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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傳說中的小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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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追問之下,胖子才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原來他打聽到一位精於魔法陣的老魔法師,可是那老頭脾氣古怪,居然住在貧民區裏,而且胖子找上門的時候還遇上了另一夥要拉攏他的人。

這老頭倒是一視同仁地表示:貧民區大半民房都毀損嚴重,誰能解決這個問題,他就跟誰走。

王都無比繁華,可散布在王都外圍的貧民區卻依然困苦。畢竟每時每刻都有無家可歸的人前來投奔王都,再大的地方也容納不下這龐大的人流,能在外面劃分出一片貧民區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要重建或修整貧民區的幾十萬間民房,就算是發動軍隊也很困難,所以另一夥人一聽到這個條件就轉頭走了。

可胖子這人從來不知道什麽是困難。他二話不說就直奔貧民區那破落的傭兵公會,發布了一個可以組隊參加的大型任務,任務賞金一共一百萬金幣。

重賞之下,整個貧民區幾乎都聞風而動,在傭兵公會記過名的人立刻去接了任務,沒記名的也幫熟識的人幹得熱火朝天。

僅僅七天,整個貧民區就變得井井有條,甚至還按照老魔法師的規劃,增加了不少基礎的排水和防火措施,修建了小型的中央廣場,儼然已經成了一座小城。

有暫駐貧民區的吟游詩人把這一變化稱為“七日奇跡”,並編成吟游曲迅速傳唱開去。這事傳到王都以後,引來不少好奇的勳貴攜伴出游,分外熱鬧。

林越不由有些郁悶:怎麽幸運之神就這麽眷顧胖子?這一百萬花得太值了——不僅請到了一個似乎很厲害的老魔法師,還成了“奇跡”締造者。

林越“輕輕”地拍拍胖子的肩:“你來就是告訴我這件事的?”

胖子被他臉上兇狠的笑嚇住了,連忙說:“不是不是,是沃夫老先生要見你,他說要你當面跟他說清楚整個‘印刷’過程。”這沃夫老先生就是他花一百萬請來的“技術人才”。

“沒問題。”林越滿口答應,“下午我給學生測試完就去你那,你沒搬家吧?”

“當然沒搬。鎮長還說他要把鎮子賣給我,我覺得不錯,改天跟他去簽訂合約。”胖子兩眼發亮:“那樣的話整個鎮子都是我們的了!”

林越覺得有古怪:“王都附近怎麽有人敢擅自割讓城鎮?”雖然那個鎮子不怎麽大也比較偏僻,但畢竟是在地圖上有標記的地方,不可能說賣就賣。

胖子對這些東西一向兩眼一抹黑:“不知道。不過那鎮長好像說過一點,似乎是因為貧民區的關系。”

林越明白了,胖子那一百萬花得太漂亮,這下不僅在民間打出了名聲,上面也有人註意上他了。如果他再把印刷體系搗鼓出來,那他那僅為男爵的爵位絕對會往上提一提。

對於胖子攻略失敗這一件事林越一直有些愧疚,見胖子有這種好運氣他自然高興。畢竟他遇見阿格斯、尖牙、長耳他們只是偶然,幫三班學生們找出路也只是責任使然,只有胖子是他主動去招惹的。如果用以前左擁蘿莉右抱禦姐群裏的標準來衡量的話,那就只有胖子是親兒子……林越突然感覺一陣惡寒。

這麽大個兒子,他可消受不起……

甩掉腦海裏那個可怕的念頭,林越招呼胖子嘗嘗長耳弄出來的新鮮冷飲。說新鮮當然是對這邊的人而言,對林越來說那就是再普通不過的東西,比如擺到胖子面前那杯就是由野牛獸的乳汁、花糖還有各式水果精制而成的“雪糕”。

由於這邊的物種跟地球有點兒交叉卻又差異極大,林越又沒有《世界菜譜大全》之類的書穿過來,在菜色研發這方面是完全幫不上忙。不過長耳很厲害,光是聽林越描述食物的口感就能仿制出相差無幾的東西。

最讓林越吃驚的是,通過這些天的交流他才知道,這邊的人一般不會把蛋當食物。因為這邊的每個種族乃至於物種都是成長到一定階段才出現天賦,他們怕扼殺了對自己有大用的東西。而人們也不會蓄養牲畜,肉食一般是由冒險者們打回來統一售賣,再有就是捕獵那些襲擊莊園魔獸了。

不過尖牙跟長耳連肉都不吃,林越自然不會攛掇他們去搞畜牧業,反正他也不用靠這個來賺錢。

見胖子三兩下就把那混雜著榛果、甜果、雪果、西梨四種口味的拼盤式雪糕挖得一幹二凈,林越嘖嘖讚嘆:“照你這吃法,你怎麽沒胖回來?”

胖子興奮地說:“你也覺得我現在不胖?”

林越:“……”

高興完了,胖子又追問這冷飲是去哪裏買的,他要去挖角。

這時長耳默不作聲地走了出來,把最新的一種“雪糕”放到林越面前,然後又走回後邊的廚房——由始至終都沒看胖子一眼。

胖子縮了縮:“怎麽屋裏突然變冷了。”

林越幸災樂禍:“你可以試著把長耳挖回家。”

“還是不要了。”胖子委委屈屈地說。雖然他比較遲鈍,但是也知道這個叫長耳的家夥不怎麽待見自己。要不是上次林越把他放了進來,這回恐怕他也進不了門。

見胖子似乎因為長耳的態度有點受傷,林越問道:“你真的要把那個鎮子買下來?”

胖子摩拳擦掌:“當然要買!那可以花掉我一半的錢!”

林越忍了又忍才忍住揍人的沖動,認真跟胖子商量:“那我跟你租個莊園,以後專給長耳他們供貨。以長耳這種個性估計是不怎麽願意跟別人打交道的,現在自己吃還好,食材很容易弄到手。到時店一開張就不同了,那得是流水一樣地購進。自己料理一個莊園最好,一勞永逸。”

胖子聽得一楞一楞,老半天才反應過來:“你們要開店?我怎麽不知道?”

這要解釋起來可沒完沒了。林越皺起眉,隨口敷衍:“這你不用管,沒你的事。你說同不同意租不就成了?”

“租什麽,我直接送給你啊!”

“朋友歸朋友,錢歸錢。”

胖子不滿:“可是……”

林越覺得這是原則問題:“沒有可是,你不租我也去別的地方租也一樣。”本來這事他早就有計劃了,是為了緩和胖子跟長耳的關系才把地方選在那邊的。

胖子低著頭不說話。

林越瞇起眼:“胖子?”

胖子迅速抱成一團,轉成圓球形態:“你開店也瞞著我,你又不肯要莊園……”兩肩一聳一聳,似乎又開始抽噎了。

“……胖子,你能不能有點出息……”

“你什麽都不告訴我,好像有我沒我都沒關系……”

本來就沒關系!他還能裝得更可憐一點嗎?林越咬牙切齒:“你以為你還是當初那個肉球?這麽大一個人哭成這樣不要太難看!”

胖子很委屈:“你不告訴我……”

面對死乞白賴的胖子,林越只能把開店的始末一五一十地告訴他。整件事實在太覆雜,說到最後林越已經口幹舌燥,於是不再管對面盯著自己認真思索的胖子,埋頭解決長耳端出來的新冷飲。

吃到一半,胖子似乎突然想通了:“不對啊!你也直接把錢給了尖牙和長耳!他們開店用的都是你的錢!”

林越頭也不擡:“我的錢我愛怎麽花就怎麽花。”

“這不對!你能跟他們這樣,怎麽跟我就要分清楚!”胖子似乎又想縮成團:“明明是我先認識你的!”

“跟認識先後沒關系,我的原則是不花別人的錢。”林越還記得以前他跟一個朋友好得不分彼此,結果有一次起了爭執對方就叫他把用了他的東西都還回去——明知道他那時困難到連說出“還就還”的底氣都沒有,明知道他自尊心很強,卻還是當眾說出那些讓他極其難堪的話。雖然那時只是十二三歲,但那種在眾人側目之下無地自容的感覺,林越至今還記得。從那以後他就明白,再好的朋友也要把帳分清楚!林越緊捏著手裏的短勺,感覺心裏的火都被勾了起來:“你要是急著把錢用光,直接到街上撒了就好,保證立刻讓人撿掉,不用往我這裏送。”

見林越變了臉色,胖子有些慌神。即使上次說錯話冒犯了阿格斯,林越也只是冷下臉,這次林越的眼神卻不對勁,似乎真的很惱火。胖子趕緊坐起來,滿臉堆笑:“租!等鎮子交割完畢立刻就租!要多大的地?租金多少?你定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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