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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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殺他的人是蠢咩,渣貨頭頂上冒出一長串省略號。
明天:我不想殺你,你走吧。
朝揚:可我想殺你。
明天:。。。。
朝揚:有種你起來。
明天:艹,怕你呀!
說著他就從地上爬起來,一個躡雲拉開距離,翻身上馬。
渣貨打架是真的厲害,雖然血量還不足一半,但是在裝備差不多的情況下,他楞生生打掉蠢咩大半管血才躺。
這次覆活時間太長,他直接回營地了,然後滿血跑回來,完虐蠢咩。
蠢咩也不甘示弱,回營地再沖回來,和渣貨打在一起,滿屏光效火星四射。
丐哥已經走了,我懶得看那兩個蠢貨打架,繼續去做茶館。
渣貨一看我走了,連架都不打了,又追過來。
蠢咩也跟上來,一個九轉把渣貨擼死。
渣貨被偷襲很不爽,躺著罵了幾句,然後原地起又沖上去。
揚州茶館還是80級,沒有任務獎勵,我不過閑著沒事兒懷舊一下,可是那倆貨不停地在屏幕上跑來跑去,煩得不行。
我在近聊打字:你倆別打了,煩死了!
明天:媳婦兒[可憐][可憐]
朝揚:……
我:去打大戰吧?
說著我爬上馬,給渣貨發同騎邀請。
渣貨立即爬上我的馬背:遵命[飛吻][飛吻]
我:接任務了?
明天:還沒[對手指]
好脾氣的本宮又馱著他回城裏接任務,這天大戰是回憶錄,我剛在世界上喊人,蠢咩申請進組。
這家夥真是唯恐天下不亂呀,我點了拒絕,繼續喊人。
蠢咩又申請進組。
我真是服了。
給他發密聊:幹嗎?打著打著愛上他了?
朝揚:愛上你了不行嗎?
我:滾蛋。
朝揚:你別和他在一起,他太花心了,不是什麽好人。
我:不用你管。
朝揚:你是我徒弟,我不能不管。
我:徒弟你妹!
朝揚:他那麽渣,你喜歡他什麽?
我把他拉黑了,世界終於安靜了。
打完大戰,柳柳還沒上線,估計今晚不會來了。
我本來還想和她去打22的,這周的十場任務還沒打。
渣貨陪我去瞿塘峽做美人圖采蘑菇,一路賣萌賣蠢逗我開心。
他知道我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總是能恰到好處。
畢竟我們在一起一年多了。
明天:末末,我保證以後不到處勾搭妹子了,你原諒我吧?
我:好。
明天:我下周可能去C市出差,我們見個面吧?
我:我說過了,只是游戲裏的情緣,不牽扯現實。
明天:……
明天:末末,我問你個問題。
我:問吧。
明天:你總戴著那枚紅線戒,“荼末”和“明天”永結同心,那個“明天”,指的是不是不是我?
我:……
明天:其實你想要的只是那枚戒指,並不是我,對嗎?
我緊緊捏著鼠標,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他。
明天:你想要永結同心的“明天”,是誰?
瞬間一陣刺痛紮在心上,我沒說話,直接退隊,神行走了。
莫名的就去了黑龍沼,那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地方。
那時我剛滿級,跟著親友一起去擼黑龍。
胡亂按著鍵盤,一個群攻甩出去,屏幕上冒出一行血紅大字:
你擊殺了武林天驕!
看到他的名字叫“明天”,我楞了一下。
那時的我說不清是什麽心理,只是克制不住地朝他跑過去,眼睛明明是模糊的,我卻給他發了個笑臉:你是我拿到的第一顆人頭。
一來二去就情緣了。
他為我轉了惡人,每天都在游戲裏陪著我,滿嘴甜言蜜語,哄得我很開心。
其實我知道,他和明天是不同的。
明天沒有那麽多話,唱歌也沒那麽好聽,他也不可能玩這個游戲。
可他們的名字是一樣,明天和李明天。
渣貨說,他們天策府的軍爺都姓李,讓我叫他李明天。
我笑出了眼淚。
李明天,我的明天。
那是我男朋友的名字,只是最後我們沒在一起。
和他初識那年是在大二下學期。
那時剛開學不久,正是春暖花開的時候,學校裏舉行新一屆籃球賽。
不過幾天,我們系裏就傳瘋了,說機電系的系草帥斃了。
每當有機電系的比賽,場外必然裏三層外三層站滿姑娘。
我和柳柳也不例外。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很喜歡他,因為他長得確實很帥。
那個時候的小女孩,愛情觀很淺薄也很單純,只要長得好看就行了。
於是我就那麽喜歡上了一個很好看的人。
他的名字叫李明天。
喜歡他的姑娘很多,我並不是最優秀的一個,但卻是最大膽的一個。
總決賽那天,機電系贏了冠軍,他們的隊員都把球服上衣脫了扔了,抱在一起歡呼萬歲。
那年的我還沒墮入腐門,看不出其中滿滿的基情,只是盯著明天性感的腹肌流口水。
晚上他們開慶功宴,邀請了幾個妹子,我也去了。
吃過飯去K歌,妹子們搶著話筒開始秀萌萌的嗓音。
我喝了半瓶啤酒,開始裝醉。
腦袋一歪,倚到明天的肩膀上。
他嚇了一跳,伸手要把我推開。
我黏著他不放,緊緊摟住他的腰,睜開眼睛瞥了他一眼,“嗯,手感不錯。”
柳柳看看時機差不多了,過來攙我,說我醉了,需要人幫忙把我背回宿舍。
明天責無旁貸,這個差事就落到他頭上。
我可能真的喝多了,趴在他背上真的睡著了。
第二天下午,明天堵到我的宿舍門口,什麽話也不說,只是盯著我笑。
我臉紅了,有點心虛,問他幹嗎?
他道:“你昨天摸了我的腹肌,想不負責任嗎?”
我當然想負責任,於是他就變成了我的男朋友。
和他在一起,從沒吵過架,他對我好的沒話說。
雖然他只高帥不富,也沒送過我什麽禮物,但是他對我很用心,寵得我挑不出一點毛病。
他這麽好,我覺得順理成章,畢業以後我們應該結婚的。
可是臨近畢業,他說他要回他的家鄉,他父母身體不好,需要他回去養家。
我勸他留在C市,這裏薪水高待遇好,更能養家。
可他說父母需要他照顧,他必須回去。
他的家鄉在南方,一個偏僻閉塞的小城鎮,離C市千裏遠。
他從未開口問過我,要不要跟他去他的家鄉。
我很失望。
因為他並不相信我會丟下優渥的生活跟著他去吃苦。
也許他只是為我著想,不想我吃苦。
說到底,是他不了解我。
我骨子裏的浪漫因素,只要我愛他,那我就願追隨他到天涯海角。
哪怕荊釵布裙,哪怕吃糠咽菜。
只要他待我一如最初。
若似月輪終皎潔,不辭冰雪為卿熱。
這是我對愛情的所有向往。
回到家,我對父母說,我要跟著明天去鄉下。
我媽沒說話,我爸抽了一根煙,帶上門走了。
第二天,我的鏡臺上貼著一張十寸大小的照片:那是一條破舊擁擠的小巷,不知被風雨漂洗過多少年月,一個藍布褂戴頭巾的女人背上捆著一個孩子,坐在門前臺階上擇菜。她的眼神緩滯,面色無光,一雙手又粗又皺,腳上穿的布鞋臟兮兮的,旁邊還趴著一只同樣臟兮兮的狗。
那是一張毫無美感可言的照片,貼在我堆滿各種首飾和化妝品,光可鑒人的鏡臺上。
我坐在那裏渾身發冷。
我害怕承認,自己想退縮了。
明天,保重。
那是送別時我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
他笑著拍了拍我的頭,沒有說話。
火車開了,把我的明天帶走了。
半年後,我在同班的群裏看到有人說,李明天要結婚了。
我買了機票,轉了大巴,打了出租,還坐了一個半小時的三輪摩的,去參加他的婚禮。
見到我,他很驚訝,然後很客氣,也很冷淡。
半年不見,他成熟很多,穿著一身新郎官的黑西服,十分帥氣。
他的新娘也很美,是個面容清秀容易害羞的姑娘,和他是同事,都在縣城的高中裏當老師。
婚禮場面很熱鬧,鞭炮聲聲鑼鼓喧天,和我們那裏很不一樣。
我坐在最角落的一桌上吃酒席,聽著旁邊的人說著我聽不懂的方言俚語,默默看著逐席敬酒的明天。
他一手端著酒杯,一手扶著他的新娘。
新娘穿著長長的旗袍,也許是高跟鞋走得不穩,踉蹌一下。
他挽住她的腰,溫柔一笑。
那樣寵溺的笑容,讓我懷疑他從前是否真的愛過我。
但我確定他現在愛著她。
仰起頭看著明天,新娘彎起嘴角,露出一個陽光明媚的笑容。
刺傷了我的眼睛。
敬酒還沒輪到我們這一桌,我就退席離開了。
這麽蠢的事,我這輩子也就做這一次了。
回程路上,我的眼睛壞掉了,不停地流淚。
如果當初我勇敢地跟他走,今天站在他身邊那個笑容明媚的新娘是否就是我呢?
沒什麽可怨的,終究是我先放棄了他。
我以為他不了解我。
其實他比我自己還了解我自己。
我所謂的浪漫因素,不過是建立在虛幻的想象中,根本經不起現實。
我愛他,可我也愛我的香水,愛我的大衣,愛頤指氣使燈紅酒綠的生活。
只因為愛他還不夠深。
所以我拋不下香水和大衣,離不開輕松舒適的生活。
其實我只愛我自己。
發現這個事實,令我很崩潰。
曾經那令我引以為傲的愛情,如今變成我的罪過,我不知要怎麽饒恕自己。
口口聲聲說愛他。
可我卻不肯跟他走。
回到家,我躲在屋子裏不去上班也不肯吃飯。
我爸火了,甩了我一巴掌。
我怕疼,於是下樓吃飯,一吃就吃了很多,一吃就停不下來。
我媽又哭著叫我不要再吃了,推著我去醫院。
我想我是沒出息透了。
不過失去一個男人,可我卻這麽難過。
比重癥病人們還認真積極,我穿著病號服在醫院裏躺了半個多月,肆無忌憚地霸占著WiFi打游戲。
最後柳柳看不下去了,把我從裏面揪了出來。
說XXX又出了限量版最新款,而我這個low逼不用爹媽的錢就永遠都買不起。
次奧,這句話徹底激起了勞資的血性!
殺回公司加班趕落下的進度,我每天工作十五個小時來麻痹自己,除了追求業績,別的什麽都不想。
半年後,我升了部門主管,又半年,升了部門副總。
從家裏搬到自己的公寓,勞資徹底獨立了。
柳柳生日那天,本宮下血本給她買了一個沒有最好只有最貴的包包。
看到她那一臉得逞的表情,我怎麽覺得哪裏不對勁呢?
柳柳說:末末,你是這世界上最可愛的傻逼。
我次奧。。。
話說在經歷了那麽多人世滄桑以後,本宮現在已經很淡定了。
成功從一個腦殘蘿莉蛻變成高貴冷艷清新脫俗睥睨眾生遺世獨立……後面省略一萬個字……
總而言之一句話,那麽高大上的本宮是不可能為情所困的。
所以我總是戴著那枚戒指,不過是忘了取下來罷了。
你看我說取就取下來了。
“荼末”和“明天”永結同心。
他早已經和別人永結同心了,我又何必自作多情自欺欺人?
那不是本宮的作風。
什麽不辭冰雪為卿熱,這世上的月亮又何時能夠始終皎潔一如最初?
不過是詩人寫了哄騙世人罷了。
將戒指分解掉,包裏多出幾個三級五行石。
看著那幾塊石頭,
本宮一點都不心疼。
只是媽蛋的好想哭。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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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不想殺你,你走吧。
朝揚:可我想殺你。
明天:。。。。
朝揚:有種你起來。
明天:艹,怕你呀!
說著他就從地上爬起來,一個躡雲拉開距離,翻身上馬。
渣貨打架是真的厲害,雖然血量還不足一半,但是在裝備差不多的情況下,他楞生生打掉蠢咩大半管血才躺。
這次覆活時間太長,他直接回營地了,然後滿血跑回來,完虐蠢咩。
蠢咩也不甘示弱,回營地再沖回來,和渣貨打在一起,滿屏光效火星四射。
丐哥已經走了,我懶得看那兩個蠢貨打架,繼續去做茶館。
渣貨一看我走了,連架都不打了,又追過來。
蠢咩也跟上來,一個九轉把渣貨擼死。
渣貨被偷襲很不爽,躺著罵了幾句,然後原地起又沖上去。
揚州茶館還是80級,沒有任務獎勵,我不過閑著沒事兒懷舊一下,可是那倆貨不停地在屏幕上跑來跑去,煩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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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媳婦兒[可憐][可憐]
朝揚:……
我:去打大戰吧?
說著我爬上馬,給渣貨發同騎邀請。
渣貨立即爬上我的馬背:遵命[飛吻][飛吻]
我:接任務了?
明天:還沒[對手指]
好脾氣的本宮又馱著他回城裏接任務,這天大戰是回憶錄,我剛在世界上喊人,蠢咩申請進組。
這家夥真是唯恐天下不亂呀,我點了拒絕,繼續喊人。
蠢咩又申請進組。
我真是服了。
給他發密聊:幹嗎?打著打著愛上他了?
朝揚:愛上你了不行嗎?
我:滾蛋。
朝揚:你別和他在一起,他太花心了,不是什麽好人。
我:不用你管。
朝揚:你是我徒弟,我不能不管。
我:徒弟你妹!
朝揚:他那麽渣,你喜歡他什麽?
我把他拉黑了,世界終於安靜了。
打完大戰,柳柳還沒上線,估計今晚不會來了。
我本來還想和她去打22的,這周的十場任務還沒打。
渣貨陪我去瞿塘峽做美人圖采蘑菇,一路賣萌賣蠢逗我開心。
他知道我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總是能恰到好處。
畢竟我們在一起一年多了。
明天:末末,我保證以後不到處勾搭妹子了,你原諒我吧?
我:好。
明天:我下周可能去C市出差,我們見個面吧?
我:我說過了,只是游戲裏的情緣,不牽扯現實。
明天:……
明天:末末,我問你個問題。
我:問吧。
明天:你總戴著那枚紅線戒,“荼末”和“明天”永結同心,那個“明天”,指的是不是不是我?
我:……
明天:其實你想要的只是那枚戒指,並不是我,對嗎?
我緊緊捏著鼠標,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他。
明天:你想要永結同心的“明天”,是誰?
瞬間一陣刺痛紮在心上,我沒說話,直接退隊,神行走了。
莫名的就去了黑龍沼,那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地方。
那時我剛滿級,跟著親友一起去擼黑龍。
胡亂按著鍵盤,一個群攻甩出去,屏幕上冒出一行血紅大字:
你擊殺了武林天驕!
看到他的名字叫“明天”,我楞了一下。
那時的我說不清是什麽心理,只是克制不住地朝他跑過去,眼睛明明是模糊的,我卻給他發了個笑臉:你是我拿到的第一顆人頭。
一來二去就情緣了。
他為我轉了惡人,每天都在游戲裏陪著我,滿嘴甜言蜜語,哄得我很開心。
其實我知道,他和明天是不同的。
明天沒有那麽多話,唱歌也沒那麽好聽,他也不可能玩這個游戲。
可他們的名字是一樣,明天和李明天。
渣貨說,他們天策府的軍爺都姓李,讓我叫他李明天。
我笑出了眼淚。
李明天,我的明天。
那是我男朋友的名字,只是最後我們沒在一起。
和他初識那年是在大二下學期。
那時剛開學不久,正是春暖花開的時候,學校裏舉行新一屆籃球賽。
不過幾天,我們系裏就傳瘋了,說機電系的系草帥斃了。
每當有機電系的比賽,場外必然裏三層外三層站滿姑娘。
我和柳柳也不例外。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很喜歡他,因為他長得確實很帥。
那個時候的小女孩,愛情觀很淺薄也很單純,只要長得好看就行了。
於是我就那麽喜歡上了一個很好看的人。
他的名字叫李明天。
喜歡他的姑娘很多,我並不是最優秀的一個,但卻是最大膽的一個。
總決賽那天,機電系贏了冠軍,他們的隊員都把球服上衣脫了扔了,抱在一起歡呼萬歲。
那年的我還沒墮入腐門,看不出其中滿滿的基情,只是盯著明天性感的腹肌流口水。
晚上他們開慶功宴,邀請了幾個妹子,我也去了。
吃過飯去K歌,妹子們搶著話筒開始秀萌萌的嗓音。
我喝了半瓶啤酒,開始裝醉。
腦袋一歪,倚到明天的肩膀上。
他嚇了一跳,伸手要把我推開。
我黏著他不放,緊緊摟住他的腰,睜開眼睛瞥了他一眼,“嗯,手感不錯。”
柳柳看看時機差不多了,過來攙我,說我醉了,需要人幫忙把我背回宿舍。
明天責無旁貸,這個差事就落到他頭上。
我可能真的喝多了,趴在他背上真的睡著了。
第二天下午,明天堵到我的宿舍門口,什麽話也不說,只是盯著我笑。
我臉紅了,有點心虛,問他幹嗎?
他道:“你昨天摸了我的腹肌,想不負責任嗎?”
我當然想負責任,於是他就變成了我的男朋友。
和他在一起,從沒吵過架,他對我好的沒話說。
雖然他只高帥不富,也沒送過我什麽禮物,但是他對我很用心,寵得我挑不出一點毛病。
他這麽好,我覺得順理成章,畢業以後我們應該結婚的。
可是臨近畢業,他說他要回他的家鄉,他父母身體不好,需要他回去養家。
我勸他留在C市,這裏薪水高待遇好,更能養家。
可他說父母需要他照顧,他必須回去。
他的家鄉在南方,一個偏僻閉塞的小城鎮,離C市千裏遠。
他從未開口問過我,要不要跟他去他的家鄉。
我很失望。
因為他並不相信我會丟下優渥的生活跟著他去吃苦。
也許他只是為我著想,不想我吃苦。
說到底,是他不了解我。
我骨子裏的浪漫因素,只要我愛他,那我就願追隨他到天涯海角。
哪怕荊釵布裙,哪怕吃糠咽菜。
只要他待我一如最初。
若似月輪終皎潔,不辭冰雪為卿熱。
這是我對愛情的所有向往。
回到家,我對父母說,我要跟著明天去鄉下。
我媽沒說話,我爸抽了一根煙,帶上門走了。
第二天,我的鏡臺上貼著一張十寸大小的照片:那是一條破舊擁擠的小巷,不知被風雨漂洗過多少年月,一個藍布褂戴頭巾的女人背上捆著一個孩子,坐在門前臺階上擇菜。她的眼神緩滯,面色無光,一雙手又粗又皺,腳上穿的布鞋臟兮兮的,旁邊還趴著一只同樣臟兮兮的狗。
那是一張毫無美感可言的照片,貼在我堆滿各種首飾和化妝品,光可鑒人的鏡臺上。
我坐在那裏渾身發冷。
我害怕承認,自己想退縮了。
明天,保重。
那是送別時我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
他笑著拍了拍我的頭,沒有說話。
火車開了,把我的明天帶走了。
半年後,我在同班的群裏看到有人說,李明天要結婚了。
我買了機票,轉了大巴,打了出租,還坐了一個半小時的三輪摩的,去參加他的婚禮。
見到我,他很驚訝,然後很客氣,也很冷淡。
半年不見,他成熟很多,穿著一身新郎官的黑西服,十分帥氣。
他的新娘也很美,是個面容清秀容易害羞的姑娘,和他是同事,都在縣城的高中裏當老師。
婚禮場面很熱鬧,鞭炮聲聲鑼鼓喧天,和我們那裏很不一樣。
我坐在最角落的一桌上吃酒席,聽著旁邊的人說著我聽不懂的方言俚語,默默看著逐席敬酒的明天。
他一手端著酒杯,一手扶著他的新娘。
新娘穿著長長的旗袍,也許是高跟鞋走得不穩,踉蹌一下。
他挽住她的腰,溫柔一笑。
那樣寵溺的笑容,讓我懷疑他從前是否真的愛過我。
但我確定他現在愛著她。
仰起頭看著明天,新娘彎起嘴角,露出一個陽光明媚的笑容。
刺傷了我的眼睛。
敬酒還沒輪到我們這一桌,我就退席離開了。
這麽蠢的事,我這輩子也就做這一次了。
回程路上,我的眼睛壞掉了,不停地流淚。
如果當初我勇敢地跟他走,今天站在他身邊那個笑容明媚的新娘是否就是我呢?
沒什麽可怨的,終究是我先放棄了他。
我以為他不了解我。
其實他比我自己還了解我自己。
我所謂的浪漫因素,不過是建立在虛幻的想象中,根本經不起現實。
我愛他,可我也愛我的香水,愛我的大衣,愛頤指氣使燈紅酒綠的生活。
只因為愛他還不夠深。
所以我拋不下香水和大衣,離不開輕松舒適的生活。
其實我只愛我自己。
發現這個事實,令我很崩潰。
曾經那令我引以為傲的愛情,如今變成我的罪過,我不知要怎麽饒恕自己。
口口聲聲說愛他。
可我卻不肯跟他走。
回到家,我躲在屋子裏不去上班也不肯吃飯。
我爸火了,甩了我一巴掌。
我怕疼,於是下樓吃飯,一吃就吃了很多,一吃就停不下來。
我媽又哭著叫我不要再吃了,推著我去醫院。
我想我是沒出息透了。
不過失去一個男人,可我卻這麽難過。
比重癥病人們還認真積極,我穿著病號服在醫院裏躺了半個多月,肆無忌憚地霸占著WiFi打游戲。
最後柳柳看不下去了,把我從裏面揪了出來。
說XXX又出了限量版最新款,而我這個low逼不用爹媽的錢就永遠都買不起。
次奧,這句話徹底激起了勞資的血性!
殺回公司加班趕落下的進度,我每天工作十五個小時來麻痹自己,除了追求業績,別的什麽都不想。
半年後,我升了部門主管,又半年,升了部門副總。
從家裏搬到自己的公寓,勞資徹底獨立了。
柳柳生日那天,本宮下血本給她買了一個沒有最好只有最貴的包包。
看到她那一臉得逞的表情,我怎麽覺得哪裏不對勁呢?
柳柳說:末末,你是這世界上最可愛的傻逼。
我次奧。。。
話說在經歷了那麽多人世滄桑以後,本宮現在已經很淡定了。
成功從一個腦殘蘿莉蛻變成高貴冷艷清新脫俗睥睨眾生遺世獨立……後面省略一萬個字……
總而言之一句話,那麽高大上的本宮是不可能為情所困的。
所以我總是戴著那枚戒指,不過是忘了取下來罷了。
你看我說取就取下來了。
“荼末”和“明天”永結同心。
他早已經和別人永結同心了,我又何必自作多情自欺欺人?
那不是本宮的作風。
什麽不辭冰雪為卿熱,這世上的月亮又何時能夠始終皎潔一如最初?
不過是詩人寫了哄騙世人罷了。
將戒指分解掉,包裏多出幾個三級五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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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宮一點都不心疼。
只是媽蛋的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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