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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約會邀請,懇求她戴上這對專門為她定制的耳環,信件末尾的署名終於不再是字母縮寫,而是“Gerard Grindelwald”。
傑拉德格林德沃是一個完美的夢中情人,相貌英俊、博學多識、溫柔紳士,即使是能找出二十層床墊和二十層天鵝絨被下一顆豌豆的豌豆公主,恐怕也無法找出他的缺點。當他牽起凱瑟琳的手,微笑著向她問好的時候,凱瑟琳的神智頓時就丟了大半。
他們一起去了巴黎歌劇院,這是整個歐洲最出名的歌劇院,被戲稱為“巴黎的首飾盒”。大理石樓梯被女賓的裙擺擦得在金色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亮,演出大廳懸掛著的分枝吊燈足有八噸之重,休息大廳的富麗堂皇幾乎就是凡爾賽宮鏡廊相的翻版。
隨後,他們又去了麗茲酒店,在這一趟旅途中,凱瑟琳徹底被傑拉德的體貼與周到折服了。她簡直想不通為什麽——傑拉德永遠都能確切地理解她的每一個想法,這讓他們就像是認識很多年了,而實際上,他們三天前才正式見面。
傑拉德與他所代表的另一個世界實在是太誘人了,一個涉世未深的普通姑娘怎麽能抵制住這一切近乎美夢般的誘惑?私人訂制的華服,柔軟得足以淹沒腳趾的土耳其地毯,截然不同的生活,完美的愛人——這一片光彩閃耀的繁華。
當然,在熱鬧散場後,凱瑟琳也想過這些紙醉金迷背後可能存在的風險,但天真的心會想,也許這就是她那位命中註定的愛人。每當與傑拉德眼神相撞時,凱瑟琳總是無比篤定,這個男人是真的愛她的。一個人的眼神,無法騙人。
她一時腦熱,辭去了芭蕾舞演員的工作,在海倫娜等朋友的祝福中離開了舞臺。沈溺於愛情與幻想的她完全沒有註意到傑拉德格林德沃這個人身上種種很奇怪的地方,比如他的衣服口袋裏時刻裝著根奇怪的木頭棍子,他經常說些奇怪的話。
最初的幾個月的確是非常快樂的,把那些日子挑出來,仿佛都能熬成最甜蜜的糖漿。凱瑟琳的整顆心都飄飄然了,除了傑拉德,她什麽都沒有想過。她夢寐以求著有朝一日傑拉德會掏出戒指,請求自己成為凱瑟琳約翰遜格林德沃。
某次在劇院聽戲的時候,借著朱麗葉深情的歌聲,凱瑟琳隱晦地提出了結婚這件事。她本以為這會是個愉快的話題,可傑拉德的臉色卻因此變得很難看,幾天後,他甚至決然地選擇了不辭而別,只留下了一枚價值不菲、玫瑰花形狀的鉆石戒指。
比這更糟糕的是,一個月後,凱瑟琳驚恐地發現自己居然懷孕了。那時的凱瑟琳並沒有想到,直到自己因病去世,她此生都沒有再見過這個男人一面。或許凱瑟琳自己也無法界定,在並不算長的生命裏,她對傑拉德抱有的感情更多的是愛還是恨。
至於傑拉德本人,也在這場為期數月的風流韻事中耗盡了他這輩子僅有的丁點兒熱情,之後的他變得比任何時候都要冷漠和不近人情了。他徹底沈浸在了黑魔法研究裏,鮮少出現在人前。他愛過凱瑟琳嗎?這取決於如何定義什麽是愛。
出於說不定傑拉德某天會回來找她的幻想、身為母親的憐憫之心和對傑拉德無法放下的愛等種種覆雜的情感,凱瑟琳並沒有把肚子裏的這個孩子打掉,而是選擇忍受著所有人的非議和嘲諷獨自將她生了下來,並為她取名伊芙琳約翰遜。
芙琳出生在新年的第一天,凱瑟琳固執地相信這是個好兆頭。看著她漂亮的金發、鮮明的綠眼睛,凱瑟琳對這個酷似傑拉德的女兒可以算是又愛又恨。凱瑟琳的父母在多年前就已經去世了,她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照顧伊芙琳,即使某種意義上,十九歲的她也算是半個孩子。
生下伊芙琳後,凱瑟琳為了維持生計,滿懷希望地出門尋找一份體面的、足以維持她和女兒溫飽的工作。然而只會跳芭蕾舞、並且已經在這項技藝上生疏了的她在找工作這件事上屢次碰壁,最後,她只找到了一份女服務生的工作。
令凱瑟琳更沒有想到的是,她這急轉直下的人生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加糟糕了。一九二九年末,全球爆發了持續時間最長的經濟蕭條,所有人的生活都被這場該死的經濟危機攪得一團糟。凱瑟琳工作的那家咖啡廳倒閉了,她連服務生的工作都丟掉了。
怎麽在這個悲哀的世界生存下去成了大問題。走投無路的凱瑟琳不得不翻出了她的珠寶盒,準備盡數變賣傑拉德送給自己的那些珠寶首飾——她原本是不打算動這些東西的,不過顯然,骨氣與尊嚴在這個年代成了不可置疑的累贅。
珠寶商們當然不會錯過這個千載難逢的賺錢機會,趁火打劫的他們對這些品質上佳的珠寶又拿著放大鏡迎光看,又往上面哈氣,又聽它們的聲音。珠寶的價值一貶再貶,到最後,一枚純金的手鐲也只能替凱瑟琳解決一個星期的吃住。
在珠寶被變賣得差不多了之後,凱瑟琳不得不帶著伊芙琳搬離了原來的公寓,住進了臭名昭著的貧民窟拉斯羅街。這個始終都帶著點天真氣息的女人無奈地發現像她這樣沒有家人、沒有不可或缺技藝的女性在這個殘酷的世界註定只能有一個職業可選。
在這個過程中,凱瑟琳的脾氣也益發急躁起來,曾經那個天真善良的她徹底被時間和生活的車輪碾得粉碎,一點蹤跡都找不到了。她染上了很多不太好的習氣,學會了如何怨天尤人和詛咒這個世界,養成了一副沖動易怒的壞脾氣。
現在的凱瑟琳市儈而暴躁,她早已想不起過去的那些浪漫情懷,滿心只想著手裏的一英鎊怎樣才算花得最值。她成了整條街上最難以打發的顧客,執著於同商家不厭其煩地討價還價,哪怕省下一個便士也是好的,畢竟她和她的女兒得生存下去。
當你和這個塗滿了廉價化妝品、因為過度酗酒面部皮膚略微松弛、沾滿了煙火氣與早衰的精明的女人擦肩而過時,我想你會難以將她和那個時時溫柔微笑著、脖頸優美得像是白天鵝、會連續單足趾尖旋轉的芭蕾舞演員聯系在一起。
伊芙琳很早就顯示出了非凡的魔法天賦,不到一歲,她就可以控制堆在墻角的空酒瓶漂浮在空中。日子一天天過去,她又迅速地掌握了如何隨心所欲地控制這堆雜物移動。巫師的成長比麻瓜快一些,所以她很早就開始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這個世界了。
直到伊芙琳長到兩歲,凱瑟琳才發現自己女兒的神奇能力。這幾乎將她嚇了個半死,因為在她虔誠的內心裏,擁有不尋常能力的孩子肯定是魔鬼的信徒——尤其是每逢周日,街口上總會有一個臉色蒼白、神經質的女人大肆強調這點,這促使她對伊芙琳的態度更加矛盾覆雜了。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論,凱瑟琳都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她很少關心女兒,每次都是把面包放在桌子上就離開家一整天,即使那時伊芙琳才兩歲。當伊芙琳犯了小孩子經常犯的錯:比如打碎東西時,她會毫不留情地拎著伊芙琳的衣領將她關進黑暗的房間裏,一整天不給她飯吃。
伊芙琳是個古怪的小孩,從來都不會哭,好像生來就明白眼淚是無用的東西,可她偏偏又能做出凱瑟琳所期望看到的反應。看著那雙冷漠又倔強的綠眼睛,凱瑟琳終是忍無可忍,將她鎖進了閣樓的雜物間裏,怒氣沖沖地出門去了。
當凱瑟琳終於想起自己四歲的女兒還被關在雜物間時,已經是兩天後的事了。她驚慌失措地狂奔上嘎吱作響的舊樓梯,將臉色慘白、不知道是暈過去了還是睡著了的伊芙琳用力抱進懷裏,一遍又一遍地道歉,哭著請求伊芙琳的原諒。
當然,凱瑟琳也有浪漫柔情的時候,無論多麽貧困潦倒,她都會固執地買一支紅玫瑰放在一個普通的藍色花瓶裏,不等原來那朵紅玫瑰枯萎就換上新的。在某些心情難得不錯的夜晚,她會給伊芙琳背莎士比亞的著作或是唱一兩首不知出處的歌,比如《nocturne》,溫柔地叫她“我的寶貝伊芙”。
不管怎麽說,在那些滄桑且艱難的歲月裏,她們弱小無助的母女倆始終彼此相伴。
註:
(1)皆為芭蕾舞中的術語。
(2)皆摘自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朱麗葉》,為朱生豪先生譯本。
作者有話要說: 伊芙琳是混血,也是一個格林德沃,是私.生.女,所以芙羅拉·格林德沃既可憐她又恨她。凱瑟琳就是一個很單純、沒心眼、沒怎麽見過世面的姑娘,愛上了一個不應該愛的人,她是真的愛傑拉德的。
凱瑟琳這個名字的昵稱有很多種,最常用的就是凱西,在二十六章中,伊芙琳因為覺得“凱西這個名字她覺得很親切”所以給小貓頭鷹取名凱西。凱瑟琳這個名字還有一種不常用的昵稱是Cat,cat在俚語裏也有hook.er的意思。
仔細想想,傑拉德才是萬.惡.之源(x)。
Chapter 58 一九三二
一九三二年三月,拉斯羅街。
雨後的陽光格外難得,帶給這條蕭條破敗的街道一點暖色。一個女孩穿著快要拖到腳踝處的紅色大衣,在街上狂奔著,一邊跑一邊笑,紅色的小皮鞋將街上凹坑裏的積水踩得啪嗒四濺。她身後跟著個四五十歲左右的中年男人,戴著頂白色的廚師帽子,大約是附近哪家店裏的糕點師。
伊芙琳像只小貓咪般靈活地躥過淒清無人的街道,貓腰一閃身就躲進了幾個大鐵桶堆成的縫隙中,敏捷地繼續往巷子的深處跑去了。那個有啤酒肚的糕點師帶著濃重喘氣聲的憤怒叫罵被風傳得很遠,“Bloody hell!遲早有一天,你們這群無法無天的壞孩子會被統統逮進監獄裏去!”
而這場追逐的勝利者已經開始笑嘻嘻地啃手裏被捏變形的黃油面包了。伊芙琳哼唱著那首媽媽經常唱給她聽的《nocturne》,踩著鞋跟都快要磨掉了的皮鞋大步往家的方向走去。因為一些伊芙琳說不出來由的特殊能力,她雖然年紀小,但是已經早早地成為了街坊長舌婦口中“最討人厭的女孩子”。
不遠處的空地上圍了幾個穿著臟衣服的男孩子,不合身的毛衣上全是破爛的線頭。伊芙琳微瞇起眼睛,想去看那群打架的男孩是不是伍氏孤兒院的。然而這仔細一瞧,她立刻就發現了不對勁,這不是幾個男孩子打架,而是四五個男孩共同圍毆一個男孩,那個男孩的反擊有點艱難。
伊芙琳認識那個被打的男孩,或者說見過很多次,一條街上的孩子說多也不多,說少也不少,來來回回總能碰上。他們從來沒有同彼此說過話,她只是聽別人叫他“怪胎”、“怪物”。伊芙琳可從來不覺得那個黑頭發男孩是個怪物,相反,她覺得他長得很好看,她挺想認識他。
“餵!你們這群膽小鬼!好幾個聯合起來欺負人家一個算什麽本事!”伊芙琳朝那群男孩子大喊,順便暗自操控著地上的小石子毫不留情地往他們身上砸去。男孩們被小石子砸得有些疼,尖叫了一聲,其中年紀最大的那個揮拳朝伊芙琳打來,“You twat!滾!別來多管閑事!”
“Tosser!”伊芙琳撿了一句不知從哪聽來的臟話毫不示弱地回敬過去,閃身躲開了朝她臉上揮來的拳頭。正當她打算繼續反擊的時候,男孩莫名其妙地踩空了腳下的臺階,摔進了臺階下的臭水溝裏。剩下的男孩見他們的老大吃了虧,互相對視一眼,然後都不約而同地跑遠了。
伊芙琳見狀哈哈大笑起來,看著那群男孩逃開的背影,拍了拍身上的灰,頗有點不屑地罵了句“膽小鬼”。轉過頭時,她恰好迎上了黑發男孩烏沈沈的眼睛,在那一瞬,她的心跳突然加快了。伊芙琳用探詢的語氣小聲問道:“剛才那一下是你推的對不對?你也有那種……奇怪的能力嗎?”
男孩沈默地點點頭,蒼白瘦削的臉上籠罩著一層淺淡的陰雲。伊芙琳笑得更燦爛了,“我也會誒。終於找到一個和我一樣的家夥了,這樣我們就不是一個人了。不過有一次,我居然還看到了一個人的記憶,就像自己身歷其境一樣。我看到他剛被他女朋友甩了,因為他的女朋友找到了一個更有錢的中年男人。”
伊芙琳詳細地和男孩講述著這次經歷,男孩默然地聽著,看不出有什麽不耐煩的表現,但也不知道聽進去了多少。“你說這是不是很美妙的能力?”男孩的臉上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美妙?他們沒有告訴過你這是魔鬼才有的能力嗎?”
“才不是!”伊芙琳急得差點跳起來,“我們可以做到他們做不到的事,明明是他們應該羨慕我們!我們才是比他們更厲害的存在!”男孩終於偏頭看了伊芙琳一眼,不過仍是沒有說什麽。“對了,這麽久了,我還沒有問過你名字呢。你叫什麽名字?我叫伊芙琳,伊芙琳約翰遜,我準許你叫我伊芙。”
她把頭昂得高高的,就好像這個許可是一種莫大的恩典。
“湯姆。湯姆裏德爾。”男孩輕輕皺起了眉頭,就像是不喜歡這個名字。他看了伊芙琳一眼,心想,他才不會叫她伊芙,她就是個討厭的蠢丫頭,不會比其他人好到哪去。“我們一起走吧,湯姆。去泰晤士河轉轉?”伊芙琳向男孩伸出了還帶著些油漬的手,肆意地朝他笑著。
湯姆盯著她的手看了幾秒鐘,似乎是在嫌棄那上面的油漬與灰塵一樣。不過他還是猶豫地握住了伊芙琳伸來的手,與她一起往拉斯羅街外面的世界走去。伊芙琳笑得更開心了,她想,她終於找到了另一個和她很像的人,這樣的感覺很好。
天氣漸暖,路邊堆著的垃圾發出一股腐敗的惡臭,一堆蒼蠅在上方盤旋,發出惱人的嗡嗡聲。眼下依舊是經濟最蕭條的時代,幾個流浪漢仰面躺在路邊,即使是飛馳而過的汽車濺了他們一身泥水也不挪動身體,就像是早已失去了對外界的感知。
萊斯特廣場上人流湧動,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傳來了一陣遼遠清越的鐘聲。那些衣著光鮮、身上散發著金錢的銅臭味的人都離伊芙琳和湯姆遠遠的,仿佛看著這兩個衣冠不整、臟兮兮的孩子就已經玷汙了他們剛噴上的高檔香水。(1)
在橡樹的綠蔭下,一個穿著紅裙子的黑發女人在抱著吉他賣唱,也許又是一個被經濟蕭條害慘了的人。她的聲音不算空靈宛轉,甚至有點粗糲,卻別有一番味道,臉上的妝畫得很濃,將五官襯得很突出,伊芙琳跟著音樂的節拍輕輕地點著腳尖。
“Don’t want to go up north because it’s too damn cold. Don’t want to go Bournemouth because they’re too damn cold. And if you’re east of Stepney, then there’s nothing to see.”(我不想去北方,因為它的嚴寒讓人無法忍受,伯恩茅斯的寒冷同樣會讓我望而生畏。若向史蒂芬尼之東遠行,你只會發現它華而不實。)
“Oh, the West End is the best end for me. So hello Padilly, hello Leicester Square. We’ve got sandbags on the pavements. We’ve got buggers in the air.”(那麽,倫敦西區定是我的歸宿,皮卡迪利,我來了,萊斯特廣場,我來了,我們無拘無束,我們自由自在。)
倫敦西區坐擁著最出名的劇院,伊芙琳看著那些穿著綢緞裙子、連下車都有人伺候的貴婦人,生出了艷羨之意。她小聲對湯姆說:“總有一天,等我們有錢了,我們也要像那群人一樣去看演出。或者,電影也足夠了。”她知道歌劇是給那些最有錢的老爺夫人們看的,而電影則是給更低些的普羅大眾看的。
湯姆沒有說話,只是點點頭。伊芙琳已經發現了他並不愛說話,倒也不怎麽在意,畢竟她的話已經足夠多了。這樣正好,不然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就太聒噪了。“等新年的時候我們可以來這裏看煙花,去年上演的煙花秀可好看了。”
“And no one is gonna tell me it’s not the place that I should be. Because the West End is the best end. You said the best end is the West End. I mean the West End is the best end for me.”(從未有人給我指引最佳歸處,因為倫敦西區是最佳歸宿,你曾說倫敦西區是我的最佳歸宿,我堅信倫敦西區是我的最佳歸宿。)(2)
伊芙琳猜想這首歌大約是那位女歌手自己創作的,畢竟像bugger、damn這樣的詞很難帶進那些高檔的酒店裏去。可她就是喜歡這些粗俗的詞,喜歡直接、從來都不拐彎抹角的所謂“下等人”,她厭惡那些虛偽做作、總是彬彬有禮的有錢人。當然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討厭有錢人還是討厭禮教。
從此以後,伊芙琳和湯姆就成了拉斯羅街上最不好惹的孩子,所有孩子都害怕他們,又不說為什麽。那些大人對此當然是覺得困惑不解,只好經常在閑聊時提起“那個孤兒院的黑發男孩和那個應召女郎的私生女天生就是兩個壞種。”
圍墻外,兩個臟兮兮的小孩子正站在一塊兒小聲地討論著什麽。男孩略微擡起下巴,用近乎命令的語氣說道:“伊芙琳,你去把那棵樹上的櫻桃摘下來。”伊芙琳擡頭去看那棵長得很高的櫻桃樹,又看了一眼不算高的圍墻,不由皺起了眉頭。
過了幾秒,她才猶豫地說道:“□□倒是沒問題……可是我沒有爬過那麽高的樹。”“不敢就算了。”湯姆撇撇嘴,神情有點嘲諷,“我還以為你什麽都不怕呢。”
其實湯姆對樹上的櫻桃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只是想讓伊芙琳聽自己的話。他逐漸發現通過種種暗示或者誘惑讓別人去完成自己的指令是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支配別人的感覺真是太好了,他想著,他要慢慢想到應該如何做才能支配更多的人。
“誰說我不敢了!不就是爬樹嗎!”看著即刻就中了激將法、在原地跺腳的伊芙琳,湯姆的臉上有了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果然,只要這簡單的一句話她就會答應。經過短短一段時間的相處,湯姆已經完全摸清了伊芙琳的脾氣,她永遠都在渴望著冒險,只要一丁點刺激,她就會按照他說的做。
伊芙琳從來都不是一個喜歡磨磨唧唧的女孩,話音未落,她就靈巧地翻過了圍墻,抱住櫻桃樹的樹幹,用力地往上攀,湯姆也緊跟著翻過了墻。不一會兒,樹上就傳來了伊芙琳興奮的聲音。“餵!湯姆!你看我已經爬上去了!”湯姆揚起臉看著她的動作,註意到她已經爬到了三四米高的地方。
“爬樹好像也不是很難的事嘛!”伊芙琳的聲音益發飛揚了,聽上去就像是驕傲得有點忘了形。湯姆想提醒她一句小心,但是轉念一想,反正這個傻姑娘摔下來也和他一點關系都沒有,這麽低的地方摔下來也不會摔壞腦袋,便選擇了沈默。
湯姆的預感一點錯都沒有,幾秒後,樹上就傳來了一聲尖叫。在那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湯姆下意識地想去接住伊芙琳,可是她墜落的速度太快了,他沒有真的接住她。相反,兩個人胡亂滾作一團,湯姆成功地做了伊芙琳的靠背,後背磕在了有棱角的石頭上,疼得他皺起了眉頭。
剛剛摘下的櫻桃原本是被伊芙琳護在懷裏的,可惜現在全泡了湯,被伊芙琳自己給壓扁了。黏膩鮮紅的液體沾滿了他們胸前的衣服,淋淋漓漓地流得到處都是。湯姆的唇角也沾上了一點櫻桃汁,他下意識地舔了一下嘴角,有點酸。
“對不起。”驚魂未定的伊芙琳小臉慘白,她扁了扁嘴唇,神情顯得很委屈,緊緊地攥著湯姆胸前的衣襟。湯姆推了一下她的肩膀示意她自己起來,不過女孩子柔軟的身體和模糊的香味讓他成功地楞了一下神。
“沒關系。”他生硬地說,耳尖似乎有一點紅,“下次不讓你去爬樹了。”伊芙琳相當輕快地笑了起來,“好啊,下次我們去拿拐角上那家面包店的面包。那個店主叫戴爾,他很粗心的,動作也不靈活,可能我們把他的店拿空了他都不會發現。”
眼看伊芙琳又要開始嘀嘀咕咕,湯姆忙打斷了她,“你不覺得有什麽地方不對勁嗎?”伊芙琳眨了眨眼睛,不明所以地問他:“嗯?什麽?”“你該起來了。”湯姆板著臉,“你不會是摔傻了吧?你明明沒有被摔到腦袋啊?”“你才被摔壞了腦袋。”
那個時候,一切都顯得如此簡單,他們不過是兩個貧民窟出來的野孩子,想要的也不過是一片香軟的加了黃油的面包,唯一的理想也就是穿著一身足夠體面的衣服去電影院看上一次電影,因為對這個世界足夠無知,所以擁有足夠的幸福。
註:
(1)萊斯特廣場位於倫敦西區,與沃克斯霍爾大橋相距不遠。
(2)歌曲名、原作者均不詳,摘自英劇《The Halcyon》。我很喜歡劇中的這個場景。劇中這首歌的演唱者貝特茜一直都想去更大的舞臺表演卻沒有得到合適的機會,她的鋼琴手一直都在暗自幫助她,甚至當掉了自己珍藏的小號。唱這首歌時倫敦正在被大轟炸,他們的頭頂上是駭人的炮彈聲,整個世界都在戰火中搖搖欲墜,他們沒有去防空洞避險,而是旁若無人地在無人的大廳中合唱這首歌,就像一切太平,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他們之間的嫌隙也在這一首歌中消融。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童年篇時間跨度太長,篇幅所限,只有用近乎概括的筆觸去寫,以後可能會再另外補童年番外吧。或者是搞IF,寫全員健在、大家都很幸福的麻瓜au。IF那麽快樂,真的不想看嗎?他們所有人原本就可以擁有另一種人生。
在伊芙琳和湯姆相處的前期,湯姆肯定對伊芙琳沒什麽特別的感情,和別人沒有區別,享受掌控這一點我個人覺得很湯姆。三十章裏伊芙琳為什麽想著去看電影,湯姆為什麽那麽輕易地答應了她的這個要求,就是因為這裏。湯姆挺多次都拿激將法以退為進讓伊芙琳做什麽。後面這一小段情節在十四章的時候已經出現過類似的了,相同的對話,伊芙琳“本能地抓住了湯姆的衣襟”,一個對照。
還有這句,第十章末尾,“也許有時候,無知也是一種難以察覺、不被重視的幸福。”
Chapter 59 一九三四
BGM:The Rose by westlife
一九三四年,拉斯羅街。
在呼嘯的風聲中,午夜的鐘聲已經敲過了十二下,凱瑟琳並沒有回家。伊芙琳算著時間爬下自己的單人小床,戴好帽子後就出了家門。她輕車熟路地翻過伍氏孤兒院低矮的圍墻,踮著腳尖一路偷偷摸摸地到了位於頂樓的閣樓裏。
打開生銹的銅鎖並不算太難,伊芙琳推開木門,小聲地喚了一句,“湯姆?你還醒著嗎?”閣樓裏只有一層稀薄的月光,借著這慘。淡的光線,伊芙琳看到堆砌的雜物間蜷。縮著一個身影。湯姆低低地答應了一聲,聲音有點啞。她躡手躡腳地摸索著坐到了他的身邊。
“我知道科爾那個刻薄的壞女人肯定不會給你飯吃。所以我給你帶了面包,雖然早就冷了,但是你知道的,戴爾做的面包真的很好吃。”薄薄的墻壁都沒有多少隔音效果,伊芙琳盡量壓低聲音,免得被任何人聽到,將手裏的食物塞給了湯姆。
今天上午,孤兒院裏一群以比利為首的七八個男孩子合夥來找湯姆的麻煩,伊芙琳正好也在,他們打了一架,事件的結局當然是那群男孩灰溜溜地逃跑了。不過這場鬧劇正好被孤兒院的主管科爾夫人撞了個正著,身為挑釁者的比利沒有受到丁點懲罰,湯姆卻被她提著衣領帶去了閣樓。
科爾夫人是個古板刻薄的中年女人,新婚不久丈夫就死在了一戰裏,不幸的遭遇讓她只剩下了一個愛好——杜松子酒。身為伍氏孤兒院的負責人,她從來都不喜歡這群骯臟蠻橫的野孩子,其中最不喜歡的,就是那個湯姆裏德爾。
她最愛向周圍的居民抱怨,“你能想象嗎?幾歲的孩子,怎麽能那麽陰沈!他的同伴都怕他怕得要死!那樣的孩子,肯定是被魔鬼附身了!要不是那種醫生太貴了,我肯定會將他送去的!”因此,湯姆犯的任何一點錯誤都會被她拿來小題大做,比如這次,她就宣布要關湯姆兩天的禁閉。
伊芙琳撇撇嘴,用憤憤不平的語氣小聲說道:“他們就是惡心、愚蠢又懦弱,嫉妒、害怕你的能力,所以才針對你的。總有一天,我們會變得很厲害,變得很有錢,就像那些貴族老爺,讓這些對我們不好的人都付出代價。總有一天。”
湯姆大口啃著手裏的面包,因為放的時間久了,面包有些硬,還夾雜了點沙子,不過被餓了一整天的他早就沒心思顧及這些細節了。他沒有回答,顯然是認為伊芙琳的話說得很對,他會讓這些對他不好的人後悔的,總有一天,無論早晚,無論什麽方式。
他甚至已經開始計劃起要如何懲罰那群男孩,為首的比利是個不折不扣的懦夫,他只有在有其他人幫忙的情況下才敢來找自己的麻煩。湯姆對這種行為鄙夷至極,同時也清楚,對於這種人,只要小小地嚇唬一下,他以後就再也不敢做出什麽有威脅性的行為了,當然,他也掀不起什麽風浪。
這個時候的湯姆就已經意識到,絕大部分人,或者說所有人,都存在著某種弱點。只要掌握住他們的軟肋,威脅到他們的要害,效果就可以事半功倍。那麽比利的弱點是什麽呢?想起他成日抱著、寶貝得不得了的兔子,湯姆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至於另外兩個不安分的男孩,丹尼斯畢肖普和艾米本森,他也有辦法把他們治得服服帖帖的。與此同時,湯姆也開始有了一個決心——他永遠也不會像這些愚蠢軟弱的人般擁有弱點,只有這樣,他才不會在一場又一場殘酷的角逐中敗下陣來。
他不允許自己輸。
身旁的女孩突然停止了喋喋不休的自言自語,縮進他的懷裏,某種淡淡的馨香飄進了他的鼻尖,讓湯姆正在做著周密計劃的腦袋驟然停止了運。轉。他剛才計劃到哪了?他感受著女孩身上溫暖的體溫,就像是冬夜裏一團永不熄滅的小火苗。
湯姆難免回憶起上午和比利他們打架時的情景,面對七八個年紀相仿的男孩,才到他肩膀高的女孩卻執意要站在他前面。被女孩子護在身後未免太可恥了,湯姆很想一把將她推得遠遠的。他明明都已經伸出了手,卻遲遲沒有下一步動作。
看著她的背影,湯姆的胸腔內似乎突然多了什麽東西在費力掙紮,就好像是某種近乎本能的東西蘇醒了。那種感覺很陌生。太陌生了。他甚至無法找到合適的詞句形容,只想著,有她一直待在他身邊,聽上去也不是件非常糟糕的事。
她不害怕嗎?湯姆想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她的手臂其實都在微微顫抖。伊芙琳不是傻子或者瘋子,當然知道和十個男孩打架是件很冒險的事,即使他們都有那種能力。想到這裏,他用一種有點別扭的語氣問懷裏的女孩,“你額頭上和手臂上的傷還疼嗎?”
伊芙琳用一種非常豪邁又滿不在乎的語氣回答他,“這點小傷不算什麽,我拿了媽媽的紅藥水,塗一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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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拉德格林德沃是一個完美的夢中情人,相貌英俊、博學多識、溫柔紳士,即使是能找出二十層床墊和二十層天鵝絨被下一顆豌豆的豌豆公主,恐怕也無法找出他的缺點。當他牽起凱瑟琳的手,微笑著向她問好的時候,凱瑟琳的神智頓時就丟了大半。
他們一起去了巴黎歌劇院,這是整個歐洲最出名的歌劇院,被戲稱為“巴黎的首飾盒”。大理石樓梯被女賓的裙擺擦得在金色燈光的照耀下閃閃發亮,演出大廳懸掛著的分枝吊燈足有八噸之重,休息大廳的富麗堂皇幾乎就是凡爾賽宮鏡廊相的翻版。
隨後,他們又去了麗茲酒店,在這一趟旅途中,凱瑟琳徹底被傑拉德的體貼與周到折服了。她簡直想不通為什麽——傑拉德永遠都能確切地理解她的每一個想法,這讓他們就像是認識很多年了,而實際上,他們三天前才正式見面。
傑拉德與他所代表的另一個世界實在是太誘人了,一個涉世未深的普通姑娘怎麽能抵制住這一切近乎美夢般的誘惑?私人訂制的華服,柔軟得足以淹沒腳趾的土耳其地毯,截然不同的生活,完美的愛人——這一片光彩閃耀的繁華。
當然,在熱鬧散場後,凱瑟琳也想過這些紙醉金迷背後可能存在的風險,但天真的心會想,也許這就是她那位命中註定的愛人。每當與傑拉德眼神相撞時,凱瑟琳總是無比篤定,這個男人是真的愛她的。一個人的眼神,無法騙人。
她一時腦熱,辭去了芭蕾舞演員的工作,在海倫娜等朋友的祝福中離開了舞臺。沈溺於愛情與幻想的她完全沒有註意到傑拉德格林德沃這個人身上種種很奇怪的地方,比如他的衣服口袋裏時刻裝著根奇怪的木頭棍子,他經常說些奇怪的話。
最初的幾個月的確是非常快樂的,把那些日子挑出來,仿佛都能熬成最甜蜜的糖漿。凱瑟琳的整顆心都飄飄然了,除了傑拉德,她什麽都沒有想過。她夢寐以求著有朝一日傑拉德會掏出戒指,請求自己成為凱瑟琳約翰遜格林德沃。
某次在劇院聽戲的時候,借著朱麗葉深情的歌聲,凱瑟琳隱晦地提出了結婚這件事。她本以為這會是個愉快的話題,可傑拉德的臉色卻因此變得很難看,幾天後,他甚至決然地選擇了不辭而別,只留下了一枚價值不菲、玫瑰花形狀的鉆石戒指。
比這更糟糕的是,一個月後,凱瑟琳驚恐地發現自己居然懷孕了。那時的凱瑟琳並沒有想到,直到自己因病去世,她此生都沒有再見過這個男人一面。或許凱瑟琳自己也無法界定,在並不算長的生命裏,她對傑拉德抱有的感情更多的是愛還是恨。
至於傑拉德本人,也在這場為期數月的風流韻事中耗盡了他這輩子僅有的丁點兒熱情,之後的他變得比任何時候都要冷漠和不近人情了。他徹底沈浸在了黑魔法研究裏,鮮少出現在人前。他愛過凱瑟琳嗎?這取決於如何定義什麽是愛。
出於說不定傑拉德某天會回來找她的幻想、身為母親的憐憫之心和對傑拉德無法放下的愛等種種覆雜的情感,凱瑟琳並沒有把肚子裏的這個孩子打掉,而是選擇忍受著所有人的非議和嘲諷獨自將她生了下來,並為她取名伊芙琳約翰遜。
芙琳出生在新年的第一天,凱瑟琳固執地相信這是個好兆頭。看著她漂亮的金發、鮮明的綠眼睛,凱瑟琳對這個酷似傑拉德的女兒可以算是又愛又恨。凱瑟琳的父母在多年前就已經去世了,她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照顧伊芙琳,即使某種意義上,十九歲的她也算是半個孩子。
生下伊芙琳後,凱瑟琳為了維持生計,滿懷希望地出門尋找一份體面的、足以維持她和女兒溫飽的工作。然而只會跳芭蕾舞、並且已經在這項技藝上生疏了的她在找工作這件事上屢次碰壁,最後,她只找到了一份女服務生的工作。
令凱瑟琳更沒有想到的是,她這急轉直下的人生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加糟糕了。一九二九年末,全球爆發了持續時間最長的經濟蕭條,所有人的生活都被這場該死的經濟危機攪得一團糟。凱瑟琳工作的那家咖啡廳倒閉了,她連服務生的工作都丟掉了。
怎麽在這個悲哀的世界生存下去成了大問題。走投無路的凱瑟琳不得不翻出了她的珠寶盒,準備盡數變賣傑拉德送給自己的那些珠寶首飾——她原本是不打算動這些東西的,不過顯然,骨氣與尊嚴在這個年代成了不可置疑的累贅。
珠寶商們當然不會錯過這個千載難逢的賺錢機會,趁火打劫的他們對這些品質上佳的珠寶又拿著放大鏡迎光看,又往上面哈氣,又聽它們的聲音。珠寶的價值一貶再貶,到最後,一枚純金的手鐲也只能替凱瑟琳解決一個星期的吃住。
在珠寶被變賣得差不多了之後,凱瑟琳不得不帶著伊芙琳搬離了原來的公寓,住進了臭名昭著的貧民窟拉斯羅街。這個始終都帶著點天真氣息的女人無奈地發現像她這樣沒有家人、沒有不可或缺技藝的女性在這個殘酷的世界註定只能有一個職業可選。
在這個過程中,凱瑟琳的脾氣也益發急躁起來,曾經那個天真善良的她徹底被時間和生活的車輪碾得粉碎,一點蹤跡都找不到了。她染上了很多不太好的習氣,學會了如何怨天尤人和詛咒這個世界,養成了一副沖動易怒的壞脾氣。
現在的凱瑟琳市儈而暴躁,她早已想不起過去的那些浪漫情懷,滿心只想著手裏的一英鎊怎樣才算花得最值。她成了整條街上最難以打發的顧客,執著於同商家不厭其煩地討價還價,哪怕省下一個便士也是好的,畢竟她和她的女兒得生存下去。
當你和這個塗滿了廉價化妝品、因為過度酗酒面部皮膚略微松弛、沾滿了煙火氣與早衰的精明的女人擦肩而過時,我想你會難以將她和那個時時溫柔微笑著、脖頸優美得像是白天鵝、會連續單足趾尖旋轉的芭蕾舞演員聯系在一起。
伊芙琳很早就顯示出了非凡的魔法天賦,不到一歲,她就可以控制堆在墻角的空酒瓶漂浮在空中。日子一天天過去,她又迅速地掌握了如何隨心所欲地控制這堆雜物移動。巫師的成長比麻瓜快一些,所以她很早就開始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這個世界了。
直到伊芙琳長到兩歲,凱瑟琳才發現自己女兒的神奇能力。這幾乎將她嚇了個半死,因為在她虔誠的內心裏,擁有不尋常能力的孩子肯定是魔鬼的信徒——尤其是每逢周日,街口上總會有一個臉色蒼白、神經質的女人大肆強調這點,這促使她對伊芙琳的態度更加矛盾覆雜了。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論,凱瑟琳都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她很少關心女兒,每次都是把面包放在桌子上就離開家一整天,即使那時伊芙琳才兩歲。當伊芙琳犯了小孩子經常犯的錯:比如打碎東西時,她會毫不留情地拎著伊芙琳的衣領將她關進黑暗的房間裏,一整天不給她飯吃。
伊芙琳是個古怪的小孩,從來都不會哭,好像生來就明白眼淚是無用的東西,可她偏偏又能做出凱瑟琳所期望看到的反應。看著那雙冷漠又倔強的綠眼睛,凱瑟琳終是忍無可忍,將她鎖進了閣樓的雜物間裏,怒氣沖沖地出門去了。
當凱瑟琳終於想起自己四歲的女兒還被關在雜物間時,已經是兩天後的事了。她驚慌失措地狂奔上嘎吱作響的舊樓梯,將臉色慘白、不知道是暈過去了還是睡著了的伊芙琳用力抱進懷裏,一遍又一遍地道歉,哭著請求伊芙琳的原諒。
當然,凱瑟琳也有浪漫柔情的時候,無論多麽貧困潦倒,她都會固執地買一支紅玫瑰放在一個普通的藍色花瓶裏,不等原來那朵紅玫瑰枯萎就換上新的。在某些心情難得不錯的夜晚,她會給伊芙琳背莎士比亞的著作或是唱一兩首不知出處的歌,比如《nocturne》,溫柔地叫她“我的寶貝伊芙”。
不管怎麽說,在那些滄桑且艱難的歲月裏,她們弱小無助的母女倆始終彼此相伴。
註:
(1)皆為芭蕾舞中的術語。
(2)皆摘自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朱麗葉》,為朱生豪先生譯本。
作者有話要說: 伊芙琳是混血,也是一個格林德沃,是私.生.女,所以芙羅拉·格林德沃既可憐她又恨她。凱瑟琳就是一個很單純、沒心眼、沒怎麽見過世面的姑娘,愛上了一個不應該愛的人,她是真的愛傑拉德的。
凱瑟琳這個名字的昵稱有很多種,最常用的就是凱西,在二十六章中,伊芙琳因為覺得“凱西這個名字她覺得很親切”所以給小貓頭鷹取名凱西。凱瑟琳這個名字還有一種不常用的昵稱是Cat,cat在俚語裏也有hook.er的意思。
仔細想想,傑拉德才是萬.惡.之源(x)。
Chapter 58 一九三二
一九三二年三月,拉斯羅街。
雨後的陽光格外難得,帶給這條蕭條破敗的街道一點暖色。一個女孩穿著快要拖到腳踝處的紅色大衣,在街上狂奔著,一邊跑一邊笑,紅色的小皮鞋將街上凹坑裏的積水踩得啪嗒四濺。她身後跟著個四五十歲左右的中年男人,戴著頂白色的廚師帽子,大約是附近哪家店裏的糕點師。
伊芙琳像只小貓咪般靈活地躥過淒清無人的街道,貓腰一閃身就躲進了幾個大鐵桶堆成的縫隙中,敏捷地繼續往巷子的深處跑去了。那個有啤酒肚的糕點師帶著濃重喘氣聲的憤怒叫罵被風傳得很遠,“Bloody hell!遲早有一天,你們這群無法無天的壞孩子會被統統逮進監獄裏去!”
而這場追逐的勝利者已經開始笑嘻嘻地啃手裏被捏變形的黃油面包了。伊芙琳哼唱著那首媽媽經常唱給她聽的《nocturne》,踩著鞋跟都快要磨掉了的皮鞋大步往家的方向走去。因為一些伊芙琳說不出來由的特殊能力,她雖然年紀小,但是已經早早地成為了街坊長舌婦口中“最討人厭的女孩子”。
不遠處的空地上圍了幾個穿著臟衣服的男孩子,不合身的毛衣上全是破爛的線頭。伊芙琳微瞇起眼睛,想去看那群打架的男孩是不是伍氏孤兒院的。然而這仔細一瞧,她立刻就發現了不對勁,這不是幾個男孩子打架,而是四五個男孩共同圍毆一個男孩,那個男孩的反擊有點艱難。
伊芙琳認識那個被打的男孩,或者說見過很多次,一條街上的孩子說多也不多,說少也不少,來來回回總能碰上。他們從來沒有同彼此說過話,她只是聽別人叫他“怪胎”、“怪物”。伊芙琳可從來不覺得那個黑頭發男孩是個怪物,相反,她覺得他長得很好看,她挺想認識他。
“餵!你們這群膽小鬼!好幾個聯合起來欺負人家一個算什麽本事!”伊芙琳朝那群男孩子大喊,順便暗自操控著地上的小石子毫不留情地往他們身上砸去。男孩們被小石子砸得有些疼,尖叫了一聲,其中年紀最大的那個揮拳朝伊芙琳打來,“You twat!滾!別來多管閑事!”
“Tosser!”伊芙琳撿了一句不知從哪聽來的臟話毫不示弱地回敬過去,閃身躲開了朝她臉上揮來的拳頭。正當她打算繼續反擊的時候,男孩莫名其妙地踩空了腳下的臺階,摔進了臺階下的臭水溝裏。剩下的男孩見他們的老大吃了虧,互相對視一眼,然後都不約而同地跑遠了。
伊芙琳見狀哈哈大笑起來,看著那群男孩逃開的背影,拍了拍身上的灰,頗有點不屑地罵了句“膽小鬼”。轉過頭時,她恰好迎上了黑發男孩烏沈沈的眼睛,在那一瞬,她的心跳突然加快了。伊芙琳用探詢的語氣小聲問道:“剛才那一下是你推的對不對?你也有那種……奇怪的能力嗎?”
男孩沈默地點點頭,蒼白瘦削的臉上籠罩著一層淺淡的陰雲。伊芙琳笑得更燦爛了,“我也會誒。終於找到一個和我一樣的家夥了,這樣我們就不是一個人了。不過有一次,我居然還看到了一個人的記憶,就像自己身歷其境一樣。我看到他剛被他女朋友甩了,因為他的女朋友找到了一個更有錢的中年男人。”
伊芙琳詳細地和男孩講述著這次經歷,男孩默然地聽著,看不出有什麽不耐煩的表現,但也不知道聽進去了多少。“你說這是不是很美妙的能力?”男孩的臉上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美妙?他們沒有告訴過你這是魔鬼才有的能力嗎?”
“才不是!”伊芙琳急得差點跳起來,“我們可以做到他們做不到的事,明明是他們應該羨慕我們!我們才是比他們更厲害的存在!”男孩終於偏頭看了伊芙琳一眼,不過仍是沒有說什麽。“對了,這麽久了,我還沒有問過你名字呢。你叫什麽名字?我叫伊芙琳,伊芙琳約翰遜,我準許你叫我伊芙。”
她把頭昂得高高的,就好像這個許可是一種莫大的恩典。
“湯姆。湯姆裏德爾。”男孩輕輕皺起了眉頭,就像是不喜歡這個名字。他看了伊芙琳一眼,心想,他才不會叫她伊芙,她就是個討厭的蠢丫頭,不會比其他人好到哪去。“我們一起走吧,湯姆。去泰晤士河轉轉?”伊芙琳向男孩伸出了還帶著些油漬的手,肆意地朝他笑著。
湯姆盯著她的手看了幾秒鐘,似乎是在嫌棄那上面的油漬與灰塵一樣。不過他還是猶豫地握住了伊芙琳伸來的手,與她一起往拉斯羅街外面的世界走去。伊芙琳笑得更開心了,她想,她終於找到了另一個和她很像的人,這樣的感覺很好。
天氣漸暖,路邊堆著的垃圾發出一股腐敗的惡臭,一堆蒼蠅在上方盤旋,發出惱人的嗡嗡聲。眼下依舊是經濟最蕭條的時代,幾個流浪漢仰面躺在路邊,即使是飛馳而過的汽車濺了他們一身泥水也不挪動身體,就像是早已失去了對外界的感知。
萊斯特廣場上人流湧動,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傳來了一陣遼遠清越的鐘聲。那些衣著光鮮、身上散發著金錢的銅臭味的人都離伊芙琳和湯姆遠遠的,仿佛看著這兩個衣冠不整、臟兮兮的孩子就已經玷汙了他們剛噴上的高檔香水。(1)
在橡樹的綠蔭下,一個穿著紅裙子的黑發女人在抱著吉他賣唱,也許又是一個被經濟蕭條害慘了的人。她的聲音不算空靈宛轉,甚至有點粗糲,卻別有一番味道,臉上的妝畫得很濃,將五官襯得很突出,伊芙琳跟著音樂的節拍輕輕地點著腳尖。
“Don’t want to go up north because it’s too damn cold. Don’t want to go Bournemouth because they’re too damn cold. And if you’re east of Stepney, then there’s nothing to see.”(我不想去北方,因為它的嚴寒讓人無法忍受,伯恩茅斯的寒冷同樣會讓我望而生畏。若向史蒂芬尼之東遠行,你只會發現它華而不實。)
“Oh, the West End is the best end for me. So hello Padilly, hello Leicester Square. We’ve got sandbags on the pavements. We’ve got buggers in the air.”(那麽,倫敦西區定是我的歸宿,皮卡迪利,我來了,萊斯特廣場,我來了,我們無拘無束,我們自由自在。)
倫敦西區坐擁著最出名的劇院,伊芙琳看著那些穿著綢緞裙子、連下車都有人伺候的貴婦人,生出了艷羨之意。她小聲對湯姆說:“總有一天,等我們有錢了,我們也要像那群人一樣去看演出。或者,電影也足夠了。”她知道歌劇是給那些最有錢的老爺夫人們看的,而電影則是給更低些的普羅大眾看的。
湯姆沒有說話,只是點點頭。伊芙琳已經發現了他並不愛說話,倒也不怎麽在意,畢竟她的話已經足夠多了。這樣正好,不然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就太聒噪了。“等新年的時候我們可以來這裏看煙花,去年上演的煙花秀可好看了。”
“And no one is gonna tell me it’s not the place that I should be. Because the West End is the best end. You said the best end is the West End. I mean the West End is the best end for me.”(從未有人給我指引最佳歸處,因為倫敦西區是最佳歸宿,你曾說倫敦西區是我的最佳歸宿,我堅信倫敦西區是我的最佳歸宿。)(2)
伊芙琳猜想這首歌大約是那位女歌手自己創作的,畢竟像bugger、damn這樣的詞很難帶進那些高檔的酒店裏去。可她就是喜歡這些粗俗的詞,喜歡直接、從來都不拐彎抹角的所謂“下等人”,她厭惡那些虛偽做作、總是彬彬有禮的有錢人。當然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討厭有錢人還是討厭禮教。
從此以後,伊芙琳和湯姆就成了拉斯羅街上最不好惹的孩子,所有孩子都害怕他們,又不說為什麽。那些大人對此當然是覺得困惑不解,只好經常在閑聊時提起“那個孤兒院的黑發男孩和那個應召女郎的私生女天生就是兩個壞種。”
圍墻外,兩個臟兮兮的小孩子正站在一塊兒小聲地討論著什麽。男孩略微擡起下巴,用近乎命令的語氣說道:“伊芙琳,你去把那棵樹上的櫻桃摘下來。”伊芙琳擡頭去看那棵長得很高的櫻桃樹,又看了一眼不算高的圍墻,不由皺起了眉頭。
過了幾秒,她才猶豫地說道:“□□倒是沒問題……可是我沒有爬過那麽高的樹。”“不敢就算了。”湯姆撇撇嘴,神情有點嘲諷,“我還以為你什麽都不怕呢。”
其實湯姆對樹上的櫻桃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只是想讓伊芙琳聽自己的話。他逐漸發現通過種種暗示或者誘惑讓別人去完成自己的指令是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支配別人的感覺真是太好了,他想著,他要慢慢想到應該如何做才能支配更多的人。
“誰說我不敢了!不就是爬樹嗎!”看著即刻就中了激將法、在原地跺腳的伊芙琳,湯姆的臉上有了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果然,只要這簡單的一句話她就會答應。經過短短一段時間的相處,湯姆已經完全摸清了伊芙琳的脾氣,她永遠都在渴望著冒險,只要一丁點刺激,她就會按照他說的做。
伊芙琳從來都不是一個喜歡磨磨唧唧的女孩,話音未落,她就靈巧地翻過了圍墻,抱住櫻桃樹的樹幹,用力地往上攀,湯姆也緊跟著翻過了墻。不一會兒,樹上就傳來了伊芙琳興奮的聲音。“餵!湯姆!你看我已經爬上去了!”湯姆揚起臉看著她的動作,註意到她已經爬到了三四米高的地方。
“爬樹好像也不是很難的事嘛!”伊芙琳的聲音益發飛揚了,聽上去就像是驕傲得有點忘了形。湯姆想提醒她一句小心,但是轉念一想,反正這個傻姑娘摔下來也和他一點關系都沒有,這麽低的地方摔下來也不會摔壞腦袋,便選擇了沈默。
湯姆的預感一點錯都沒有,幾秒後,樹上就傳來了一聲尖叫。在那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湯姆下意識地想去接住伊芙琳,可是她墜落的速度太快了,他沒有真的接住她。相反,兩個人胡亂滾作一團,湯姆成功地做了伊芙琳的靠背,後背磕在了有棱角的石頭上,疼得他皺起了眉頭。
剛剛摘下的櫻桃原本是被伊芙琳護在懷裏的,可惜現在全泡了湯,被伊芙琳自己給壓扁了。黏膩鮮紅的液體沾滿了他們胸前的衣服,淋淋漓漓地流得到處都是。湯姆的唇角也沾上了一點櫻桃汁,他下意識地舔了一下嘴角,有點酸。
“對不起。”驚魂未定的伊芙琳小臉慘白,她扁了扁嘴唇,神情顯得很委屈,緊緊地攥著湯姆胸前的衣襟。湯姆推了一下她的肩膀示意她自己起來,不過女孩子柔軟的身體和模糊的香味讓他成功地楞了一下神。
“沒關系。”他生硬地說,耳尖似乎有一點紅,“下次不讓你去爬樹了。”伊芙琳相當輕快地笑了起來,“好啊,下次我們去拿拐角上那家面包店的面包。那個店主叫戴爾,他很粗心的,動作也不靈活,可能我們把他的店拿空了他都不會發現。”
眼看伊芙琳又要開始嘀嘀咕咕,湯姆忙打斷了她,“你不覺得有什麽地方不對勁嗎?”伊芙琳眨了眨眼睛,不明所以地問他:“嗯?什麽?”“你該起來了。”湯姆板著臉,“你不會是摔傻了吧?你明明沒有被摔到腦袋啊?”“你才被摔壞了腦袋。”
那個時候,一切都顯得如此簡單,他們不過是兩個貧民窟出來的野孩子,想要的也不過是一片香軟的加了黃油的面包,唯一的理想也就是穿著一身足夠體面的衣服去電影院看上一次電影,因為對這個世界足夠無知,所以擁有足夠的幸福。
註:
(1)萊斯特廣場位於倫敦西區,與沃克斯霍爾大橋相距不遠。
(2)歌曲名、原作者均不詳,摘自英劇《The Halcyon》。我很喜歡劇中的這個場景。劇中這首歌的演唱者貝特茜一直都想去更大的舞臺表演卻沒有得到合適的機會,她的鋼琴手一直都在暗自幫助她,甚至當掉了自己珍藏的小號。唱這首歌時倫敦正在被大轟炸,他們的頭頂上是駭人的炮彈聲,整個世界都在戰火中搖搖欲墜,他們沒有去防空洞避險,而是旁若無人地在無人的大廳中合唱這首歌,就像一切太平,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他們之間的嫌隙也在這一首歌中消融。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童年篇時間跨度太長,篇幅所限,只有用近乎概括的筆觸去寫,以後可能會再另外補童年番外吧。或者是搞IF,寫全員健在、大家都很幸福的麻瓜au。IF那麽快樂,真的不想看嗎?他們所有人原本就可以擁有另一種人生。
在伊芙琳和湯姆相處的前期,湯姆肯定對伊芙琳沒什麽特別的感情,和別人沒有區別,享受掌控這一點我個人覺得很湯姆。三十章裏伊芙琳為什麽想著去看電影,湯姆為什麽那麽輕易地答應了她的這個要求,就是因為這裏。湯姆挺多次都拿激將法以退為進讓伊芙琳做什麽。後面這一小段情節在十四章的時候已經出現過類似的了,相同的對話,伊芙琳“本能地抓住了湯姆的衣襟”,一個對照。
還有這句,第十章末尾,“也許有時候,無知也是一種難以察覺、不被重視的幸福。”
Chapter 59 一九三四
BGM:The Rose by westlife
一九三四年,拉斯羅街。
在呼嘯的風聲中,午夜的鐘聲已經敲過了十二下,凱瑟琳並沒有回家。伊芙琳算著時間爬下自己的單人小床,戴好帽子後就出了家門。她輕車熟路地翻過伍氏孤兒院低矮的圍墻,踮著腳尖一路偷偷摸摸地到了位於頂樓的閣樓裏。
打開生銹的銅鎖並不算太難,伊芙琳推開木門,小聲地喚了一句,“湯姆?你還醒著嗎?”閣樓裏只有一層稀薄的月光,借著這慘。淡的光線,伊芙琳看到堆砌的雜物間蜷。縮著一個身影。湯姆低低地答應了一聲,聲音有點啞。她躡手躡腳地摸索著坐到了他的身邊。
“我知道科爾那個刻薄的壞女人肯定不會給你飯吃。所以我給你帶了面包,雖然早就冷了,但是你知道的,戴爾做的面包真的很好吃。”薄薄的墻壁都沒有多少隔音效果,伊芙琳盡量壓低聲音,免得被任何人聽到,將手裏的食物塞給了湯姆。
今天上午,孤兒院裏一群以比利為首的七八個男孩子合夥來找湯姆的麻煩,伊芙琳正好也在,他們打了一架,事件的結局當然是那群男孩灰溜溜地逃跑了。不過這場鬧劇正好被孤兒院的主管科爾夫人撞了個正著,身為挑釁者的比利沒有受到丁點懲罰,湯姆卻被她提著衣領帶去了閣樓。
科爾夫人是個古板刻薄的中年女人,新婚不久丈夫就死在了一戰裏,不幸的遭遇讓她只剩下了一個愛好——杜松子酒。身為伍氏孤兒院的負責人,她從來都不喜歡這群骯臟蠻橫的野孩子,其中最不喜歡的,就是那個湯姆裏德爾。
她最愛向周圍的居民抱怨,“你能想象嗎?幾歲的孩子,怎麽能那麽陰沈!他的同伴都怕他怕得要死!那樣的孩子,肯定是被魔鬼附身了!要不是那種醫生太貴了,我肯定會將他送去的!”因此,湯姆犯的任何一點錯誤都會被她拿來小題大做,比如這次,她就宣布要關湯姆兩天的禁閉。
伊芙琳撇撇嘴,用憤憤不平的語氣小聲說道:“他們就是惡心、愚蠢又懦弱,嫉妒、害怕你的能力,所以才針對你的。總有一天,我們會變得很厲害,變得很有錢,就像那些貴族老爺,讓這些對我們不好的人都付出代價。總有一天。”
湯姆大口啃著手裏的面包,因為放的時間久了,面包有些硬,還夾雜了點沙子,不過被餓了一整天的他早就沒心思顧及這些細節了。他沒有回答,顯然是認為伊芙琳的話說得很對,他會讓這些對他不好的人後悔的,總有一天,無論早晚,無論什麽方式。
他甚至已經開始計劃起要如何懲罰那群男孩,為首的比利是個不折不扣的懦夫,他只有在有其他人幫忙的情況下才敢來找自己的麻煩。湯姆對這種行為鄙夷至極,同時也清楚,對於這種人,只要小小地嚇唬一下,他以後就再也不敢做出什麽有威脅性的行為了,當然,他也掀不起什麽風浪。
這個時候的湯姆就已經意識到,絕大部分人,或者說所有人,都存在著某種弱點。只要掌握住他們的軟肋,威脅到他們的要害,效果就可以事半功倍。那麽比利的弱點是什麽呢?想起他成日抱著、寶貝得不得了的兔子,湯姆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至於另外兩個不安分的男孩,丹尼斯畢肖普和艾米本森,他也有辦法把他們治得服服帖帖的。與此同時,湯姆也開始有了一個決心——他永遠也不會像這些愚蠢軟弱的人般擁有弱點,只有這樣,他才不會在一場又一場殘酷的角逐中敗下陣來。
他不允許自己輸。
身旁的女孩突然停止了喋喋不休的自言自語,縮進他的懷裏,某種淡淡的馨香飄進了他的鼻尖,讓湯姆正在做著周密計劃的腦袋驟然停止了運。轉。他剛才計劃到哪了?他感受著女孩身上溫暖的體溫,就像是冬夜裏一團永不熄滅的小火苗。
湯姆難免回憶起上午和比利他們打架時的情景,面對七八個年紀相仿的男孩,才到他肩膀高的女孩卻執意要站在他前面。被女孩子護在身後未免太可恥了,湯姆很想一把將她推得遠遠的。他明明都已經伸出了手,卻遲遲沒有下一步動作。
看著她的背影,湯姆的胸腔內似乎突然多了什麽東西在費力掙紮,就好像是某種近乎本能的東西蘇醒了。那種感覺很陌生。太陌生了。他甚至無法找到合適的詞句形容,只想著,有她一直待在他身邊,聽上去也不是件非常糟糕的事。
她不害怕嗎?湯姆想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她的手臂其實都在微微顫抖。伊芙琳不是傻子或者瘋子,當然知道和十個男孩打架是件很冒險的事,即使他們都有那種能力。想到這裏,他用一種有點別扭的語氣問懷裏的女孩,“你額頭上和手臂上的傷還疼嗎?”
伊芙琳用一種非常豪邁又滿不在乎的語氣回答他,“這點小傷不算什麽,我拿了媽媽的紅藥水,塗一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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