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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歌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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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的路上,安馨被一群小孩子圍住,大一點的不過六七歲,小一點的也就三四歲,鄉下孩子不比城裏孩子條件優越,各個滿臉泥汙,臟兮兮的圍著安馨又唱又跳:“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做不成貴人落成寇!活野人,臟棄婦,惹人討厭又可惡!”

露珠臉色一變,上前就呵斥:“你們胡說八道什麽!”

“我們才沒有胡說!她就是個棄婦!那個大官人將她休了,娘說她怎麽還有臉回來!”大一點的孩子得意洋洋的哄鬧,說出的話卻刻薄的驚人。

露珠氣急敗壞一把抓住那孩子道:“我這就去問問你娘憑什麽在人後嚼舌根!”

那個孩子一邊掙紮一邊尖聲道:“臟棄婦,她就是臟棄婦!”

安馨眸光微寒,鄉下城裏條件有差異,孩子的調皮程度倒是沒有差別!

她唇角動了動,終淡淡道:“露珠,不必理會他們,我們走。”她前世今生歲數加起來也要三十了,總不能將這幾個孩子揍一頓來解氣。

那幾個孩子一見安馨退縮,越發得意忘形,許多被傳的離奇的流言蜚語都說了出來,安馨頓了頓步子,微微側身,她幼時因癡迷推理,習慣一個人,為此也受到許多嘲笑,當時她年少氣盛,尚且與人爭一爭,如今覺著年少氣盛未嘗不好,至少有些話,即便她現在不再年少氣盛,聽的還是不爽。

“大順,還不住嘴!”一聲嬌喝傳來,那個孩子小臉一僵,立刻閉嘴。

安馨微微擡睫向前看去,不遠處走來幾位年輕男女,那少女孩子梳著少女發髻,眉眼秀美,皮膚白皙,雖衣著不華麗,但在村裏也算是好的了,而她身側的男子容貌端正,衣著齊整,在一眾人中如鶴立雞群。

“小月姐姐!”被叫做大順的孩子抹了把鼻涕,小心翼翼的看了小月身邊的男子,而後怯生生道:“哥……”

露珠怔了怔,而後輕輕的扯了扯安馨的袖口道:“小姐,這個便是大伯家的小姐安小月,那個男子是咱們村的富戶王家的公子王義和,小姐……”

安馨瞥了一眼露珠,見她欲言又止,淡淡道:“有話直說。”

露珠難為情道:“小姐以前與王義和關系極好呢,只是後來小姐出嫁,便疏遠了……”

安小月扯過大順道:“大順,你娘何時說過那種話?小心她知道了揍你!”

大順扁扁嘴道:“我說的是事實!況且她又老又醜,若是有小月姐姐一半兒好看我便不說了!”

安小月聽到這裏,眼底滑過一絲莫名的情緒,轉而漸漸溢出幾分笑意,畢竟被人稱讚自己比別的女子漂亮,總能滿足一些自己的虛榮心。

“還不閉嘴。”王義和開口,他的視線只在安馨身上微微一頓,便移開落在安小月身上。安小月畢竟是村裏最美麗的少女,縱然當年他與安馨關系不錯,但她如今已成了棄婦,身價自然一落千丈,更何況,安有為一朝被貶成庶民,永不得為官,他實在沒有必要再在安馨身上浪費精力。至於他,剛剛考取了秀才,日後前途無量,與她已是有著天壤之別了。

安小月這才看向安馨,她眉眼間的笑意未散,事實,她現在看到安馨,心底有著別樣的愉悅,同樣是一起長大的村女,安馨卻一躍成為詹事夫人,邁入了上流社會,這個事實怕是所有人都無法接受,而偏偏安有為又做了官。

一個村民突然擺脫土地做了官,也徹底改變了安馨的身份,這讓人如何不嫉妒?

“馨兒姐姐,大順不懂事,你不要和他計較。”安小月走上前來,愉悅的伸手,想要拉住安馨的手。

安馨卻好似漫不經心似的,雙手背在腦後,神態倦倦道:“這孩子,是有些不懂事。”

安小月撲了個空,微微惱恨,安馨如今身份低賤,與她已有極大差距,卻偏偏她還要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來!

“擺什麽臭架子啊!落魄成棄婦還趾高氣昂的!”有人開口,一語道出安小月想說的話,她只覺胸腔之氣微微一松,驀地唇角擡起一抹笑來。

“就是,鹹魚翻身還是鹹魚,如今鹹魚落魄,成臭魚了,還當自己是香餑餑!”

安小月道:“大家不要說了,馨姐姐也不想這樣的。”

安馨懶得與這些人搭話,流言蜚語不可擋,她若真與她們計較,豈不是淪落的和她們一樣無聊?

露珠慌忙跟上,心中憤憤不平,義和公子真是的,平日裏與小姐關系最要好,這種關頭竟然絲毫不為小姐開口,任由別人說三道四。

王義和視線落在安馨身上,不知怎的,他竟察覺出一絲不對來,原本安馨與他關系不錯,整日纏著他喚他義和哥哥,他原本以為她還會上前一如既往親熱的叫他一聲,也做好了準備,四兩撥千斤的將她給擋回去,沒料到她竟然就這麽走了!

難道她也覺著自己丟盡顏面,無顏面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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