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沒完了真假梗(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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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多多到底是怎麽弄到那麽多的證據?
馮父無比疑惑。
就是警察,昨天接到報案的時候,看到那一大堆的證據,也有些詫異。
偷偷錄下錢氏夫妻聊天的音頻、視頻,這些還好理解。
畢竟在智能手機盛行的年代,就是家裏的孩子,也能用著父母淘汰的舊機子。
可驗傷報告,就有些——
對此,馮多多卻有解釋:“我小時候,我們社區一個姓陳的警官特別照顧我!”
這句話,馮多多並沒有說謊。
陳警官其實是個戶籍警,當初錢某人夫妻給馮多多報戶口的時候,就是陳警官負責。
那時,錢父錢母根本就沒把馮多多當回事兒,取名字也是隨便亂取,“就叫多餘吧。”
真是多餘的黃毛丫頭,要不是怕外人懷疑,他們都想把這個丫頭片子丟掉。
偏偏當初錢母生產的時候,他們租住城中村的房東、鄰居都知道這件事。
如果沒能帶回一個孩子,大家肯定也會奇怪:孩子呢?
就算產婦難產,孩子死了,醫院那邊也會有證明。
如果沒死,把孩子丟了,問題也很嚴重。
他們那片兒是城中村,租客似乎魚龍混雜,但房東們卻是村子裏的土著,村委會看著不太正規,反而更加註重治安與管理。
相關的辦事處、派出所,也在村頭設立了辦公室。
萬一有個異常,真能引來相關人員的問訊。
所以,為了避免麻煩,錢家夫妻雖然很不喜歡馮多多,可還是把她帶了回來,並摔摔打打的養大。
最開始,錢父都沒想給她報戶口。
於是,村委會、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上門了。
錢父郁悶啊,心不甘情不願的給馮多多報了戶口,被戶籍警問及名字的時候,他隨口就說了個“多餘”。
馮多餘?
一個女孩子,怎麽能叫這種名字?
陳警官有些為那個可憐的女嬰抱不平,警察當久了,他知道,社會上還是有很多重男輕女的人。
所以,陳警官看到錢父那敷衍的模樣,根本沒懷疑馮多多不是錢家的孩子,只當錢父嫌棄她是個女孩兒。
名字代表著父母對兒女的期許,也能表明家人對這個孩子是否重視。
而“多餘”兩個字,很明顯帶著輕視、甚至是侮辱的成分。
陳警官真是很不忍心,他想勸兩句,可又怕錢父不同意還趁機惹事。
他索性就假裝失誤,把馮多餘弄成了馮多多。
嗯,多多雖然也不太好,很容易被人起綽號。
可到底比多餘這樣直白的輕蔑強很多啊。
果然,錢父發現陳警官失誤了,也沒敢多計較。本來嘛,他根本就不重視馮多多,她叫馮多餘還是叫馮多多,對他而言都沒有太大的區別。
有了“失誤”的這場緣分,陳警官就對馮多多這個可憐的孩子有些印象。
後來又因為上學等問題,村委會和辦事處又輪番上門“提醒”錢父,而陳警官後來被調到城中村的警務室值班,也就更加有機會跟馮多多接觸。
陳警官就看到了馮多多身上的新傷舊傷。
那時,陳警官很是氣憤,還曾經想帶馮多多去醫院檢查,順便驗傷。
卻被馮多多拒絕了。
因為那時的馮多多,從未想過,自己居然不是錢父錢母親生的。
她只以為,父母不喜歡自己,主要還是因為她是個賠錢貨!
而小孩子們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總是抱有希望的,就算被虐待,他們也不會真的記恨父母。
陳警官被拒絕,也沒有氣惱,他反而愈發關註馮多多這個可憐的孩子。
可惜,在馮多多十三歲那年,陳警官在追小偷的時候,不幸殉職。
那時馮多多聽聞了噩耗,暗地裏哭了好幾次。
就是錢母也知道,自家這個賠錢貨跟警務室的那個老民警關系不錯。
所以,當馮多多拿著魔珠炮制出來的證據,卻將功勞都推到陳警官身上的時候,錢母沒有半點懷疑。
“……真是多管閑事!我看當初報戶口的時候,他嘴上說‘失誤’,其實就是故意給馮多多改了名字!”
“狗拿耗子!他一個小警察,居然還攛掇馮多多去驗傷?
“驗什麽傷?我是馮多多的媽,我老公是她爸,我們養她十幾年,對她嚴加管教,難道還有錯了?”
“這個白眼狼,受了我十幾年的養恩,不思回報,居然還報警抓我們?她真是喪良心啊!”
被抓到派出所,錢母經過最初的驚慌之後,也慢慢回過神兒來。
她開始撒潑打滾、胡攪蠻纏。
她根本不認什麽拐騙、虐待的罪名,而是咬死了,當初就是不小心抱錯了,而他們錢家也好好的把孩子養大。
隨後,看到了一堆的證據,錢母心裏雖然發慌,可她更知道:如果認了罪,他們兩口子肯定要坐牢。
死不承認,興許還能有機會。
“養恩?你一個人販子居然也好意思說什麽‘養恩’?”
派出所的女民警們,聽到錢母這話,都有些忍不住。
作為一個當了母親的人,她們最痛恨的就是人販子。
錢父錢母雖然不是真正的人販子,可他們的行為更加可惡。
貪圖人家有錢人的財產,故意把自己的女兒和人家孩子掉包。
更可恨的,他們讓自己的孩子錦衣玉食,卻故意苛待人家真千金。
看著那一大摞的驗傷報告,種種傷痕,真是觸目驚心。
就算是親生父母,這般淩虐一個孩子,也是要被判刑的。
更何況,錢家夫妻並不是馮多多的親爸親媽,他們也不是不清楚錢多多的身份,卻故意虐待,這就是妥妥的犯罪!
雖然在華國,虐待兒童的罪責並不高,撐死了也就判個七年。
但錢某人還有誘拐兒童的嫌疑,錢母則是幫兇。
兩罪並罰,且錢家人還有提前逃逸的行為,態度也非常不配合,完全沒有煽情賣慘的機會!
“人販子?我不是人販子!我又沒有把孩子賣掉!”
錢母一聽這話,心裏懼怕的厲害,表面上卻色厲內荏的喊著。
警察才不管這些,有些時候,不能把那些惡人繩之以法,主要還是缺少證據。
而這一次,人家受害人提供的證據十分充足,哪怕警察不是法官,也有種預感,這對惡心的無賴夫妻,他們肯定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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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父無比疑惑。
就是警察,昨天接到報案的時候,看到那一大堆的證據,也有些詫異。
偷偷錄下錢氏夫妻聊天的音頻、視頻,這些還好理解。
畢竟在智能手機盛行的年代,就是家裏的孩子,也能用著父母淘汰的舊機子。
可驗傷報告,就有些——
對此,馮多多卻有解釋:“我小時候,我們社區一個姓陳的警官特別照顧我!”
這句話,馮多多並沒有說謊。
陳警官其實是個戶籍警,當初錢某人夫妻給馮多多報戶口的時候,就是陳警官負責。
那時,錢父錢母根本就沒把馮多多當回事兒,取名字也是隨便亂取,“就叫多餘吧。”
真是多餘的黃毛丫頭,要不是怕外人懷疑,他們都想把這個丫頭片子丟掉。
偏偏當初錢母生產的時候,他們租住城中村的房東、鄰居都知道這件事。
如果沒能帶回一個孩子,大家肯定也會奇怪:孩子呢?
就算產婦難產,孩子死了,醫院那邊也會有證明。
如果沒死,把孩子丟了,問題也很嚴重。
他們那片兒是城中村,租客似乎魚龍混雜,但房東們卻是村子裏的土著,村委會看著不太正規,反而更加註重治安與管理。
相關的辦事處、派出所,也在村頭設立了辦公室。
萬一有個異常,真能引來相關人員的問訊。
所以,為了避免麻煩,錢家夫妻雖然很不喜歡馮多多,可還是把她帶了回來,並摔摔打打的養大。
最開始,錢父都沒想給她報戶口。
於是,村委會、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上門了。
錢父郁悶啊,心不甘情不願的給馮多多報了戶口,被戶籍警問及名字的時候,他隨口就說了個“多餘”。
馮多餘?
一個女孩子,怎麽能叫這種名字?
陳警官有些為那個可憐的女嬰抱不平,警察當久了,他知道,社會上還是有很多重男輕女的人。
所以,陳警官看到錢父那敷衍的模樣,根本沒懷疑馮多多不是錢家的孩子,只當錢父嫌棄她是個女孩兒。
名字代表著父母對兒女的期許,也能表明家人對這個孩子是否重視。
而“多餘”兩個字,很明顯帶著輕視、甚至是侮辱的成分。
陳警官真是很不忍心,他想勸兩句,可又怕錢父不同意還趁機惹事。
他索性就假裝失誤,把馮多餘弄成了馮多多。
嗯,多多雖然也不太好,很容易被人起綽號。
可到底比多餘這樣直白的輕蔑強很多啊。
果然,錢父發現陳警官失誤了,也沒敢多計較。本來嘛,他根本就不重視馮多多,她叫馮多餘還是叫馮多多,對他而言都沒有太大的區別。
有了“失誤”的這場緣分,陳警官就對馮多多這個可憐的孩子有些印象。
後來又因為上學等問題,村委會和辦事處又輪番上門“提醒”錢父,而陳警官後來被調到城中村的警務室值班,也就更加有機會跟馮多多接觸。
陳警官就看到了馮多多身上的新傷舊傷。
那時,陳警官很是氣憤,還曾經想帶馮多多去醫院檢查,順便驗傷。
卻被馮多多拒絕了。
因為那時的馮多多,從未想過,自己居然不是錢父錢母親生的。
她只以為,父母不喜歡自己,主要還是因為她是個賠錢貨!
而小孩子們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總是抱有希望的,就算被虐待,他們也不會真的記恨父母。
陳警官被拒絕,也沒有氣惱,他反而愈發關註馮多多這個可憐的孩子。
可惜,在馮多多十三歲那年,陳警官在追小偷的時候,不幸殉職。
那時馮多多聽聞了噩耗,暗地裏哭了好幾次。
就是錢母也知道,自家這個賠錢貨跟警務室的那個老民警關系不錯。
所以,當馮多多拿著魔珠炮制出來的證據,卻將功勞都推到陳警官身上的時候,錢母沒有半點懷疑。
“……真是多管閑事!我看當初報戶口的時候,他嘴上說‘失誤’,其實就是故意給馮多多改了名字!”
“狗拿耗子!他一個小警察,居然還攛掇馮多多去驗傷?
“驗什麽傷?我是馮多多的媽,我老公是她爸,我們養她十幾年,對她嚴加管教,難道還有錯了?”
“這個白眼狼,受了我十幾年的養恩,不思回報,居然還報警抓我們?她真是喪良心啊!”
被抓到派出所,錢母經過最初的驚慌之後,也慢慢回過神兒來。
她開始撒潑打滾、胡攪蠻纏。
她根本不認什麽拐騙、虐待的罪名,而是咬死了,當初就是不小心抱錯了,而他們錢家也好好的把孩子養大。
隨後,看到了一堆的證據,錢母心裏雖然發慌,可她更知道:如果認了罪,他們兩口子肯定要坐牢。
死不承認,興許還能有機會。
“養恩?你一個人販子居然也好意思說什麽‘養恩’?”
派出所的女民警們,聽到錢母這話,都有些忍不住。
作為一個當了母親的人,她們最痛恨的就是人販子。
錢父錢母雖然不是真正的人販子,可他們的行為更加可惡。
貪圖人家有錢人的財產,故意把自己的女兒和人家孩子掉包。
更可恨的,他們讓自己的孩子錦衣玉食,卻故意苛待人家真千金。
看著那一大摞的驗傷報告,種種傷痕,真是觸目驚心。
就算是親生父母,這般淩虐一個孩子,也是要被判刑的。
更何況,錢家夫妻並不是馮多多的親爸親媽,他們也不是不清楚錢多多的身份,卻故意虐待,這就是妥妥的犯罪!
雖然在華國,虐待兒童的罪責並不高,撐死了也就判個七年。
但錢某人還有誘拐兒童的嫌疑,錢母則是幫兇。
兩罪並罰,且錢家人還有提前逃逸的行為,態度也非常不配合,完全沒有煽情賣慘的機會!
“人販子?我不是人販子!我又沒有把孩子賣掉!”
錢母一聽這話,心裏懼怕的厲害,表面上卻色厲內荏的喊著。
警察才不管這些,有些時候,不能把那些惡人繩之以法,主要還是缺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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