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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從開始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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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林帆的一個電話和一封信,我像做夢一樣不僅認識了李宣,還相互說上了話。那段時間,李宣出現在我的生活裏,一度讓我對塗皓變得冷淡了許多。

談起林帆,我又想起了就讀初三時的一些事情。

那天,是周日的下午,回家的所有寄宿生都會陸陸續續地返校,學校今天晚上要求晚自習。

我回到學校後,我在校公開欄上看到了一張鮮紅的榜單,正是最近一次月考的紅榜,排名第一的我,名字赫然榜首。

走到宿舍,看不到一個人,我才發現我又回早了。被喜悅沖昏了頭的我,一個人安安靜靜地躺在了床鋪上。

正當我思考著一些問題的時候,宿舍的門被推開了,是睡在我上鋪的林帆。林帆看到了我一個人苦思憫想的樣子,沒有說話,沒有喊我,而是把書包扔到了自己的床上後,躺在了我的身邊。

我自覺地挪了挪位置,我已經習慣了他占有我的床位。下鋪省掉了爬上爬下的麻煩,所以總是特別受歡迎一些。

林帆拿出一根煙,點上了火,悠悠然地吸了起來。校園和宿舍都是禁止抽煙的,也就只有周末安全些,平時都有檢查員巡視。

每周宿舍管理會抽出某一天,組織檢查員進行宿舍隨機大檢查。如果被發現有紙煙,要扣班級的文明紀律分,對個人會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我不知道林帆會把煙藏在了什麽地方。枕頭下,草席下,還是夾在書本裏。但對我來說,哪裏都不安全。或許林帆就把煙放在身上——最危險的地方就最安全。

看林帆那白皙的皮膚,俊俏的臉蛋,偏長的碎發,我覺得一點不像個壞學生的樣子。聽他說,他有個哥哥在我們學校當教師,是教語文的,但現在是校保衛處的管理幹部。

裊裊的白煙從林帆嘴裏吐出,熏得我咳了幾聲。

林帆這才開始了說話:

“我曾經有個女朋友。”

“屁,你才多大啊,有個屁女朋友。”我笑了笑,又咳了幾聲,因為林帆直接把煙呼到了我的臉上。

我不知道林帆是何時學會抽煙的。我想起了班上的小混蛋陳水炳,他也抽煙。陳水炳平時就喜歡粘著林帆,他們經常在放學後跑到校外去。

有一次,我還看見他們一起在廁所裏吸煙。我記得那次林帆向我使了個眼色,但我當時假裝沒有看見他們。

有時候我覺得林帆抽起煙來很特別。別人抽煙的樣子痞氣,他帶了點豪氣和才氣,像是一位受困於情網而苦惱的詩人。

事實上,他也確實寫過一些短詩。有人說,有煩惱才有寫詩的靈感。我想林帆應該是現實中的少年維特。

當年,我們鄉鎮學校的學生,是要進城參加中考的。

進城的前一天,在宿舍樓後面那個破舊的公共浴室裏,我最後洗了個連換內內都要排隊的澡。

穿上平時不敢穿的花俏T恤,布料是在太陽底下都很冰涼的那種。正面印有F4的標志,花花綠綠,沒有一塊是純色的,這樣的衣服當時被校方列為了奇裝怪服。

在學校裏的最後一個晚自習,我們心情格外舒暢。騷動的談笑聲潛伏在肅靜的教學樓裏的每一個教室,此起彼伏,好像稍沒控制住,就會一同爆發起來。

進城那天是考試的前一天。我們幾乎都是睜著眼睛,一邊覆習一邊等著天亮。大包小包早已經收拾好,就等宿管的一聲哨響。

老師和我們一起坐上了大巴,一切就緒,大巴緩緩開出了學校,駛離了鄉鎮。一路上,大巴裏放的歌恰巧是我最近一個月聽的磁帶。

張信哲的情歌,《從開始到現在》:

(獨白)

你真的忘得了你的初戀情人嗎?

如果有一天,

你遇到一個和他長的一模一樣的人,

他真的就是他嗎?

還有可能嗎?

這是命運的寬容還是另一次不懷好意的玩笑。

(唱)

如果這是最後的結局,

為何我還忘不了你,

時間改變了我們 告別了單純……

進入建州市城區,大巴把我們八個班送到了考試這三天住宿的地方——中共黨校賓館。當時我們全部有十三個班,而這裏只能住下一半的學生。

而另一半被安排住在建州六中的宿舍。都說我們住黨校的人是幸運的,有黨無微不至的關懷。不管你信不信,我是真信了。

我們六個人一個房間,三張涼席床和一張彈簧床墊打地鋪。林帆和我在同一個房間,本來我都躺在了一張床上,後來我還是和林帆一起睡在了彈墊地鋪上。

此前在學校安排房間的時候是說,賓館裏的每個房間只有三張床,要求我們兩個人睡一張床,允許自由配對,但前提是同性。

當時,林帆就屁顛屁顛的來到我跟前,說他睡定我了。我沒有做出任何回應,內心的情緒,有一半是興奮,另一半是擔憂。

對我而言,林帆就像引發欲望的病毒,而我對這個病毒沒有一點的免疫力。那時我們已經分桌了,想想同桌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當天中午,我們就被安排在了黨校食堂吃飯。黨校的食堂很大,餐桌不是中學學校食堂那樣的小方桌,是大圓桌。老師和我們一起鄰桌吃飯。

三年的同學了,唯一一次這麽圍成一大桌吃飯。如果不是黨校的飯菜如此美味,這種珍貴的場合應該拘束一點,而不是像我們這樣狼吞虎咽,端起肉湯直接往自己的碗裏倒。

雖然飯時隨意,但是飯前還是有紀律的。學校領導再三強調,必須等一桌人到齊了才可以動筷子,也希望我們準時到食堂來就餐。

有一次,我因為排隊洗熱水澡耽誤了時間,趕去食堂已經遲到了2分鐘,遠遠就看到同桌飯友們向我招手呼喊。坐到餐桌上,才發現他們都沒有吃,在等我。

當時感到很抱歉,現在是一份感動,你們真是可愛的人。後面兩天我就不洗熱水澡了,和林帆一起到早晨洗漱的地方洗冷水澡。

當天下午,我們去熟悉了考場。熟悉考場回來,我們收到一個緊急通知,說考試必須統一用黑色簽字筆。而我們這些鄉下的孩子一直都用的圓珠筆。

於是晚飯後,我們被召集到了大會堂自習。語文老師要我們今晚就做一件事——練字。因為明天第一天考的第一科就是語文,字跡很重要。

顯然數學老師不高興了,說明天數學雖排在老二,但可是拉分的關鍵,潛臺詞是在影射語文拉分不大,數學的公式今晚也要拿出來翻一翻,馬虎不得。

自習早早結束了,我們回去洗漱準備就寢。那天夜裏,我第一次和林帆睡在了一起。

夜深人靜,我躺在林帆的身旁,難以入睡,也舍不得閉眼。

我瞪大眼睛,看著身邊沈睡的林帆,性潮澎湃。

我難以自拔,故意把腿駕在了林帆的身上。

我假裝入睡,林帆卻被我弄醒了。

他好脾氣地把我的腿從他身上移開。我別有心機地等待一段時間後,又把腿放到了林帆的身上。就是這樣地反覆了幾次,惹得林帆第二天直叫苦,說:

“幸虧我是個男的,要是個女的,還不被你給吃了。”

我聽了直樂呵,但其實心裏也苦,我可是興奮得一夜沒睡好啊!

中考的最後一天,我們都玩得挺嗨!我和林帆在賓館裏“大打出手”,我的褲子大腿內側裂了個大洞,林帆一拳打在我的手表上,鏡面碎了。

為了彌補,林帆借了一條褲子給我穿,又把他的卡帶隨身播放機送給了我。那個暑假,我就是用林帆的卡帶機,反覆聽著張信哲的歌。

後來,我們便沒有了聯系,直到李宣的出現。

轉眼到了十一月份,一年一度的校運會即將拉開序幕。

“友誼第一,比賽第二,榮譽輕薄,重在參與。各位同學,要報名的抓緊了,錯過這一次,就又要等一年。長跑、短跑,跳高、跳遠,鉛球、壘球,隨你挑,隨你選。”體育委員像個街邊攤主,在教室裏吆喝著,號召同學們報名參加校運會。

我沒有去範宇的家裏做家教,所以這個時候,我每天都來教室裏進行晚自習。晚自習上兩節課,每節課一個小時,課間休息二十分鐘。

這天第一節自習的課間休息,我到樓下的操場漫步。教學樓的燈光滲透在漆黑的操場上。在半明半暗的視線裏,我可以看見一些稀稀疏疏的人。

我走著走著,眼前突然一個熟悉的身影,慢跑而過。我認出了這個身影,興奮地喊道:

“李宣!”

那身影停下腳步,竟果真是李宣。他說:

“嘿,是你呀,我。你晚上也來學校自習了?”

“對啊,以後都會來了。你是在跑步嗎?”我問了一個自己都認為很白癡的問題。

“嗯,我報名了校運會,平時想多鍛煉鍛煉。”

“真的嗎,你可真勇敢!”我大吃一驚,我沒想到就李宣這樣的體質會去報名參加運動會。

這時,我上上下下認認真真地審視了一遍李宣,正如林帆曾經在電話裏告訴他的一樣,李宣確實是越來越有男人味了。

“不是我勇敢,實在是我班那些體質好的同學,內心都弱爆了。班主任動員了大半天,還是沒有人自願報名。我就生氣了,跟老師說,他們都不參加就我來參加,誰說只有體質好的人可以參加運動會。”

“好樣的,我太崇拜你了。那你報了什麽項目?”我問。

“長跑的兩個項目,1500米和3000米。”

“嗯,那你繼續鍛煉吧,好好加油!”

“謝謝,我會加油的。”

李宣說著,臉上露出了一個燦爛的大笑容。

回教室的路上,我算了算,離校運會的開幕還有半個月的時間,如果自己也去報名長跑,那就有半個月的時間,可以和李宣在晚自習的時候,在幽暗寧靜的操場上,一起跑步訓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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