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深夜六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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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間頗具藝術氣息的音樂廳。
位於北京市中心,面積不大,年頭很老,音樂廳管理方亦不過分追求商業上的價值,然而商業上和藝術上都異常成功。歷來只有經典音樂家和極少數的流行音樂歌手,可以在這個音樂廳表演。
換言之,如果一名流行樂手能夠在這間音樂廳演出,那表示他的藝術品質,也達到了一定的水準。
臨近傍晚,人流井然有序往音樂廳裏走。門口只有一幅水墨山水風格的演出海報,連人臉都未印。上書:金魚首次歌迷見面會。
晚霞籠罩在窗欞,許尋笙坐在桌前,一名化妝師正在為她打理,阮小夢圍著她打轉。大熊和趙潭則在外跑動安排。與這間音樂廳的逼格相比,她的陣仗可謂很小很簡單。但是音樂廳裏,八百聽眾幾乎已坐滿。
其實許尋笙之前並未想過,自己能來這裏表演。也不知道岑野怎麽起了這樣的念頭,慫恿趙潭去聯絡。一聊之下,對方的一個負責人居然恰好是許尋笙的粉絲,稱她的音樂“將民樂與流行糅合得極富清亮山水之美”。不過,許尋笙估計,還有岑野的影響作用在裏頭,畢竟他去年受邀就在這裏舉行過一次小規模演出。這次見面會主要是為電影宣傳,片方也極力讚同她來,所以她既來之則安之,答應了。
還有個原因,她不想岑野的心思白費。
想曹操,曹操的短信就來了。
“準備得怎麽樣?”
許尋笙:“一切順利。”
她是昨天晚上到北京的,岑野還在外地出差沒回來,算起來自從上次她離開後,兩人已有快一個月沒見。但岑野就像他說過的,不管多忙多晚,每天都會和她視頻。有時候只瞧上幾眼,有時候則一直把視頻開著,兩人各自工作,卻陪著彼此。
有時候許尋笙覺得,岑野他啊,就像一塊冰糖,看著棱角鋒利,含進去卻是甜的,他能潤著女朋友的每一天。連阮小夢現在目睹岑野對她的種種,都覺得很寵很寵,很甜很甜,嘀咕道:“看不出來,小野挺癡的。”
岑野是不是癡情種,許尋笙不知道。但每當她看著他的那雙眼睛,在笑意背後,看到的竟是深沈的克制。她就知道,有些事,從來沒有變過。
所以現在,收到他的短信,她的心跳竟有些不穩定。
她問:“你今天會到嗎?”
他之前說過,要趕回來看她的見面會。
他回覆:“我已經在附近了。現在人多,我會晚點到。”
許尋笙問:“你坐在哪裏?”就那麽大個音樂廳,他如果出現,場面會崩掉吧?
他卻賣了關子:“你會看到我的。”
全場燈光熄滅,掌聲響起。
舞臺上有一叢溫暖潔白的光亮起,伴奏樂隊悉數就位,大概有十多人。未露面的主持人,以平和清朗的聲音,介紹每位音樂人。最後,主持人說道:“下面有請我們的歌手金魚。”沒有一句多餘的介紹,這也是歌手方要求的。
臺下響起熱烈掌聲,很多人在大喊“金魚”、“金魚”,氣氛火熱而不失溫馨。
當那個人提裙款款走上臺,全場很快安靜下來。
輝子今天帶著女朋友,坐在第一排。當他看著那人出場時,臉上的笑頓時止都止不住。女友好奇地問:“這就是你們當年樂隊的鍵盤手?現在這麽火,還會唱歌?”
輝子答:“是啊,她唱歌可好聽了,完全不輸那個臭不要臉的小野好麽?噓,別說話。”
他和滿場樂迷一樣,興奮、快樂而虔誠。
而在輝子沒有看到的後排角落,包括許尋笙、趙潭,誰也沒註意到的角落,還有一個男人,戴了鴨舌帽和副深色眼鏡,還有豎領夾克,擡起頭緊盯舞臺。
張天遙是在網上看到了這場小型歌迷見面會的消息。他也不知道自己出於什麽心理,就跟受了某種有毒的誘惑似的,買了票。剛剛坐下時,他還有意遮掩容貌,好在只有前排的兩個女孩,多看了他幾眼。見他一直低頭,也就扭過頭去。
現在,周圍黑暗下來,沒有人會再認出他是張天遙。他盯著臺上,驚訝地發現那個女孩,幾乎沒有什麽改變。一身素色衣裙,站在舞臺正中站在樂隊前,卻依然飄渺得仿佛站在一片無邊無際的綠草中。她的長發烏黑漆亮如同墨色,她的臉白皙清秀的一小團。當她拿起話筒,輕啟朱唇,水一般的嗓音徐徐而來,撫慰著你的耳朵。
張天遙忽然就想起很久前的那個夜晚,女孩站在燈光下,溫柔地說:“腰子,你以後,會遇到真正喜歡你,你也喜歡的人。”
也想起在無數次比賽上,她彈著古琴,面目冷清、傾盡全力,他們每個人都在用樂器咆哮都在發瘋,贏得那麽囂張那麽意氣風發,包括他;
還有每當他一回頭,就看到小野抱著她,兩人天生一對,親昵無比。
張天遙的視線忽然就模糊成一片。
我沒有碰到更喜歡的人,也沒有了更好的生活。
原來好久以後,我才發現,那段日子,和你們大家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我此生最珍貴。可是我,還是迷路了。
——
音樂有節奏地響在耳邊,許尋笙握著麥克風,一邊唱,一邊在舞臺上慢慢地走。而臺下樂迷們仿佛也覺得理應如此,隨著她的音樂她的腳步,沈浸進那個屬於歌手金魚的清美風雅的世界裏。
其實一開始,許尋笙是有點緊張的,畢竟這是她第一次個人見面會。可她向來不把懦弱情緒當回事,一遇上就是抿一抿嘴,丟在旁邊不管。所以很快,她看著臺下那麽多人頭,就如同看著一地小白菜。然後她翹起腳尖,穩坐其中,開始隨性地唱。
偶爾當她看著那些眼睛,知道他們很快樂,她也是。她腦子裏也閃過念頭:如果走到大眾面前後,和歌迷維持的依然是這樣清淡如水人遠心近的關系,她不僅不抗拒,甚至是喜歡的。
她還是改變了啊,自從隨著朝暮踏入這名利場,四處征戰開始。
於是,唱得更加歡喜靈動,更加無聲沈醉。
某個瞬間,唱到興起,她坐到了吉他手身旁,一邊唱,一邊擡頭,目光漫然覆蓋場中一切,卻註意到一個人,趴在二樓某間大約是辦公室窗口,正在往下看。
許尋笙怔了怔。
他穿了件黑色外套,雖只露出半個身子,也顯出高大清瘦的輪廓。也不知是從哪裏趕回來的,發型膚色遠遠望去都顯得精致漂亮,戴了副墨鏡。匆匆一眼就能看見那掩飾不住的大明星氣質。
似乎察覺到許尋笙的目光為自己走神停留,他的嘴角露出笑,然後擡起兩根白皙手指,在自己唇上一按,遞了個飛吻過來。
許尋笙垂下眼眸,慢慢悠悠繼續唱歌,卻露出甜美得讓所有樂迷為之傾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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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北京市中心,面積不大,年頭很老,音樂廳管理方亦不過分追求商業上的價值,然而商業上和藝術上都異常成功。歷來只有經典音樂家和極少數的流行音樂歌手,可以在這個音樂廳表演。
換言之,如果一名流行樂手能夠在這間音樂廳演出,那表示他的藝術品質,也達到了一定的水準。
臨近傍晚,人流井然有序往音樂廳裏走。門口只有一幅水墨山水風格的演出海報,連人臉都未印。上書:金魚首次歌迷見面會。
晚霞籠罩在窗欞,許尋笙坐在桌前,一名化妝師正在為她打理,阮小夢圍著她打轉。大熊和趙潭則在外跑動安排。與這間音樂廳的逼格相比,她的陣仗可謂很小很簡單。但是音樂廳裏,八百聽眾幾乎已坐滿。
其實許尋笙之前並未想過,自己能來這裏表演。也不知道岑野怎麽起了這樣的念頭,慫恿趙潭去聯絡。一聊之下,對方的一個負責人居然恰好是許尋笙的粉絲,稱她的音樂“將民樂與流行糅合得極富清亮山水之美”。不過,許尋笙估計,還有岑野的影響作用在裏頭,畢竟他去年受邀就在這裏舉行過一次小規模演出。這次見面會主要是為電影宣傳,片方也極力讚同她來,所以她既來之則安之,答應了。
還有個原因,她不想岑野的心思白費。
想曹操,曹操的短信就來了。
“準備得怎麽樣?”
許尋笙:“一切順利。”
她是昨天晚上到北京的,岑野還在外地出差沒回來,算起來自從上次她離開後,兩人已有快一個月沒見。但岑野就像他說過的,不管多忙多晚,每天都會和她視頻。有時候只瞧上幾眼,有時候則一直把視頻開著,兩人各自工作,卻陪著彼此。
有時候許尋笙覺得,岑野他啊,就像一塊冰糖,看著棱角鋒利,含進去卻是甜的,他能潤著女朋友的每一天。連阮小夢現在目睹岑野對她的種種,都覺得很寵很寵,很甜很甜,嘀咕道:“看不出來,小野挺癡的。”
岑野是不是癡情種,許尋笙不知道。但每當她看著他的那雙眼睛,在笑意背後,看到的竟是深沈的克制。她就知道,有些事,從來沒有變過。
所以現在,收到他的短信,她的心跳竟有些不穩定。
她問:“你今天會到嗎?”
他之前說過,要趕回來看她的見面會。
他回覆:“我已經在附近了。現在人多,我會晚點到。”
許尋笙問:“你坐在哪裏?”就那麽大個音樂廳,他如果出現,場面會崩掉吧?
他卻賣了關子:“你會看到我的。”
全場燈光熄滅,掌聲響起。
舞臺上有一叢溫暖潔白的光亮起,伴奏樂隊悉數就位,大概有十多人。未露面的主持人,以平和清朗的聲音,介紹每位音樂人。最後,主持人說道:“下面有請我們的歌手金魚。”沒有一句多餘的介紹,這也是歌手方要求的。
臺下響起熱烈掌聲,很多人在大喊“金魚”、“金魚”,氣氛火熱而不失溫馨。
當那個人提裙款款走上臺,全場很快安靜下來。
輝子今天帶著女朋友,坐在第一排。當他看著那人出場時,臉上的笑頓時止都止不住。女友好奇地問:“這就是你們當年樂隊的鍵盤手?現在這麽火,還會唱歌?”
輝子答:“是啊,她唱歌可好聽了,完全不輸那個臭不要臉的小野好麽?噓,別說話。”
他和滿場樂迷一樣,興奮、快樂而虔誠。
而在輝子沒有看到的後排角落,包括許尋笙、趙潭,誰也沒註意到的角落,還有一個男人,戴了鴨舌帽和副深色眼鏡,還有豎領夾克,擡起頭緊盯舞臺。
張天遙是在網上看到了這場小型歌迷見面會的消息。他也不知道自己出於什麽心理,就跟受了某種有毒的誘惑似的,買了票。剛剛坐下時,他還有意遮掩容貌,好在只有前排的兩個女孩,多看了他幾眼。見他一直低頭,也就扭過頭去。
現在,周圍黑暗下來,沒有人會再認出他是張天遙。他盯著臺上,驚訝地發現那個女孩,幾乎沒有什麽改變。一身素色衣裙,站在舞臺正中站在樂隊前,卻依然飄渺得仿佛站在一片無邊無際的綠草中。她的長發烏黑漆亮如同墨色,她的臉白皙清秀的一小團。當她拿起話筒,輕啟朱唇,水一般的嗓音徐徐而來,撫慰著你的耳朵。
張天遙忽然就想起很久前的那個夜晚,女孩站在燈光下,溫柔地說:“腰子,你以後,會遇到真正喜歡你,你也喜歡的人。”
也想起在無數次比賽上,她彈著古琴,面目冷清、傾盡全力,他們每個人都在用樂器咆哮都在發瘋,贏得那麽囂張那麽意氣風發,包括他;
還有每當他一回頭,就看到小野抱著她,兩人天生一對,親昵無比。
張天遙的視線忽然就模糊成一片。
我沒有碰到更喜歡的人,也沒有了更好的生活。
原來好久以後,我才發現,那段日子,和你們大家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我此生最珍貴。可是我,還是迷路了。
——
音樂有節奏地響在耳邊,許尋笙握著麥克風,一邊唱,一邊在舞臺上慢慢地走。而臺下樂迷們仿佛也覺得理應如此,隨著她的音樂她的腳步,沈浸進那個屬於歌手金魚的清美風雅的世界裏。
其實一開始,許尋笙是有點緊張的,畢竟這是她第一次個人見面會。可她向來不把懦弱情緒當回事,一遇上就是抿一抿嘴,丟在旁邊不管。所以很快,她看著臺下那麽多人頭,就如同看著一地小白菜。然後她翹起腳尖,穩坐其中,開始隨性地唱。
偶爾當她看著那些眼睛,知道他們很快樂,她也是。她腦子裏也閃過念頭:如果走到大眾面前後,和歌迷維持的依然是這樣清淡如水人遠心近的關系,她不僅不抗拒,甚至是喜歡的。
她還是改變了啊,自從隨著朝暮踏入這名利場,四處征戰開始。
於是,唱得更加歡喜靈動,更加無聲沈醉。
某個瞬間,唱到興起,她坐到了吉他手身旁,一邊唱,一邊擡頭,目光漫然覆蓋場中一切,卻註意到一個人,趴在二樓某間大約是辦公室窗口,正在往下看。
許尋笙怔了怔。
他穿了件黑色外套,雖只露出半個身子,也顯出高大清瘦的輪廓。也不知是從哪裏趕回來的,發型膚色遠遠望去都顯得精致漂亮,戴了副墨鏡。匆匆一眼就能看見那掩飾不住的大明星氣質。
似乎察覺到許尋笙的目光為自己走神停留,他的嘴角露出笑,然後擡起兩根白皙手指,在自己唇上一按,遞了個飛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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