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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turne.”(現在就讓白晝,悄悄的溜走,讓那黑夜,註視著你。絲絨般的藍,安靜而真實,讓它擁抱你的心,你的靈魂。夜曲。)(2)

“Never cry never sigh. You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be always see.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Have no fear when the night draws near, and fills you with dream sand desire.”(不要再哭泣,不要再嘆息,你不必去想為什麽。總是這樣活著,總是看見,和我一起來度過這夢幻之夜。夜曲。沒有了恐懼,當黑夜漸漸降臨之際,讓你充滿夢與渴望。)

“Like a child asleep, so warm, so deep. You will find me there waiting for you. Nocturne. We will fly claim the sky. We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see always be.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像一個孩子般熟睡吧,如此溫暖,如此深沈,你會發現我在那兒等待著你。我們將飛翔,放聲在高空,我們不必問為什麽,總是看見,總是這樣,和我一起度過著夢幻之夜。)

“Though darkness lay, it will give away. When the dark night delivers the day. Nocturne.”(盡管黑夜籠罩,它終將會散去,當這黑夜,托起白天時。夜曲。)在我時不時走調的歌聲中,湯姆的臉上終於有了點零星的笑意,我們就這樣擁抱著,消耗掉了整個下午。

註:

(1)歌曲名為《Auf Wiederseh'n Sweetheart》,演唱者為Vera Lynn,也是之前提到的《We'll Meet Again》的演唱者。

(2)為《Nocturne》,前文已經提到過。

(第二卷完)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bb:

我個人覺得無論是原著還是本文,五年級的暑假對於湯姆來說都是個最重要的轉折點,如果說湯姆曾經還對家(畢竟這個家族是斯萊特林的後裔)有過零星半點的幻想,那麽也在這次會面中被莫芬·岡特粉碎得影子都沒有了。霍格沃茨是湯姆心裏和家這個概念最接近的地方,但也只是最接近。不過也很難說湯姆對家這個詞有沒有更具體的認知,因為他不曾擁有過家。

如果可以自己做選擇,有誰不願意做個什麽都不用懂、凡事都有別人操心的漂亮小傻.瓜?又有誰不渴望著愛與被愛呢?這是人的天性,無論如何都不可能隨隨便便就被剝離。

每個人都是覆雜的、多面的,本文的湯姆也不是一個臉譜化到只有殘暴陰戾、成天想著啃大瓜的紙片人,相反,因為伊芙琳的存在,他和原著相比沒有那麽極端。

伊芙琳對他來說也是一個不需要他防備和算計、可以取消偽裝的港灣,他可以放任自己在這裏暫時休息一會兒,這種信任甚至能讓他回應“一個女孩就夠了”的幻夢,伊芙琳也知道這只是一個幻夢,但有這句話其實就夠了。湯姆的經歷、性格、天賦都很難讓他過普通人的生活。

在寫《壞種》之前,我還寫過一本子世代的長篇同人,在當時的我看來,伏地魔就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反派。後來,我為了挑戰自己,開始構思《壞種》,去了解了很多相關的東西。誠然,湯姆的靈魂就是黑色的,但其他的一切,絕對加速了他在那條不歸路上越走越遠的進程。

原著的湯姆過度追求極.權,不理解、甚至是仇視愛的力量,當然了,他從來都沒有得到過愛,又談何理解呢?反而可能會因為那些說教而產生逆反心理,覺得我就要給鄧布利多證明,沒有愛我照樣可以走上巔峰(?),畢竟他一直都對鄧布利多的想法嗤之以鼻。

所以我創造了伊芙琳這個角色,在最初湯姆和伊芙琳都一無所有的時候,他們就彼此相伴了,所以本文的湯姆從一開始就沒有那麽極端。在伊芙琳眼裏,湯姆只是湯姆,她愛他,也只是因為他是湯姆。湯姆作為男主過於強了,所以我覺得在感情裏,伊芙琳一定程度的讓步是難以避免的,削弱湯姆就OOC了。

《英國病人》裏,艾瑪殊說自己最討厭“占有與被占有”,其實,伊芙琳也不會喜歡湯姆占有欲過強的愛,也不會甘心自己的讓步和患得患失,這種糾結又近乎宿命的感覺超戳我。伊芙琳背叛了自己原有的規劃與理想,背叛了自己的底線,卻沒有背叛自己的心,她從沒有為此後悔過。

以伊芙琳為第一人稱的視角很明顯的好處就是可以展現湯姆最溫情的一面(當然了,這也會導致敘事受限),她不會知道湯姆做的一些事和心理活動。和別人比起來,湯姆絕對不是一個好的男朋友,但是他確實也將自己僅有的溫柔和耐心全都留給了伊芙琳,並且努力控制了自己的脾氣。以湯姆的標準來論,他對伊芙琳真的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不過,現實裏,為了珍惜生命,當然是要離湯姆這種男生越遠越好。小說就可以浪漫化……以後不搞湯姆這種男主了!難搞。_(

整理了本文的歌單,在網易雲音樂app搜索HP壞種就可以找到了,找到後覆制鏈接可以導入到其他音樂app。

番外一 Huckleberry Friend

伊芙琳和珀爾修斯的童年友情向番外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格林格拉斯莊園。

“麗亞!”

“麗亞!你在哪?”

珀爾修斯的聲音穿過彎折的樓梯一點點向我靠近,我下意識地將手上沾的丁點奶油往背後的窗簾上抹去,卻又反應過來自己是在格林格拉斯莊園而不是母親眼皮子底下——在這裏,並不會有人因為我多吃了一塊小奶油蛋糕而斥責懲罰我。

這麽快就被發現了?我暗自腹誹,比我預想的至少提前了好幾個小時。事情是這樣的,半個小時前,當我在進行一些不可言說的魔法實驗時,發生了點小意外,導致我不小心弄斷了珀爾修斯新買的限量款飛天掃帚。梅林可以作證我絕對不是故意的,反正他老人家也沒有精力管這種閑事。

“你在這裏做什麽?外面又下大雪了,我們出去玩,待在這裏多沒意思。”門被猛地推開了,珀爾修斯往我身邊走了過來,兩只手捧著他的寶貝飛天掃帚,或者說,他的寶貝飛天掃帚的殘骸。“還有,你剛才又幹了什麽?為什麽我的飛天掃帚斷掉了?”

珀爾修斯的臉因為些微的怒意而隱隱泛紅,一汪純粹的藍濺起並不明顯的波瀾。我擡起臉望向他,用一種近乎無辜的語氣回應他:“我不是故意的。”他對這個回答並不買賬,撇撇嘴,用抱怨的語氣說道:“那你也不能說都不給我說一聲吧……雖然一把飛天掃帚也值不了幾個錢。”

我眨巴著眼睛看著他,反應極快地擠出一滴眼淚,聲音已然夾雜了隱約的哽咽,“我不是故意弄壞它的……”珀爾修斯被我的反應嚇了一跳,他先是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地胡亂地抓了抓自己的頭發,然後才說道:“餵,我又沒說你什麽……你怎麽倒先哭起來了。”

我不理他,低下頭繼續揉著自己的眼睛,實際上則是透過指縫悄悄地打量他。珀爾修斯又在原地站了幾秒,懊惱地吸口氣,快步走到我身邊坐下,不情不願地戳了下我的手臂。“我說,你能不能別哭了,我也沒有特別生你的氣。”

“那可是限量款的飛天掃帚……”他又補了這麽一句,“我還是挺心疼的。”我還是不理他,可是嘴角已經有了上揚的弧度。珀爾修斯的語氣無奈極了,“好啦好啦,別哭了,我不喜歡看到你哭。我原諒你了,反正掃帚還可以再買,也花不了多少錢。”

“這可是你自己說的,那不許和我計較你的掃帚了!”聽到這話,我立刻就放下了捂著眼睛的手,笑嘻嘻地看著他。珀爾修斯看著我的表情驟然由陰轉晴,有點反應不過來。我伸手揪了一把他尚帶著點嬰兒肥的臉,猛地站起身往門外跑去。

珀爾修斯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上了我的當,也立刻站起身追過來。我們飛快地穿過鋪著深灰色地鋪的走廊,靈巧地避開兩邊堆著的花瓶或是其他裝飾品,將紅木質地的螺旋樓梯踩得“啪嗒”作響,離遠了聽上去就像一場聲勢浩大的雨。

“傻瓜珀爾修斯。”我一邊跑一邊回過頭去嘲笑他,他不服氣地回敬我:“哪裏有你這麽不像女孩子的女孩子。”其實我跑步的速度不如珀爾修斯快,所以還沒跑到一樓便被他逮住了,我們胡亂拿出自己的玩具木劍在原地模仿著所謂戰士的決鬥。

“珀爾修斯!”一個沈靜的女聲打斷了我們的嬉鬧,我轉頭望去,就看到格林格拉斯夫人站在樓梯角處向我們招手。她那頭柔順的淺栗色長發低低地挽在腦後,溫柔得如同她嘴角淡然寧和的微笑,白皙精致的臉上總是帶著玫瑰色的紅暈。

格林格拉斯夫人是我見過的最善解人意的女人,她從不會用蠻橫武斷的語氣訓斥你應該做什麽,不會嚴格管控你今天到底吃了幾塊小蛋糕,也不會因為你在吃飯時刀叉撞到了盤子而罰你不許吃晚飯。她會在我留宿格林格拉斯莊園的夜晚給我一個晚安吻,給我講一個有趣的故事。

“珀爾修斯,別帶著麗亞在這裏亂跑,去花園玩吧,那裏的冰霜薔薇正好開了。”“好的母親。”格林格拉斯夫人伸手替我理好跑亂了的頭發,微笑著對我說:“我讓家養小精靈做了你最喜歡吃的點心,一會兒做好了我會讓它送到你的房間去。要是珀爾修斯欺負你,你要記得告訴西爾阿姨。

“媽媽!”珀爾修斯不滿地打斷了她的話,“我才沒有欺負她。”“當然,親愛的,媽媽只是提醒你要時刻記得紳士風度。”格林格拉斯夫人伸手摸了摸珀爾修斯的臉,又轉過臉來凝視著我,那雙與珀爾修斯極其相似的藍眼睛裏閃爍著柔光。

“噢,我差點忘了。”她掏出魔杖,向我們施了兩個保溫咒,這才伸手拍了拍我和珀爾修斯的肩膀,輕聲說道:“去吧,記得穿上鬥篷。”一陣暖意從腳底緩慢地攀升上來,我有點不習慣格林格拉斯夫人過於熱情的溫柔,紅著臉說了句“謝謝西爾阿姨。”

“不用向西爾阿姨說謝謝。”格林格拉斯夫人輕聲打斷了我的話,伸手撫了撫我的臉頰,“我一直都希望自己能有個女兒,活潑可愛一點,就像一只快樂的小百靈鳥。我真羨慕格林德沃夫人的幸運。”母親才不會覺得這是她的幸運,她巴不得能夠擺脫我,我在心裏默默地想著。

“可是西爾阿姨,我弄壞了珀爾修斯的新掃帚。”格林格拉斯夫人笑了起來,“這有什麽,一會兒我讓安德魯再去下訂單就好了,你想要飛天掃帚嗎,麗亞?或者是新衣服?明天阿姨帶你們去對角巷。”我搖搖頭,“不用了,西爾阿姨。”

今年的雪來得格外早,舉目望去,滿眼皆是一個純粹的純白世界。

“明年的這個時候我就在霍格沃茨了,我想我肯定會去斯萊特林,格林格拉斯家族的人幾乎全是斯萊特林。”珀爾修斯的語氣裏是滿滿的興奮與驕傲,每一個詞的尾音都是上揚的。我用力踢開腳下的雪渣,漫不經心地回答他:“噢。”

“那你會去霍格沃茨嗎?”“你覺得呢?”我語氣不太好地反問他,不願意承認自己完全就是嫉妒,嫉妒他擁有的自由與愛,而我則是母親的囚鳥,在牢籠裏期盼著稀薄的溫情。珀爾修斯訕訕地收起了臉上的笑,不自然地回答:“我想格林德沃夫人不會讓你去任何一個魔法學校的。”

“可是聖誕節的時候我們可以在一起待很久。”他飛快地補救逐漸涼下去的氣氛,“我會給你寫信,每周至少兩封——不,你想要多少我就給你寫多少。”見我依舊陰沈著臉,珀爾修斯的語速越來越快,“我保證你永遠都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他沒有註意到腳下的臺階,一不留神直接摔進了雪地裏,而心情不好的我則一不做二不休,相當惡劣地用魔法控制著積雪落到了他的身上,讓他被積雪蓋了個嚴嚴實實。這場沒輕沒重的惡作劇的結局是珀爾修斯得了重感冒,臥床休養了好幾天。

我坐在珀爾修斯的床邊,看著因為喝了提神劑所以耳朵不斷向外冒蒸汽的他,心裏很不是滋味,煩躁地將衣服上的流蘇打個結,然後又松開。珀爾修斯咳嗽了幾聲,放下手裏的書,那雙漂亮的藍眼睛平靜地望著我,等我開口。

“謝謝……你沒有說是我……對不起……”我半咬著下唇,聲音小得快被一旁劈啪燃燒著的壁爐蓋住了,“我……沒想過要讓你這麽難受……”“你每次都這麽說。”珀爾修斯把臉扭向了一邊,他的嗓音很沙啞,語氣很平淡,聽不出喜怒。

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正因如此,我的心裏才刺刺地難受。“我以後不會再惡作劇你了,我保證,我也絕對不和你打架了。”我望著他的側臉,心裏七上八下的——我確實在珀爾修斯的縱容下越來越過分,甚至是故意通過他的寬容來獲取些微的滿足感。可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根本不想失去他。

在那些灰暗的日子裏,珀爾修斯帶給了我唯一的陽光與歡笑。

見他還是不理我,我也有點著急了,伸手抓住了他的袖子,“珀爾修斯……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只有你……我想象不出來沒有你的日子。”“噗嗤。”珀爾修斯驀地爆發出一陣短促的笑聲,轉過臉來望著我,伸手撓亂了我的頭發。

“原諒你了。”他一邊大笑一邊斷斷續續地說:“梅林的襪子!想從你嘴裏……聽到這些話簡直是……比讓梅林穿裙子還難。”“餵!”我終於意識到他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難免為自己那些肉麻的話而不好意思地紅了臉,和他打鬧在了一處。

後來我們再也沒有向彼此做過惡作劇,也沒有再打過架。

有人說,“一個人總有這樣的時候:愛的時候不顧一切,被愛的時候渾然不覺。”與此同理,那個時候的我們擁有許多簡單的幸福卻毫不自知。可惜後來啊,我們丟失了那場大雪,而且再也無法回到那個純白的世界。

Chapter 40 翻倒巷驚魂

第三卷:逆水行舟

如果說,“任何一座牢籠,愛都能破門而入。”那麽,換個角度想,以愛為名的牢籠,是不是堅不可摧呢?

Chapter 40 翻倒巷驚魂

雨後的倫敦到處都彌漫著冰冷的霧氣,讓人想起攝魂怪可怕的呼吸。平時都門可羅雀的翻倒巷此刻更是空無一人,與距離不遠的對角巷的熙熙攘攘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朦朧的燈火在淒冷的雨夜裏顯得格外珍貴,地面的積水反射著些微的光亮。

這個地方寂靜得像是一座墳墓,這麽想著,我下意識地攥緊了手裏的魔杖,謹慎地留意著周圍的動靜。混跡在翻倒巷的巫師都不是什麽良善之輩,我獨自一人更要小心謹慎,要不是收到了維達的信,我才不會在大晚上到這個鬼地方。

昨晚,我收到了來自維達的信,信上是熟悉的斯賓塞體,落款龍飛鳳舞地寫著“V.R”,讓我在今天晚上八點的時候去博金博克魔法店取一個留給G先生的包裹,之後我還需要將它轉寄去一個我沒聽說過的地址。我不太明白為什麽要多費這一番周折,不過考慮到這東西可能很重要,便也沒有多問。

眼下距離八點還有二十分鐘,我決定磨蹭一會兒再去那個看上去就很詭異的店鋪。這時,不知從哪個方向突然刮來一陣相當猛烈的大風,一旁舊木頭箱子上的舊報紙被風吹得在空中飛舞,還有幾張直挺挺地朝我臉上撲來。

我不由自主地接住了這幾張破了角的報紙。報紙的頭版上又刊登著巫粹黨標志飄滿巴黎上空的照片,沒什麽可看的,肯定又是那些早就聽煩了的陳詞濫調。我正打算隨手把報紙扔掉,眼角的餘光卻捕捉到了小漢格頓幾個字。

這篇報道只占了整張報紙近乎微不足道的篇幅,預言家日報的記者用不帶絲毫情感的寥寥幾語言簡意賅地寫出了幾天前小漢格頓郡一戶姓裏德爾的麻瓜的滅門慘案,魔法部稱他們已經抓捕到了行兇的巫師。在這個人命如草芥的年代,三個微不足道的麻瓜的死也就值得兩三行文字。

我楞住了,想起那天湯姆來找我時的神情——我完全沒有想到那個時候的他,已經……街頭的冷風不知疲倦地將涼意送到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膚,那些涼意還執著地想往我的脖子裏滲。我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風將我整個人都吹涼了,才想起我還有正事要做。

說起來也奇怪,這件事帶給我的震驚甚至還不如沃倫的死帶給我的驚訝與憤怒的零頭。我理解湯姆殘存的希望破滅後那種無力的絕望感,也理解他被所謂親人唾棄辱罵時的難以估量的憤怒,我並不奇怪他會這麽做。當然了,或許只是選擇站在他這邊後,我的下限在無形中又變低了。

時間正好到了八點,我清清嗓子,確保兜帽完全遮住了自己的上半張臉,這才推開了博金博克魔法店的門。這是個與外面街道秉承著相同風格的商店,偌大的店鋪裏只點上了兩三盞昏黃的燈,讓我看不清幾米之外的架子上放著些什麽商品。

店主並沒有立刻出現,趁著這機會,我隨意打量了一眼身邊的架子,旁邊一個玻璃匣裏的墊子上,有一疊血跡斑斑的紙牌和一只呆滯不動的玻璃眼球。猙獰的面具在墻上朝下睨視,櫃臺上擺著各種各樣的人骨,生銹的尖齒狀的器械從天花板掛下來。

“這位……顧客,請問您是需要什麽嗎?您對那副塔羅牌感興趣?”一個帶著圓框眼鏡的中年人從後面的櫃臺探出一個腦袋,禿了一半的腦殼在燈光下閃閃發光。我收回了落在那堆雜物上的視線,漠然地說:“我是來拿G先生的東西的。”

他又額外多看了我幾眼,可惜除了一張巨大的兜帽,他什麽也不會看見,“額,您是G小姐?”這問題問得好笑,我牽扯起半邊嘴角,轉動了一下手裏的魔杖,輕聲反問他,“怎麽?難道除了我以外,還有別的什麽人知道這場交易嗎?”

他的身子顫抖了一下,立刻擺擺手,“沒有沒有,抱歉,小姐,請原諒我的啰嗦。我只是出於謹慎的目的再確認一下,畢竟這確實是最危險的違禁品。”維達並沒有告訴我東西是什麽,我皺起了眉頭,問道:“裏面到底是什麽東西?”

店主的臉上閃過一絲錯愕的神情,“您不知道嗎?小姐?是囊毒豹的血液,最兇險的劇毒物品之一。”囊毒豹產於東非,呼出的氣息的劇毒都能引起致命疾病,破壞力強大到足以毀壞整個村莊。它的血液遇高溫也會形成毒性極強的霧氣,這是絕對的危險走私違禁魔法物品。維達要這個做什麽?

我有點不解,但明白這個時候最好還是收起我的疑問,向博克點點頭,“那東西我就直接拿走了。”他向我露出一個諂媚的笑,“當然可以,G先生專門吩咐過的。”我也不再多廢話,拿起那個包得結結實實的黑色小包裹往店門外走去。

溫度似乎更低了,伴著我的每一次呼吸,都會形成一連串白霧。不遠處傳來了一陣不尋常的動靜,好像還伴著女孩的尖叫聲,並不大,但在寂靜的街道上傳得格外遠。我停下腳步,猶豫了片刻,還是拿出魔杖,循著聲音的方向走去。

魔咒發出的光胡亂地在空中交錯,偏轉了方向打在一旁堆砌的雜物上,頓時,火花四濺,一個箱子被四分五裂成了碎片,裏面裝著的金屬質地的東西一股腦地全都掉了出來,摔在地上發出清脆的聲響,而後“咕嚕咕嚕”地往四面八方滾去。

那個女孩靠著墻角試圖反擊她面前兩個高大的、戴著大兜帽的男人。可是實力顯然不敵,她被一道紅光擊中,踉蹌著摔倒在地上。憑借著暗淡的路燈燈光,我看清了她金紅色的微卷發。莉拉?這個認知讓我楞了片刻,她怎麽會來這?

我揮舞著魔杖,三下兩下直接從背後令兩個沒有防備的男人被彈開,他們重重地砸落在了幾米外的水溝裏,濺起灰黑色的水花,我仿佛都能聞到那股下水道的臭味。其中一個男人罵了句臟話,又想爬起來繼續攻擊我,然而我已經先他一步繳獲了他的魔杖。

一場戰鬥結束得毫無新意與激情,我的兜帽在不經意間滑落,露出亂糟糟堆在肩膀上的金發。地上的兩個男人動彈不得,只能大聲咒罵,我沒有工夫搭理他們,將男人的魔杖扔得遠遠的,向前走了幾步,走到莉拉的身邊。

莉拉攥著魔杖縮在墻角,那雙向來都很平靜的棕色眼睛此時瞪得大大的,閃爍著驚疑不定的光,幾縷碎發狼狽地黏在臉上,驚慌失措的模樣讓我想起弱小的兔子。她身上嶄新的蘋果綠裙子已經被泥汙弄得臟兮兮的了,好像還破了幾處,我面無表情地向她伸出手示意她站起來。

莉拉盯了兩三秒才認出我似的,她用不確定的語氣小聲喚道:“伊芙琳?”我先給她扔了個“清理一新”的咒語,然後才回答道:“當然是我,走,我們先離開這個鬼地方,別的一會兒再說。”莉拉搭著我的手臂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我攥緊她的手臂,念出了幻影移形的咒語。

移形換影帶來的壓迫感填滿了我的胸腔,我還不是很適應這種感受,覺得有點惡心。莉拉好像就更不適應了,當雙腳落回地面的時候,她已經面無血色,立刻伏在墻邊幹嘔,整個身體都在不斷地顫抖。我想了想,還是伸出一只手幫她拍著後背。

這個時間點的對角巷人並不少,溫暖的燈光照亮了整條繁榮的街道,來來往往的巫師並沒有註意到我們兩個站在陰影裏的人。我心想就莉拉現在這狀態肯定不能回家,便扶著她去了幾米外一間看上去才剛開始營業不久的小酒吧。

這間酒吧的門面的風格與裝修仿照的是破釜酒吧,可惜人氣上就差了許多。酒吧裏沒幾個客人,所以也就連帶著沒什麽縱情狂歡的氣氛。我推開玻璃門,踩著清脆的風鈴聲進了酒吧,向走過來滿臉堆笑、殷勤問好的服務生要了兩杯蜂蜜酒。

一個妖精在吧臺的地方冷冷清清地唱著歌,指尖召喚出一些轉瞬即逝的銀色光屑,“In a world of glitter and glow, in a world of tinsel and show, the unreal from the real thing is hard to know.”(在一個閃閃耀眼的世界裏,一個滿是金箔與秀場的世界裏,真實與虛幻難以分辨。)(1)

兩杯蜂蜜酒很快就端了過來,莉拉直接拿起酒杯,仰起頭將整杯酒一飲而盡,我見狀便轉身示意服務生再拿兩杯蜂蜜酒過來。莉拉的臉色還是慘白得像是見了鬼,但至少她終於不再輕輕顫抖了。我出聲問道:“莉拉,你去翻倒巷那個鬼地方幹什麽?要是我不在,或者是沒有人站出來——誰知道會發生什麽。”

“我……”莉拉拂開了遮住眼睛的碎發,低下頭去望著面前的空杯子。“I discovered somebody who could be truly worthy and true. Yes, I found my ideal thing when I met you.” (然而我遇到一個人,如此真實,值得對其將感情托付,是的,當我見到你,我知道自己遇見了理想中的人。)

她抿著嘴唇,無力地笑了笑,“伊芙琳,我剛才純粹是犯傻了……剛才在對角巷閑逛的時候,我看見了兩個人,他們的背影很熟悉,我就……跟了過去……根本沒有註意到我跟著他們去了翻倒巷。我跟丟了他們……直到那時我才反應過來自己在哪兒。”

她搖了搖頭,小聲呢喃道:“我真是犯傻了……”“I see your face before me. You are only dream. There is your face before me. You are my only theme.” (我見到了你,就在我面前,你是我唯一夢寐以求的,就出現在我面前,你是我唯一的夢寐以求。)

我皺起眉頭,也抿了一口蜂蜜酒,問道:“你看到的人是誰?”莉拉的手在空中胡亂地比劃了一下,“馬爾福,因為他頭發的顏色實在是太特別了,整個魔法界都找不出那樣淺的金發。還有一個,戴著大兜帽,我沒有看清他的臉,不敢確定他是誰。”

馬爾福,翻倒巷,還有一個人,我覺得自己從這幾個詞裏嗅到了陰謀的味道。“那……可能是誰?”莉拉喝了一大口蜂蜜酒,然後才低聲答道:“阿爾法德吧。伊芙琳,所以我說我是在犯傻呢——我太好奇他們兩個是準備去做什麽了。”

“If you could see the magic, if you could see me too, there would be nothing tragic .In all my dreams of you, it doesn't matter where you are. Cause I can see how fair you are, I close my eyes and there you are always.”(如果你也明白這愛情的魔力,如果你那時也看到了我,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了。在我所有關於你的夢裏,無論你在哪裏,無論有多遠,只要我閉上眼,你一直都在。)

莉拉臉上的神情在柔和的燈光下顯得模糊了,她聽著歌又發了一會兒呆,突然說:“這首歌真應景。”“什麽?”我並沒有註意去聽那妖精在唱什麽,只是在望著那些變化著形態的銀色光屑,所以只能有點茫然地看著她。莉拉搖搖頭,“沒什麽,我隨口說的。”

她重新轉臉看向我,“今天的事真是太感謝你了,伊芙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謝謝你。要是今天你沒有出現在那裏,我都不敢想象會發生些什麽。”我沈默了片刻,看著玻璃杯上映出的五個很清晰的手指印,“沒什麽,即使那個女孩不是你,我也會出手的,更何況,你是我的……朋友。”

手指因為長久地捏著加了冰塊的蜂蜜酒而被凍得麻木,我不停地想著馬爾福和阿爾法德的事,隱約覺得哪裏不太對勁。莉拉朝我笑了笑,“這是我欠你的,伊芙琳,以後無論是什麽事,只要你有需要我的地方,我都會盡力幫你的。”

註:

(1)摘自歌曲《I See Your Face Before Me》,該曲的最初版本是源於1937年百老匯音樂劇Between the Devil,由Evelyn Laye和Adele Dixon演唱。

作者有話要說: 希望您不要單純因為劇情走向不符合心意等就提出質疑,如果您只想看伊芙琳炫酷炸天的樣子,那麽,抱歉,我想您不是我的目標讀者。

同人寫手,不賺一分錢,寫文只是愛好,我只寫我自己想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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