴,能安然的歇個五六天,便能恢覆大半元氣。心裏將一切事務都盤算清楚,她昨晚熬夜,今朝起早,頂著寒風回了家,料想著施新月和金效坤都不會起得這麽早,所以她拿個長桿銅鑰匙塞進院門門縫裏,上下左右的活動了一番,最後聽得“啪嗒”一聲,正是橫在裏頭的門閂被她挑得落了地。推開院門進了去,她轉身將院門依著原樣關好,心想幸好家裏是總有人的,要不然這門鎖就是個擺設,連自己都防不住,還能擋得住賊?
一邊思索著安全問題,她一邊向內走,一進正房的門,她就下意識的擡手捂了鼻子——屋裏有股子熱烘烘的腥味,讓人聞了犯惡心。扭頭看到金效坤的臥室虛掩著房門,她便皺了眉頭走去輕輕推門,心想這是哪來的怪味?是大哥在這熱屋子裏留了剩飯剩菜?
她怕金效坤還沒醒,所以動作很輕,無聲無息的探進身去,她看清了房內的情形,一顆心隨即漏跳了一拍。
房內寂靜,金效坤穿著貼身的白綢褲褂,端坐在床邊。白綢褲褂上面濺著斑斑點點的血跡,他聞聲擡頭望向傲雪,臉上也印著零星的血點子。
而地上躺著的那個人,若不是傲雪和他朝夕相處了一年有餘,那麽絕不會認出他會是施新月——他的面孔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頭顱也變了形狀,後腦勺枕在一片紅的白的漿子裏。
一口氣梗在胸口,傲雪靠著門框不哭不叫,圓睜二目單只是看。看了好一陣子,她才抖顫著發出了聲音:“大哥……誰殺了施先生……”
金效坤看著她答道:“是我。”
傲雪軟了兩條腿,靠著門框打晃:“你?”
“是我,因為他昨天半夜摸了進來,想要殺我。”
說著他對著屋角方向一擡下巴:“那是他的刀。”
傲雪望過去,見那地上果然扔著一把匕首,匕首染了血,看著眼生,不是家裏的東西。轉動目光又望向金效坤,她像是癡傻了,對待一切都不能理解:“他……殺你?”
金效坤慢慢的站了起來:“你知道他和金玉郎的關系吧?”
傲雪點了點頭,她當然知道。
金效坤又道:“他終究還是不肯放過我。”
“你說他讓施先生殺你?”
“你不信嗎?”
傲雪哆嗦得又說不出話了,心裏只覺得不可能,施新月不是那樣的人。他認識金玉郎不假,可他並不鞍前馬後的圍著金玉郎轉,他和金玉郎就只是“認識”而已,這麽疏淡的關系,怎麽能讓他為了金玉郎來殺人?心裏轉著一千一萬個不可能,她一時間竟不知從哪一句說起,最後就只哭出了一句:“施先生救過我的命,他是好人啊。”
說完這話,她淚眼朦朧的望向金效坤,心中隨即一驚。金效坤直勾勾的註視著她,黑壓壓的兩道濃眉下,他那輪廓分明的兩只大眼睛凹陷在了陰影裏。她說不出他的眼神究竟是冷酷還是瘋狂,總之是生平第一次怕了他,怕到不敢再多說一句話。
這時,他開了口:“二姑娘,北京城我是不能再住下去了,趁著金玉郎還沒有找上門來,我打算帶你離開這裏,到果剛毅那裏去避一避風頭。”
傲雪顫巍巍的“啊”了一聲,哪裏還有主意?而金效坤一步一頓的挪到了靠墻的立櫃前,打開櫃門從裏面取出了一支新手杖。拄著手杖走到傲雪面前,他的語氣恢覆了往昔的和善:“二姑娘,勞駕你給我倒一盆熱水,我這樣子太狼狽了,一會兒得洗一洗,換身衣服。”
傲雪後退了一步,帶著哭腔答應了一聲。而金效坤轉身走回到屍體旁邊,垂頭又審視了片刻,隨即放開手杖,隨手抓過了椅背上搭著的一件外衣。
彎腰用外衣包裹了施新月那面目全非的腦袋,然後他抓住施新月的雙臂,開始把人往門外拽。其實沒了手杖他也照樣能活動,他在監獄裏是幹什麽的?他在監獄裏要一瘸一拐的從早走到晚,雙手還要推著沈重的石磨。
只不過是那一瘸一拐的樣子,在他看來,太過狼狽和醜陋罷了。
他這體面到底的人,此刻顧不得體面了,一路把施新月拖到了後院的柴房裏,他還想挖個坑把施新月埋起來,但是那麽幹就成了大工程,而他不敢在這裏浪費太多的時間。傲雪傻楞楞的跟著他,他走到哪兒她跟到哪兒,並沒有依言給他預備熱水,他只好自己回房提起暖壺,倒了一盆熱水洗臉洗手。
半個小時之後,連家人去屋空,院門上加了一把鐵鎖頭。
這個季節,雖然算是開了春,然而天氣依舊是冷,並沒有立刻的春暖花開。如此過了十多天,左鄰右舍一點察覺都沒有,只有飛檐走壁的野貓們進了連宅的柴房撕撕咬咬,野貓之一叼著一只人手竄入胡同,被幾個淘氣孩子攔了住。野貓松了口,徑自逃了,而淘氣孩子們圍著那只手,看了半天才認出那是什麽,立刻一起爆發出了驚叫。
警察聞訊而來,封鎖了整條胡同,捉弄野貓的淘氣孩子們也都嚇得哇哇大哭。警察撞開了連宅大門,從後院柴房裏擡出了一具骷髏。
真是骷髏,野貓們這些天在柴房裏吃了又吃,已經把施新月啃得不剩了什麽。
這件兇案立刻就上了報紙,一時間輿論大嘩,姑且不提,只說金玉郎那天隨口打發走了施新月後,也就把這事丟了開,萬沒想到施新月竟會因為自己那一句話送了性命。手拿報紙楞在了六國飯店的客房裏,他倒是不很難過——他可能是上輩子欠了施新月的,所以這輩子對這家夥是只要奉獻不求回報。他從來沒打算過讓施新月為自己賣命,然而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他像瘟疫或者毒液一樣,所過之處,寸草不生。連施新月這麽個和他不大聯系的人,竟然也橫死了。
施新月那天是打算回去殺了金效坤的,所以他的死亡肯定和金效坤脫不了幹系,或者幹脆就是金效坤和連傲雪聯手殺了他。這倒也罷了,只是還有一個問題,讓金玉郎放心不下:金效坤知不知道施新月之所以動了殺機,是因為受了他的慫恿?
如果金效坤認為是他支使了施新月去殺人,那他可有點委屈。他當時只不過是心情不好,只不過是有點煩施新月,只不過是那麽隨口一說——僅此而已,就這麽簡單,他可不是什麽喪心病狂的殺人魔王,成天琢磨著要取人性命。
懷著這點小委屈,他知道自己和金效坤的和平期就此結束了。自己接下來得多加些小心,要不然四面八方都是仇家,誰知道哪一位會抽冷子向他開一槍?
他那可不是普通的仇家啊,他那些仇家,和他結的可都是血海深仇。
這麽一想,他收拾行裝,趁著天亮,搬回了陸家。他那位陸兄實在是拿他當了兒子養,總想給他弄個官當當,讓他將來能有個前程。他也正是為了逃避這個前程,才溜回了飯店。如今他兩害相權取其輕,認為和死亡相比,還是跟著陸健兒當差更安全些,況且這麽胡亂的混日子也混不出什麽樂趣來,不如換種生活,興許能另開辟出一片新天地來,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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