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100章 馬爾福少女的番外

關燈
人生如夢,一夢經年。

在這個世界我從出生,經歷了童年、少年終於成為了一個有了自己家庭的女人。

我擁有馬爾福這個榮耀的姓氏,是馬爾福大家長最寵愛的女兒,因為寵愛我可以不像Abraxas一樣從五歲起每天都要早起去見各種各樣的家庭教師學習艱澀的拉丁語、德語、法語,甚至是接觸十幾歲的少年都認為枯燥的商經。我的新生非常美滿,有寵愛我的父母,闖禍了永遠都願意站出為我頂黑鍋的雙胞胎哥哥,甚至擁有一副能唱出真實心意的好嗓子。

……

我不大願意去回想我的前世,那個冷漠的家庭,以及我被毀掉的嗓子,一並毀掉了我成為歌手的夢想。我失去了家庭的溫暖也一同失去了升入我向往的音樂學院的錄取通知書,我毀滅後的灰色人生開始在一所南方文化古城的本科大學裏。

充滿青春色彩的學校裏我的眼睛只看到灰色,我的人生是無聲的,這對我而言是莫大的打擊是一種窒息的絕望。

身邊新認識的朋友是聒噪的人,整天有說不完的話題說不盡的口水,她很喜歡說話,即使我只能用破碎的聲音偶爾回覆一下“恩”也不能打消她說話的欲望。

我原本也能同她一樣大大咧咧的叫囂著,我也喜歡偶像劇喜歡中性化的男歌手喜歡那些小書店裏熱銷的漫畫小說,我無時無刻都在想,想要我的嗓子能夠正常的說出話。

進入大學的第一個學期,在十月末的一個周四下午,習慣了大學作息的我抱著課本從課堂上出來,和我的朋友一起經過種滿了桂花的一片草坪路過操場和音樂教室。我側耳傾聽流瀉出來的鋼琴聲,偶爾能流暢的一首曲子更多的是錯了一個音後的從頭再來。

在我專註於這首曲子時我的朋友咋呼的沖我尖叫,“快看快看,那個人是大四的風雲人物,是有名的面癱毒舌,聽說上次的迎新生晚會上院學生會長請她當主持人學生會長被她當眾毒舌了一把。”

我順著她指的方向看過去,是圖書館前的環形廣場上一溜的人擠著社團招人,我一雙5.0的眼睛在人擠人一堆的黑腦袋中找到了那個所謂面癱毒舌的人。老實說他是一個很顯眼的人,無關容貌的吸引人的視線,他穿著白色體恤衫藍色牛仔褲,有著一頭連女生都少有的黑色長發束在腦後,幾分古代江湖少俠的風流寫意。他正仰著頭望著天空,側面的剪影很是好看。

我對天發誓這是一個符合少女漫畫男主角形象的花樣美男,如果換成兩年前的我,我一定會為他尖叫再尖叫,但如今的我只能沈默。

友人任然在身邊嚷嚷著她不知道哪來的八卦,“我告訴你哦,那個人是女的。是不是很神奇啊。”

女的?!我瞪大了眼睛表達我的內心的驚愕。

她笑嘻嘻的繼續說著,“聽說她養長發就是為了告訴別人她是女的哎。還有她真的是面癱,據說她都不笑不哭,還有,聽說她是單親家庭的。因為是單親家庭所以才會個性這麽奇怪吧。還有還有,我聽說她每年放假都不回家都是留在這個城市裏打工賺生活費,她好強啊。今天的保研名單裏她還排在第一個,真的很強啊。”

我心不在焉的點點頭算是回應她一路的喋喋不休,這個引人註目的美型生物的消息時不時會通過各種渠道傳到我的耳力,我只能確定她真的很受歡迎,體育好成績好個性奇特能力強勁。偶爾在學校裏我還能見到她,可能是操場上,也可能是三號食堂裏,最多的是在藝術樓的展廳裏形形色色的作品中我一眼相中的作品右下角的淩亂潦草到我看不清究竟是什麽字的簽名,她專屬的簽名。

無論他們的生活怎樣變動,我一成不變的生活在自己失語的世界裏,就連日歷都被我忽略了,有些生不知時的味道。

直到新年寒假的某一天,我在門口小攤上買的一份本城報紙上看到一則占據了一個版面的新聞。灰白色的報紙上黑色鉛體字描述了一個慘無人道處處彰顯人性扭曲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化名小姜,故事發生在除夕夜三天後的早上,探訪姜父的張某人連續三天打姜父的電話不通後終於找上了門,張某到達姜家後奇怪著房門未鎖推門進入後在姜家樓梯口見到駭人的一幕。一具身首分離的男屍和一個靠著墻坐著面色平淡神情冷靜的年輕人,正是小姜。

神色淡漠的小姜身邊端端正正放著姜父死灰的頭顱。

如此駭人驚聞的一幕太過嚇人。張某立即報案後一系列的調查引出了一個年輕人充滿灰色基調的故事。

看過報道後我不自覺的淚流滿面,不是出於同情而是我覺得故事裏的主角同我產生了共鳴。破裂的家庭不知冷暖的生活,掙紮在自己的世界裏無人能救,最終選擇了毀滅。我覺得小姜是在這個可怕的世界裏給了自己救贖,而不是像那些滿口仁義虛偽的人所說的毀掉了自己。如果心死了,殺不殺人有什麽區別。一個是釋放了自己給了自己最快的死亡,一個是像行屍走路一樣茫然一生不知希望不知快樂心裏深刻的唯有絕望。

抹幹了眼淚,我打起精神去曬被子,今天可是一個難得的大晴天。我還年輕,我的人生還在繼續,我沒有勇氣選擇死。

新學期開始後我如期返校,青春洋溢的校園能感染我,我會願意為了學校一時忘記自己心中的悲苦。

然而返校的第一天,剛把行李箱放下,好友就急急忙忙的在我面前手舞足蹈的尖叫,她說大四的那個人殺人了,她說大四的那個人判刑了,她說大四的那個人死了。

瞬間我的腦袋一陣暈眩,那樣一個優秀可愛受歡迎的一個人居然……

從此以後,我在藝術展廳琳列的形形色色的作品中再也見不到能瞬間捕獲我的作品,再也見不到一個淩亂潦草到看不清究竟是什麽字的簽名——姜齊氏。

從此以後,我的記憶埋葬了這樣一個奇特的人。

我的生活任在繼續,一成不變,直到……

我是宙斯,聽到了你的心聲,你渴望新生我願意幫助你,給你一個完整的家庭和一個健康的身體……

我重生在一個魔法家族,英俊的爸爸有一頭鉑金色的漂亮頭發,美麗的媽媽無限寵溺著我會親切的喚我可愛的小家夥,還有一個陪著我玩鬧陪著我學習陪著我讓這個家庭完整和睦的哥哥。

一切都是那麽美好,我深愛我現在的生活。我就像一個真正的孩子一樣開心的時候大笑傷心的時候就大哭,完完整整的開始我的人生,我的新生。

我甚至開始期待十一歲時去霍格沃茲上學,去經歷一個快樂的小學中學綜合版的學生生涯,順便再結識我曾經最喜歡的小說故事“哈利波特”中的兒童版大魔頭,據說他在毀容前也是一個難得的帥哥。

事實證明Voldemort在毀容前的確是一個難得的美……正太!

紅寶石一樣華麗的眼睛,標準的美少年胚子的五官,以及一身凜然貴氣,見到他的第一眼我的腦子裏就闖進了兩字——活生生的王子!

重點是王子兩個字。

小王子的驕傲引人奪目,小王子的氣度令人折服,小王子的智慧叫人驚嘆,小王子一手超過同齡人太多太多的實力讓斯萊特林的小蛇們臣服了。

我不禁懷疑我的記憶是不是出錯了,魔王大人的童年是個杯具,是一個孤兒院裏出來的偏激的小魔頭,不該是我所見到的處處表現完美一個真正強大優雅的斯萊特林,就連他身上的服裝首飾都是樣樣精品。尤其是他的黑寶石項鏈和黑寶石戒指!看著就是很貴重很大氣很難得的東西!

如果說魔王大人也是重生,他的一切我都不會質疑,我甚至連接近他的膽子都沒有。但是,我以我的人格發誓我接觸過的小魔王大人真的毫無破綻,他似乎就是本尊,不是穿的不是重生的不是被外星人附體的。對著他的黑寶石空間戒指我森森的表示羨慕嫉妒恨啊!

多方打聽我終於了解到了劇情崩掉的源頭,原著裏魔王大人的童年是生活在孤兒院的,他可沒有一個花店老板大好人做派的爹。

又一個穿越的!我如此想著。一個可能讓魔王大人變得更可怕的變數,或許將來魔王大人不止要統治魔法界,統治世界可能才是魔王大人的野心!這太可怕了,我熟知劇情面對這樣的變數我表示壓力很大。也許那個花店老板是一個隱藏boss,關卡難以攻克。

然而不同於我的想象的是,魔王大人的父親,據說是花匠的的編外人物,居然也是一個美型生物。和魔王大人相似的相貌,比如墨色的頭發,冷白的皮膚,稀有的紅色眼睛,一身內斂不張揚的優雅貴氣。

他很年輕,年輕得我以為他只是魔王大人的哥而不是爹。即使我很清楚他不可能是Voldemort的親爹。

自稱Vikram不帶姓氏的他有著溫柔得叫所有女人臉紅的笑容,修竹清俊挺拔的身姿,隨意的站在一邊就能吸引人的視線。他比我曾經迷戀的不二周助笑得更自然更輕柔,根據宇宙第三定律,我馬上判定這是一個腹黑,一個比不二君更折磨人的極品腹黑。

隨後的日子我未能證明我的第三定律的正確性,以為Vikram美型生物失蹤了。小魔王大人為了找他幾乎要瘋了。

我從來不知道行為得體優雅仿佛一個真正的王儲一般的小魔王大人也會有那麽狼狽的時候。當初剛進斯萊特林被所有人排擠打壓的時候他都能從容不怕的見招拆招把所有人整怕了,而現在他每天都焦躁的以至於大家見了他都兢兢戰戰生怕遭了橫禍。

Vikram失蹤一年後小魔王大人整天板著的臉色終於少許好了些了,只是不斷的有人沖著他的蛇姥腔來,因為他是斯萊特林的後裔,更因為他的優秀他的出色,純血貴族們得知他的監護人也就是Vikram失蹤後趨之若鶩的來了,爭搶著小魔王大人的撫養權。

小魔王面對每天從法庭傳來的消息都冷笑不止,看得我心裏怕怕。我認識的小魔王終於從小腹黑向鬼畜橫著發展了。小魔王人小鬼大,雖然心理年齡有三十歲高齡了,但我拍馬也趕不上小魔王的手段,光是他不用一兵一卒就把一個三等貴族家族給整得傾家蕩產的雷霆作風我都要膜拜了。

正常的十二歲小孩會這麽可怕嗎!我吶喊!

所有的證據都直指一個人,讓小魔王比劇情裏彪悍了N個等級的人物就是小魔王的爹不二君的終極進化版本Vikram。請允許小人再次膜拜這個完成了未來boss初級班所有教程的人物,將來他一定會名留青史的,所有的哈裏粉們都會狠狠的記住他的!

經歷了腹黑君的失蹤事件後,我清楚的認識到小魔王大人不像我認識的那樣一個像藍染一樣為了自己的目的要人性沒人性的boss,小魔王大人其實很有愛,他至少不偏激,不是那麽的討厭麻瓜,而且很有父子愛。

從最初的焦躁、擔憂、憤怒,小魔王的情緒到最後趨於平靜,對誰都很禮貌謙虛,一種建立在boss氣場上的謙虛。

正太魔王長成了少年魔王,他的boss魅力風靡了英國貴族圈,沒有人敢小瞧他,因為小瞧他的不是沒有,而小瞧他更是上門挑釁他的人都付出了足夠叫人心驚的代價。

說到小魔王最令我羨慕嫉妒恨的就是他有一個金庫,據說是他爹失蹤前順手給了他古靈閣的一把鑰匙叫他自己去交學費買東西。小魔王的金庫規格比馬爾福家族世代沿襲的那個金庫都大了幾碼,裏面沒有金加隆銀西可更沒有銅板,裏面堆滿的是各式各樣的寶石,隨手拿一顆就頂幾百個金加隆。

我恨有錢人!

Vikram就是一個特可惡的有錢人!自己是一個極品腹黑還教出了一個未來的極品魔王,還是一個巨富。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不能賺到足夠多的錢買下他倉庫裏的所有寶石,那些寶石真是漂亮。我猜Vikram有著珠寶收集癖。是女人都會嫉妒的!

Vikram回來的時候,離他突然的失蹤過去三年了,我們已經五年級了,少年魔王都成了美少年了。外貌協會的我對那少年魔王極品的臉蛋紅心直冒,能讓女人羨慕嫉妒恨的除了珠寶首飾以外還有青春不老。Vikram和三年前的他一模一樣,二十出頭的年紀,溫潤的笑容,修竹清俊的身姿,內斂的優雅風采。

魔王大人的臉上,終於多了些人味了。可能連他自己都沒註意到,他只有在面對Vikram的時候臉上的表情才那麽真實生動。

Vikram成了霍格沃茲的古代魔文教授,我真心的讚美梅林,幸好當初沒有向Abraxas屈服選擇古代魔文的選修課。聽說Vikram任教的古代魔文課就是酷刑!

隨著和Vikram接觸的日子越來越長,我深刻認識到了Vikram的確如我第一眼所見的那樣是一個極品腹黑,或許是出於對表面溫柔內心腹黑的不二君森森的愛,再或許是出於他仰望天空時的剪影讓我感覺很熟悉很親近,我同樣熱愛把腹黑的特質發揚光大的Vikram。

五年級的時候我最喜歡的人除了自家的兄弟、小魔王大人以外增加了Vikram Slytherin。

很多很多年以後回想我的學生時代,我都認為一切令人摸不著頭腦的事情的開始就是以六年級為起點的。

六年級的時候我驗證了宇宙第二定律:凡是好男人不是名草有主了就是踏上了攪基的不歸路。

我擬定的老公候選人唯二的兩個人攪基了,令我心碎啊。嚴格說起來,攪基的只有一個,Voldemort說他喜歡Vikram,而Vikram似乎對男人不感興趣,確切的說是對Voldemort沒那方面的興趣。

即使如此我也沒有膽量站出來和神乎其神的魔王大人搶男人,還沒開始我就知道自己輸定了。

我真正註意到Abbott的時候是我結束一段長時間的單戀後,我想我是真的喜歡Abbott的。他開朗陽光英俊活力十足,家世也是很好的,從各種方面來說都是好老公第一人選。這樣性格的人才是適合我的。像Vikram和Voldemort那樣的人物不是我能綁得住的,都是極品到過分的貨色叫我這樣的小人物如何擔當的起啊!除非哪天我成了女王才配得上他們吧。

……

正如我所說的,時間是耐不住消耗的。五年級過去了,六年級過去了,七年級也過去大半了。我和Abbott結婚了,Abbott被狼人咬了以後在家裏苦熬了一年後順利覺醒了吸血鬼血統。我的雙胞胎哥哥Abraxas曾經問我是不是真的想清楚了要和他結婚,我一口咬定說是的,我決定好了,不會反悔。他問我為什麽這麽肯定,他甚至直白的告訴我Abbott愛的那個人正是Vikram.。清楚這一切的我任然和Abbott結婚了,Abbott一開始就是反對這門親事的他坦白過他想和他喜歡的人結婚。最後我們的婚禮如期舉行了,因為我的媚娃血統就在婚禮的前一天覺醒了,離開了伴侶的媚娃只有死路一條,Abbott的行動證明了他的善良品質。

Abbott在轉化為吸血鬼的那一年多的時間裏都不敢去見Vikram,因為他認為自己很危險會傷害到他。我認為Vikram是比吸血鬼、狼人更可怕。原因是我六年級的時候,我發現我丟了一段記憶,我不知道我丟了什麽了,但是從那以後我每一次見到Vikram都會有一種哭泣的沖動。努力回想,想起來的只有隱約之中有人用熟練的中文喊我上一輩子的名字:荌雅……我們來自同一個地方……荌雅……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從那以後,每當Vikram擡頭仰望天空的時候我都覺得他熟悉得我們仿佛認識在上輩子。

……

七年級是風雲湧動的一年,不知道什麽時候起各大報紙雜志開始大批大批的刊登一些神奇的東西,比如傳奇刻章的消息,比如收集齊六塊傳奇刻章能得到上古的神器,再比如這一年出現在魔法界的精靈大大增多。再再比如,成為了血族新生貴族融入了古老血族家族的Abbott從血族那邊帶回來一些不可思議的消息。如千萬年前白薔薇古堡的出現,記載了多年前秘辛的歷史書《上古傳奇》從某個長老家的破書櫃裏翻出來了,再比如六塊傳奇刻章是打開魔女莉莉絲墓室的鑰匙,覆活了莉莉絲女王必能重振血族。

Voldemort每天都很忙碌,Vikram每天依然很閑的樣子,Abbott被家族叫去參加家族的活動的次數越來越頻繁。

一切都顯得那麽奇異,山雨欲來風滿樓不過如此。我安靜的等待秘密揭曉的那一刻……

【第三卷】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