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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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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房地產能做成行業裏排前的企業,不是沒有原因的。沈子岑不在的這些天,公司依然正常運轉。所有人各司其職,條理分明。電腦裏,竟然連一絲遺留下來的問題文件都沒有。

這幾天的重要文件都瀏覽了一邊,又百無聊賴的玩了一會兒單機游戲,我開始考慮要不要找白瀾出去吃個午飯逛逛街,好打發這無聊的時間。

擡頭看看玻璃門外,全是正在埋頭苦幹的員工,我的悠閑連自己都看不下去。

想了想,決定還是不在這兒討人嫌了,掏出手機撥打了白瀾的電話。

“好你個顧之之,還記得我吶?”

電話一接通,白瀾就在那頭大呼小叫了起來:“老實交代,我不在的這些天你都做了什麽?居然能哄得沈子岑把發妻甩了,當場向你求婚?”

照著她的性格,得知此事後,早就該來興師問罪了。偏偏還能沈得住氣,等到我打電話過去,真是奇了怪了。

敏感的捉住她話裏的的細節,我無奈的笑:“此事說來話長,回頭再跟你細說。倒是你,這些天都跑哪兒去了,連個消息也沒有,難不成你沒在這兒?”

“此事也是說來話長,你有空嗎,待會兒一起出來吃個飯,咱們見面詳談。”白瀾風風火火的,就算一段時間不見,那性子還是與以前一樣。

“成啊。”我擡眼看了看墻上的掛鐘,才十點半,悠悠道:“反正我在公司也沒事兒做,你約個地方,我先過去等你。”

白瀾楞了一下,忽的笑了出來:“我說你怎麽這麽自由呢,差點兒都忘了,你就快成帝國的總裁夫人了。既然你有空,那我直接過去接你好了。半小時後見,拜拜。”

這女人……

我無語的瞪著已經恢覆了原始界面的手機,好一陣奇怪。

白瀾是靠著自己收入辛苦熬日子的人,一個小小的業務員,撐死也就七八千塊錢一個月。她又愛吃愛買,除了去房租水電,錢全花在吃喝玩樂上了。別說四個輪子的車,就連電動車都買不起。

她要拿什麽來接我?共享單車麽?

失笑搖頭,提了包包出門。一路下樓,自是少不了迎著那些姑娘們嫉妒又厭惡的目光。

那又如何?我無所畏懼。

在各種目光中走到門口,還沒出門,身邊便響起了如蚊蟲聚集的嗡嗡聲。

看來,不滿我的人可不只幾個。這不,大半個工作間的人都在竊竊私語呢。

唇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意,倏然轉身,那些討論聲一下子安靜下來。

她們大概都沒想到我會這樣,原本不善意的神情瞬間轉化為尷尬,有的幹笑兩聲,臉皮薄一些的,更是訕訕的低下頭去,不敢看我。

不管怎麽說,我也曾打理過“之耀”三年之久,雖然不是什麽大公司,但是對於人心的拿捏,還是很有分寸的。

這些人再厲害,也不過是小員工而已。在這個崗位上做久了,自然而然會有服從的心態,拿捏起來並不難。

想來經過這一次,大部分人會收斂許多。至於不服氣的小部分人,那就來日再瞧吧。

微微一笑,轉過身去,這一次,不再回頭的出門下樓。

夏日的街,有一種別樣的沈悶。仿佛置身於蒸籠之中,不過幾秒,身上就開始冒汗。

白瀾要半個小時候才能過來,難不成我得在這高溫的環境下站半個小時?

這一刻,我開始後悔自己的沖動。在辦公室裏吹著涼風看書不好麽?非要來街上蒸桑拿。

然而後悔已是沒用,剛剛才給了她們一個下馬威,此時此刻,還不知道她們正怎麽非議我呢。想來那麽一會兒功夫,她們已經醒悟過來,正是對我有氣的時候。

再上公司,弄不好容易起爭執,反倒不美。

擡眼打量四周,恰好看到對面有間奶茶店,玻璃門關得緊緊的,上頭掛著“冷氣開放”的牌子。

簡直是瞌睡的時候送來了枕頭啊!

我欣喜不已,仿佛已經感覺到冷氣吹在身上的暢快,擡手擋住刺痛眼睛的陽光,快速走了過去。

手剛觸碰到推拉門,裏頭有人比我更快一步把門打開了。擡頭,竟然是葉耀華。

他看著我,扯出討好的笑容,“之之,我等了你很久了。我們能不能聊聊?”

都已經這樣了,我們還有什麽好聊的麽?

我的臉頓時沈了下來,一言不發的轉身就走。如果在舒適的環境內要對著這麽個渣男,我寧願在烈日下暴曬。

“之之。”他追了上來,扯住我的手,“你別這樣。”

“放開我。”我奮力的想要把自己的手扯回來,奈何力氣比不過他,掙紮半天,不但沒有成功,反倒把手腕勒出一大片紅色的痕跡。

一男一女在街上拉扯實在難看,尤其這個點數路人不多,我們的拉扯就更加引人註目。在路兩旁貼著店鋪行走避陰的行人紛紛把目光投了過來,探究的看著我們。

葉耀華有些難堪,用力的扯了我一把:“我只是想跟你談談而已,你能不能不要見到我就跟見了鬼似的?”

他力氣極大,把我扯了一個趔趄,直接撞進他懷裏。他又趁機摟了過來,把我牢牢扣住。

旁邊的人大概以為是情侶吵架,頓時沒了興趣,紛紛散去。

“葉耀華,如果你還是個男人,就別再纏著我!”我惱火不已,偏被他禁錮得牢牢的,動彈不得。要不是嫌他臟,真恨不得一口咬在他手臂上。

他鐵了心的不肯松手,低頭道:“只要你但應與我單獨談談,我就放開你。怎麽,難不成你還怕我對你不利呢?”

“呵,那可難說。”我冷笑一聲,半點兒沒給他面子,“你為了那女人做的事難道還少嗎?都能弄個假婚姻毀我一輩子了,還有什麽骯臟事做不出來?”

如果他的出軌,只是在我們戀愛期間,就算生氣,我也不至於氣成這樣。

指不定還會感謝他沒有碰我,給我留下了清白之身。

可婚都結了,卻讓我守了三年的活寡,到頭來才知道,他跟我結婚,不過是為了另一個女人而掩人耳目而已。

結婚的時候,我們身無分文。離婚的時候,他坐擁著公司和房子,我依然身無分文。

這個婚,結得憋屈,離得也憋屈。要我當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怎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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