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錄音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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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處處碰壁,劉超眉頭緊皺,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為什麽剛才逮捕的過程那麽吵鬧都沒有驚動到孫武明?
就算老年人再瞌睡,也不可能絲毫不驚動……他立刻派人去醫院給昏睡的孫武明做了藥檢查,這一查竟發現孫武明的血液裏竟有安眠藥的成分!?
孫武明晚上就只吃了一頓晚飯,而且是晚上五點時,黎良平才剛剛下課,根本沒有時間趕到醫院給孫武明的飯菜裏偷偷下藥……難道,醫院裏有黎良平的共犯?是他的主任妻子嗎?
然而這一查沒查到李文茹,卻查到了照顧孫武明的護工身上。護工在警方的審問下,情緒慌張地坦承了一切。
她因為孫武明晚上總是特別鬧騰,有時發病嚴重認不得人時,哪怕用了約束帶,依然喊叫,用指甲摳她,用拳頭錘她的頭。甚至有一晚上從床上摔下受傷,害她因此被罰了錢。所以為了讓他晚上安靜點,她這些年都偷偷地給孫武明餵食了安眠藥。
護工心知餵食安眠藥的事是違法的,所以這件事只有她本人知道,連孫武明妻子和護士都不知情,黎良平這個外人也同樣不可能知道。
但,他進入房間走近孫武明的病床後,是直接拿著孫武明的大拇指和食指按在了楊璐的戒指上。他難道不怕自己的這個舉動立刻驚動到孫武明從而影響到他的栽贓計劃嗎?
一向那麽謹慎的兇手是不可能犯這麽明顯的錯誤……那如果黎良平早就知道這件事呢?
孫武明本身就患有老年癡呆,也伴有其他的老年性疾病,長時間服用安眠藥會導致老年癡呆的風險更高,也會出現藥物依賴性,在本來安眠藥的成分下又被註射了鎮定劑,在本身不過量的情況下疊加了藥效,無疑大大增加了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和產生藥物副作用的風險,孫武明是否有可能被他無聲無息地殺死在病床上呢?
就算家屬對孫武明的死亡提出了異議,屍檢下來的結果也僅僅是過量的安眠鎮定成分……護工很可能會以為是自己給孫武明餵食安眠藥導致他出現一些並發癥並導致他不幸死亡……
就和嫁禍給宋嘉德一樣,他采取殺人的方式一向部署著周密的計劃,不讓任何人懷疑到自己的頭上。
而和劉超猜想的一樣,他將孫武明的血液裏含有安眠藥的報告拿給黎良平看,無論怎麽套話審問,黎良平都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道這件事,鎮定劑是給自己用的。
劉超知道黎良平謊話連篇,但沒有證據壓根拿他沒轍!必須要找其他的證據佐證黎良平是山華連環殺人案的真兇才行!
但劉超沒想到的是,自己以謀殺孫文麗的罪名成功地拿到了黎良平的搜查令,但一晚上沒合眼在黎良平家裏和學校的辦公桌裏都翻了底朝天,依舊沒有找到其他被害者的證物。
黎良平工作養老院家裏三點一線,根本沒有去過其他的地方,那麽他收藏的被害者們的物品究竟放在了哪裏?還是……他僅僅只有楊璐的戒指?
如果只有楊璐的戒指,他一口咬定是自己在學校裏撿到的,已經過去十幾年的事情根本沒辦法證明真偽,警方依舊拿他沒轍!
最後,警方甚至把李文茹辦公室和他媽的病房也都翻找了一遍,但依舊毫無線索。
這種情況下,最多立案偽造證據罪,而且還是未遂。對於未遂犯,會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甚至按照黎良平的口供來說,他認罪積極,主動自首坦白,情節輕微,十有八九會被緩刑。如果找了一個好的律師,更有可能成功地辦理取保候審。
而他們,卻打草驚蛇了。
已經抓獲過一次的人,如果直接放走,再抓就更難了!
絕對要拖延時間找到新的證據,不能將黎良平離開警局!
時間的緊迫性,令劉超意識到不能在默默地暗中調查,必須要調動更多的人手投入到這個案件中。
於是,劉超主動上報,以黎良平手中有楊璐戒指為證,要求市公安局重啟山華連環殺人案,等於直接表態山華連環殺人案是一個大冤案,真兇另有其人。
而和他想象中的一樣,哪怕有了楊璐戒指這個物證,上頭卻寧願相信黎良平的口供,認為宋嘉德絕對是山華連環殺人案的真兇,戒指是黎良平在學校裏撿到的,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黎良平有犯罪動機……
黎良平不管從哪方面來說都是一個好人,他教育了上千萬的學生,有著良好的師德,從未爆出過一次負面事件,連續多年被評為市優秀教師。這樣的人會殺人嗎?
但宋嘉德卻不同。他脾氣暴躁易怒並伴有家暴,在村子裏風評很差。
所以,反覆敲打劉超,這個案件如果引起媒體關註就是一個很負面的輿情,他能承擔得起這個輿情的後果嗎?
這顆不僅僅是丟一頂帽子能解決的事了,要求他立刻放了黎良平,並且盡早抓捕孫武明了結孫文麗案。
孫武明根本沒有殺孫文麗的動機,然而他們卻像模像樣地編撰出了一個理由——孫文麗撿到了楊璐的戒指,但不幸和耳環一同遺失在了孫武明的面包車上,孫文麗因此找上孫武明,但孫武明不願意歸還,甚至因為孫文麗間接害死秦璐之仇,兩人起了爭執,孫武明失手殺死了孫文麗。運屍途中不慎掉落楊璐的戒指,隨後被黎良平在學校裏撿到。
現在是重證據的年代,除了孫文麗死前的確來學校找過孫武明之外,一個直接證據都沒有指向孫武明。孫文麗案顯然不能就這樣結案。
但當年山華連環殺人案專案組組長的劉方金是現任的山華市公安部刑偵局局長,明顯怕山華連環殺人案真的有冤情而想草草了結孫文麗案。
哪怕沒有直接證據,也是能偽造的,畢竟孫武明老年癡呆了,在庭審中完全翻不了口供。
他們是為了所謂的正義嗎?
一個成年舊案的正義有什麽重要,他們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帽子罷了。
只有孫文麗真正的死因被掩蓋了,山華連環殺人案就更沒有機會重啟調查了……
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麽,根本不重要。
但真的……要把好不容易露出狐貍尾巴的黎良平就這麽無罪釋放了嗎?
劉超不想就這樣草草結案,重新埋頭翻看著山華連環殺人案的宗卷,意圖在裏面找出些什麽可疑點來延長黎良平的拘留時間,至少要有點證據讓媒體掀起輿論推進案件的進展。
虞瑾佳同樣也是這麽想的。
因為自己的穿越,黎良平第一次作案時間延遲了整整三個月,變為了12月5日,地點依舊是那個廢井。
但不同於以前時隔幾個月才被發現,這個世界線裏那位決定重新建造廢井的村民依舊在12月19日修建水井,以至於從水井中挖出的也不再是骸骨,而是被拋屍在井底的腐爛屍體。
李緒芳雙手雙腳被麻繩反綁,口鼻緊緊地貼著綠色膠帶,書包被扔在一邊。
屍檢結果也更加的詳細。
李緒芳全身有輕微的傷痕和明顯的死後傷痕,前者應該是被宋嘉德暴力毆打所致,宋嘉德這個家暴犯果然忍不住欺負孩子,後者應該是死後拋屍於井底留下的傷痕。
但屍體和白骨不同的是,能清晰地看到李緒芳的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前幾個世界線,屍檢結果只籠統地說被害者的頸部受到壓迫窒息,是窒息死亡。
但其實被害者並非被悶死的,而是被活活地掐死的。
掐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殺人犯享受著殺人的快感,所以享受著被害者死前掙紮窒息的這個過程。之後進化成活埋,也同樣如此。
更多的細節讓虞瑾佳更加確信,黎良平第一次犯罪是不成熟的。
肯定還有什麽自己錯過的重要線索……
而就在虞瑾佳翻看著李緒芳的遺物照片時,一支黑色的筆引起了虞瑾佳的註意力。
是她,這次穿越時送給李緒芳的錄音筆!
03年雖然已經有錄音筆,但那是數碼錄音筆剛上市的年代,一支筆的價格非常的昂貴,將近一千多一支,而且僅僅作為錄音筆。
但虞瑾佳給李緒芳的這支錄音筆,是那個年代沒有的高科技,長得完全像是普通的筆,筆頭也是普通的圓珠筆芯,所以當時在李緒芳的外套口袋裏發現這支早已沒電的錄音筆時,警方只把這支筆當作了普通的筆,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註意。
可這支錄音筆是在李緒芳的外套口袋裏被發現的!有沒有可能李緒芳在死前錄了音?!
一想到這種可能性,虞瑾佳的心猛地一跳,立刻打電話給劉叔叔確認情況。
在詢問與李緒芳的屍體一同被發現的遺物在哪裏時,劉叔叔告訴她,李緒芳的遺物早就在結案後被她的爺爺奶奶領回去了。
李緒芳的爺爺奶奶現在已經將近八十歲。好在,這些年都沒有搬家,也因為思念李緒芳,一直保留著她的遺物。所以,虞瑾佳很快就在李緒芳的遺物中找到了這支錄音筆。
只是……哪怕錄音筆有防水功能,李緒芳被拋屍的那口徑是一口廢井,在汙水裏泡了十五天再加上已經過去了十七年,這支錄音筆還能不能打開都是個問題。
果然錄音筆完全壞了打不開。但幸運的是,虞瑾佳找維修店做數據恢覆時,發現裏面的內存卡並沒有完全損壞!
在經過一陣搶救後,修覆出了一段語音文件,而時間正是李緒芳遇害的這一日——2003年12月5日。
虞瑾佳心中一凝,立刻點擊播放了這段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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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剛才逮捕的過程那麽吵鬧都沒有驚動到孫武明?
就算老年人再瞌睡,也不可能絲毫不驚動……他立刻派人去醫院給昏睡的孫武明做了藥檢查,這一查竟發現孫武明的血液裏竟有安眠藥的成分!?
孫武明晚上就只吃了一頓晚飯,而且是晚上五點時,黎良平才剛剛下課,根本沒有時間趕到醫院給孫武明的飯菜裏偷偷下藥……難道,醫院裏有黎良平的共犯?是他的主任妻子嗎?
然而這一查沒查到李文茹,卻查到了照顧孫武明的護工身上。護工在警方的審問下,情緒慌張地坦承了一切。
她因為孫武明晚上總是特別鬧騰,有時發病嚴重認不得人時,哪怕用了約束帶,依然喊叫,用指甲摳她,用拳頭錘她的頭。甚至有一晚上從床上摔下受傷,害她因此被罰了錢。所以為了讓他晚上安靜點,她這些年都偷偷地給孫武明餵食了安眠藥。
護工心知餵食安眠藥的事是違法的,所以這件事只有她本人知道,連孫武明妻子和護士都不知情,黎良平這個外人也同樣不可能知道。
但,他進入房間走近孫武明的病床後,是直接拿著孫武明的大拇指和食指按在了楊璐的戒指上。他難道不怕自己的這個舉動立刻驚動到孫武明從而影響到他的栽贓計劃嗎?
一向那麽謹慎的兇手是不可能犯這麽明顯的錯誤……那如果黎良平早就知道這件事呢?
孫武明本身就患有老年癡呆,也伴有其他的老年性疾病,長時間服用安眠藥會導致老年癡呆的風險更高,也會出現藥物依賴性,在本來安眠藥的成分下又被註射了鎮定劑,在本身不過量的情況下疊加了藥效,無疑大大增加了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和產生藥物副作用的風險,孫武明是否有可能被他無聲無息地殺死在病床上呢?
就算家屬對孫武明的死亡提出了異議,屍檢下來的結果也僅僅是過量的安眠鎮定成分……護工很可能會以為是自己給孫武明餵食安眠藥導致他出現一些並發癥並導致他不幸死亡……
就和嫁禍給宋嘉德一樣,他采取殺人的方式一向部署著周密的計劃,不讓任何人懷疑到自己的頭上。
而和劉超猜想的一樣,他將孫武明的血液裏含有安眠藥的報告拿給黎良平看,無論怎麽套話審問,黎良平都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道這件事,鎮定劑是給自己用的。
劉超知道黎良平謊話連篇,但沒有證據壓根拿他沒轍!必須要找其他的證據佐證黎良平是山華連環殺人案的真兇才行!
但劉超沒想到的是,自己以謀殺孫文麗的罪名成功地拿到了黎良平的搜查令,但一晚上沒合眼在黎良平家裏和學校的辦公桌裏都翻了底朝天,依舊沒有找到其他被害者的證物。
黎良平工作養老院家裏三點一線,根本沒有去過其他的地方,那麽他收藏的被害者們的物品究竟放在了哪裏?還是……他僅僅只有楊璐的戒指?
如果只有楊璐的戒指,他一口咬定是自己在學校裏撿到的,已經過去十幾年的事情根本沒辦法證明真偽,警方依舊拿他沒轍!
最後,警方甚至把李文茹辦公室和他媽的病房也都翻找了一遍,但依舊毫無線索。
這種情況下,最多立案偽造證據罪,而且還是未遂。對於未遂犯,會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甚至按照黎良平的口供來說,他認罪積極,主動自首坦白,情節輕微,十有八九會被緩刑。如果找了一個好的律師,更有可能成功地辦理取保候審。
而他們,卻打草驚蛇了。
已經抓獲過一次的人,如果直接放走,再抓就更難了!
絕對要拖延時間找到新的證據,不能將黎良平離開警局!
時間的緊迫性,令劉超意識到不能在默默地暗中調查,必須要調動更多的人手投入到這個案件中。
於是,劉超主動上報,以黎良平手中有楊璐戒指為證,要求市公安局重啟山華連環殺人案,等於直接表態山華連環殺人案是一個大冤案,真兇另有其人。
而和他想象中的一樣,哪怕有了楊璐戒指這個物證,上頭卻寧願相信黎良平的口供,認為宋嘉德絕對是山華連環殺人案的真兇,戒指是黎良平在學校裏撿到的,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黎良平有犯罪動機……
黎良平不管從哪方面來說都是一個好人,他教育了上千萬的學生,有著良好的師德,從未爆出過一次負面事件,連續多年被評為市優秀教師。這樣的人會殺人嗎?
但宋嘉德卻不同。他脾氣暴躁易怒並伴有家暴,在村子裏風評很差。
所以,反覆敲打劉超,這個案件如果引起媒體關註就是一個很負面的輿情,他能承擔得起這個輿情的後果嗎?
這顆不僅僅是丟一頂帽子能解決的事了,要求他立刻放了黎良平,並且盡早抓捕孫武明了結孫文麗案。
孫武明根本沒有殺孫文麗的動機,然而他們卻像模像樣地編撰出了一個理由——孫文麗撿到了楊璐的戒指,但不幸和耳環一同遺失在了孫武明的面包車上,孫文麗因此找上孫武明,但孫武明不願意歸還,甚至因為孫文麗間接害死秦璐之仇,兩人起了爭執,孫武明失手殺死了孫文麗。運屍途中不慎掉落楊璐的戒指,隨後被黎良平在學校裏撿到。
現在是重證據的年代,除了孫文麗死前的確來學校找過孫武明之外,一個直接證據都沒有指向孫武明。孫文麗案顯然不能就這樣結案。
但當年山華連環殺人案專案組組長的劉方金是現任的山華市公安部刑偵局局長,明顯怕山華連環殺人案真的有冤情而想草草了結孫文麗案。
哪怕沒有直接證據,也是能偽造的,畢竟孫武明老年癡呆了,在庭審中完全翻不了口供。
他們是為了所謂的正義嗎?
一個成年舊案的正義有什麽重要,他們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帽子罷了。
只有孫文麗真正的死因被掩蓋了,山華連環殺人案就更沒有機會重啟調查了……
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麽,根本不重要。
但真的……要把好不容易露出狐貍尾巴的黎良平就這麽無罪釋放了嗎?
劉超不想就這樣草草結案,重新埋頭翻看著山華連環殺人案的宗卷,意圖在裏面找出些什麽可疑點來延長黎良平的拘留時間,至少要有點證據讓媒體掀起輿論推進案件的進展。
虞瑾佳同樣也是這麽想的。
因為自己的穿越,黎良平第一次作案時間延遲了整整三個月,變為了12月5日,地點依舊是那個廢井。
但不同於以前時隔幾個月才被發現,這個世界線裏那位決定重新建造廢井的村民依舊在12月19日修建水井,以至於從水井中挖出的也不再是骸骨,而是被拋屍在井底的腐爛屍體。
李緒芳雙手雙腳被麻繩反綁,口鼻緊緊地貼著綠色膠帶,書包被扔在一邊。
屍檢結果也更加的詳細。
李緒芳全身有輕微的傷痕和明顯的死後傷痕,前者應該是被宋嘉德暴力毆打所致,宋嘉德這個家暴犯果然忍不住欺負孩子,後者應該是死後拋屍於井底留下的傷痕。
但屍體和白骨不同的是,能清晰地看到李緒芳的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前幾個世界線,屍檢結果只籠統地說被害者的頸部受到壓迫窒息,是窒息死亡。
但其實被害者並非被悶死的,而是被活活地掐死的。
掐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殺人犯享受著殺人的快感,所以享受著被害者死前掙紮窒息的這個過程。之後進化成活埋,也同樣如此。
更多的細節讓虞瑾佳更加確信,黎良平第一次犯罪是不成熟的。
肯定還有什麽自己錯過的重要線索……
而就在虞瑾佳翻看著李緒芳的遺物照片時,一支黑色的筆引起了虞瑾佳的註意力。
是她,這次穿越時送給李緒芳的錄音筆!
03年雖然已經有錄音筆,但那是數碼錄音筆剛上市的年代,一支筆的價格非常的昂貴,將近一千多一支,而且僅僅作為錄音筆。
但虞瑾佳給李緒芳的這支錄音筆,是那個年代沒有的高科技,長得完全像是普通的筆,筆頭也是普通的圓珠筆芯,所以當時在李緒芳的外套口袋裏發現這支早已沒電的錄音筆時,警方只把這支筆當作了普通的筆,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註意。
可這支錄音筆是在李緒芳的外套口袋裏被發現的!有沒有可能李緒芳在死前錄了音?!
一想到這種可能性,虞瑾佳的心猛地一跳,立刻打電話給劉叔叔確認情況。
在詢問與李緒芳的屍體一同被發現的遺物在哪裏時,劉叔叔告訴她,李緒芳的遺物早就在結案後被她的爺爺奶奶領回去了。
李緒芳的爺爺奶奶現在已經將近八十歲。好在,這些年都沒有搬家,也因為思念李緒芳,一直保留著她的遺物。所以,虞瑾佳很快就在李緒芳的遺物中找到了這支錄音筆。
只是……哪怕錄音筆有防水功能,李緒芳被拋屍的那口徑是一口廢井,在汙水裏泡了十五天再加上已經過去了十七年,這支錄音筆還能不能打開都是個問題。
果然錄音筆完全壞了打不開。但幸運的是,虞瑾佳找維修店做數據恢覆時,發現裏面的內存卡並沒有完全損壞!
在經過一陣搶救後,修覆出了一段語音文件,而時間正是李緒芳遇害的這一日——200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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