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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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爾:“瑞思,這個需要我幫忙拿嗎?”
瑞思:“啊?不用的,你坐在那裏等我就可以了,很快的。”
阿莫爾:“東西有些多了吧,我幫你吧。”
瑞思:“不用的不用的,這點東西很快就好,我每周都會去健身所以力氣還挺大的。”說著就扛起了有她半個身子大的箱子,今天工作地點的場務臨時有事,所以就拜托起演員的經紀人和助理們幫忙了。
提起健身的話,阿莫爾就想起原身曾有過一段時間的健身經歷。那時是為了去測試一下那家俱樂部靠不靠譜才去的,不能東西都沒用過就推薦給別人的嘛,事後也的確根據它那裏的課程練出了四塊腹肌,廣告做完之後就沒再去什麽健身了,畢竟沒有那方面的需求,原身即使不練身材也保持得很好。
搬完東西的瑞思回到了阿莫爾的身邊,從背包內又拿出了花茶倒給阿莫爾喝。
瑞思:“來,這是我新搭配的配方,有安神名目的功效,知道你喜歡甜口的,我還放了顆蜜棗下去。”
阿莫爾:“....謝謝你。”明明說了要對對方好的,結果又被對方給照顧了,阿莫爾有些氣惱起來。好喝的花茶飲下,心情也是恢覆了不少,自己和原身都不是那種輕言放棄的人(?),所以她決定是再接再厲了。
第二天,在公司休息室內,
阿莫爾:“瑞思,你不是說你是我的粉絲嗎?”
瑞思:“是的!我粉你很多年了,還是單推的那種!你看這個!”突然開始脫衣服,看楞了的阿莫爾等她脫完後,終於是看到了對方內裏穿著的長袖t恤,是一件印有莫爾卡通形象的痛衣,沒記錯的話這還是莫爾唯一一次搞生日活動的時候,公司推出的僅有1000件的限量衣服。
瑞思:“抱歉啊莫爾,正版的因為要身份證我只搶到了一件,這個是仿版的,正版的那套我不舍得穿呢,被我裝相框裏收藏啦~”
阿莫爾:“....要簽名嗎?”
瑞思:“可..可以嗎?!十分感謝!這一件也會好好收藏的!”
於是信仰值是漲了那麽一點點。
第三天,阿莫爾開始思考起新的對策,每天簽名什麽的顯然是不可取的,雖然知道對方肯定想要吧,但硬是要別人要自己的簽名著實是件令人十分羞恥的事情。
阿莫爾:“瑞思,你喝水嗎?我給你倒一杯啊。”
瑞思:“不用的,我自己來就好。”
阿莫爾:“要的要的。”硬是給對方倒了一杯。
第五天,阿莫爾:“瑞思,你坐那邊吧,那邊下車比較方便。”
瑞思:“啊?我不需要下車方便啊?”
阿莫爾:“你就坐吧。”
瑞思:“哦,好。”
阿莫爾感覺這幾天的自己,就像個小學生在做好人好事似的,可能由於做的事情太過小兒科了,所以信仰值是再也沒有大幅度地增長,只有因為各種不錯的工作而得來的涓涓細流。
第八天,吃早餐的時候,
阿莫爾:“瑞思,不如我做早餐給你吃吧?”
瑞思:“是我做的不好吃嗎?!我會改良的!”像是觸到了什麽點一般,瑞思反應十分激烈。
阿莫爾:“呃,不是,你別誤會,我只是想犒勞下你?”
瑞思:“這樣啊,謝謝你,不過能和你一起吃早餐已經是對我最大的犒勞啦,不用麻煩的。而且莫爾....你好像不太擅長料理吧?我看過你上過的那期廚房節目....”原身何止是不擅長,這點阿莫爾和她是挺像的,做出來後能吃就已經很不錯了,所以這事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這麽多天過去,不算日常的增長,阿莫爾在瑞思的身上是再也沒有體驗到信仰值迅速增長的快感,同時她也是深刻地體會到一個道理,就是欲速則不達,自己還是踏踏實實地幹回主業吧。
幾天過後,瑞思給阿莫爾帶來了個大單子,
瑞思:“莫爾,給你這個。”手裏拿著疊東西,阿莫爾認得出這是什麽。
阿莫爾:“新劇嗎?”從瑞思的手裏接過一本不算厚的臺本,能拿到這玩意就證明將要飾演一個比較重要的角色,起碼臺詞就肯定不會少於10句的那種。
瑞思:“咳咳,我想你應該看過的,就前幾年xx大學的那個宣傳片,火過一段時間的,現在有投資商準備將它改拍成十二集的網絡劇。”說著說著,微微偏過頭去,阿莫爾也順著她偏頭的方向看,什麽都沒看到。
阿莫爾:“怎麽了?”
瑞思:“沒...沒什麽。”阿莫爾現在也是弄明白些許了,就是瑞思其實平時說話和辦事都挺幹練的,就是對著自己時,一緊張就會有些口吃。雖然不知道對方在緊張些什麽,但這也不妨礙阿莫爾逗她玩,一直盯著對方,盯到對方因為受不了而找理由逃跑才算作罷,逗小粉絲真有趣呢,阿莫爾心裏想著。
臺本封面就寫著劇名,叫做“樂動”,和當初那個宣傳片的標題一樣。那宣傳片原身是看過的,大概40分鐘左右,是xx大學百年校慶宣傳片大賽的獲獎作品,一度以“學生就拍出了不亞於電影大片的效果”而聞名,xx大學是全國的知名學府,關於它的相關賽事都非常受人們的關註。其實這片子現在在網上也是十分火爆的,累計觀看數也早就突破了一億,許多攝像入門課在第一節 課時,都會把這片子拉出來讓學生們感受一翻。雖然這麽說著會覺得那片子的逼格像是有多高似的,但其實那就是個校園青春劇。
故事的背景是架空的,而場景、服裝設置上是模擬的學校三四十年前。故事就設定成了那個時候的一切都以學習為上,學生只要是不好好讀書就是原罪,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就是原罪。主角就是在這個時代裏陰差陽錯地撿到了一把被丟棄的吉他,然後開始了他的音樂之旅。故事也是從主角撿到了琴後展開的,撿到琴後的他先是偷偷地找了個角落試著彈奏,時間久了,不知不覺就迷上了,然後他就想盡一切辦法搞來了一本指法教學書,還是從舊書攤裏找到的。可能因為是名校高材生,學習能力很強的緣故,主角很快就摸到了點門道。
而迫使他踏出自己那偷偷自娛自樂的小圈子的,是在他某天練習的時候,被別的同學給發現了。該說是相同愛好的人能互相吸引嗎,這位同學其實也在偷偷玩著音樂,玩的是鍵盤,於是兩人便一拍即合了,並每周約好了個時間來這裏一起練習。初次的合奏給兩人帶來了從未體驗過的感動,雖然配合得不很嫻熟,但並不影響兩人樂在其中。
之後是畫面一轉,時間來到了考試季,這也是一部分學生該選擇出路的時候。當初那位和主角一塊玩音樂的同學其實是比主角高出一屆的學長,今年他就要畢業了,並且他要選的方向正是音樂。畫面這時又切換到了學長的回憶當中,有家人得知他玩音樂時的不理解,有教師知道他選擇方向時的不支持,還有親戚間知道他選擇音樂時的瞧不起,認為這樣是沒有出路的。盡管有這些不愉快的回憶,學長還是能站在主角面前很坦然地說出自己喜歡音樂的這個事實。
看到學長對音樂的執著,主角感到了迷茫。他對未來迷茫,對音樂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感到迷茫。喜歡是喜歡的,舍棄也是舍棄不了的,他為音樂付出過,也從音樂中收獲過,但在過去的日子裏,讀書也好生活也罷,過往的種種都像是按部就班一般,聽老師的聽家長的就可以了。如果問他想不想也在音樂上發展下去的話,他只能回答說不知道,或是說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這個勇氣。
為了找到答案,主角作出了個大膽的決定。他和學長一起去了教職工辦公室,申請學校廣場禮臺的使用權。很顯然的,知道他們要幹什麽後,申請被果斷駁回了,但他們並沒有放棄,教師不行就去找主任,主任也不行後他們甚至是動了表演玩再挨批的念頭。而就在他們東奔西走跑申請的時候,他們的身影就被學生會長看見了。之後學生會長找到了他們,並給了他們一個機會,說是只要他們表演出了令她滿意的原創曲目,至少五首,她就想辦法給他們搞下申請。對於有日常積累的他們而言,馬上拿出十首來也不是難事,就是存在著些差強人意的地方,例如歌詞這一類的,作為唯一觀眾和審核的會長還會適時給他們指點。
算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吧,他們通過了會長的那一關,最終成功地在學長畢業典禮的那天,在學校廣場上進行了小型的演唱會。路過人們從一開始的鄙夷,到最後送上了熱烈的掌聲,即便再怎麽不懂音樂的人,在優秀的音樂面前也是會受到感染的。
故事的最後以會長為什麽要幫他們作為結束,原來主角手裏的吉他正是會長替人丟棄的東西,那是學生會上一任主席的,也是上上屆的畢業生。他畢業時留下了話,說是要是一年後他還沒回來拿著琴就替他丟了掉吧,沒想到會被主角給撿到,當時的學生會長也是個偷偷喜歡著音樂的人呢。
而阿莫爾要飾演的角色正是學生會長,
阿莫爾:“這劇不需要試鏡的嗎?而且授權了沒有?”
瑞思:“呃...這些你都可以放心的,就是...對!導演說了想讓你飾演學生會長這個角色,所以就直接找你了。”
阿莫爾:“哦~?是嗎~?”語氣刻意拉長。這回瑞思就沒有躲了,而是抖著身子與阿莫爾對視。阿莫爾嘆了口氣,既然對方不想說實話就不為難她了,而且瑞思是從來沒有坑過自己的,所以工作可以放心地接下。
也好久沒有正經地演過什麽角色了,得好好地把握這次的機會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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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思:“啊?不用的,你坐在那裏等我就可以了,很快的。”
阿莫爾:“東西有些多了吧,我幫你吧。”
瑞思:“不用的不用的,這點東西很快就好,我每周都會去健身所以力氣還挺大的。”說著就扛起了有她半個身子大的箱子,今天工作地點的場務臨時有事,所以就拜托起演員的經紀人和助理們幫忙了。
提起健身的話,阿莫爾就想起原身曾有過一段時間的健身經歷。那時是為了去測試一下那家俱樂部靠不靠譜才去的,不能東西都沒用過就推薦給別人的嘛,事後也的確根據它那裏的課程練出了四塊腹肌,廣告做完之後就沒再去什麽健身了,畢竟沒有那方面的需求,原身即使不練身材也保持得很好。
搬完東西的瑞思回到了阿莫爾的身邊,從背包內又拿出了花茶倒給阿莫爾喝。
瑞思:“來,這是我新搭配的配方,有安神名目的功效,知道你喜歡甜口的,我還放了顆蜜棗下去。”
阿莫爾:“....謝謝你。”明明說了要對對方好的,結果又被對方給照顧了,阿莫爾有些氣惱起來。好喝的花茶飲下,心情也是恢覆了不少,自己和原身都不是那種輕言放棄的人(?),所以她決定是再接再厲了。
第二天,在公司休息室內,
阿莫爾:“瑞思,你不是說你是我的粉絲嗎?”
瑞思:“是的!我粉你很多年了,還是單推的那種!你看這個!”突然開始脫衣服,看楞了的阿莫爾等她脫完後,終於是看到了對方內裏穿著的長袖t恤,是一件印有莫爾卡通形象的痛衣,沒記錯的話這還是莫爾唯一一次搞生日活動的時候,公司推出的僅有1000件的限量衣服。
瑞思:“抱歉啊莫爾,正版的因為要身份證我只搶到了一件,這個是仿版的,正版的那套我不舍得穿呢,被我裝相框裏收藏啦~”
阿莫爾:“....要簽名嗎?”
瑞思:“可..可以嗎?!十分感謝!這一件也會好好收藏的!”
於是信仰值是漲了那麽一點點。
第三天,阿莫爾開始思考起新的對策,每天簽名什麽的顯然是不可取的,雖然知道對方肯定想要吧,但硬是要別人要自己的簽名著實是件令人十分羞恥的事情。
阿莫爾:“瑞思,你喝水嗎?我給你倒一杯啊。”
瑞思:“不用的,我自己來就好。”
阿莫爾:“要的要的。”硬是給對方倒了一杯。
第五天,阿莫爾:“瑞思,你坐那邊吧,那邊下車比較方便。”
瑞思:“啊?我不需要下車方便啊?”
阿莫爾:“你就坐吧。”
瑞思:“哦,好。”
阿莫爾感覺這幾天的自己,就像個小學生在做好人好事似的,可能由於做的事情太過小兒科了,所以信仰值是再也沒有大幅度地增長,只有因為各種不錯的工作而得來的涓涓細流。
第八天,吃早餐的時候,
阿莫爾:“瑞思,不如我做早餐給你吃吧?”
瑞思:“是我做的不好吃嗎?!我會改良的!”像是觸到了什麽點一般,瑞思反應十分激烈。
阿莫爾:“呃,不是,你別誤會,我只是想犒勞下你?”
瑞思:“這樣啊,謝謝你,不過能和你一起吃早餐已經是對我最大的犒勞啦,不用麻煩的。而且莫爾....你好像不太擅長料理吧?我看過你上過的那期廚房節目....”原身何止是不擅長,這點阿莫爾和她是挺像的,做出來後能吃就已經很不錯了,所以這事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這麽多天過去,不算日常的增長,阿莫爾在瑞思的身上是再也沒有體驗到信仰值迅速增長的快感,同時她也是深刻地體會到一個道理,就是欲速則不達,自己還是踏踏實實地幹回主業吧。
幾天過後,瑞思給阿莫爾帶來了個大單子,
瑞思:“莫爾,給你這個。”手裏拿著疊東西,阿莫爾認得出這是什麽。
阿莫爾:“新劇嗎?”從瑞思的手裏接過一本不算厚的臺本,能拿到這玩意就證明將要飾演一個比較重要的角色,起碼臺詞就肯定不會少於10句的那種。
瑞思:“咳咳,我想你應該看過的,就前幾年xx大學的那個宣傳片,火過一段時間的,現在有投資商準備將它改拍成十二集的網絡劇。”說著說著,微微偏過頭去,阿莫爾也順著她偏頭的方向看,什麽都沒看到。
阿莫爾:“怎麽了?”
瑞思:“沒...沒什麽。”阿莫爾現在也是弄明白些許了,就是瑞思其實平時說話和辦事都挺幹練的,就是對著自己時,一緊張就會有些口吃。雖然不知道對方在緊張些什麽,但這也不妨礙阿莫爾逗她玩,一直盯著對方,盯到對方因為受不了而找理由逃跑才算作罷,逗小粉絲真有趣呢,阿莫爾心裏想著。
臺本封面就寫著劇名,叫做“樂動”,和當初那個宣傳片的標題一樣。那宣傳片原身是看過的,大概40分鐘左右,是xx大學百年校慶宣傳片大賽的獲獎作品,一度以“學生就拍出了不亞於電影大片的效果”而聞名,xx大學是全國的知名學府,關於它的相關賽事都非常受人們的關註。其實這片子現在在網上也是十分火爆的,累計觀看數也早就突破了一億,許多攝像入門課在第一節 課時,都會把這片子拉出來讓學生們感受一翻。雖然這麽說著會覺得那片子的逼格像是有多高似的,但其實那就是個校園青春劇。
故事的背景是架空的,而場景、服裝設置上是模擬的學校三四十年前。故事就設定成了那個時候的一切都以學習為上,學生只要是不好好讀書就是原罪,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就是原罪。主角就是在這個時代裏陰差陽錯地撿到了一把被丟棄的吉他,然後開始了他的音樂之旅。故事也是從主角撿到了琴後展開的,撿到琴後的他先是偷偷地找了個角落試著彈奏,時間久了,不知不覺就迷上了,然後他就想盡一切辦法搞來了一本指法教學書,還是從舊書攤裏找到的。可能因為是名校高材生,學習能力很強的緣故,主角很快就摸到了點門道。
而迫使他踏出自己那偷偷自娛自樂的小圈子的,是在他某天練習的時候,被別的同學給發現了。該說是相同愛好的人能互相吸引嗎,這位同學其實也在偷偷玩著音樂,玩的是鍵盤,於是兩人便一拍即合了,並每周約好了個時間來這裏一起練習。初次的合奏給兩人帶來了從未體驗過的感動,雖然配合得不很嫻熟,但並不影響兩人樂在其中。
之後是畫面一轉,時間來到了考試季,這也是一部分學生該選擇出路的時候。當初那位和主角一塊玩音樂的同學其實是比主角高出一屆的學長,今年他就要畢業了,並且他要選的方向正是音樂。畫面這時又切換到了學長的回憶當中,有家人得知他玩音樂時的不理解,有教師知道他選擇方向時的不支持,還有親戚間知道他選擇音樂時的瞧不起,認為這樣是沒有出路的。盡管有這些不愉快的回憶,學長還是能站在主角面前很坦然地說出自己喜歡音樂的這個事實。
看到學長對音樂的執著,主角感到了迷茫。他對未來迷茫,對音樂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感到迷茫。喜歡是喜歡的,舍棄也是舍棄不了的,他為音樂付出過,也從音樂中收獲過,但在過去的日子裏,讀書也好生活也罷,過往的種種都像是按部就班一般,聽老師的聽家長的就可以了。如果問他想不想也在音樂上發展下去的話,他只能回答說不知道,或是說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這個勇氣。
為了找到答案,主角作出了個大膽的決定。他和學長一起去了教職工辦公室,申請學校廣場禮臺的使用權。很顯然的,知道他們要幹什麽後,申請被果斷駁回了,但他們並沒有放棄,教師不行就去找主任,主任也不行後他們甚至是動了表演玩再挨批的念頭。而就在他們東奔西走跑申請的時候,他們的身影就被學生會長看見了。之後學生會長找到了他們,並給了他們一個機會,說是只要他們表演出了令她滿意的原創曲目,至少五首,她就想辦法給他們搞下申請。對於有日常積累的他們而言,馬上拿出十首來也不是難事,就是存在著些差強人意的地方,例如歌詞這一類的,作為唯一觀眾和審核的會長還會適時給他們指點。
算是功夫不負有心人吧,他們通過了會長的那一關,最終成功地在學長畢業典禮的那天,在學校廣場上進行了小型的演唱會。路過人們從一開始的鄙夷,到最後送上了熱烈的掌聲,即便再怎麽不懂音樂的人,在優秀的音樂面前也是會受到感染的。
故事的最後以會長為什麽要幫他們作為結束,原來主角手裏的吉他正是會長替人丟棄的東西,那是學生會上一任主席的,也是上上屆的畢業生。他畢業時留下了話,說是要是一年後他還沒回來拿著琴就替他丟了掉吧,沒想到會被主角給撿到,當時的學生會長也是個偷偷喜歡著音樂的人呢。
而阿莫爾要飾演的角色正是學生會長,
阿莫爾:“這劇不需要試鏡的嗎?而且授權了沒有?”
瑞思:“呃...這些你都可以放心的,就是...對!導演說了想讓你飾演學生會長這個角色,所以就直接找你了。”
阿莫爾:“哦~?是嗎~?”語氣刻意拉長。這回瑞思就沒有躲了,而是抖著身子與阿莫爾對視。阿莫爾嘆了口氣,既然對方不想說實話就不為難她了,而且瑞思是從來沒有坑過自己的,所以工作可以放心地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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