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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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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樂對著柳芳說,“別白費功夫了,我現在不會,以後也不會答應這個要求的。你們還是把經歷放在尋找新腎源上吧,我祝福金哲能夠找到合適的,早日康覆。”

他說完,就站起了身,不再看柳芳,招呼著一家人離開。

那句話仿佛是最後的通牒,讓柳芳整個人都不可抑制的顫抖起來,她此時此刻才肯承認,她和金成雁的法子太蠢了,她從一開始就看錯許樂這個孩子了。她以為他看著白靜乖巧,又寄居人下,不得不幫忙看孩子,還要幫著擺攤,日子過的艱難,應該想要脫離苦海。可現在才明白,這孩子壓根不是她想象得那樣。他不膽怯,不懦弱,不缺愛,最重要的是,他不但有主見,還心狠。她所有的自以為是的誘惑,對他而言,一文不值。

絕望地柳芳試圖再去抓住許樂的衣角,為了病床上的小兒子再哀求一次,可惜的是,許樂抽身極快,她的手指尖沒碰到半點實物,只有風穿過。

她悲切地大喊了聲,“不!”

但沒人回頭。

後面的金成雁終於趕了過來,將她扶起來,柳芳就跟抓住救命稻草一樣,緊緊地掐住了他的胳膊,她求助似的問他,“成雁,怎麽辦?勝勝怎麽辦?他才那麽小?我不能沒有他!”

金成雁也只能嘆息,他一下庭就跟律師宋宏吵了起來,他當初也是大意了,只覺得老曹家一家小市民,什麽也不懂,就沒敢去驚動他三叔,畢竟家裏如今都靠著他。而是去律師事務所隨便找了個便宜的律師,他以為唬唬小市民應該足夠了,卻哪裏想到,跟對方的律師比,那就是個渣?

他下了庭就著急地問宋宏上訴能否有獲勝的機會,宋宏直接否了,態度還不怎麽樣,不停底數落宋宏本事一般,連這種官司都打不贏,宋宏一聽更惱,直接譏諷他隱瞞事實真相,對那麽小的孩子居心叵測,活該輸了。

宋宏再渣也是個律師,金成雁那個嘴哪裏說得過,白氣了一肚子氣。撂了狠話後,才追了上來。此時,想到打官司已經無望,再想用法子就得極端了,他衡量著得失,問柳芳,“你確定許樂能配上?”

柳芳聽了這個忙不疊地點頭。“我偷偷查過許樂的血型了,他和勝勝都是A型,又是同母異父兄弟,他的幾率特別大。”可想了想,柳芳又有些不確定,她有些期望地問金成雁,“要是樂樂不行的話,能不能……能不能讓小澈去試試?”

這句話就跟水滴入油中一樣,金成雁立刻沸了,他瞪著眼睛沖著柳芳幾乎吼了出來,“你想什麽呢,小澈是我們金家的希望,你讓他捐腎,我警告你,趕快徹底打消這念頭,否則我三叔不會饒了你。”

柳芳只是試探,可也被金成雁的態度嚇了一跳,她連忙說,“我這不是著急,瞎說的。”

金成雁卻沒緩和態度,“芳芳,我知道你覺得小澈也是勝勝的同父異母哥哥,覺得他也應該去配型,可你別忘了,他已經過繼給三叔家的四堂哥了,四堂哥是三叔唯一兒子,小澈以後也是要接班的,說真的,如今勝勝在金家真比不過小澈重要,金家沒人會同意的,你可別犯混,萬一被三叔或四堂哥聽到一點風聲,咱們可麻煩大了,他們兩個的手段,你在金家這麽多年,沒聽過嗎?”

柳芳一想到陰狠的三叔,身體就抖了抖,可算放棄了打金澈的主意。只是這麽一來,她只覺得心裏一陣難受,前妻的兒子地位高不能惹,前夫的孩子如今也能耐了,不肯同意,為什麽就她的勝勝就這麽可憐,要去等死嗎?她不甘心,她一點也不甘心!

柳芳哀求地看向金成雁,那是她的天。

當年她離婚回到家裏,面臨著沒工作的窘境,雖然平反了,房子說是還回來了,可人家依舊住著,他們壓根趕不出來。她的兄弟姐妹,曾經的大戶人家的子女,都做著那些卑微的可以低到塵埃裏的工作。她不信命似的考了大學,但那又怎樣,一個月百十塊錢,能夠一雙鞋嗎?

後來,原先的世交,小時候的玩伴,剛喪妻的金成雁出現了,他長相儒雅,風度翩翩,跟她有同樣的成長環境,最重要的是,他們家有個有本事的老三,處境比柳家好得多,柳芳只能抓住這唯一的稻草,她從決定嫁進來就知道,金成雁是她現在唯一的依靠,兒子是她將來的指望。

所以,她祈求金成雁幫她想個法子,幾乎跪下。而金成雁拽著她告訴她,“沒事,我保證許樂同意。”

庭審結束後,曹家跟曾律師吃了飯,曹玉文想告柳芳惡意遺棄,但曾律師阻止了,原話是,孩子本來就判給了許新民,柳芳的確不在本地,她有各種理由推脫,而且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後果,法庭一般不會判。這場官司打了也白打,屬於白費功夫。

不過,曾律師在另一方面提醒曹玉文,“她將孩子要過去的主觀目的是為了給老二捐腎,未經本人同意,摘取不滿十八歲人的器官,這都是傷害罪。你可以告她故意傷害未遂。”

曹玉文眼前一亮,連忙點頭。

此時正在飯桌上,曾律師想了想還是又對許樂說了一番話,“樂樂啊,我本人是同意你不捐的,你是個聰明孩子,應該明白如果不捐,會面臨什麽,我希望你要做好準備,這個社會可不僅僅是一個家屬院那麽大。”

許樂當時尋思,這個範圍能有多大呢?他們身正不怕影子歪,何況他們也要搬離這裏了。他就沒在意。

結了案子,曾元祥就要回省城,這案子贏得漂亮,曹玉文痛快地給付了律師費,又約好了如果要狀告柳芳,還由曾元祥接手,兩邊就散了。

等回了家,曹家就開始著手搬家了。這個作坊租住了三年多,零碎東西多得要死,何況,還有作坊的事兒。

老太太和黑妹歸置東西,曹玉文和杜小偉先去了省城,將房子收拾了一下,把該修的修了,該換的換了,然後杜小偉就怎麽看他家原先的牡丹花被單不合眼緣了,又扯著曹玉文去了百貨商場,連床上用品,外帶窗簾都換了一遍,這才了事。

許樂和曹飛的學校是事先說好的,這所大學就有附屬學校,只要遷進戶口就能念,這時候省城有文件,只要花錢就能農轉非,曹玉文於是給黑妹,許樂和杜小偉一人花了三千買了戶口,這才將除了老太太外,所以人的戶口都遷到了省城。

至於作坊,兩個人在省城的郊區轉了兩天,租房倒是不貴,人工也差不多,但他們原有的客戶都是在函城,如果做好運過去,路費就加到成本裏。但如果將杜小偉留在函城,又缺少左膀右臂,兩個人算了半天,還是覺得這個作坊有點雞肋,利潤比起他們做的花卉,實在太低了。

曹玉文為這事和杜小偉想了兩宿,最終拍板割肉,人的精力有限,什麽都想做,一點利潤也不放,最終往往什麽都得不到。因著這裏面有許樂兩成股份(事實上,曹玉文的生意,許樂都占兩成,這是他對許新民的歉意),所以,這事是回來後商量的。

好在一家人想得差不多,都覺得精力不足,賣作坊的事兒就說定了。曹玉文先問了幾個幫工的人,誰有這個想法,價錢他開得不貴,連秘方帶渠道,還有工具,一萬塊。沒想到這價格當場就把人嚇退了,他們倒是都願意,可再掙錢的生意,也要有本錢啊。

曹玉文就以為這事要耽誤點時間,可沒想到,第二天,黑妹的堂弟杜小明就找來了。

這小夥子二十出頭,跟著親爹學了多年的木工手藝,許樂和曹飛的加床就是他打的。他不愛說話,見了人最多就是笑笑,但人挺好。曹玉文和杜小偉都在東北的時候,他就過來幫忙。

他摸著自己的腦袋對曹玉文說,“姐夫,俺就是覺得得幹點事。俺其實不太喜歡當木匠,俺喜歡做生意。”曹玉文就問他家裏都同意了嗎?他就拿出裝在信封裏厚厚一沓子錢說,“同意了,俺爸說你的活錯不了,錢都拿來了。”

曹玉文這才同意了。不過賣給親戚,曹玉文和杜小偉自然不能按那個價錢來賣給他,直接打了八折,還帶著他熟悉兩日,教了他所有程序,搬家的日子就到了。

新家家具日用一應俱全,所以大件都給杜小明留下了。剩下的衣服被褥,足足有二三十個包袱,杜小偉直接找了個朋友,開了輛小卡車拉上就行。

等著行李都上了車,杜小偉不知道從哪兒摸出了個照相機,在手裏晃著笑嘻嘻地說,“姐,姐夫,創業起始地,又住了這麽多年,照張相留念吧。”

這一提,大家高昂的情緒有了一點低潮,這裏是收留他們的地方,無論是當初帶著許樂搬離老房子的曹玉文夫婦,還是帶著曹遠離家出走的曹飛,還有被大兒子傷了心的老太太。這裏都成了他們的歸屬地。

煤棚是曹玉文搬來時搭的,秋千是曹遠來了後做的,大門前的磚地是老太太來了後鋪的,為的是怕冬天地上結冰她滑倒。

曹家人幾乎在所有能留念的地方都照了相,等著膠卷還剩下幾張的時候,杜小偉招呼一家人照張全家福。

地點就選在他們住的這間屋的門口,這次依舊是老太太坐在中間,上次被抱在懷裏的曹遠已經四歲了,不需要讓人抱著了,他就靠在老太太懷裏,而許樂和曹飛分別站在老太太兩側,曹玉文和黑妹站在最後,隨著杜小偉喊了一聲“笑”,老曹家第二張全家福出爐了。

這是1984年的7月9號,許樂來老曹家的第四年,和曹飛同居的第三年,這是他與曹飛拍的第二張全家福,這一次,兩人中間依舊隔著老太太和曹遠,但兩人已經是好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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