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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於北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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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的,狄仁傑不怎麽讓她專做打雜的事了,開始交給她其它的一些小事。

雖然是小事,但從中於曼寧也學習到了很多。

這天,狄仁傑接到了一個案子,這個案子有些特殊,因為報案人是一個孩子。

想了想,狄仁傑決定帶著於曼寧一同,一來是她更容易和孩子們交流溝通,二來也是想增長下她的見識。

這次的案子不同於往日,甚至不需要做任何推理。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天下父母的願望,希望他們能夠好好學習,將來才有一天能夠出人頭地。

於北書院被譽為“成功的渡船”,好多在這兒上學的孩子,最後都成功了。

只是這成功因人而異,在學習上他們都很棒,但也只是局限在學習方面。

於北書院很特殊,不同於往常所見的書院,它的特殊就特殊在它的制度上。

於北書院的孩子吃住都在書院,每年的十月十七日,家長才可前往探望。

學生根據資質被分為幾等人,不同等級的人吃的食物、住的地方也不一樣。

你想要做上等人只有努力向上爬,每月都會進行一次考試,進行評測。

三等學生的第一可以和二等學生的最後名交換,同理,二等學生的第一可以和一等學生的最後名做交換。

三等學生住的是柴房,吃的是豬食;二等學生住的是茅屋,吃的是糠咽菜;一等學生住的是四合院,吃的是一日三餐,頓頓都有肉。

這些都是那個孩子說的,說這話時他還在狼吞虎咽的吃著東西,差點被梗住。

“那你是第幾等呢?”

狄仁傑問到。

“我是三等生。四合院,一日三餐還頓頓有肉什麽的,其實這些都是假的,說的好聽而已。”

“我一朋友就是一等生,一日三餐都是稀飯,然後就鹹菜。肉也有,每人就一兩塊肉,還是死豬肉,好多人吃了都拉肚子,還有次吃死了一個孩子。”

“但是書院的院長對家長說,是那個孩子自己貪玩,跑後山去被狼吃了。”

孩子仇恨的目光讓人心寒。

除了仇恨外,還有失望,對這個世界的失望。

以為的美好世界,原來是這樣,讓一個孩子的理想世界坍塌。

“還有就是書院的夫子,他們會用界方或者戒尺打學生。如果學生不聽話,不僅會被打,還會被關小黑屋,餓上好幾天,直到認錯了才放出來。”

“放出來後接著打,打到出血才讓回去。”

阿明撈起袖子,手臂上都是觸目驚心的傷痕,有的已經結痂化膿了。

於曼寧看著十分心疼,默默找來了一些藥物為他處理傷口。

在她擦傷口時,阿明沒有說話,也沒有喊疼。

“不疼嗎?”

於曼寧的眼眶有些微紅。

阿明搖搖頭。

於曼寧為他包紮好後,輕輕摸了摸他的頭。

怎麽會不疼呢?

或許這點疼相比之前的經歷比起來,算不上什麽吧。

沈默了一會,狄仁傑說道:“你們想過反抗嗎?”

“曾經有幾個學生反抗,最後被關在小黑屋三天,差點瘋掉,也餓得半死。”

“後來他們就失去了自由,平時別人可以在院裏玩,但他們不可以,必須跪在搓衣板上被三字經,背不完不許吃飯,也不許睡覺。”

“反抗的代價是失去自由,所以大家就不敢反抗了。”

“我是偷偷溜出來的,但我不想去找我的父母,他們一定會覺得是我不聽話,然後又將我送回到那裏,又免不了一頓挨打,可能還會像他們一樣。”

“狄大人,求求您救救我們,我知道您是個好官,求求您救救我們。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心願。”

阿明哭著朝狄仁傑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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