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伊芙琳特意提到了湯姆臉上有黑眼圈,沒有睡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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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自己的心去孤註一擲。她的眼睛裏永遠都閃爍著一種光彩,讓人想起夏日的一束紅玫瑰,新年夜的煙火盛宴,耀眼而肆意。
而我有太多需要背負的東西,我永遠也不可能脫下枷鎖去做一只自由的飛鳥。那些東西太沈了,我飛不起來,只能徒勞地撲扇著翅膀。我也無法說服自己的理智放下一切責任與義務,去追逐想要的一切,那樣做的代價太大了,不是嗎?
所以我喜歡你,僅此而已。
不對,梅林,我真是喝醉了,才會說出這種無理取鬧又過度情緒化的話。是我心甘情願地選擇了家族與責任,而不是它們反過來綁架了我。我的家庭帶給了我足夠的庇護與溫暖,現在輪到我來繼續維護它的榮耀了,這是我應該做的。
我太清醒,又過分謹慎,因此我不會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不會將你與現實裏的任何因素聯系在一起,就好像你是我的空中樓閣,我的伊甸園。比起真實存在,這種感情更像是一種寄托,在我心中,你就是光明與自由的化身,代表著我向往卻不敢靠近的光與熱。我擔心過度的光與熱會使封蠟融化,教我墜落海洋,所以從一開始,我就不會飛向太陽。
我從書本裏看過太多的愛情故事,有人認為愛是持久的熱情,有人認為愛是一場游戲,更有人認為,愛根本就不存在。我沒有見過太多真實的愛情,知道得最多的是泛黃的書頁裏夾雜的墨香,對許多事都保持著一種知道卻無知的狀態。
這件事曾困擾過我很久——我為什麽會喜歡你?
至今我也無法給出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
也許是因為你身上擁有太多我不曾擁有的特質,那些我迷戀卻不可覆制的特質。我們之間的差異猶如無法相融的冰與火,你是太陽,無論何時都是不會被忽視的存在,而我——我盡力去做一個溫柔的人,比如海洋,沈默,卻包容一切。
時間太晚,走廊上的肖像都已陷入沈睡,我能聽到輕微的鼾聲與極低的夢囈。這些肖像和幽靈都已經在這座城堡待了數百年,你說,他們會感到寂寞嗎?他們對生前的事,還會保留多少記憶?他們算是一具沒有靈魂的空殼嗎?噢,酒精真是個奇怪的東西,它會讓你胡思亂想,讓我想起與你有關的一切。
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想你肯定是不記得了。一年級入學那天的天氣很好,是一個相當難得的大晴天。當我們坐在霍格沃茨特快上時,窗外起伏的青色山巒會在車窗外連成一片漂亮的重影,朦朦朧朧的,宛若殘留的夏意暈染了天空。
許珀裏翁弄丟了他的巧克力蛙,你陪他去尋,來到我所在的車廂,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面。你有一雙非常漂亮的藍眼睛,那是一汪很純粹的藍,讓我想起很久以前看到過的一塊未曾切割的藍寶石,裏面藏著海洋的靈魂,或者是美人魚的眼淚。
這一次,我們並沒有交談,你轉身離開了,身上的黑色長袍被風掀起一個招展的弧度,如同肆意生長的少年時光。我聽見許珀裏翁在叫你的名字。珀爾修斯。我知道了你是誰,在原地站了一會兒,等到心跳聲恢覆正常,才重新關上車門。
伊芙琳曾告訴我,她很喜歡雨夜裏霍格沃茨的燈光,我也一樣,至今我都能清晰地回憶起第一次看到夜色中的霍格沃茨城堡的情景,那些溫暖的燈光,在黑色中固執地保持明亮,就像是地面上的另一番星空,在晃晃悠悠的小船前搖曳。
縱然已是深夜,皮皮鬼卻還在繼續它的鬧劇,詭異的大笑聲嚇得我險些摔了手中的羽毛筆。我想霍格沃茨的每一個學生都受過它的捉弄,我們更是如此,第一天就從它的水彈那裏得到了足夠的教訓,所有人都被稀裏嘩啦地淋濕了,冷風吹得濕透的長袍緊緊地黏在身上,讓寒意也變得無法被剝離。
當時的我知道抱怨並不會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讓那只古怪的惡靈更加高興,於是我並沒有和其他新生一起抱怨、咒罵——也許就是這個舉動讓你重新註意到了我吧?在我擔憂自己會不會感冒、開學第一天就要喝讓耳朵冒蒸汽的魔藥(這顯然很傻)的時候,你動作熟練地幫我烘幹了長袍。
你臉上依舊是燦爛的笑,語氣輕快地對我說,“這麽漂亮的女孩要是因為不會照顧自己感冒了,我會心疼的。”一切發生得太突然了,我根本無法預料,只來得及感謝今晚的月光不夠明亮,否則你肯定會看到我紅透的雙頰與無法掩飾的羞怯。
“謝謝。”“不用謝,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美麗的小姐。”“莉拉。莉拉沙菲克。”“天琴座?很好聽的名字,我是珀爾修斯,珀爾修斯格林格拉斯。”我當然知道珀爾修斯格林格拉斯是誰,即使我剛離開外祖父母回到英國,卻也從父母的談話裏無數次聽到了你的名字。
“一個完美的家族繼承人。”“相當優秀的年輕人。”“肯定會很有前途的。”“他以後肯定會是最炙手可熱的婚約對象。”“真好啊。”他們都這麽說,說話時的語氣襯托得你如同一顆明亮的星星,一只漂亮的金色大鳥,沒有人能質疑你的光彩。
分院帽沒怎麽猶豫就將你分去了斯萊特林,迎接你的是大片的掌聲與歡呼聲。現在,我已經想不起,當我坐在那張椅子上時,究竟是為了什麽想去斯萊特林,是為了父母的願望:沙菲克家族就應該去維護純血榮耀的斯萊特林,還是……
即使同在一個年級,我們的接觸也不算多,你的身邊總是有那麽多人,而我也總會下意識地避開你。可能是由於害怕你那灼熱的目光,我只好低頭從你身邊快步走過,就像一個人為了不被烈火燒著,縱然不會游泳,也毅然地跳入了水中。
不過終究是有避無可避的那一天,我忘了那個會咬人的臺階,深深地陷了進去,又想不出辦法逃脫——那是一個周末的清晨,沒有人會經過。我只好手足無措地站在原地,徒勞而無望地等待著任何一只援手。幾步以外的鐘表擺針慢悠悠地左右移動,一下又一下,一秒又一秒。
等來的人依舊是你。
你伸手將我拽了出來,你指尖的溫度是如此灼熱,讓我的所有神經都在一瞬間成了繃緊的弦,又或者是被烤焦了的花瓣,因為失去水分而皺縮成一團。你低頭看著我,眼睛裏帶著些戲謔,“為什麽我們每次相遇的場景……都那麽特別?”
“謝謝。”
我還是只擠出了這最簡單不過的兩個字,堆出一個僵硬得近似石膏面具的微笑,拼命想要掩飾我過快的心跳。要是你再細心一點,肯定會註意到我暗自攥住了寬大的袖子——我的手心滿是汗,黏膩得如同剛抓了一大把蠕動的鼻涕蟲。
“嘿,莉拉。”你再次開口,神情是難得的認真,“你沒必要一直都這麽笑著,也沒必要一直都習慣性地為別人考慮,這樣挺累的吧?”我猛地擡起頭看向你,感覺自己的假面被驟然揭下,宛如辛德瑞拉在和王子跳舞時就被打回了灰姑娘的原型,漂亮的絲綢舞裙和水晶鞋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灰撲撲的亞麻衣服。
“是挺累的。”我發覺在你面前掩飾心情似乎缺乏必要,於是誠實作答。“所以我覺得,在我面前,你沒必要這麽做。那樣太累了,我會心疼的,更何況我不希望我讓我的朋友感到有距離感……或是過於遷就?”你再次笑了起來,沒有人能拒絕你的笑容,我輕聲回答,“好”。
就這樣,我們成為了不算親密的朋友,我就像你的一支羽毛筆,或者一本筆記本,平靜地與你度過一天又一天。你知道它們的存在,卻並不怎麽在意,只是偶爾想起。如果你曾留心,你肯定會發現一些端倪——不過你沒有,那些近似煙塵般縹緲的跡象輕易地淹沒在了笑聲與喧囂聲中。
我曾希望你察覺,又不期盼你察覺。
後來,母親在來信中告知我將與阿爾法德訂婚的消息。瞬間,我殘存的零星幻想被現實摔得粉碎。我從來都不會放任自己的感情越過理智,所以我不會向你表達心意,以免沙菲克家族遭受可以避免的非議,我更不可能盲目地撕毀那一紙婚約,我做不到“不顧一切”這四個字,也不想。
我看著你身邊的女孩換來換去,沒有一個得以與你長久。疑惑的同時我也曾慶幸過她們都不曾真的在你生命中留下更多的痕跡,比起他們,我們的朋友關系穩固得如同澆上了鐵汁。為此,我可恥地暗自竊喜過,仿佛這是我一個不為人知的小勝利。
後來,伊芙琳來了。我註意到你偷看她的眼神,仿佛她的身影裏隱藏著另一個世界,那種目光我是如此熟悉……我後知後覺地意識到你的女友為什麽總是金發,遲鈍地想起你或許是為她將保溫咒練得那麽好——你曾向我提起,入學前很喜歡打雪仗,總是會把新衣服弄得一團糟。
我嫉妒過她,可我很快就意識到了你為什麽喜歡她。她身上存在著太多人都沒有的生命力,一種鮮活的色彩,誰也形容不出來,也無法模仿。誰不會愛火紅火紅的玫瑰呢?那樣艷麗的顏色,本身就帶著一種奪人眼球的能力,即使帶著刺,然而還是會有那麽多人被不由自主地吸引。
選擇愛上誰,又被誰愛上,從來都不是哪個人的錯。
所以我一直都是一個最矛盾的旁觀者。我喜歡你,也喜歡伊芙琳。朋友的身份對我來說已經足夠,我也無意去肖想更多。我們本就是完全獨立的個體,誰都有選擇的權利,都有轉身離開與停下腳步的自由。
我只是自私地想以這種方式維持更久一點的快樂,去延續我愚蠢而缺乏意義的少女心境。愛情可以有很多種形式,有的甚至暴烈而扭曲,比如征服與被征服,完全奉獻與遺忘自身,但它始終不能被強求。所以我只是喜歡你,與你無關。
雨更大了,敲擊在窗戶上如同密密匝匝的鼓點,風將走廊上的燭火吹得只剩下歪斜的一條線。
剛才的沖動已經猶如海水退潮般一點點消散,我將頭靠在冰冷的墻壁上,心想,這封信終究是不會寄出去了。其實我清楚,當我在你的姓名前加上“親愛的”時,這封信就註定不會被你看到了。但我還是想把這封信寫完,好讓這一場沈默的愛情徹底在這裏畫上句號,從此,再不提起。
遠處傳來隱隱約約的歌聲,有人在唱一位麻瓜歌手的歌曲,說不定你聽說過它,《I See Your Face Before Me》。在這樣一個戰火紛飛、醉生夢死的年代,真實和虛幻、生與死的距離是如此模糊,眨眼之間幸福與悲傷就可以調換位置,沒有什麽是不變的,而你於我,也許是其中唯一的真實。
“If you could see the magic, if you could see me too, there would be nothing tragic .In all my dreams of you, it doesn't matter where you are. Cause I can see how fair you are, I close my eyes and there you are always.”(如果你也明白這愛情的魔力,如果你那時也看到了我,那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了。在我所有關於你的夢裏,無論你在哪裏,無論有多遠,只要我閉上眼,你一直都在。)
這首歌很適合我和你,不是嗎?請再次原諒我的唐突,我和你無法使用“我們”這個稱呼,就連“我和你”這個稱呼似乎都顯得有些不合理。自始至終,我都那麽清醒,清楚我們之間沒有可能,清楚我在你心裏的地位,清楚我們終將成為陌生人。
在剛才的晚會上,在嘈雜音樂聲的掩蓋下,我對你說出了“我喜歡你”,可是你並沒有聽見,我也沒有說第二遍的勇氣了,那短短的四個字,已經耗盡了我僅有的激情與勇氣。於是,我向你搖搖頭,岔開話題,說起一會兒大概會下雨。
現在真的下雨了,偶爾有兩只不知名的鳥鳴叫著飛過,打碎黑夜的沈寂。眼下,我又來到了天文臺,那些觀星儀寂寞地散發著冰冷的寒光——今天註定是看不到任何一顆星星了。普林格在晚會上喝了過多的蜂蜜酒,並沒有多餘的精力來管束一個夜游的畢業生。
筆下的字跡因為墨水即將見底而顯得淺淡,這封信也的確到了該結束的時候。往昔的記憶正在我的腦海裏翻滾,卻像一顆石子被浮動的漣漪模糊得看不清具體形狀。我在走遍霍格沃茨的每一個角落,將每一塊磚石都刻印在我的記憶裏,希冀著這麽做能讓我的記憶存在得更長遠。
珀爾修斯會找到他的安德洛墨達,斬斷鎖鏈,將她從海怪口中救下,成為她的英雄與愛人,而天琴會送出它的祝福。無論未來如何,我都衷心祝福你能得償所願而沒有遺憾。
我曾愛過你。
再見。
編者註:
許多讀者在來信中表示對莉拉沙菲克與珀爾修斯格林格拉斯的故事感到好奇,在征得辛西婭女士及其餘布萊克家族成員的許可後,奧布斯瑟魯斯出版社得到了公開發表這封信的權利。
這封信被妥善保存了五十年之久,從未寄出。
作者有話要說: 正文差不多是完了,接下來會發些麻瓜au的小甜餅,全員存活,幸福快樂長大的設定。
全文伏筆不完全整理
在此列出《壞種》文中伏筆的不完全統計,肯定有遺漏的,供伏筆愛好者參考(我覺得可能大概也許沒人有耐心把它看完,反正就放著吧,咕了三個月終於搞出來了)。還是看完全文再來看這個吧,不然少了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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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芙琳。”格洛麗亞不假思索地說出了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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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有太多需要背負的東西,我永遠也不可能脫下枷鎖去做一只自由的飛鳥。那些東西太沈了,我飛不起來,只能徒勞地撲扇著翅膀。我也無法說服自己的理智放下一切責任與義務,去追逐想要的一切,那樣做的代價太大了,不是嗎?
所以我喜歡你,僅此而已。
不對,梅林,我真是喝醉了,才會說出這種無理取鬧又過度情緒化的話。是我心甘情願地選擇了家族與責任,而不是它們反過來綁架了我。我的家庭帶給了我足夠的庇護與溫暖,現在輪到我來繼續維護它的榮耀了,這是我應該做的。
我太清醒,又過分謹慎,因此我不會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不會將你與現實裏的任何因素聯系在一起,就好像你是我的空中樓閣,我的伊甸園。比起真實存在,這種感情更像是一種寄托,在我心中,你就是光明與自由的化身,代表著我向往卻不敢靠近的光與熱。我擔心過度的光與熱會使封蠟融化,教我墜落海洋,所以從一開始,我就不會飛向太陽。
我從書本裏看過太多的愛情故事,有人認為愛是持久的熱情,有人認為愛是一場游戲,更有人認為,愛根本就不存在。我沒有見過太多真實的愛情,知道得最多的是泛黃的書頁裏夾雜的墨香,對許多事都保持著一種知道卻無知的狀態。
這件事曾困擾過我很久——我為什麽會喜歡你?
至今我也無法給出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
也許是因為你身上擁有太多我不曾擁有的特質,那些我迷戀卻不可覆制的特質。我們之間的差異猶如無法相融的冰與火,你是太陽,無論何時都是不會被忽視的存在,而我——我盡力去做一個溫柔的人,比如海洋,沈默,卻包容一切。
時間太晚,走廊上的肖像都已陷入沈睡,我能聽到輕微的鼾聲與極低的夢囈。這些肖像和幽靈都已經在這座城堡待了數百年,你說,他們會感到寂寞嗎?他們對生前的事,還會保留多少記憶?他們算是一具沒有靈魂的空殼嗎?噢,酒精真是個奇怪的東西,它會讓你胡思亂想,讓我想起與你有關的一切。
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想你肯定是不記得了。一年級入學那天的天氣很好,是一個相當難得的大晴天。當我們坐在霍格沃茨特快上時,窗外起伏的青色山巒會在車窗外連成一片漂亮的重影,朦朦朧朧的,宛若殘留的夏意暈染了天空。
許珀裏翁弄丟了他的巧克力蛙,你陪他去尋,來到我所在的車廂,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面。你有一雙非常漂亮的藍眼睛,那是一汪很純粹的藍,讓我想起很久以前看到過的一塊未曾切割的藍寶石,裏面藏著海洋的靈魂,或者是美人魚的眼淚。
這一次,我們並沒有交談,你轉身離開了,身上的黑色長袍被風掀起一個招展的弧度,如同肆意生長的少年時光。我聽見許珀裏翁在叫你的名字。珀爾修斯。我知道了你是誰,在原地站了一會兒,等到心跳聲恢覆正常,才重新關上車門。
伊芙琳曾告訴我,她很喜歡雨夜裏霍格沃茨的燈光,我也一樣,至今我都能清晰地回憶起第一次看到夜色中的霍格沃茨城堡的情景,那些溫暖的燈光,在黑色中固執地保持明亮,就像是地面上的另一番星空,在晃晃悠悠的小船前搖曳。
縱然已是深夜,皮皮鬼卻還在繼續它的鬧劇,詭異的大笑聲嚇得我險些摔了手中的羽毛筆。我想霍格沃茨的每一個學生都受過它的捉弄,我們更是如此,第一天就從它的水彈那裏得到了足夠的教訓,所有人都被稀裏嘩啦地淋濕了,冷風吹得濕透的長袍緊緊地黏在身上,讓寒意也變得無法被剝離。
當時的我知道抱怨並不會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讓那只古怪的惡靈更加高興,於是我並沒有和其他新生一起抱怨、咒罵——也許就是這個舉動讓你重新註意到了我吧?在我擔憂自己會不會感冒、開學第一天就要喝讓耳朵冒蒸汽的魔藥(這顯然很傻)的時候,你動作熟練地幫我烘幹了長袍。
你臉上依舊是燦爛的笑,語氣輕快地對我說,“這麽漂亮的女孩要是因為不會照顧自己感冒了,我會心疼的。”一切發生得太突然了,我根本無法預料,只來得及感謝今晚的月光不夠明亮,否則你肯定會看到我紅透的雙頰與無法掩飾的羞怯。
“謝謝。”“不用謝,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美麗的小姐。”“莉拉。莉拉沙菲克。”“天琴座?很好聽的名字,我是珀爾修斯,珀爾修斯格林格拉斯。”我當然知道珀爾修斯格林格拉斯是誰,即使我剛離開外祖父母回到英國,卻也從父母的談話裏無數次聽到了你的名字。
“一個完美的家族繼承人。”“相當優秀的年輕人。”“肯定會很有前途的。”“他以後肯定會是最炙手可熱的婚約對象。”“真好啊。”他們都這麽說,說話時的語氣襯托得你如同一顆明亮的星星,一只漂亮的金色大鳥,沒有人能質疑你的光彩。
分院帽沒怎麽猶豫就將你分去了斯萊特林,迎接你的是大片的掌聲與歡呼聲。現在,我已經想不起,當我坐在那張椅子上時,究竟是為了什麽想去斯萊特林,是為了父母的願望:沙菲克家族就應該去維護純血榮耀的斯萊特林,還是……
即使同在一個年級,我們的接觸也不算多,你的身邊總是有那麽多人,而我也總會下意識地避開你。可能是由於害怕你那灼熱的目光,我只好低頭從你身邊快步走過,就像一個人為了不被烈火燒著,縱然不會游泳,也毅然地跳入了水中。
不過終究是有避無可避的那一天,我忘了那個會咬人的臺階,深深地陷了進去,又想不出辦法逃脫——那是一個周末的清晨,沒有人會經過。我只好手足無措地站在原地,徒勞而無望地等待著任何一只援手。幾步以外的鐘表擺針慢悠悠地左右移動,一下又一下,一秒又一秒。
等來的人依舊是你。
你伸手將我拽了出來,你指尖的溫度是如此灼熱,讓我的所有神經都在一瞬間成了繃緊的弦,又或者是被烤焦了的花瓣,因為失去水分而皺縮成一團。你低頭看著我,眼睛裏帶著些戲謔,“為什麽我們每次相遇的場景……都那麽特別?”
“謝謝。”
我還是只擠出了這最簡單不過的兩個字,堆出一個僵硬得近似石膏面具的微笑,拼命想要掩飾我過快的心跳。要是你再細心一點,肯定會註意到我暗自攥住了寬大的袖子——我的手心滿是汗,黏膩得如同剛抓了一大把蠕動的鼻涕蟲。
“嘿,莉拉。”你再次開口,神情是難得的認真,“你沒必要一直都這麽笑著,也沒必要一直都習慣性地為別人考慮,這樣挺累的吧?”我猛地擡起頭看向你,感覺自己的假面被驟然揭下,宛如辛德瑞拉在和王子跳舞時就被打回了灰姑娘的原型,漂亮的絲綢舞裙和水晶鞋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灰撲撲的亞麻衣服。
“是挺累的。”我發覺在你面前掩飾心情似乎缺乏必要,於是誠實作答。“所以我覺得,在我面前,你沒必要這麽做。那樣太累了,我會心疼的,更何況我不希望我讓我的朋友感到有距離感……或是過於遷就?”你再次笑了起來,沒有人能拒絕你的笑容,我輕聲回答,“好”。
就這樣,我們成為了不算親密的朋友,我就像你的一支羽毛筆,或者一本筆記本,平靜地與你度過一天又一天。你知道它們的存在,卻並不怎麽在意,只是偶爾想起。如果你曾留心,你肯定會發現一些端倪——不過你沒有,那些近似煙塵般縹緲的跡象輕易地淹沒在了笑聲與喧囂聲中。
我曾希望你察覺,又不期盼你察覺。
後來,母親在來信中告知我將與阿爾法德訂婚的消息。瞬間,我殘存的零星幻想被現實摔得粉碎。我從來都不會放任自己的感情越過理智,所以我不會向你表達心意,以免沙菲克家族遭受可以避免的非議,我更不可能盲目地撕毀那一紙婚約,我做不到“不顧一切”這四個字,也不想。
我看著你身邊的女孩換來換去,沒有一個得以與你長久。疑惑的同時我也曾慶幸過她們都不曾真的在你生命中留下更多的痕跡,比起他們,我們的朋友關系穩固得如同澆上了鐵汁。為此,我可恥地暗自竊喜過,仿佛這是我一個不為人知的小勝利。
後來,伊芙琳來了。我註意到你偷看她的眼神,仿佛她的身影裏隱藏著另一個世界,那種目光我是如此熟悉……我後知後覺地意識到你的女友為什麽總是金發,遲鈍地想起你或許是為她將保溫咒練得那麽好——你曾向我提起,入學前很喜歡打雪仗,總是會把新衣服弄得一團糟。
我嫉妒過她,可我很快就意識到了你為什麽喜歡她。她身上存在著太多人都沒有的生命力,一種鮮活的色彩,誰也形容不出來,也無法模仿。誰不會愛火紅火紅的玫瑰呢?那樣艷麗的顏色,本身就帶著一種奪人眼球的能力,即使帶著刺,然而還是會有那麽多人被不由自主地吸引。
選擇愛上誰,又被誰愛上,從來都不是哪個人的錯。
所以我一直都是一個最矛盾的旁觀者。我喜歡你,也喜歡伊芙琳。朋友的身份對我來說已經足夠,我也無意去肖想更多。我們本就是完全獨立的個體,誰都有選擇的權利,都有轉身離開與停下腳步的自由。
我只是自私地想以這種方式維持更久一點的快樂,去延續我愚蠢而缺乏意義的少女心境。愛情可以有很多種形式,有的甚至暴烈而扭曲,比如征服與被征服,完全奉獻與遺忘自身,但它始終不能被強求。所以我只是喜歡你,與你無關。
雨更大了,敲擊在窗戶上如同密密匝匝的鼓點,風將走廊上的燭火吹得只剩下歪斜的一條線。
剛才的沖動已經猶如海水退潮般一點點消散,我將頭靠在冰冷的墻壁上,心想,這封信終究是不會寄出去了。其實我清楚,當我在你的姓名前加上“親愛的”時,這封信就註定不會被你看到了。但我還是想把這封信寫完,好讓這一場沈默的愛情徹底在這裏畫上句號,從此,再不提起。
遠處傳來隱隱約約的歌聲,有人在唱一位麻瓜歌手的歌曲,說不定你聽說過它,《I See Your Face Before Me》。在這樣一個戰火紛飛、醉生夢死的年代,真實和虛幻、生與死的距離是如此模糊,眨眼之間幸福與悲傷就可以調換位置,沒有什麽是不變的,而你於我,也許是其中唯一的真實。
“If you could see the magic, if you could see me too, there would be nothing tragic .In all my dreams of you, it doesn't matter where you are. Cause I can see how fair you are, I close my eyes and there you are always.”(如果你也明白這愛情的魔力,如果你那時也看到了我,那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了。在我所有關於你的夢裏,無論你在哪裏,無論有多遠,只要我閉上眼,你一直都在。)
這首歌很適合我和你,不是嗎?請再次原諒我的唐突,我和你無法使用“我們”這個稱呼,就連“我和你”這個稱呼似乎都顯得有些不合理。自始至終,我都那麽清醒,清楚我們之間沒有可能,清楚我在你心裏的地位,清楚我們終將成為陌生人。
在剛才的晚會上,在嘈雜音樂聲的掩蓋下,我對你說出了“我喜歡你”,可是你並沒有聽見,我也沒有說第二遍的勇氣了,那短短的四個字,已經耗盡了我僅有的激情與勇氣。於是,我向你搖搖頭,岔開話題,說起一會兒大概會下雨。
現在真的下雨了,偶爾有兩只不知名的鳥鳴叫著飛過,打碎黑夜的沈寂。眼下,我又來到了天文臺,那些觀星儀寂寞地散發著冰冷的寒光——今天註定是看不到任何一顆星星了。普林格在晚會上喝了過多的蜂蜜酒,並沒有多餘的精力來管束一個夜游的畢業生。
筆下的字跡因為墨水即將見底而顯得淺淡,這封信也的確到了該結束的時候。往昔的記憶正在我的腦海裏翻滾,卻像一顆石子被浮動的漣漪模糊得看不清具體形狀。我在走遍霍格沃茨的每一個角落,將每一塊磚石都刻印在我的記憶裏,希冀著這麽做能讓我的記憶存在得更長遠。
珀爾修斯會找到他的安德洛墨達,斬斷鎖鏈,將她從海怪口中救下,成為她的英雄與愛人,而天琴會送出它的祝福。無論未來如何,我都衷心祝福你能得償所願而沒有遺憾。
我曾愛過你。
再見。
編者註:
許多讀者在來信中表示對莉拉沙菲克與珀爾修斯格林格拉斯的故事感到好奇,在征得辛西婭女士及其餘布萊克家族成員的許可後,奧布斯瑟魯斯出版社得到了公開發表這封信的權利。
這封信被妥善保存了五十年之久,從未寄出。
作者有話要說: 正文差不多是完了,接下來會發些麻瓜au的小甜餅,全員存活,幸福快樂長大的設定。
全文伏筆不完全整理
在此列出《壞種》文中伏筆的不完全統計,肯定有遺漏的,供伏筆愛好者參考(我覺得可能大概也許沒人有耐心把它看完,反正就放著吧,咕了三個月終於搞出來了)。還是看完全文再來看這個吧,不然少了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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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伊芙琳。”格洛麗亞不假思索地說出了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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