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一百二十六章與劉易凡共處一室

關燈
第一百二十六章 與劉易凡共處一室

與劉易凡共處一室

雲霏霏閉著的眼睛睜開,如此侮辱,她怎能不委屈,冰冷的水漬加了些溫度,擡起衣袖擦幹,“你雖為長輩,可也不能倚老賣老是非不分!我是在提醒你!你這個樣子,若是言言看到,他最是討厭!”

“你威脅我?”藍忱依舊沒有一絲慌亂,雲霏霏狼狽的自信讓她覺得十分可笑,“只要沒有你,我們母子相處融洽。需要我叫保安嗎?”

雲霏霏抿著嘴唇,繼續說下去也不會有什麽結果,她轉過身準備離開。

“等等!雲霏霏,別忘記我們之間的約定!白依然是我幫著你給小宇找的門當戶對的夫人!在他們結婚之前若是再出現前日那種情況,我的兒媳婦受半點委屈,你就別想再見你父親!”

讓她兒媳婦受委屈?這些用詞都太可笑了吧!

“只要他不再找我。”

深秋,雖有暖光,可風很涼,她衣著單薄,還有濕痕,就這麽離開了公寓。

藍忱開心的給自己的幹女兒發了個消息,既然兒子不願回曾經的家,那就讓依然也搬到這裏來。擡頭不見低頭見,再傳個新聞啊什麽的,這件事自然而然也就成了。

參觀到臥室,被陽臺的震動吸引,走過去,雲霏霏竟然沒帶手機,言承宇的電話和消息,一個接一個。本想會有密碼,可她竟然直接給打開了。雲霏霏為方便女兒偶爾玩兩次就沒設密碼。

十幾個未接來電,每次間隔兩分鐘,怎麽覺得小宇快到家了?

她打開微信。

看著幾個委屈大哭的表情,藍忱再也沈不下氣,孩子?!她又在屋裏轉了一圈,果然有孩子的東西還照片!

她點開了對話框。

秒回:

藍忱嘆著氣,坐下,

這次回覆遲了許久,那個“對方正在輸入”顯示一分鐘後語音通話來了,藍忱急忙掛斷。

此時,言承宇想發明一個能控制對方接聽與否的系統。

他什麽工作都不管了,攔他的於洋被一把推開,著急去了車庫。

藍忱原地打轉,思考如何做到天衣無縫,沒了手機,小宇想找到她不容易。她收拾幹凈自己來過的痕跡帶著雲霏霏的手機離開了公寓,並告訴白依然先不要來。

離遠後她將雲霏霏的手機關機,丟進來了垃圾桶。

言承宇趕到家,空無一人,好在東西還在,他看了眼時間,而而馬上放學,無論如何她不會對而而不管不顧。

但事實出乎他所料,天空飄起細雨,幼兒園門口的家長群已經散了,就在他要轉身離開時老師叫住了他,“而而小朋友的爸爸吧?你們晚來也不提前打聲招呼?孩子都急哭了!”

看到老師牽著流著淚的女兒,言承宇心都快化了,顧不上老師的責怪,抱起女兒,把三分之二的傘都給了她,而而沒有說什麽只是緊緊貼住他的身體。

“不好意思老師,下雨堵車。”

“以後有事提前給我打電話,我也好幫著安慰孩子啊。”

“知道了,謝謝你啊老師。”言承宇用上了所有禮貌,將女兒放進車裏,沒有立刻走,而是與她一起坐在車後座,給她擦眼淚。

“媽媽呢?”這是而而說的第一句話,噙著淚的眼睛仰視著,讓言承宇一時無措。

“媽媽加班,等會爸爸就去接她了。”

而而主動抱住了他的腰,這是他第一次被女兒這樣抱,有些對不起女兒,第一瞬間想到的就是粘人的霏霏。

“爸爸,以後不要讓而而等這麽久,尤其下雨的天氣,好嗎?而而一天沒見爸爸媽媽,很想你們。”

他笑著摸摸女兒柔軟的頭發,答應了她。

把她送到家,叫於洋幫忙照顧,說過的接媽媽加班回家也得做到。

雲霏霏一個人茫無目的的走著,冷到打噴嚏才意識到天快黑了,下著雨需要找個地方躲雨休息。她摸摸口袋,一張紙巾都沒有,卻貼心到有一把傘舉過了她頭頂。

劉易凡沒有說話,心疼又生氣的瞧著她的慘樣。

“你怎麽在這裏?”她強撐著沒哭,也是好在他沒先講話。

“這是yo。”他擡頭引她看公司標志。

怎麽會走到這裏?前面不遠就是Devoted。

“找他的?”

雲霏霏搖頭。

那…找我的?他沒問出口,自從言承宇知道所有雲霏霏便開始躲他,他不想再推的更遠。

“易凡,能不能幫我一件事。”

又是這句話!他好想拒絕!

“你說。”

“我出門急,手機和錢都沒帶,能借我些嗎?”

劉易凡掏出一張卡遞給她,“密碼是你的生日。”

雲霏霏搖頭,“夠我住一晚酒店就行。”

“我帶你去。”劉易凡伸手欲攬她的肩膀,但在快搭上時,他主動拿開了。

他們就近進的是與ZQ深度合作的連鎖酒店,正巧雲霏霏頂頭上司來辦事,接到言承宇的電話。

“沒有啊,雲霏不是在休…等會,言總,她在離你公司最近的酒店,還有她那個好朋友劉易凡。”

電話被直接掛了,經理走近前臺,他們快他一步離開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於未來言太太,他還是不要了解太多,可雲霏的人品他可以打包票!她跟劉易凡清清白白!

打她手機依舊關機。看著劉易凡的號碼,猶猶豫豫還是撥了過去,但手機不在身邊,懷著歉意的雲霏霏聽到鈴聲只是看了一眼那個方向。

“你好,我是言承宇,麻煩告訴我劉易凡在哪個房間?”

“言總晚上好!劉易凡在2103。”

言承宇看都沒看員工一眼,點頭朝她說的房間去。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