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亞西諾多拉視角: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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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腦海的禁門被打開
記憶如洩閘的洪水洶湧而出時
我已不再只是安娜斯塔西婭
——————————
在這個世界上,幸與不幸總是相伴而行。
用母親的話說,那就是禍福相依。關於禍福相依這個詞,無論是在哪個年齡,我都只會用生澀的漢語一字一頓地念出它的發音。至於它的含義,我一直都是一知半解。
或許是因為我對它不夠上心,又或許是因為我對它不夠尊敬,以致於它就像是被賦予魔力的咒語一樣,持續不停地糾纏著我的人生,至死方休。
母親來自於遙遠的東方,那是一個奧森部落的人都沒聽過的國家——大漢。“漢”這個字,是我僅會的幾句漢語之一。因為那是母親的母族,我不敢忘,更不能忘。
至於奧森部落,它是一個棲居在海邊叢林的神秘血獵部落。由我父親的家族所統治著,現任首領便是我的父親。
和其他俗套的愛情故事差不多。父親愛上了與眾不同的母親,並為了她竭盡全力地與純血至上的家族規則相對抗,最後終於有了我的出生。
其實部落裏有很多人都是血獵與普通人類所生的混血兒,所以我的卑微不止來源於非純血,更多的是因為母親的外貌和出身。
年輕時的父親尚未完全掌權,所以為了保住我和母親,他迫不得已對家族做出了讓步。他對著部落的聖戒承諾,永生不再見我的母親。至於我,十歲以後也將再也不能見到父親。
大概是上天認為我的人生還不夠悲慘。在度過了沒有父親陪伴的童年以後,還沒有等到我十歲,母親就去世了。從此以後,我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兒。
我從出生起,就和母親一起生活在部落的後山上。雖然我們住著的山頂荒草叢生,但是在這裏放眼望去就可以看到滿山都長著的漂亮的黃色小花。
可是沒有人會願意停下腳步欣賞肆意瘋長的野草和毫不起眼的野花,就像沒有人會願意關心出身非高貴的純血且長相奇特的我。
幸好我的存在感還算不錯,山下部落裏的人們一直都記得我這個“妖怪”。雖然我獨自一人在這山上守了七八年,但日子過得還是挺令我滿足的。
每隔一段日子總會有人上山來給我送東西,有時候是兩三天,有時候是□□天,總之間隔不會超過十天。至於多長時間送一次,這完全取決於使者提姆。
提姆是一個身材矮小的混血兒。他既不能像純血血獵一樣獵殺吸血鬼,也不能參軍作為戰士來抵抗其他城邦的攻擊,所以他就被派來做大家都不願意做的工作——上山見我。
我總是覺得,若論部落裏最讓大家討厭的人是誰,我排第一,第二一定就是提姆。
這幾天的天氣都很好,提姆昨天就把東西送了過來,分量還很多。
我猜他可能是想多騰出一些時間出去游玩。畢竟他也老大不小了,部落裏沒有姑娘願意嫁給他的話,他就得去外面的城邦尋找他的姻緣。
在山上的生活很無聊,我做得最多的事情,除了看書就是發呆。
我喜歡躺在草地裏,看著天空有白雲緩緩飄過、有雄鷹展翅翺翔,還有麻雀盤旋啼鳴。
我有時候覺得上天還是願意善待我的。盡管進入我生命的人寥寥無幾,但是他們對我都很好,還有大自然所給予我的,更是無窮無盡的財富。
今天還是一個艷陽天,天空就像是被清水洗過一般,澄碧至極,纖雲不染。
遠處的山在陽光的照耀之下也顯得美極了,俊秀得就像是母親的黛眉。帶著溫暖氣流的風拂過,輕掀起我額前細碎的發。我趕忙用手壓了壓,翻了個身就再一次把頭埋在了淡淡的花香中。
我側著躺在花叢中,將頭枕在微曲的手臂上,花香味和帶著泥土氣息的草香在鼻尖縈繞著。盡管我的眼睛是閉著的,但也能感受得到太陽正從東方緩慢地向西移動,灑下大片金色的燦爛光芒。
猝不及防的,一股濃濃的血腥味兒襲來,就像是強盜一樣用斧子打破了這美麗的意境。
我皺著眉伸手輕揉了揉鼻子,舉起手臂用略顯單薄的衣袖遮住了半張臉,來阻擋這嗆人的氣味湧進鼻中。
我站起身待著不動,從左到右地環視了一圈,仔細地尋覓著血腥味的來源。
在黃綠相間的草地上,十分顯眼的黑色撞入了我的視線。遠遠望去,那似乎是一個倒地的人。想到此處,我趕忙胡亂地拍了拍沾染在身上的草屑,撥開花叢跑了過去。
的確是一個人。他面朝下俯躺在地上,身上穿著厚實的黑袍,衣服上還有著大塊的已經變成了暗紅色的血跡。
我有些害怕,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氣,心裏開始胡思亂想起來:他是誰?為什麽他會變成這樣?我該怎麽辦,救他還是不救?
我想到母親對我的教誨,又想著他可能只是一個倒黴的過路人,所以我下定決心準備救他。
我伸出手抓著那人的後肩,使盡力氣將他扳了過來。
就在那一剎,我看到了一張白皙英俊的臉龐在陽光的映照下閃閃發亮,散發出來的光芒就像父親冠上流光溢彩的寶石一樣美麗!我盯著他看,指尖無意識地撫上了他的臉,一點一點地輕輕描繪著他的眉眼。
他的皮膚並不是我想象中的溫熱柔軟,反而是冰冷堅硬的——像冰河一樣冷,像巖石一樣硬。我想,這個樣子的他,也許和我一樣都是別人眼裏的異類吧。
好久之後,他的頭不經意之間向右微微一偏,太陽灑在他臉龐上的光轉而照入了我的眼,喚回了我早已遠去的神思。
我趕忙抽回手,頓時覺得兩頰格外滾燙,胸腔裏的心也在不斷躍動著,越來越快······
作者有話要說:
一見鐘情是不可能滴!頂多就是覺得他長得好看對他有好感。
凱厄斯現在是吸血鬼,他也不是昏迷,下一章會切換到他的視角交代原因。
女主不知道吸血鬼是什麽樣的,她只對部落有一點了解,關於血獵和吸血鬼的很多事根本沒人教過她,所以沒能通過皮膚認出男主是吸血鬼,反而覺得他可能也是被當作異類產生了共情心理。
回憶部分要埋梗,所以在閨蜜的建議下決定男女主切換視角寫,共同推進劇情。
打滾求評論啊啊啊啊啊!!!
【已二改】
just···改了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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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母親的話說,那就是禍福相依。關於禍福相依這個詞,無論是在哪個年齡,我都只會用生澀的漢語一字一頓地念出它的發音。至於它的含義,我一直都是一知半解。
或許是因為我對它不夠上心,又或許是因為我對它不夠尊敬,以致於它就像是被賦予魔力的咒語一樣,持續不停地糾纏著我的人生,至死方休。
母親來自於遙遠的東方,那是一個奧森部落的人都沒聽過的國家——大漢。“漢”這個字,是我僅會的幾句漢語之一。因為那是母親的母族,我不敢忘,更不能忘。
至於奧森部落,它是一個棲居在海邊叢林的神秘血獵部落。由我父親的家族所統治著,現任首領便是我的父親。
和其他俗套的愛情故事差不多。父親愛上了與眾不同的母親,並為了她竭盡全力地與純血至上的家族規則相對抗,最後終於有了我的出生。
其實部落裏有很多人都是血獵與普通人類所生的混血兒,所以我的卑微不止來源於非純血,更多的是因為母親的外貌和出身。
年輕時的父親尚未完全掌權,所以為了保住我和母親,他迫不得已對家族做出了讓步。他對著部落的聖戒承諾,永生不再見我的母親。至於我,十歲以後也將再也不能見到父親。
大概是上天認為我的人生還不夠悲慘。在度過了沒有父親陪伴的童年以後,還沒有等到我十歲,母親就去世了。從此以後,我成了一個真正的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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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是一個身材矮小的混血兒。他既不能像純血血獵一樣獵殺吸血鬼,也不能參軍作為戰士來抵抗其他城邦的攻擊,所以他就被派來做大家都不願意做的工作——上山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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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處的山在陽光的照耀之下也顯得美極了,俊秀得就像是母親的黛眉。帶著溫暖氣流的風拂過,輕掀起我額前細碎的發。我趕忙用手壓了壓,翻了個身就再一次把頭埋在了淡淡的花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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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待著不動,從左到右地環視了一圈,仔細地尋覓著血腥味的來源。
在黃綠相間的草地上,十分顯眼的黑色撞入了我的視線。遠遠望去,那似乎是一個倒地的人。想到此處,我趕忙胡亂地拍了拍沾染在身上的草屑,撥開花叢跑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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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一剎,我看到了一張白皙英俊的臉龐在陽光的映照下閃閃發亮,散發出來的光芒就像父親冠上流光溢彩的寶石一樣美麗!我盯著他看,指尖無意識地撫上了他的臉,一點一點地輕輕描繪著他的眉眼。
他的皮膚並不是我想象中的溫熱柔軟,反而是冰冷堅硬的——像冰河一樣冷,像巖石一樣硬。我想,這個樣子的他,也許和我一樣都是別人眼裏的異類吧。
好久之後,他的頭不經意之間向右微微一偏,太陽灑在他臉龐上的光轉而照入了我的眼,喚回了我早已遠去的神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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