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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初八彭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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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八,這不是一個很特別的日子。不過今天天氣卻很好,是個大晴天。

彭城,這是徐州的治所一州之重城,自然是繁榮。天還沒亮便有許多的行人,商隊等待入城。

不久後在守門士卒的一聲吆喝聲中,城門緩緩打開,城外的人群井然有序的進入到彭城內。

這日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個平凡的一天,但是對於王定卻不算太普通。因為今天是王定的壽辰。

王定是個糊塗蟲,喜歡享樂的糊塗蟲,這樣的日子自然會大肆操辦。再則上一次王金來找王定,王定不知所措,用了陳登的計謀托病不出。

以王定的為人,能裝病這些天已經是夠出色的了。壽辰將近,自然是按耐不住,早就準備了。

這日刺史府內張燈結彩,到處都是侍女,家奴走動布置,廚房火燒得很旺,各種精致食材被倒入鍋內,成為香噴噴的菜肴。

內宅,王定身披一身紅色的衣裳,顯得喜氣洋洋。不過他還嫌不夠,讓貼身侍女為他拿來銅鏡,左看看右看看,再處理一下不滿意的地方。

十二分的註意形象。

處理了自己的個人形象之後,王定又叫來了府內的管事,問了一下歌姬,樂師,廚房,美酒,客人的情況。

得到了滿意的答覆後,王定這才放下一切,準備大肆享樂一番。

“人生匆匆不過數十年,豈能虛度?今天定要大喝痛喝,喝的人事不醒。”王定摩拳擦掌,已經迫不及待了。

刺史府大門的東側,有一座宅邸。這座宅邸是糜竺一個親戚的宅邸,不過那親戚不在彭城內居住,這只是一個空著的產業。

宅邸不算太華貴,但一般精致還有的。最好的是這座宅邸內有一座樓閣,坐在樓上剛巧能夠望見刺史門前。

王金已經知道了臧霸的計劃,今天在此時府門前,將曹豹斬殺。

這個計劃很大膽,也可以遇見的轟動性。一州大吏,刺史之下的第一人從事曹豹,居然刺史府前,被人斬殺。

這不僅會震動徐州的官場,甚至還會波及到洛陽,乃至於整個天下。王金對此非常的滿意,便欣然的來到了這座宅邸。

叫了一壺美酒,與武備一起依在閣樓的墻壁上,坐看這場大戲。

“賢弟,你回去洛陽後便打算出錢買一列侯爵位,但這是清貴顯爵而已,賢弟你又打算取什麽職位呢?”

武備也靠在墻壁上,與王金說話。

如今武備也知道了王金打算買個爵位的事情,但正如武備說的有爵位沒官職,涼拌,因而武備很好奇王金打算謀個什麽官職。

當然武備也有私心,如果王金能夠謀個將軍,校尉的職位,那麽他也能做個營司馬之類的職位,再次入伍從戎,也算是了了平生夙願。

王金當然有規劃,隨著這一趟來徐州路上的所見所聞,一顆野心膨脹,既想得權勢,又想為天下人做一些什麽。

又與臧霸一番談話,徹底將基調定為將天掀翻在地。王金的心中便已經開始籌謀如何做事了。

亂世之內需有兵權,再弄個郡守之位,得個地盤就好了。這是正常的發展情況,不過王金是不正常的。

首先王金是洛陽人,一系列的勢力都是在洛陽的。其次是王金在整個天下是沒有人脈的,沒有名氣的人。

不管是去什麽地方,都會被人輕視,導致做起事情來可能事倍功半。所以,王金最好發展的地方還是在洛陽。

先在洛陽謀一個官職,收攏一定的兵權,坐看董卓入京,將這漢室的天給掀翻,打了這第一槍,然後再隨便玩耍一下,看情況而定。

不過最終的目的肯定是搶下洛陽以及周邊的縣城,進占整個河南郡。這便是王金這段時間內做出的謀劃,他沒有將這件事情告訴任何一個人。

對於武備王金也不打算說,正所謂謀事不密,敗亡不遠。這件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

王金笑了笑,淺說道:“先在洛陽求個有兵權的官職吧,司隸校尉,或是西園八校尉,或是北軍的校尉,這類官職。再想辦法立一些軍功,一步步爬上去,成為這大漢朝最顯赫的人之一。”

這是王金隨便說說,若是讓外人聽了肯定會笑掉大牙。一個乳臭未幹的小子,居然要成為大漢朝最顯赫人之一,那要做到什麽地步?三公?大將軍?

開什麽玩笑。

不過武備卻相信,深信王金能做到,因為王金是一步步從一個乞丐,成就了現在的身份,擁有那麽多的籌碼。

這是一個不可以用常理揣度的人。

“如果是賢弟你,做到三公是等閑的事情。為兄先敬你一杯。”武備深深的看了一眼王金,然後舉起手中的酒杯,對王金敬酒。

“喝!”王金笑笑也舉起了酒杯,兩個人喝了這一杯。

城東面,陳府內。陳登也是這一次宴會的參加人之一,畢竟陳登與王定是親戚,王定不管有多麽不喜歡陳登,也不能不邀請陳登。

不過陳登對王定給的面子嗤之以鼻。眼看時間快到了,陳登卻還在書房讀書,可將隨身的老奴給急壞了。

“公子,時間快到了呀,還請公子穿衣。”白發蒼蒼的老奴對著正在讀書的陳登焦急的說道。

出席宴會自然有專門的衣服,而現在陳登身上只穿著尋常的便服,老奴自然焦急。

“便是遲到一點,王公也不會怪罪我的。”陳登別過頭給了老奴一個後腦勺,繼續津津有味的看著書。

他看的是史記,韓信列傳。

韓信是沒有兵法流傳於世的,所以要想窺視韓信的用兵能力,便只能讀他的傳記,從中窺視一二了。

陳登對此樂此不彼。他是一個怪異的人,一個高傲的人,一個富有才學,膽略出眾的人。

他做事也是兩個極端,對於自己喜歡的事情,那麽就會全力以赴。反之不喜歡的事情,便會相當的懶惰。

比如說參加這種酒宴,能不去就不去。因為在他看來這簡直是浪費生命,人生短短才幾十年,看書補充自己的智慧都還來不及呢。

享樂那種事情還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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