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手機(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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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分鐘後,庭審繼續。
法官說:“經筆跡驗證,謝先生拿來的購買砒霜證明上的簽字確出於被告人雲瑚。控方律師,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律政司的人站起來,說:“我有話問被告。”
“同意。”
律政司的人走到雲瑚面前,問:“雲小姐,請問,這紙購買砒霜的證明你還記不記得?”
雲瑚慌張的搖著頭,說:“我真的不記得了。年代太久遠了,我真的不記得。”
律政司的人又問:“那謝先生呢,你還記得他嗎?”
雲瑚再度搖頭,“我不記得,我根本就不認識他。”
律政司的人最後問:“經鑒定,這紙購買砒霜的證明上的簽名確屬雲小姐你本人所出,你怎麽看?”
“過了這麽多年,我的簽名早就有了改變,這個簽名不能證實就是我簽的。”
觀眾席上一片噓聲,律政司的人笑著說:“如果我沒有記錯。剛才雲小姐曾經說過這不是你的簽名,這是有人偽造你的簽名?”
“我……我只認得上面寫著‘雲瑚’二字,就覺得它肯定是偽造的。”
“雲小姐,可能你對筆跡鑒定的事並不清楚。它並不只是簡單的將你的簽名進行比對,也不是將你原來的簽名和現在的簽名進行鑒定。而是在剛才休息的三十分鐘時間裏,我庭請了三個筆跡鑒定專家,對你十年前的簽名、現在的簽名、十年前書寫的文字、現在書寫的文字悉數進行了同時間段、不同時間段的比對,最終鑒定出簽名出自雲小姐你之手的事實。”
語畢,律政司的人也不待雲瑚回答,只看向法官,說:“法官閣下,很顯然,雲小姐在庭上全盤撒謊,我覺得這件案子已經沒有審下去的必要了。”
法官說:“辯方律師,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我方申請休庭十分鐘。”
“同意。”
十分鐘後,庭審繼續。
辯方律師說:“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陪審團。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對她先前全盤否認購買砒霜證明上簽名一事表示抱歉。我的當事人剛才在休庭的時候泣不成聲,她告訴我一件事實,她說那紙購買砒霜的證明確實是她偽造的,名字也確實是她簽的,但她買砒霜卻有不得已的苦衷。請法官閣下允許我陳述這個苦衷。”
“同意。”
“我的當事人說,砒霜是陳千華女士要她去買的。”
觀眾席上再度一片‘噓’聲,只聽辯方律師又說:“我的當事人雖然沒有直接毒害陳千華女士,但卻也是間接幫兇。我的當事人說了,是陳千華女士不想耽擱她回雲府,屢生自殺之心,直至陳千華女士再度病倒又生自殺之心後,我的當事人那個時候在虛榮心的作崇下沒有阻攔陳千華女士,更沒有在陳千華女士中毒後送陳千華女士前往醫院。特別是在陳千華女士死亡後,我的當事人遵陳千華女士遺囑將陳千華女士草草下葬。”
律政司的人站起來說:“反對,反對辯方在庭上誤導事實……”
法官說:“反對有效。”
然後,雙方律師再度在庭上展開了激烈的庭辯。雲瑚此時似乎已然崩潰,看在一眾人眼中似乎就是一個幫助母親殺了母親然後現在後悔不已、痛心不已的女兒。
最後,法官說:“請雙方律師做結案陳詞。”
首先做結案陳詞的是辯方律師,說:“母女二人相依為命,唯一的人證是陳千華女士,但陳千華女士已去世多年。烏鴉反哺,羔羊跪乳,動物尚且如此,何況於人?我相信我的當事人當時確實糊塗,但還沒有糊塗到弒母的地步,她僅僅只是幫兇而已。如果將陳千華女士的死全部推到我的當事人身上,這之於我的當事人而言非常的不公平。所以,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各位陪審員,我請求對我的當事人以從犯量刑而不是主謀量刑。”
其後,律政司的人站起來,他放了一個幻燈片,幻燈片上是一張照片,照片上的男人挺拔高大,因為考慮到人的私隱,所以面相上做了馬塞克處理。
但,所有的人都知道,馬塞克處理的那張臉應該是誰。
律政司的人指著照片,說:“大家應該可以看到上面的字:我要回雲府,我要當二小姐。我也要進那個圈子。所以,媽,對不起!”
雲瑚身體一個哆嗦,只聽律政司的人又說:“通過這句話,我方相信,雲小姐確實有虛榮心。我方也相信烏鴉反哺,羔羊跪乳的感恩之舉。但,我方更相信人不是動物。所以,試問辯方,會有母親讓自己的女兒承擔以後有可能的謀殺自己的罪名嗎?依辯方律師所言,陳千華女士之所以自殺就是為了讓雲小姐能夠回歸雲府過上幸福安穩的日子。但是,我想問,一個不阻止自己母親自殺、且幫著母親買毒的女兒,就算真回了雲府,這位母親能確信自己的女兒不會夜夜惡夢?”
辯方律師無話可說,低下了頭。
律政司的人又說:“再則,剛才我們傳喚了幾名證人,其中多不泛陳千華女士的鄰居,他們都證實陳千華女士柔弱、善良,極愛自己的女兒。所以,這麽愛女兒的陳千華女士若真想自殺,方法千百種,但絕計不會是那種會拖累自己女兒的方法,也絕計不會是那種拉著自己的女兒當幫兇的方法。被告人雲小姐在法庭上出爾反爾、無視證據、無視筆跡鑒定專家的鑒定結果,更不惜最後自導自演的將一切罪責推到已入土多年的陳千華女士身上。如此狡辯連連、無視法庭的種種惡劣行逕著實可恨。所以,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各位陪審員,我方請求對被告人以殺人罪從重量刑。”
法庭外,所有人對雲瑚的狡辯連聲唏噓不已,有的說:“這世上怎麽有這種惡毒的女人?”
“是啊,居然還要將所有罪責推到已經入土多年的母親身上。”
“陳千華地下有知,不知會不會氣得活過來,掐死自己的女兒算了。這到底生了個什麽孽障?”
隨著庭外一眾議論聲,還有記者現場報道的直播。法庭內,已經開始審理六年前的綁架案了。
因為這樁綁架案關系到連翹的誤判,所以原告是秦琛。金律師對六年前的案子再熟悉不過,當仁不讓的再次承擔了這件案子的控方律師。
金律師說:“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各位陪審員。我代表我的當事人控告六年前審理我當事人妻子連翹的法官、陪審團所有成員。控告他們當時未能盡責,導致案件錯判,更導致連翹女士無辜入獄五年……”
這樁案子,晃眼就過了六年。
當初,所有的綁匪屍骨無存,這也是令案件難以審下去的原因。
所以,當連翹承認了罪行後,法官、陪審團都沒有再做仔細的調查。就那麽定了連翹的罪。確實存在疏忽之罪。
隨著連翹、雲珊、秦葉心怡相繼走上證人席,當年的案子再度呈現在世人眼前。
倒是雲珊,不再是六年前的狂癲,她非常平靜,平靜的訴說著自己的遭遇,就像發生在昨天一樣。獨有在指證雲瑚的時候,雲珊尖銳的說:“法官閣下,不要判她死刑,我要看她活著,活得比死還要難受。我要看她生不如死。”
由於雲珊太過激動,出現暫時性休克,被法庭的醫生擡了下去。
案件繼續。
替雲瑚做辯護的律師換了一人。由於雲瑚的名聲實在是太臭,沒人願意接她的案子。所以這名律師也是法庭指認的律師。
辯護律師說:“雖然照片上有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確實知道六年前連翹女士約談雲珊女士一事,但這並不代表著我的當事人就是綁架案的主謀。六年前,她沒有出庭作證是因為她認為沒有必要。秦葉心怡女士不也作證了嗎,一審的時候不也沒判連翹女士的罪?所以,我的當事人覺得沒必要多此一舉出庭作證什麽聽到了約談電話之事。”
呵呵……
多此一舉?
連翹還清楚的記得她被判刑的當天,雲瑚氣勢洶洶的走到她面前指證她:連翹,你毀了我姐,你毀了她了,你毀了她一生,八年牢獄如何能夠抵罪?你該死,該判死罪。
那個時候的雲瑚絕壁是雲珊的衛士,哪有覺得是多此一舉?
秦琛感覺到連翹的憤懣,捏了捏她的手,漆黑的眸看著她,一片安定。然後,男人搖了搖頭,眼神中寫著‘一切有我’四個字。連翹點了點頭。
金律師將所有收集的資料拿了出來,一一例證,最後說:“法官閣下,我申請傳喚我方的最後一名證人,付一笑先生。”
連翹是後來才知道當年她能逃出生天多虧了付一笑。當時她被人下了藥,憑著一股毅力逃出來後人事不省,所以後面的事都忘了,想當然也忘了付一笑。
如今付一笑要上臺,怎麽證明?
證明的話會不會他自己也難逃知情不報、隱瞞實情的罪?
他二哥有罪,但他沒罪啊。
感覺到身邊的女人身子僵硬,秦琛再度捏了捏她的手,然後在她的掌心寫著:放心。
男人的篤定給了女人信心,連翹看向證人席。
付一笑一身黑色西裝,帶著慣有的邪氣的笑,站在那裏,若玉樹臨風。
金律師問:“請你敘述一下,你和被告的關系?”
付一笑說:“我和雲小姐沒有關系。”
金律師問:“那付先生主動請纓擔當證人,是有什麽事嗎?”
付一笑說:“雖然我和雲小姐沒有關系,但我二哥和雲小姐有關系。”
受審席上,雲瑚一怔,接著站起來指著付一笑,說:“你騙人,你二哥是誰我都不知道。我怎麽和你二哥有關系?你是連翹的哥哥,現在想為她開脫罪責,不會是故意來冤枉我的吧。”
金律師說:“法官閣下,被告人無視法庭,冒然插話,我申請給被告人處以警告一次。”
法官說:“同意。”
連帶上一次警告,雲瑚已經兩次警告了,三次警告會影響最後她的量刑。所以,雲瑚咬牙閉了嘴。
金律師再看向付一笑,問:“那麽請問,你二哥和雲瑚小姐是什麽關系?”
付一笑說:“買主和雇兇的關系。”
辯護律師起身,說:“反對,反對控方誤導法庭。”
金律師說:“我的證人還沒有說買的是什麽?雇的是什麽?辯護律師怎麽就知道我方會誤導法庭?”
法官說:“反對無效。”
金律師鞠了個躬,再度看向付一笑,問:“請問付先生,你的二哥是……”
“我的二哥名叫馬漢,曾經是我們紅花會的二當家。六年前,蹤跡全無。而我在前些時無意中得到一部手機,正是我二哥的。我二哥有打電話錄音的習慣,我聽了聽裏面的錄音,發現一個天大的秘密……”
受審席上,雲瑚的身子一僵,似受了驚嚇似的,直搖著頭,嘴也不停的翕合著,從嘴型上來看,應該是說著‘不可能、不可能’的話。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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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只認得上面寫著‘雲瑚’二字,就覺得它肯定是偽造的。”
“雲小姐,可能你對筆跡鑒定的事並不清楚。它並不只是簡單的將你的簽名進行比對,也不是將你原來的簽名和現在的簽名進行鑒定。而是在剛才休息的三十分鐘時間裏,我庭請了三個筆跡鑒定專家,對你十年前的簽名、現在的簽名、十年前書寫的文字、現在書寫的文字悉數進行了同時間段、不同時間段的比對,最終鑒定出簽名出自雲小姐你之手的事實。”
語畢,律政司的人也不待雲瑚回答,只看向法官,說:“法官閣下,很顯然,雲小姐在庭上全盤撒謊,我覺得這件案子已經沒有審下去的必要了。”
法官說:“辯方律師,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我方申請休庭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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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後,庭審繼續。
辯方律師說:“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陪審團。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對她先前全盤否認購買砒霜證明上簽名一事表示抱歉。我的當事人剛才在休庭的時候泣不成聲,她告訴我一件事實,她說那紙購買砒霜的證明確實是她偽造的,名字也確實是她簽的,但她買砒霜卻有不得已的苦衷。請法官閣下允許我陳述這個苦衷。”
“同意。”
“我的當事人說,砒霜是陳千華女士要她去買的。”
觀眾席上再度一片‘噓’聲,只聽辯方律師又說:“我的當事人雖然沒有直接毒害陳千華女士,但卻也是間接幫兇。我的當事人說了,是陳千華女士不想耽擱她回雲府,屢生自殺之心,直至陳千華女士再度病倒又生自殺之心後,我的當事人那個時候在虛榮心的作崇下沒有阻攔陳千華女士,更沒有在陳千華女士中毒後送陳千華女士前往醫院。特別是在陳千華女士死亡後,我的當事人遵陳千華女士遺囑將陳千華女士草草下葬。”
律政司的人站起來說:“反對,反對辯方在庭上誤導事實……”
法官說:“反對有效。”
然後,雙方律師再度在庭上展開了激烈的庭辯。雲瑚此時似乎已然崩潰,看在一眾人眼中似乎就是一個幫助母親殺了母親然後現在後悔不已、痛心不已的女兒。
最後,法官說:“請雙方律師做結案陳詞。”
首先做結案陳詞的是辯方律師,說:“母女二人相依為命,唯一的人證是陳千華女士,但陳千華女士已去世多年。烏鴉反哺,羔羊跪乳,動物尚且如此,何況於人?我相信我的當事人當時確實糊塗,但還沒有糊塗到弒母的地步,她僅僅只是幫兇而已。如果將陳千華女士的死全部推到我的當事人身上,這之於我的當事人而言非常的不公平。所以,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各位陪審員,我請求對我的當事人以從犯量刑而不是主謀量刑。”
其後,律政司的人站起來,他放了一個幻燈片,幻燈片上是一張照片,照片上的男人挺拔高大,因為考慮到人的私隱,所以面相上做了馬塞克處理。
但,所有的人都知道,馬塞克處理的那張臉應該是誰。
律政司的人指著照片,說:“大家應該可以看到上面的字:我要回雲府,我要當二小姐。我也要進那個圈子。所以,媽,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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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無話可說,低下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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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所有人對雲瑚的狡辯連聲唏噓不已,有的說:“這世上怎麽有這種惡毒的女人?”
“是啊,居然還要將所有罪責推到已經入土多年的母親身上。”
“陳千華地下有知,不知會不會氣得活過來,掐死自己的女兒算了。這到底生了個什麽孽障?”
隨著庭外一眾議論聲,還有記者現場報道的直播。法庭內,已經開始審理六年前的綁架案了。
因為這樁綁架案關系到連翹的誤判,所以原告是秦琛。金律師對六年前的案子再熟悉不過,當仁不讓的再次承擔了這件案子的控方律師。
金律師說:“尊敬的法官閣下,尊敬的各位陪審員。我代表我的當事人控告六年前審理我當事人妻子連翹的法官、陪審團所有成員。控告他們當時未能盡責,導致案件錯判,更導致連翹女士無辜入獄五年……”
這樁案子,晃眼就過了六年。
當初,所有的綁匪屍骨無存,這也是令案件難以審下去的原因。
所以,當連翹承認了罪行後,法官、陪審團都沒有再做仔細的調查。就那麽定了連翹的罪。確實存在疏忽之罪。
隨著連翹、雲珊、秦葉心怡相繼走上證人席,當年的案子再度呈現在世人眼前。
倒是雲珊,不再是六年前的狂癲,她非常平靜,平靜的訴說著自己的遭遇,就像發生在昨天一樣。獨有在指證雲瑚的時候,雲珊尖銳的說:“法官閣下,不要判她死刑,我要看她活著,活得比死還要難受。我要看她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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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翹還清楚的記得她被判刑的當天,雲瑚氣勢洶洶的走到她面前指證她:連翹,你毀了我姐,你毀了她了,你毀了她一生,八年牢獄如何能夠抵罪?你該死,該判死罪。
那個時候的雲瑚絕壁是雲珊的衛士,哪有覺得是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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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翹是後來才知道當年她能逃出生天多虧了付一笑。當時她被人下了藥,憑著一股毅力逃出來後人事不省,所以後面的事都忘了,想當然也忘了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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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的話會不會他自己也難逃知情不報、隱瞞實情的罪?
他二哥有罪,但他沒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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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篤定給了女人信心,連翹看向證人席。
付一笑一身黑色西裝,帶著慣有的邪氣的笑,站在那裏,若玉樹臨風。
金律師問:“請你敘述一下,你和被告的關系?”
付一笑說:“我和雲小姐沒有關系。”
金律師問:“那付先生主動請纓擔當證人,是有什麽事嗎?”
付一笑說:“雖然我和雲小姐沒有關系,但我二哥和雲小姐有關系。”
受審席上,雲瑚一怔,接著站起來指著付一笑,說:“你騙人,你二哥是誰我都不知道。我怎麽和你二哥有關系?你是連翹的哥哥,現在想為她開脫罪責,不會是故意來冤枉我的吧。”
金律師說:“法官閣下,被告人無視法庭,冒然插話,我申請給被告人處以警告一次。”
法官說:“同意。”
連帶上一次警告,雲瑚已經兩次警告了,三次警告會影響最後她的量刑。所以,雲瑚咬牙閉了嘴。
金律師再看向付一笑,問:“那麽請問,你二哥和雲瑚小姐是什麽關系?”
付一笑說:“買主和雇兇的關系。”
辯護律師起身,說:“反對,反對控方誤導法庭。”
金律師說:“我的證人還沒有說買的是什麽?雇的是什麽?辯護律師怎麽就知道我方會誤導法庭?”
法官說:“反對無效。”
金律師鞠了個躬,再度看向付一笑,問:“請問付先生,你的二哥是……”
“我的二哥名叫馬漢,曾經是我們紅花會的二當家。六年前,蹤跡全無。而我在前些時無意中得到一部手機,正是我二哥的。我二哥有打電話錄音的習慣,我聽了聽裏面的錄音,發現一個天大的秘密……”
受審席上,雲瑚的身子一僵,似受了驚嚇似的,直搖著頭,嘴也不停的翕合著,從嘴型上來看,應該是說著‘不可能、不可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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