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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登萊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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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登萊之害

不是沒見過死人,也不是沒見過火葬,登州軍民不管是否與自己有關,有的連建立修葺房屋的差事都擱下了,湊成團的來看規模上前的火葬。

雖然這年頭兒的百姓忍耐力比較強,可看著南邊下風口站著那麽多登州軍民,趙期昌神色古怪,根本不理趙炳然口中的平度知州周思兼這一回事。

是去年的新科二甲進士又如何?是徐階的弟子又如何?

從孟尚義之死一事上,反正他是看明白了,這年頭的人有太多的意外,可能你還沒成長起來,就被單純路過的路人一把掐死……

張居正這個去年的二甲第九進士又如何?一個運氣不好回鄉路上被蟊賊剁了也不是沒可能,何況浮沈宦海之中,有時候你的生死真的由不得你,除非你事前就不卷進來。

可潮起潮落的汪洋大海之中,又起了風暴,你一介新丁沒有大船傍身,不想著拉幫結夥上人家的戰船,那你往往最先被風暴撕碎;至於那些開大船的如嚴嵩、夏言之流,他們也只是風暴中而已,看著是他們在發起風暴,實際上只是代言人罷了。

不管多大多硬的船,在水的力量前,沈沒是一種必然,差別只在持久力。

別的不說,只要張居正在山東地界拜訪友人,只要覺得有必要,趙期昌就能弄死這個人。張居正算什麽,徐階來山東只要不是帶著幾百護衛,不知不覺弄死一個老頭子也不是難事。

反正他與張居正、徐階沒有一點關聯,這種沒有殺人動機而殺人的案件,才是最難破的!

可能他動手殺人,朝廷追查破案後倒黴的卻是另外一幫人。

是故,趙期昌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

察覺趙期昌對周思兼一事並不感興趣,趙炳然只能心中感嘆,感嘆怎麽有這種趙期昌這種矛盾的人。

這是個實打實手段狠厲的人,做的事情除了揮刀子殺人外,就是拿著鋤頭東刨刨西挖挖,刨的不是地方士紳的錢袋子,就是在挖朝廷的墻角。

偏偏讓趙炳然無語的是,趙期昌從士紳那裏奪來的東西名正言順的抄沒,塞進衛所體系成為公款公物,成了朝廷的東西;可這個徐蛋從朝廷那裏撬走的墻角,又不知死活的收入自己腰囊裏。

其他衛所軍官家族五六代人一點一滴從朝廷身上扣下、慢慢積累下來的產業,讓這徐蛋兩年內就完成了積累,可想而知趙期昌掏登州衛財產掏的有多狠!

可更讓趙炳然氣惱的就是他還找不著說教的口角,如軍械、鎧甲之類的東西趙期昌手裏握著一大票,可平均分攤使用的都是衛所子弟。就算不是正軍出身,是軍餘也是合法的。

軍餘這種身份就是正軍的助力,一個正軍若是有錢,帶一幫子軍餘上戰場也是講得通的。

再說土地,趙期昌強並地方士紳尤其是孫家夼那邊的土地,可也正兒八經走了衛所程序,報的是開荒的名義。十年免稅期內,人家不交稅你也拿他沒法子。

至於孫家夼這邊的士紳告狀?若趙期昌好欺負,倒黴的就是趙期昌了,可趙期昌不好欺負。因為這幫士紳天生就站不住腳,誰讓被趙期昌搶走的土地都是沒地契的黑地呢?

唯一能說教趙期昌的就是嗜殺方面了,比之其他地方,登萊這個地方的百姓非正常死亡率有點高,比如昨天一幫頂多算是流放之罪的惡徒,讓趙期昌現場以軍法給砍了,又理直氣壯的以照顧受害女眷名譽、生活為由把‘人證’給放了……

結果就是一天不到的時間裏,登州官場就別說了,城中士紳都各種寫信詢問這件事兒。終究不是審判後處決,這些人一個個質疑死者身份、死亡原因是否公正令人心服,表現的很關心這件事兒。

實際上……一個個都在質疑的趙期昌的執法權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腳!

他趙炳然若表示趙期昌的執法權不靠譜,那今後趙期昌就別想在城中或其他地方用‘軍法’殺人,裏裏外外的一層層束縛就會加到他身上。

可趙炳然該怎麽說?

從感情上來說,城中作亂的那些人該殺,從法理上來說這種作亂的賊眾府縣衙門只有逮捕權,到底是不是死刑還需要省裏的臬司來審核,然後上報都察院、刑部、大理寺這三司分別計議、覆審,最後確定死刑名單給皇帝,由皇帝朱批勾名。

在這一重法理裏,百姓作亂有罪該殺,也得由皇帝來殺,因為百姓是皇帝的子民,是皇帝的財產。

所以,在人力寶貴的時代裏,或者承平已久的時代裏,趙期昌這麽大規模、密集的當眾一次性處決百餘人,不管合法不合法,禦史彈劾你能彈得你沒心思做事。

可問題站在趙期昌的角度來看,趙炳然不用想就知道趙期昌執行擊殺權的借口,這個借口無比的正當,又令人恐懼:抗法、襲擊軍士、形同謀逆!

一些地方宗族強盛的地方常常糾集民眾沖擊衙門,這種亂民、刁民常幹這種事兒,習以為常。這種百姓該不該殺是個問題,可絕對不能因為一句法不責眾而姑息。

惡法也是法,法的威嚴不能動搖,所以對作亂百姓進行懲戒是必須的。

可是!大明的律法是援例法!

都說情理法情理法,這無非就是人情、道理、法律三重標準,這就是地方官判案的三條主要依據。

人情、道理屬於浮動標準且不去管,就說大明律,很抱歉沒有一條條的例子約束你說這該怎麽做,又不該怎麽做,大明律很簡單,至今只有一百餘條,看著很簡單。

實際上呢?要學大明律就要學快二百年來的各種類型的案件,這些過去已經判下、成立的案件就是模版,今後判案的時候引用這些模版就行了。

援例法的優點就是執法成本低,靈活充滿人情味(士紳代表民意,才有人權……)。

所以,一起事件從不同的立場去看,結論就不一樣。

衙門裏以本地人的人力資源為重,最不喜歡的就是軍隊或強盜在境內殺人,不論兵匪動手,影響的都是地方官、衙門的威望。

地方士紳看的更簡單,他們本就不在尋常律法管治範圍內,只有他們內鬥時無法分出勝負時,才會借朝廷律法來做最終裁定。而趙期昌不論合法與否,反正過度殺人就是不對的,因為趙期昌能一念之間殺本地作亂的兇徒,那也能一念之間殺掉他們!

而趙期昌呢?軍隊殺人向來借口簡單、霸道,反正也不需太覆雜的理由,實在是用不上。作為維護統治的合法力量,任何襲擊、對抗他們的人、組織那就是抗拒王法,說的嚴重那就是亂臣賊子,該殺!

援例法,就那麽百多條律法能管多少東西?實際施行過程中,還不是由人人認可的公理、以及人情關系充當了左右判案結果?

說白了,這就是個人情社會,握著地方輿論權把持民間公理的士紳們不滿趙期昌,這才向趙炳然試探,看趙炳然怎麽看待趙期昌。若是支持,那士紳們自然不會跟軍、政頭目掰腕子,若是趙炳然不滿趙期昌……

所以,趙期昌的前程此時就握在趙炳然手中,他若透露口風出去,下面的士紳發動各種關系,在朝中使力,不說讓趙期昌元氣大傷,起碼也能調走趙期昌!

這一點士紳們覺得很重要,等待著趙炳然的態度。

可趙炳然卻認為事情的發展早已超出他的掌控範圍,因為登萊的問題已經不是調走一個趙期昌就能解決的問題了。

這裏的武人已經產生了一種‘爭’的意識,不會再如以前那樣盯著村裏一畝三分地而內鬥不已。現在的登州軍官家族嘗到了甜頭,享受到了威風、體面的生活,使得他們對歷城的渴望遠遠超過他們的歷代先祖。

彭黯剛來山東時根基不穩,這才給了登萊武人控制歷城的最大機會!

登萊青這西三府素來貧瘠,登萊的軍戶窮漢們在歷城風光了一把,起碼這一兩代人是不會老老實實,心甘情願窩在登萊混日子的!

趙炳然確信,只要誰調走趙期昌,登萊兩府各衛所之間便會爆發更為激烈的內鬥,有趙氏前車之鑒,這次內鬥會更為激勵。脫穎而出的下一代領袖,比之趙期昌更難以控制,因為一層層內鬥上來的軍事領袖,往往是梟雄之姿!

比之梟雄,現在的趙期昌算什麽?

只是一個引得無數人追隨,手握著火把坐在火藥堆上的孩子罷了,只是一個孩子。

誰逼趙期昌,可能就會引爆這對火藥,火藥爆發出來的東西不是別的,僅僅只是天下武人的一點怨氣。而一點怨氣,足以造成比三十年前更為龐大的戰亂。

因為這次作亂的是軍戶,是天生就會打仗的一幫人,論造反,這幫人才是專家。

衛所軍戰鬥力低?如趙期昌一樣去掉一層層枷鎖,你敢說衛所軍戰鬥力低?

激發鬥志的衛所軍,可是葬送了元朝的強大力量!

而趙期昌,這個時時刻刻都在激發、影響身邊登萊武人鬥志的少年,在趙炳然看來只是一個純粹的傳統武人。

不是傳統的當世武人,猶如開國時的傳統將領一般無二:做什麽只是想獲得更好罷了。

甚至,這個純粹的武人不會主動去害人,比如平度知州周思兼。

這個沖動、意氣用事的年輕人跟趙期昌一樣,面對天災不願束手旁觀。周思兼連上司衙門問都不問就開啟府庫……這可是天大的靶子呀,只要推周思兼去當靶子,那趙期昌脅迫胥吏開啟官儲的事兒也就揭過去了!

可是,趙期昌連周思兼的事兒問都不問,是想不到這一茬,還是別的原因?

反正這一點上來說,不會轉移危險的人,在官場上就跟孩子差不多。

趙期昌如此對待同樣開啟官儲的周思兼,那周思兼確悉登州開啟官儲一事後,又會如何做?

這是讓趙炳然好奇的一件事兒,他不準備提醒趙期昌,他準備看看後續變化。

在他的思索中,火場終於點燃了,北風吹拂下,頃刻間就燃起了山一樣高的烈焰。

趙期昌有相關經驗,已經扭過頭去,不願再看火場,如果可以他都想把鼻子堵住。雖說在上風口,可還是能聞到的。

問到這個味道,可能半年內都不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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