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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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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陣子,金玉郎活得又輕松又無聊。

陸淑媛已經摸清了他的底細,得知他現在除了一張好臉蛋和幾身好衣服之外,幾乎就是一無所有,全部財產都被前頭的那個老婆席卷了去,自己若是嫁給了他,這輩子都甭想傲視娘家了。憑她的模樣身份,完全沒必要如此下嫁,況且她都是“下嫁”了,那窮小子還完全沒有感恩戴德的意思,對她也就那麽回事,冷淡雖是不冷淡了,可也沒熱烈到哪裏去,兩人同出同入了這麽久,他一共只吻過她一次,還是吻在了眉心上——這也算戀愛?

但話說回來,娘家這邊的力量若是可以依靠,那也不錯。陸淑媛將一筆經濟賬翻來覆去的算了許多遍,暗想如果金玉郎一直能得大哥的提攜,那麽自己和他的小家庭必定不至於窮,而且自己可以做當家奶奶,不必受夫家的壓迫。金玉郎懾於大哥的權威,也不會敢對自己太造次——新式的小家庭,她也看得多了,起初兩口子自由戀愛而結合,感情全都好得要命,然而結婚之後過不了一年半載,那好勁兒就過去了,在家受氣的少奶奶多著呢,講起來人人都有一肚子苦水,都說自己瞎了眼,沒想到男人全是這樣的壞。

陸淑媛思來想去,如何計較,姑且不提,只說這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現在一無所有,所以又黏上了陸健兒。陸健兒朋友遍天下,照理說是不寂寞的,但朋友全是名利場上的人物,全都各懷心腸,互相之間絕不會以誠相待,況且就憑他那張城府森嚴的冷漠面孔,也沒人有興致願意和這麽一尊木雕泥塑交心。

這個時候,就顯出了金玉郎的可貴與可愛。

論本事和資歷,金玉郎本來沒資格和他平起平坐,但是他就是願意擡舉金玉郎,因為金玉郎“好玩兒”。和金玉郎在一起,他時常會感覺自己又回到了少年時代。德國留學是他人生的一道分水嶺,留學之前的他還只是個大孩子,他父親也還沒開始重視他,所以他活得又糊塗、又狼狽、又快樂。

他知道金玉郎不是一盞省油的燈,這小子之所以偶爾看起來分外可愛,也是因為他在故意的投自己所好。不過沒關系,他手裏攥著的豺狼虎豹多了,再來一個小鬼也無所謂。

陸健兒是“無所謂”,金玉郎知道陸健兒慧眼如炬、已經看透了自己,然而也是無所謂。他如今不是陪著陸健兒玩,就是陪著陸淑媛玩,有時候實在是玩得累了,就隨便找個借口開溜,搬到飯店裏清靜幾天。

自從年前回了北京之後,他再也沒遇到過刺客,但他還是只住六國飯店,因為這是洋人的地盤,更安全些。又因為他是常來常往,為了方便,索性開了一間月包房,每月單是房費就要五百餘元。他是沒錢的,這筆錢自然就要由陸健兒來出——陸健兒前一陣子和他開玩笑,說他一個月兩千打不住,比自己那姨太太一家子的花銷還大。

他當時聽了,也是笑,告訴陸健兒:“你認命吧,將來等我成了家,我那一家子,恐怕也得歸你來養。”

這話雖是事實,但一般人絕說不出口,唯有金玉郎敢理直氣壯的講,講完了還不會被陸健兒一腳踹出去,陸健兒還要心平氣和的承認他說得有理。

這一天下午,金玉郎拎著一盒奶油蛋糕,獨自回了六國飯店——陸師長的三太太今天大請客,請全家吃點心,也有他一份。他不去領受,結果丫頭直接把蛋糕送到了他房裏,又特地告訴他:“三太太請金先生過去坐坐呢。”

三太太今年三十多歲,是個眉毛眼睛都會說話的美人,一見了金玉郎就有說有笑。所以金玉郎在將丫頭打發了之後,沒敢停留,拎起蛋糕就跑了——陸師長的姨太太,陸健兒的庶母,他可不敢招惹。

在房間裏安然坐下了,他歇了一會兒,正打算倒熱茶吃蛋糕,不料又有客人來到。他開門一看,施新月。

他向來不大對人施恩,施新月算是個例外。這家夥著實是受了他不少的恩惠,但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不但不大想著讓施新月向自己報恩,甚至時常會把這家夥徹底忘掉。此刻把施新月讓進房裏,他疑疑惑惑的問道:“你怎麽知道我住在這裏?”

施新月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只說:“金先生,我這些天一直在找您。”

“找我?有事?”

“是……是我的家事。”

金玉郎坐了下來,給自己倒了一杯熱茶,並沒有招待施新月的意思。“施新月的家事”,聽著就讓他提不起精神來。切了一塊蛋糕放進碟子,他用小勺子挖下一塊送進嘴裏:“說。”

施新月站在他面前,有些局促:“傲雪……傲雪要和我分開。”

金玉郎瞟了他一眼:“因為金效坤回來了?”

施新月點點頭:“是。”

雖然金效坤曾經極力的向他解釋過,說傲雪從頭至尾都是個無辜之人,但金玉郎對她就是不能釋懷,就是要恨她到底。如今聽了施新月那個“是”字,他冷笑了一聲:“活該,誰讓你瞎了一只眼,偏偏看上她了呢。”

施新月無言以對,沈默片刻之後,才輕輕的嘆息了一聲。

分家的話,是過完了正月十五,傲雪才向他提出來的,在那之前她和金效坤已經悄悄商議了多久,他不知道。也許從金效坤出獄的那一刻起,她就開始籌劃著要甩掉他了。

她把話講得很漂亮,先是感激他的大恩大德,說她對他的救命之恩沒齒難忘,然後就露出了無情的真面目,要和他一刀兩斷。這處房子留給他,家裏還有些錢,也留給他,她和金效坤出去另租一處小房暫且住著,要是果先生能幫忙給金效坤找份新差事,那他們就跟著差事走,興許離開北京也說不定。

慢條斯理的,娓娓道來的,這一套話讓她說得密不透風,一點無理的地方都沒有,直接堵得他啞口無言。可是他不想要房子,也不想要錢,他只想和她關起門來、過一輩子。

於是他橫下心來,對她說了實話:“傲雪,難道你真不知道我的心意嗎?”

他一句話問出來,傲雪垂下頭,也啞巴了。

兩人都是有著千般的為難,說著說著就要一起沈默。為難之處在於傲雪知道他的心意,他也知道傲雪的心意——他們之間沒有任何誤會,就單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施新月沒了辦法,於是想起了恩公。金效坤當初就是恩公送進大牢裏去的,憑著恩公的本事,再送一次大概也無妨。於是費了許多的力氣,他今日終於找到了金玉郎。可他沒想到金玉郎此刻身心俱疲,並沒有興致替他出頭。

不但沒興致,甚至還因為他的打擾,讓金玉郎感到了不耐煩。那點不耐煩和金玉郎心中暗藏著的怨氣混合了,生成了一種冷颼颼的惡意。在這惡意的驅使下,金玉郎端起茶杯在沙發上一坐,先翹著二郎腿抿了一口熱茶,然後擡頭向著施新月說道:“這種事情,應該由你自己解決,不該來找我。”

“我也知道自己這樣貿然登門,實在是太無禮,可我當真是無能為力。”

“你不是說你愛那個連傲雪嗎?”

“我對她是有感情。”

“多深的感情?”

“這……很深。”

“敢為了她殺人嗎?”

施新月立時擡頭望向了金玉郎:“殺——”

金玉郎笑了:“我是敢的,可惜我不愛連傲雪。至於你敢不敢,我就不知道了。”

然後他放輕了聲音:“其實也沒什麽了不得的,大不了算你個誤傷,有我在,沒人能讓你去償命。”

說完這話,又過了五分鐘,施新月走了。

在這五分鐘裏,施新月那臉上青一陣紅一陣的,足以證明他內心的鬥爭是何等的激烈。金玉郎慢悠悠的吃著蛋糕喝著熱茶,心情倒是好轉了些許。對他來講,這只是個惡作劇,如果金效坤真能死於這場惡作劇,那更好。

金玉郎一直不知如何處置金效坤,殺了他?有點下不去手,留著他?又有點不安全。如果為情所困的施新月能夠把金效坤處理掉,那倒是消除了他許多煩惱。

這也符合了他借刀殺人的人生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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