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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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換你考我。」
「民事訴訟法第兩百七十七條,有關於……」
「不用提示,我會。『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算妳狠!那我再考妳……」
「輪到我了吧……好好好!你考。」不然他又要耍小孩子脾氣了……
「舉證責任之例外,統統舉出來。」
「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於職務上已知者,當事人自認之事實、當事人對他造主張之事實不爭執、法律上推定之事實無反證者,這些都不用舉證。」
「妳妳妳……妳太厲害了吧!妳是不是統統都背在腦袋裡了?」
「好說,該我了吧!請背出民事訴訟法第六百四十五條。」
「……啊?我……我不知道!」
「騙你的啦!民事訴訟法只到六百四十,沒有六百四十五條。」
「妳耍我啊……」
「別這麼愛計較嘛!」
「哈哈哈……」
「呵呵……」
「又在笑什麼?」
沈佩璿跟著嚴士揚,兩人一起漫步離開地院與地檢署,時間是晚上十點,算是下班了。碰巧彼此都將工作告一段落,就一起約了離開。
「也沒有啦!」
「還說沒有,你在我的法庭上當場笑出來,該不會是在嘲笑我吧?」聲音輕柔,指控倒是很重,典型沈佩璿說話的方式。
他感到一陣緊張,深怕她誤會,「不是、不是,我……我是想起以前的事,以前我們一起在操場上慢跑,然後背著法條。」
想著,她也笑了,兩人繼續走著,轉過個彎,離上班的地方愈來愈遠,心情自然也愈來愈輕鬆。
「那你現在還想玩背法條的游戲嗎?」
一張俊臉垮掉,「不要!」
她搖頭失笑,「虧是你還是個執法人員。」
摸摸自己的頭,跟在她身邊,下意識的一些動作,比如讓她走在內側,讓她走在稍微前面的位置,在在顯示出他的照顧。
看著她擺在身側輕輕晃動的手,嚴士揚突然有種沖動想要牽住她的手,但又勇氣不足,就這樣伸出了又縮回來!
嚴士揚的大手就這樣要伸不伸的,維持與沈佩璿的手保持十分公的距離。
眼看就要牽到了,卻又縮了開,嚴士揚在心裡大罵自己真是個窩囊廢;就在此時,沈佩璿停下腳步看著他,看見他那一臉懊惱的模樣。
頭一低,就看見他停在半空中的手,她笑著,「你想牽我的手啊?」
像是偷吃東西被發現的小孩一樣,嚴士揚竟然第一次得害羞,黝點的臉都紅了。
沈佩璿看著,主動牽起他的手。
她她她……她牽他的手?
她知道自己沖動了,但這不是一天、兩天的沖動,而是十年了──這段單向的感情說也說不清,她一個人品嚐就好。
「小璿,妳還記得嗎?妳說妳很喜歡一個男生,但那個男生喜歡別人,所以妳願意祝福他……那個男生是誰啊?」
「你的記憶力怎麼這麼好啊?」都這麼多年的事了。
說來好笑,這段話這麼多年來他想忘都難忘,常常想著,想知道那個幸運的傢伴到底是誰?是哪個上輩子燒好香積了陰德的傢夥可以得到小璿的喜歡?
該死!他真的超乎他自己想像的在意!
「在我回答你之前,我想先問你,你還在想小君嗎?」
嚴士揚想了想,點頭又搖頭,「想,因為我跟她交往過;但也沒再想了,因為經過這麼多年,她應該早就已經嫁了。」
那只是一段年少時期的初戀──很痛,痕跡很深,但歲月的力量更大,曾經再喜歡的人,經過這麼多年的分離,那種喜歡的感覺早就淡了,甚至淡到他也不確定是否存在。
反而是她,這麼多年陪著他,一直都只有她陪在他身邊,不曾離開、不曾放棄;給他鼓勵、給他鞭策。
「我永遠沒辦法忘記你帶著小君出現在我面前的那一天……雖然說要祝福你,可是想到還是很難過。」
嚴士揚喉頭一緊,心為她而疼了,「妳為什麼不告訴我?」
「告訴你,讓你腳踏兩條船啊?」
「我……」
「我知道,你不會這樣做。」沈佩璿笑著,與他緊緊牽著手,「只能說,我們認識在不對的時間。」
「也許吧!」
她看著他,真的覺得他變了好多──收斂了、內斂了,不再這麼張狂;歲月與挫折磨練、砥礪了他的心智,雖然有時候他孩子般的個性、自信自傲的神情還是會跑出來,但現在的他真的比以前成熟、穩重多了。
單看宏志的案子,他如此深入的去調查被告的身家背景,發覺被告竟是這麼可憐的人,原來犯人未必大奸大惡。
她受他影響,法官冰冷的血都沸騰了起來。宏志的案子,她最後判他兩年徒刑,緩刑三年──三年內只要不再犯罪,外前咎不計。換言之,宏志可以繼續陪著母親,不用坐牢。
「其實我還滿笨的,要不是學姊跟我說,我還想不通。」想不通原來他早就受她征服,接受了她、愛上了她……
「學姊跟你說什麼?」她很好奇。
「她說要我有點良心,看看這十年來到底都是誰陪在我身邊;學姊還說,有很多男人在追妳,說我不是唯一的。」
「所以你只是想報恩?還是只是基於雄性生物的競爭本能?」
嚴士揚搖頭,很認真,「不是,當然不是。」
沈佩璿也很認真,她想得到答案──她不是那種為了感情就沖昏頭的女人,她說過她可以一輩子掩藏感情,一輩子只做他最好的朋友。
「小璿,我喜歡妳。」他知道,他該給她答案了──這些年來她的陪伴、她的照顧、她的付出都說明了她的感情。
他太笨,笨到看不清,還以為自己可憐兮兮,以為自己沒人愛,原來十年來都有她陪著,他是全全界最幸運的男人。
沈佩璿看著他,眼眶一濕,她含淚帶笑,點點頭,牽著他的手,繼績向前走;她總是掩藏激動,深怕被別人發現自己失控。
可是她真的高興,真的……「我也是……」
他好高興,停下腳步,一把抱住了她。
沈佩璿笑著,還想掙紮,但他不放,兩人緊緊擁抱;反正都離開法院了,別人也看不到,而且就算看到了又怎樣呢?
就在此時,他們聽見了一陣哭喊,嚴士揚一回頭,把沈佩璿護在身後,深怕有人攻擊,可是他們發現來人是個女人!
那女人腳步踉蹌,渾身衣著不整,看來極為狼狽;嚴士揚基於職業直覺,立刻覺得不對勁,仿彿聞到犯罪的氣味。
那女人靠近他們時,全身像是癱軟一樣倒了下去;嚴士揚立刻放開沈佩璿,上前將人扶住,沈佩璿也面露憂心,在一旁護衛著。
兩人還來不及看向這女人,前方一陣叫囂,好幾個男人似乎在追這個女人,但他們一看見有人,立刻跑掉。
「小姐?小……」
那女人緩緩擡頭,看向嚴士揚跟沈佩璿,他們都驚呆了──她……是她……
女人看見他們,眼前一片昏天暗地,淚水潰堤而出──覺得羞愧、覺得羞辱,覺得毫無顏面,她放聲尖叫,「啊──」然後昏了過去。
「小君……」
小君……
那景況太驚人,嚇得沈佩璿直到現在都還膽韻!
嚴士揚基於合理懷疑,認定這其中必有犯罪事件發生,於是他來不及理沈佩璿,將汪映君抱起直接叫了救護車到醫院,同時通知警方與檢方。
她是一個人回到家裡的!
到家後,她不知自己該做什麼──顯然還無法從剛才的恐懼中清醒過來,恢復冷靜思考。
一晚上的輾轉難眠,腦中想到的都是小君那驚恐的臉,那淒厲的尖叫──這年小君到底經歷了什麼事?她到底怎麼了?
這原本已經被忘記的人突然出現在大家面前,還是一副落魄悲慘的模樣,真是讓人措手不及,最後沈佩璿失眠了整晚,頂著一副熊貓眼,以及精神不濟的神情到法院上班,繼續去迎戰那堆積如山的工作。
學姊看到她時,還訝異的問她到底怎麼了?她只是搖搖頭,不發一語,處理著公事,審閱卷宗,寫判決書。
她在想什麼?或許是害怕吧!小君……這麼多年沒出現了,會不會一出現,一切就變了?
「我怎麼能這樣想……」沈佩璿責備著自己,怎能為了私人感情變得這麼冷漠──小君看起來就像遭遇到重大打擊,那個打擊一定很嚴重,到底是怎麼了?這些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按捺不住,她第一次打電話,撥了嚴士揚的手機,有撥通,但沒人接聽;接著她再打電話到地檢署找嚴士揚,沒報上自己的大名,對方只說嚴檢察官剛傳訊嫌犯,目前正在訊問。
聯絡不到……那男人也真是的,再怎樣,昨晚她也親眼見到了,他難道不用跟她說一下,讓她了解狀況,不用再擔心嗎?
學姊李嘉蓉坐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擡頭看著她,「小璿,今天怎麼了,好像一直心神不寧的?」
搖頭,「沒事。」說沒事是騙人的,她隱約可以感覺到好像就快要有大事發生了,只是事情會有多大、多嚴重,她真的很擔心。
學姊繼續處理自己的公事。
可是沈佩璿安靜了一會兒,立刻又有了動作,她又開始打電話,試圖再聯絡嚴士揚,但依舊沒有結果。「學姊,地檢署那邊有什麼事嗎?」
「妳問地檢署有什麼事?是案子的問題嗎?」
「不是,他們今天有傳訊什麼人,或是正在調查什麼案子?」
學姊搖頭,「沒聽說啊!不過小璿,妳忘了嗎?地檢署那邊的事,我們不一定會知道,檢審分離啊!他們要做什麼也不會通知我們啊!」
是啊!她擔心到都傻了,「對啊……我竟然都忘了。」苦笑,笑自己傻,傻到連這種最基本的事都忘記了。
沈佩璿不再問了──她不應該繼續這樣分心,這不像她;既然要工作,就應該專心一致,如果想東想西,手上這些等待她做出判決的案子的當事人,對他們也不公平。
經過這番心理說服,沈佩璿收拾起雜亂思緒,專心工作,閱卷,整理資料,開庭;學姊則照常忙進忙出,幫忙她。
中午過了,下午也過了,她忙到暫時都忘記了昨晚發生的事,堆積如山的案件幾乎佔據了她所有的心思。
每天的工作就是這樣,時間永遠不夠用,時鐘上的指針,她都懷疑有人調快了,怎麼一下子就下午五點了?
當她伸懶腰,活動一下筋骨時,看著時鐘,訝異自己又過了一天,可是停下工作,下一瞬間,所有的憂心又都回來了。
看著電話,猶豫著要不要打電話過去問問?哪有這樣的,昨天晚上才彼此告白,就算不用如膠似漆,他至少也該給她個電話吧?
就算……再度遇見小君,也該給她個電話吧?
真的不想把事情想到那裡去,顯得她的度量太小,可是她還是女人啊!投註了心思,放入了感情,怎麼可能不想?
可是她的理智還是安慰著自己──士揚是檢察官,調查犯罪,全心投入,那是他的職責,也許這一整天下來,他都很忙,忙到無暇顧及她,這無可厚非。
放寬心,做個理智的人,沈佩璿,聽到了沒……
「我的天啊……」學姊突然開門沖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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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提示,我會。『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算妳狠!那我再考妳……」
「輪到我了吧……好好好!你考。」不然他又要耍小孩子脾氣了……
「舉證責任之例外,統統舉出來。」
「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於職務上已知者,當事人自認之事實、當事人對他造主張之事實不爭執、法律上推定之事實無反證者,這些都不用舉證。」
「妳妳妳……妳太厲害了吧!妳是不是統統都背在腦袋裡了?」
「好說,該我了吧!請背出民事訴訟法第六百四十五條。」
「……啊?我……我不知道!」
「騙你的啦!民事訴訟法只到六百四十,沒有六百四十五條。」
「妳耍我啊……」
「別這麼愛計較嘛!」
「哈哈哈……」
「呵呵……」
「又在笑什麼?」
沈佩璿跟著嚴士揚,兩人一起漫步離開地院與地檢署,時間是晚上十點,算是下班了。碰巧彼此都將工作告一段落,就一起約了離開。
「也沒有啦!」
「還說沒有,你在我的法庭上當場笑出來,該不會是在嘲笑我吧?」聲音輕柔,指控倒是很重,典型沈佩璿說話的方式。
他感到一陣緊張,深怕她誤會,「不是、不是,我……我是想起以前的事,以前我們一起在操場上慢跑,然後背著法條。」
想著,她也笑了,兩人繼續走著,轉過個彎,離上班的地方愈來愈遠,心情自然也愈來愈輕鬆。
「那你現在還想玩背法條的游戲嗎?」
一張俊臉垮掉,「不要!」
她搖頭失笑,「虧是你還是個執法人員。」
摸摸自己的頭,跟在她身邊,下意識的一些動作,比如讓她走在內側,讓她走在稍微前面的位置,在在顯示出他的照顧。
看著她擺在身側輕輕晃動的手,嚴士揚突然有種沖動想要牽住她的手,但又勇氣不足,就這樣伸出了又縮回來!
嚴士揚的大手就這樣要伸不伸的,維持與沈佩璿的手保持十分公的距離。
眼看就要牽到了,卻又縮了開,嚴士揚在心裡大罵自己真是個窩囊廢;就在此時,沈佩璿停下腳步看著他,看見他那一臉懊惱的模樣。
頭一低,就看見他停在半空中的手,她笑著,「你想牽我的手啊?」
像是偷吃東西被發現的小孩一樣,嚴士揚竟然第一次得害羞,黝點的臉都紅了。
沈佩璿看著,主動牽起他的手。
她她她……她牽他的手?
她知道自己沖動了,但這不是一天、兩天的沖動,而是十年了──這段單向的感情說也說不清,她一個人品嚐就好。
「小璿,妳還記得嗎?妳說妳很喜歡一個男生,但那個男生喜歡別人,所以妳願意祝福他……那個男生是誰啊?」
「你的記憶力怎麼這麼好啊?」都這麼多年的事了。
說來好笑,這段話這麼多年來他想忘都難忘,常常想著,想知道那個幸運的傢伴到底是誰?是哪個上輩子燒好香積了陰德的傢夥可以得到小璿的喜歡?
該死!他真的超乎他自己想像的在意!
「在我回答你之前,我想先問你,你還在想小君嗎?」
嚴士揚想了想,點頭又搖頭,「想,因為我跟她交往過;但也沒再想了,因為經過這麼多年,她應該早就已經嫁了。」
那只是一段年少時期的初戀──很痛,痕跡很深,但歲月的力量更大,曾經再喜歡的人,經過這麼多年的分離,那種喜歡的感覺早就淡了,甚至淡到他也不確定是否存在。
反而是她,這麼多年陪著他,一直都只有她陪在他身邊,不曾離開、不曾放棄;給他鼓勵、給他鞭策。
「我永遠沒辦法忘記你帶著小君出現在我面前的那一天……雖然說要祝福你,可是想到還是很難過。」
嚴士揚喉頭一緊,心為她而疼了,「妳為什麼不告訴我?」
「告訴你,讓你腳踏兩條船啊?」
「我……」
「我知道,你不會這樣做。」沈佩璿笑著,與他緊緊牽著手,「只能說,我們認識在不對的時間。」
「也許吧!」
她看著他,真的覺得他變了好多──收斂了、內斂了,不再這麼張狂;歲月與挫折磨練、砥礪了他的心智,雖然有時候他孩子般的個性、自信自傲的神情還是會跑出來,但現在的他真的比以前成熟、穩重多了。
單看宏志的案子,他如此深入的去調查被告的身家背景,發覺被告竟是這麼可憐的人,原來犯人未必大奸大惡。
她受他影響,法官冰冷的血都沸騰了起來。宏志的案子,她最後判他兩年徒刑,緩刑三年──三年內只要不再犯罪,外前咎不計。換言之,宏志可以繼續陪著母親,不用坐牢。
「其實我還滿笨的,要不是學姊跟我說,我還想不通。」想不通原來他早就受她征服,接受了她、愛上了她……
「學姊跟你說什麼?」她很好奇。
「她說要我有點良心,看看這十年來到底都是誰陪在我身邊;學姊還說,有很多男人在追妳,說我不是唯一的。」
「所以你只是想報恩?還是只是基於雄性生物的競爭本能?」
嚴士揚搖頭,很認真,「不是,當然不是。」
沈佩璿也很認真,她想得到答案──她不是那種為了感情就沖昏頭的女人,她說過她可以一輩子掩藏感情,一輩子只做他最好的朋友。
「小璿,我喜歡妳。」他知道,他該給她答案了──這些年來她的陪伴、她的照顧、她的付出都說明了她的感情。
他太笨,笨到看不清,還以為自己可憐兮兮,以為自己沒人愛,原來十年來都有她陪著,他是全全界最幸運的男人。
沈佩璿看著他,眼眶一濕,她含淚帶笑,點點頭,牽著他的手,繼績向前走;她總是掩藏激動,深怕被別人發現自己失控。
可是她真的高興,真的……「我也是……」
他好高興,停下腳步,一把抱住了她。
沈佩璿笑著,還想掙紮,但他不放,兩人緊緊擁抱;反正都離開法院了,別人也看不到,而且就算看到了又怎樣呢?
就在此時,他們聽見了一陣哭喊,嚴士揚一回頭,把沈佩璿護在身後,深怕有人攻擊,可是他們發現來人是個女人!
那女人腳步踉蹌,渾身衣著不整,看來極為狼狽;嚴士揚基於職業直覺,立刻覺得不對勁,仿彿聞到犯罪的氣味。
那女人靠近他們時,全身像是癱軟一樣倒了下去;嚴士揚立刻放開沈佩璿,上前將人扶住,沈佩璿也面露憂心,在一旁護衛著。
兩人還來不及看向這女人,前方一陣叫囂,好幾個男人似乎在追這個女人,但他們一看見有人,立刻跑掉。
「小姐?小……」
那女人緩緩擡頭,看向嚴士揚跟沈佩璿,他們都驚呆了──她……是她……
女人看見他們,眼前一片昏天暗地,淚水潰堤而出──覺得羞愧、覺得羞辱,覺得毫無顏面,她放聲尖叫,「啊──」然後昏了過去。
「小君……」
小君……
那景況太驚人,嚇得沈佩璿直到現在都還膽韻!
嚴士揚基於合理懷疑,認定這其中必有犯罪事件發生,於是他來不及理沈佩璿,將汪映君抱起直接叫了救護車到醫院,同時通知警方與檢方。
她是一個人回到家裡的!
到家後,她不知自己該做什麼──顯然還無法從剛才的恐懼中清醒過來,恢復冷靜思考。
一晚上的輾轉難眠,腦中想到的都是小君那驚恐的臉,那淒厲的尖叫──這年小君到底經歷了什麼事?她到底怎麼了?
這原本已經被忘記的人突然出現在大家面前,還是一副落魄悲慘的模樣,真是讓人措手不及,最後沈佩璿失眠了整晚,頂著一副熊貓眼,以及精神不濟的神情到法院上班,繼續去迎戰那堆積如山的工作。
學姊看到她時,還訝異的問她到底怎麼了?她只是搖搖頭,不發一語,處理著公事,審閱卷宗,寫判決書。
她在想什麼?或許是害怕吧!小君……這麼多年沒出現了,會不會一出現,一切就變了?
「我怎麼能這樣想……」沈佩璿責備著自己,怎能為了私人感情變得這麼冷漠──小君看起來就像遭遇到重大打擊,那個打擊一定很嚴重,到底是怎麼了?這些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按捺不住,她第一次打電話,撥了嚴士揚的手機,有撥通,但沒人接聽;接著她再打電話到地檢署找嚴士揚,沒報上自己的大名,對方只說嚴檢察官剛傳訊嫌犯,目前正在訊問。
聯絡不到……那男人也真是的,再怎樣,昨晚她也親眼見到了,他難道不用跟她說一下,讓她了解狀況,不用再擔心嗎?
學姊李嘉蓉坐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擡頭看著她,「小璿,今天怎麼了,好像一直心神不寧的?」
搖頭,「沒事。」說沒事是騙人的,她隱約可以感覺到好像就快要有大事發生了,只是事情會有多大、多嚴重,她真的很擔心。
學姊繼續處理自己的公事。
可是沈佩璿安靜了一會兒,立刻又有了動作,她又開始打電話,試圖再聯絡嚴士揚,但依舊沒有結果。「學姊,地檢署那邊有什麼事嗎?」
「妳問地檢署有什麼事?是案子的問題嗎?」
「不是,他們今天有傳訊什麼人,或是正在調查什麼案子?」
學姊搖頭,「沒聽說啊!不過小璿,妳忘了嗎?地檢署那邊的事,我們不一定會知道,檢審分離啊!他們要做什麼也不會通知我們啊!」
是啊!她擔心到都傻了,「對啊……我竟然都忘了。」苦笑,笑自己傻,傻到連這種最基本的事都忘記了。
沈佩璿不再問了──她不應該繼續這樣分心,這不像她;既然要工作,就應該專心一致,如果想東想西,手上這些等待她做出判決的案子的當事人,對他們也不公平。
經過這番心理說服,沈佩璿收拾起雜亂思緒,專心工作,閱卷,整理資料,開庭;學姊則照常忙進忙出,幫忙她。
中午過了,下午也過了,她忙到暫時都忘記了昨晚發生的事,堆積如山的案件幾乎佔據了她所有的心思。
每天的工作就是這樣,時間永遠不夠用,時鐘上的指針,她都懷疑有人調快了,怎麼一下子就下午五點了?
當她伸懶腰,活動一下筋骨時,看著時鐘,訝異自己又過了一天,可是停下工作,下一瞬間,所有的憂心又都回來了。
看著電話,猶豫著要不要打電話過去問問?哪有這樣的,昨天晚上才彼此告白,就算不用如膠似漆,他至少也該給她個電話吧?
就算……再度遇見小君,也該給她個電話吧?
真的不想把事情想到那裡去,顯得她的度量太小,可是她還是女人啊!投註了心思,放入了感情,怎麼可能不想?
可是她的理智還是安慰著自己──士揚是檢察官,調查犯罪,全心投入,那是他的職責,也許這一整天下來,他都很忙,忙到無暇顧及她,這無可厚非。
放寬心,做個理智的人,沈佩璿,聽到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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