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013-5-10 20:52:27 字數: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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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方卿來說,本來是個心結,可後來,隨著她的強盛,腦子裏盤算的事情越來越多,這心結反而越來越少。以至於,能撼動她的東西,也越來越少了。才讓這個本來算是龐大的心結,也被時間和塵世磨得,支離破碎,無關緊要了。
現實就是有這種魔力,很好,也很殘忍。
那位老人那時第一次來,滿心歡喜的以為能見到自己從未見過面的孫子,還為孤兒院的孩子們,帶來了很多吃穿和書本。但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他並沒有接走他的孫子。至於為什麽,方青不知道,也沒必要知道,因為之後發生的事,能很好的解釋出這個疑問。
當天晚上,果汁喝多了的方青,起夜的時候,路過一間一直鎖起來的儲藏室的時候,從沒有關嚴的門縫中間,本事好奇最後卻驚嚇的看見,那個背上有葉子胎記的男孩子,被方媽媽用抹布堵著嘴,捆了好幾遭,然後方媽媽就用燒紅的鐵鏟子,烙爛了他背上的那塊胎記。方青咬著手,才沒讓自己叫出來,但是在之後的人生裏,方卿曾不止一次的自問,如果那時叫出來了,那自己和那個男孩的人生,是不是就會是另一番光景呢?
第二天,方青的下鋪,空了。所有人都在說,他偷了東西,逃跑了。方青笑的沒心沒肺,好似他根本就不曾存在過,但是那一天,她沒吃一點東西,沒看方媽媽一眼。也就是從那天開始,讓方卿明白了她人生信條的第一件事,表情,好像是一種可以騙人的東西。
沒多久,那個老人再一次興高采烈的來了。也是興高采烈的走了,接走了方媽媽的兒子——他的孫子。方卿還記得他那時的笑容,還有裹在皺紋裏的眼淚。最後,方媽媽也被當做保姆的,一起帶走了。理由是她照顧那個孫子照顧的特別好,那個孫子離不開他,那個孫子......
所有人又在說,這方阿姨的兒子,原來不是親生的啊?方阿姨真是個好人啊,那個野孩子當親生的養...可,話說,以前也沒見過她兒子後背有那麽大的一塊疤啊......
那天之後,方青就成了孤兒院裏,那個笑的最美,得到獎勵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誰又知道,那時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麽地步。要不是想活著,好好活著,自己又怎麽還會笑的出來。
就好比現在,方卿也是笑不出來了。因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為她的掙紮,從袖子裏掉出了一塊手帕。
那塊手帕上,用毛筆寫著,“請好心人收養這個孩子。”筆跡就像個剛會寫字的人,可字體大的,周圍人都看得見。包括這個方阿姨。
在這方阿姨貌似驚喜的笑臉裏,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後趁機扭頭就跑。撿人多的,路彎的地方跑。身後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裏的凝重,卻在加深。
跑動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過是變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來了。時間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來她就是這麽被遺棄又被帶進孤兒院的。
最後一件,她不要重來。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塊陸地,方卿應該去過七塊。如果有十種食物,方卿就是吃過八塊半的那個。再如果有十種珠寶十種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擁有過的那個。是的,在她不算長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實過的很充實。
十五歲大學畢業,出國,二十歲歸國,順風順水的打拼了幾年,在有了點威名之後,又很順利的入主父親的公司,開始展開屬於她的——女魔頭的雄圖大業。而這個順利背後,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過什麽吧。從四歲開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長想,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句話,要是放在孤兒身上,就應該是沒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著,不掙紮,就不會聰明起來。
無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銘和行事原則。
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會把自己不愛吃的,扔在別的孩子腳下,然後舉報這孩子浪費食物,最後,那個孩子的零食,就會屬於她這個正義的好孩子。為了一個好學的名聲,她把別人寫好的作業燒掉,只留下寫的特別差的,襯托出了她天才的名聲。為了能提前上學,她接近小學校長的小兒子,讓他離不開自己,順利的入了學。為了獎學金和保送,她設計一位國學大師收她當徒弟,擡高了身價的同時,還私藏了大師很多的字畫,偷著拿出去賣掉,這樣一來,名利雙收了——她有了可以揮霍和招攬同學的本錢。
這些在方卿來說,還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記得這麽清楚,不過是年少時,那一點點愧疚之心在作祟罷了。功成名就之後,她已經不知道愧疚為何物了。
方卿覺得,人之所以能強大起來,就是因為沒有廉恥,沒有良知,沒有羞愧。所有這些作為一個人,該具備的東西,都一一的喪失之後,那就已經不能稱之為一個人了,換句話說,不是按照人的準則,在活著。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個強大的人,她自問還差得遠,但是也許在很多人心裏,她已經很強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來,回過神之後,天色已經很暗了。她很久沒有這麽長時間的,在外面這麽活動了,所以她現在,甚至不知道現在這時是幾月,什麽季節。對於一個長時間都在屋子裏活動的人來說,只要有中央空調,季節溫度這種東西,只有在下雪的時候,她才分辨的出。畢竟看得見。
餓了。胳膊還越來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錢也沒有。就算她現在仍舊沒有活下去的欲望,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個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東西。
可是,對於一個挑食又嘴刁的人來說,沒有錢,那靠笑容換來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兩天之後,饑餓和疼痛,讓她像個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邊。方卿現在,無比後悔,漫無目的的流浪了這幾天,她不知道這是哪裏,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這會只明白一件事——那時那個菜包子,為什麽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現在想想,其實也不是很難吃的吧......起碼面皮還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餓死了,這孩子還這麽叼極!!活該!!
方卿不知道自己現在幾歲,但是估計不超三歲,而已一個幾歲孩子的身體,方卿知道,她已經到極限了。要不是有這成人的靈魂,在堅韌的支撐,估計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現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幾個同父異母之人暗算,逃跑時墜樓摔死的,這次呢,活生生的餓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離奇啊.....
不過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開始發粘,腦袋身體越來越重,但是意識卻已經越來越遠,越來越遠......
快點死了,一切,就幹凈了......
***************************瓦是女豬腳不死的分割線*****************************************
鐵門打開,出來一位高大俊朗的長發男子,頭發長的,在腦後豎起了一個喜鵲尾,穿著潔白的棉布袍子和長褲,罩著一件畫格子的馬甲,腳下是雙黑色皮靴,風格迥異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卻是好看的緊。男子雖身形高大,但並不是個肌肉男,可行動間,單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見條條塊塊的身體曲線,是個很容易讓人想伸手撫摸的好身材。
手上掛著一個手編的彩色小手包,能聽見裏面叮叮當當的硬幣響,拉著小竹車,哼著太平調子,正在鎖門,準備去晚市。因為前幾天找張大爺定的野魚,今天該來了,正好燉個魚湯,喜歡喝魚湯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轉過身之後,面容更清晰了。眉飛鬢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長,下唇豐潤,膚白發黑,絕對全天然的美男子一個。但是眉宇間那股天真開朗之氣,讓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減退了些,卻在溫柔親切方面,加分超多。總的說來,依舊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沒哼太平調的話,估計更加分。
一邊想著今晚美味的魚湯,一邊樂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畫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資格被稱為畫家的,畢竟現在能在某國著名博物館開個人畫作展覽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貓還少。還是在全世界範圍來說。但是,畫家都是有個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畫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銷售通道,他也不是個喜歡宣傳自己的人,就並不廣為人知。所以在很多眼裏,他就是個吃白飯兼做飯的。
走到一個垃圾池子旁邊,董丞從小竹車裏拿出一大袋子垃圾,剛要甩手扔出去,就發現每天一直追著自己的野狗們,今天一只也沒有了。想著,董丞扔出了垃圾,然後就聽一聲小狗的慘叫,接著就從垃圾池子的後面,竄出一只嘴裏叼著某個東西的小黑狗。
董丞沖它笑瞇瞇的拜拜手,“小家夥,對不起對不起,疼不疼?等我買菜回來,給你帶豬肝哦!”小黑狗也是認識董丞的,一時散了火氣,就沖他搖了搖尾巴,還討好似的,把嘴裏叼著的東西,放在了董丞腳邊。
咯咯笑了幾聲,董丞蹲下來,想摸摸小黑狗,忽然眼神就掃到了腳邊的那個東西。那是一只小黑皮鞋,還沒董丞的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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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 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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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就是有這種魔力,很好,也很殘忍。
那位老人那時第一次來,滿心歡喜的以為能見到自己從未見過面的孫子,還為孤兒院的孩子們,帶來了很多吃穿和書本。但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他並沒有接走他的孫子。至於為什麽,方青不知道,也沒必要知道,因為之後發生的事,能很好的解釋出這個疑問。
當天晚上,果汁喝多了的方青,起夜的時候,路過一間一直鎖起來的儲藏室的時候,從沒有關嚴的門縫中間,本事好奇最後卻驚嚇的看見,那個背上有葉子胎記的男孩子,被方媽媽用抹布堵著嘴,捆了好幾遭,然後方媽媽就用燒紅的鐵鏟子,烙爛了他背上的那塊胎記。方青咬著手,才沒讓自己叫出來,但是在之後的人生裏,方卿曾不止一次的自問,如果那時叫出來了,那自己和那個男孩的人生,是不是就會是另一番光景呢?
第二天,方青的下鋪,空了。所有人都在說,他偷了東西,逃跑了。方青笑的沒心沒肺,好似他根本就不曾存在過,但是那一天,她沒吃一點東西,沒看方媽媽一眼。也就是從那天開始,讓方卿明白了她人生信條的第一件事,表情,好像是一種可以騙人的東西。
沒多久,那個老人再一次興高采烈的來了。也是興高采烈的走了,接走了方媽媽的兒子——他的孫子。方卿還記得他那時的笑容,還有裹在皺紋裏的眼淚。最後,方媽媽也被當做保姆的,一起帶走了。理由是她照顧那個孫子照顧的特別好,那個孫子離不開他,那個孫子......
所有人又在說,這方阿姨的兒子,原來不是親生的啊?方阿姨真是個好人啊,那個野孩子當親生的養...可,話說,以前也沒見過她兒子後背有那麽大的一塊疤啊......
那天之後,方青就成了孤兒院裏,那個笑的最美,得到獎勵最多的小姑娘,甚至比以前更多。
方卿面目模糊的一笑,但是誰又知道,那時的自己,到底枯萎到了什麽地步。要不是想活著,好好活著,自己又怎麽還會笑的出來。
就好比現在,方卿也是笑不出來了。因為她被方阿姨拉住,又因為她的掙紮,從袖子裏掉出了一塊手帕。
那塊手帕上,用毛筆寫著,“請好心人收養這個孩子。”筆跡就像個剛會寫字的人,可字體大的,周圍人都看得見。包括這個方阿姨。
在這方阿姨貌似驚喜的笑臉裏,方卿一口咬住她的手,然後趁機扭頭就跑。撿人多的,路彎的地方跑。身後的呼喊在淡去,可方卿心裏的凝重,卻在加深。
跑動下,在右手的疼痛中,方卿明白了很多事。
第一件,她是活人。不過是變小了。
第二件,真的是重來了。時間真的倒退了。
第三件,原來她就是這麽被遺棄又被帶進孤兒院的。
最後一件,她不要重來。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塊陸地,方卿應該去過七塊。如果有十種食物,方卿就是吃過八塊半的那個。再如果有十種珠寶十種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擁有過的那個。是的,在她不算長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實過的很充實。
十五歲大學畢業,出國,二十歲歸國,順風順水的打拼了幾年,在有了點威名之後,又很順利的入主父親的公司,開始展開屬於她的——女魔頭的雄圖大業。而這個順利背後,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過什麽吧。從四歲開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長想,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句話,要是放在孤兒身上,就應該是沒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著,不掙紮,就不會聰明起來。
無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銘和行事原則。
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會把自己不愛吃的,扔在別的孩子腳下,然後舉報這孩子浪費食物,最後,那個孩子的零食,就會屬於她這個正義的好孩子。為了一個好學的名聲,她把別人寫好的作業燒掉,只留下寫的特別差的,襯托出了她天才的名聲。為了能提前上學,她接近小學校長的小兒子,讓他離不開自己,順利的入了學。為了獎學金和保送,她設計一位國學大師收她當徒弟,擡高了身價的同時,還私藏了大師很多的字畫,偷著拿出去賣掉,這樣一來,名利雙收了——她有了可以揮霍和招攬同學的本錢。
這些在方卿來說,還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記得這麽清楚,不過是年少時,那一點點愧疚之心在作祟罷了。功成名就之後,她已經不知道愧疚為何物了。
方卿覺得,人之所以能強大起來,就是因為沒有廉恥,沒有良知,沒有羞愧。所有這些作為一個人,該具備的東西,都一一的喪失之後,那就已經不能稱之為一個人了,換句話說,不是按照人的準則,在活著。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個強大的人,她自問還差得遠,但是也許在很多人心裏,她已經很強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來,回過神之後,天色已經很暗了。她很久沒有這麽長時間的,在外面這麽活動了,所以她現在,甚至不知道現在這時是幾月,什麽季節。對於一個長時間都在屋子裏活動的人來說,只要有中央空調,季節溫度這種東西,只有在下雪的時候,她才分辨的出。畢竟看得見。
餓了。胳膊還越來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錢也沒有。就算她現在仍舊沒有活下去的欲望,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個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東西。
可是,對於一個挑食又嘴刁的人來說,沒有錢,那靠笑容換來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兩天之後,饑餓和疼痛,讓她像個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邊。方卿現在,無比後悔,漫無目的的流浪了這幾天,她不知道這是哪裏,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這會只明白一件事——那時那個菜包子,為什麽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現在想想,其實也不是很難吃的吧......起碼面皮還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餓死了,這孩子還這麽叼極!!活該!!
方卿不知道自己現在幾歲,但是估計不超三歲,而已一個幾歲孩子的身體,方卿知道,她已經到極限了。要不是有這成人的靈魂,在堅韌的支撐,估計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現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幾個同父異母之人暗算,逃跑時墜樓摔死的,這次呢,活生生的餓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離奇啊.....
不過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開始發粘,腦袋身體越來越重,但是意識卻已經越來越遠,越來越遠......
快點死了,一切,就幹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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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門打開,出來一位高大俊朗的長發男子,頭發長的,在腦後豎起了一個喜鵲尾,穿著潔白的棉布袍子和長褲,罩著一件畫格子的馬甲,腳下是雙黑色皮靴,風格迥異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卻是好看的緊。男子雖身形高大,但並不是個肌肉男,可行動間,單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見條條塊塊的身體曲線,是個很容易讓人想伸手撫摸的好身材。
手上掛著一個手編的彩色小手包,能聽見裏面叮叮當當的硬幣響,拉著小竹車,哼著太平調子,正在鎖門,準備去晚市。因為前幾天找張大爺定的野魚,今天該來了,正好燉個魚湯,喜歡喝魚湯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轉過身之後,面容更清晰了。眉飛鬢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長,下唇豐潤,膚白發黑,絕對全天然的美男子一個。但是眉宇間那股天真開朗之氣,讓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減退了些,卻在溫柔親切方面,加分超多。總的說來,依舊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沒哼太平調的話,估計更加分。
一邊想著今晚美味的魚湯,一邊樂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畫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資格被稱為畫家的,畢竟現在能在某國著名博物館開個人畫作展覽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貓還少。還是在全世界範圍來說。但是,畫家都是有個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畫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銷售通道,他也不是個喜歡宣傳自己的人,就並不廣為人知。所以在很多眼裏,他就是個吃白飯兼做飯的。
走到一個垃圾池子旁邊,董丞從小竹車裏拿出一大袋子垃圾,剛要甩手扔出去,就發現每天一直追著自己的野狗們,今天一只也沒有了。想著,董丞扔出了垃圾,然後就聽一聲小狗的慘叫,接著就從垃圾池子的後面,竄出一只嘴裏叼著某個東西的小黑狗。
董丞沖它笑瞇瞇的拜拜手,“小家夥,對不起對不起,疼不疼?等我買菜回來,給你帶豬肝哦!”小黑狗也是認識董丞的,一時散了火氣,就沖他搖了搖尾巴,還討好似的,把嘴裏叼著的東西,放在了董丞腳邊。
咯咯笑了幾聲,董丞蹲下來,想摸摸小黑狗,忽然眼神就掃到了腳邊的那個東西。那是一只小黑皮鞋,還沒董丞的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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