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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七章:救人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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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出手,很多事情就不一樣了。

就比如少年看她的眼神,那眼神依舊清澈,只是婦人看的出來,往日多少純善的人看到那樣殘忍血腥的一幕都會畏懼的。

而畏懼,是婦人最不想從少年眼裏看到的。

直到用過晚飯,趁著寧靜皎潔的月色,少年開口說話,聲音裏透著真誠的喜悅。“娘,你猜我今天挖到什麽了?”

婦人眉目舒展的望著他,不願讓他不快,問道,“我兒挖到什麽了?”

少年聽到這話,臉上的喜色更加濃重,幹脆跳起來將放在門旁的背簍拿進來,“娘你看,我給咱們挖到了一座大房子!”

婦人順著他的視線看去,便見月色之下,一株雪蓮花靜靜開放,最神奇的是,它的枝葉晶瑩剔透,絲毫看不出是從土裏拋出來,生機盎然,讓人見之忘俗。

“這是…雪蓮花?”婦人眼裏帶著一抹訝異。

深山中的雪蓮花已經是極少了,而眼前這一株更是其中的極品。沒想到,竟被少年從土裏挖了出來。

如此想來,的確是得了天賜。

“娘,你快看呀,有了這株雪蓮花,咱們哪裏去不得?何苦在這裏受氣?”

這話,顯然是在說之前的事。

少年回來的不算晚,從那群人開始出言侮辱婦人的時候,他就已經在了。

那時候的他氣的牙癢癢,恨不能一鏟刀將他們的頭顱割下來。就在他蓄勢待發要他們好看的時候,娘親先出手了。

柔弱貌美的娘親出手如刀,快如閃電,他根本沒看清到底是怎麽回事,小院裏就躺滿了橫七豎八的死屍。

少年吃了一驚,以至於十三年來的記憶都覺得快要被打亂。

娘親…他的娘親,怎麽會變成這樣子?

還是說,這才是他真正的娘親?

少年來不及想那麽多,捫心自問,他就不想去想那些事情。

他只要知道,眼前的婦人,是養育了他十三年的娘親,是給了他性命的女人,就夠了。

別的,不算什麽。

他們隱忍了十三年,辛苦了十三年,到頭來還有人想欺負他們,咎由自取,難道他們活該受別人欺負嗎?

少年如此安慰自己。

並不為那些人的死去覺得有半點的不安。

唯一讓他不安的,是心底的那種直覺。

少年的直覺告訴他,娘親怕是要走了。他害怕的,是這個。

婦人看著他興高采烈的為她描述想象裏的大房子,天不怕地不怕的狐妖大人突然就覺得怕了。

她怕沒有她在的日子,少年究竟能不能照顧好自己。她怕一旦她離去,還有誰能夠這樣義無反顧的去愛他。

婦人漂亮的眼睛漸漸蒙上一層濕氣,她愧疚的打斷兒子的自說自話,嘆了一口氣,“成兒,夠了。”

你說的夠多了,該聽聽娘親該如何說了。

意氣風發的少年郎渾身的氣息陡然變得衰頹下來,他突然上前兩步,抓著她的衣袖,近乎不講理的大聲喊道,“娘親,我不讓你走!”

不讓走?婦人垂眸,我也不想走啊。

她將他從險境中撈出,帶他重回田園日子,紮根小村莊,不論一開始有多麼艱難,受了多少委屈,堂堂的狐妖大人楞是忍氣吞聲的將所有的苦澀咽了下去,為的是什麽,不就是你麼?

她看著自己養了十三年的兒子,心道,無怪乎人間有情,即便是我一只狐妖都舍不得了。

少年眼裏淌著淚,看的婦人直心疼,“不哭不哭,成兒不哭。”

輪回周轉,有情皆孽。上一世他們無法在一起,這一世,哪怕以母子的名義同樣不可能。

狐妖無語問蒼天,覺得這世道實在是對人會妖太不公平了。

可是,又能怎麽辦呢?

從始至終她都是為了他好,若她陪在他身邊,長久下去,只會招禍。

何必呢?

為了一己之私害他顛沛流離,這本就不是狐妖的本意。

只要少年往後的日子過得好,錦衣玉食,美人美酒的過去下,平安一世,這就夠了。

哪怕無法陪伴他,可能夠在暗中看著他,知道他好,婦人也覺得值得。

少年哭成了淚人,熱淚滿面。婦人的話終於開了口,她說,兒子,我是修了萬年的狐妖。

萬年…狐妖?

少年楞在那,眼淚掛在臉上看起來很是落魄。

“我是狐妖,你也不是我的兒子。十三年前我在道家洞府裏將你撈出來,本想給你一世安寧。可我方才殺了人,身上沾了血氣,已經無法呆在你的身邊了。”

她說,成兒,你就當是做了一場夢,忘了娘親吧。

這話何其殘忍,少年醒過神來,又氣又心疼,“十三年前你就是我娘,十三年後還是我娘!怎麽就不能留在我身邊了!若是因為殺了人,那是那些人該死!他們敢欺負娘,就該付出代價!”

稚嫩的少年怒氣沖沖的說著那些煞氣十足的話,驚得狐妖趕緊捂住他的嘴。

“成了,可不要這樣說,天道有恒,人妖殊途,殺了人就是殺了人,從來沒有因為人家是惡人那命就會輕賤幾分。娘親希望你做個君子,正人君子。”

她最後擁抱了撫養了十三年的兒子,在月色正好時,悄然離開。

等到少年從昏睡中醒來時,身上蓋著娘親悉心縫制的大棉被,地上放著他采藥的背簍,背簍裏放著那一株能換一座大房子的雪蓮花。

東西還是那些東西,唯獨不見了他娘。

在一個稍顯涼意的清晨,少年蒙著被子埋頭大哭。

神魂游蕩天地的齊光暗暗點點頭,在院落之中靜靜的睜開眼。

他的手指以極快的速度進行推演,手指一動,看到了十年後二十年後三十年後的畫面。

十年後的一個清晨,已經長大成人並且在帝都闖出一番成就的采藥少年,拒絕了皇帝賜婚的美意,開始游覽山河。

那時候的他身上雖沒有什麽功名,放眼天下卻沒人不知他的名字。

二十三歲的年輕人肩上扛的是儒教的興旺,二十三歲的年紀,就已經成為當代屈指可數的君子人物。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遲遲未婚。

哪怕是皇帝賜婚,都被他完美的避開,至於理由呢?

——我有一母,護我性命,賜我安寧。若是成婚,豈有不尋回之理?

從此,一人浪跡天涯,卻無人知山河錦繡,到底有什麽好看的,值得他一看二十年。

可齊光看的清楚,無論是十三歲的采藥少年,還是如今的當時大儒的年輕人,身後都有一位端莊秀麗的美婦人。

天涯咫尺,齊光忽然明白了年輕人的想法。

山河錦繡,咫尺天涯,你既在我身後,理應同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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