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無間地獄·其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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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夫人自小接受的乃是女德教育,她的母親更是出了名的賢妻良母,母親僅育有她一女,唯恐斷了她父親的香火,親自選了一身材豐腴,瞧來頗能生養的少女與她父親做小妾。
她家中並不富裕,父親不過是一小吏,為了娶這小妾,母親接了繡活,每每熬至天明,逼得雙目生滿了血絲。
為了不妨礙父親歇息,母親絕不留於寢室,而是縮在客堂間,忍受著嚴寒。
她曾偷看過母親做繡活,母親有時困倦了,會故意將繡花針深深地紮進手中,以此來提神。
她當時立刻闖入了母親的房中,搶過母親的繡花針,母親卻厲聲斥責於她,質問她是不是不喜歡將來的弟弟,倘若她不喜歡弟弟,母親便沒有她這個女兒。
如母親所願,這小妾進門後,在一年之內一舉得男。
小妾仗著兒子,在家中作威作福,母親卻是忍氣吞聲,從不與父親抱怨小妾半點不好。
母親亦日日教育她萬事要以弟弟為尊,但凡她有半點惹弟弟不悅了,毋庸父親親自動手,母親定會先責罰於她。
母親甚至不許她上桌用膳,她不是吃些弟弟剩下的殘羹冷炙,便是吃母親為她熬的稀粥。
母親自己吃的自然與她一般。
有一回,她餓得昏死了過去,母親難得地為她買了一只肉包子吃。
弟弟年五歲,母親產下一女,母親大為失望,但仍是悉心照料,然而她這可憐的妹妹在一歲之時,竟是被弟弟掐死了。
原因居然是由於妹妹哭鬧不休,打攪弟弟小憩了。
母親不敢聲張,唯恐有損於弟弟的名聲,亦警告她不許與旁人提及,對外宣稱妹妹是得了急癥死的。
她生性軟弱,久而久之,依照母親的心意,養成了事事為弟弟打算的性子,進而覺得男子生來便較女子要高上一等,女子該當聽男子使喚,為男子犧牲。
因為弟弟是能繼承香火的,而她不過是一賠錢貨。
對於冥婚這一習俗,她從未質疑過,視為尋常之事,畢竟男子未婚便過世,若是魂魄作祟,殃及家中男丁便不好了。
她及笄當年便嫁作了虞家婦,父母之所以為她選擇虞家公子,乃是因為虞家較其他上門提親的人家闊綽些,願意多出一箱絹布作為聘禮,得了這箱絹布,她那弟弟便可做幾身新衣裳了。
她並未對此不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是如此了。
她謹記著母親的教誨,出嫁從夫,即便相公於床笫間換著法子折磨於她,她亦認為是理所應當。
婚後十二年間,她得了四女一子,那長子她是寄予了厚望的,但隨著長子年齡漸長,他從一會緊跟於她身後喚她“娘親”的孩子,變作了對她冷眼相待的青年。
她的二女由相公做主被嫁予了一富商做妾室,她的三女亦由相公做主被嫁予了一窮書生為妻,這兩樁婚事她並無異議。
但這兩樁婚事卻是她與長子離心離德的導火索,長子頗為疼愛兩個妹妹,不願她們吃苦受累,強烈地反對這兩樁婚事,但因相公堅持,她口頭上向長子承諾婚事作罷,私底下卻不得不趁著長子外出學武之際,將婚事一並操辦了。
長子回來,吃驚地發現兩個妹妹已嫁作人婦,向她們保證只要她們有半點不舒坦的,定會支持她們和離,幸而她們乖巧懂事,遵循著三從四德,從來不曾對長子抱怨過。
可五女被相公活生生地凍死,她卻是同相公鬧過的,縱然五女身有殘疾,四肢畸形,亦是她十月懷胎才產下的。
相公初次見她不順從於自己,當即指責她連孩子都不會生,非但生不出第二個兒子來,還生出了一個畸胎。
她受到相公的指責,與母親哭訴,母親卻是狠狠地責備了她。
是了,她出嫁前事事以父親、弟弟為尊,出嫁後便該事事以相公為尊,相公便是天,相公必然不會行差踏錯。
她從娘家回來,首先是去向相公磕頭認錯,而後便是去見了三位外室,求她們再為相公添上一個兒子。
於相公而言,最緊要的兒子,其次便是美貌的女兒。
她久久無法再受孕,獨子又不理會於她,出落得愈加美貌的四女便成了她的盼頭。
後來,賀頤病故,賀夫人上門求親,她又是不舍,又是自得。
賀府實乃是銳州數一數二的朱門,若是女兒能嫁入賀府,她的相公面上便有光了,且賀府若是於聘禮上大方些,相公定會誇她生了一個好女兒,結了一門好親事。
冥婚已是司空見慣,但臨了,她卻有些舍不得四女了。
她欲要去賀府悔婚,卻是被相公好生訓斥了一頓。
四女出嫁當日,她命人制住四女,顫著手將賀府送來的金剪子插入了其心口。
當時四女那憎恨的眼神,她忘不了,但卻又不懂。
四女為何要憎恨於她?冥婚不是尋常之事麽?尋常到在這銳州隨處可見。
四女出嫁之後,那賀府依照約定送來了聘禮,但聘禮遠不足所約定之數。
她與相公方要上門討要,竟是聽聞四女的屍身在洞房之時被人劫走了。
賀府自是不肯補足聘禮,直言除非他們能將四女的屍身找回來。
她被相公打罵了一通,哭得連雙目都睜不開,只餘下一條細縫。
幸而當夜,劫走四女屍身的倆人便找上了門來。
府中的女管事並非蠢人,認出倆人後,隨機應變。
她與相公亦做了一出戲,她那因相公打罵而哭得紅腫的雙目恰好使得倆人誤以為她因四女之死而傷心欲絕。
此番,她與相公順利地套出了四女屍身的下落。
由於那倆人能從賀府將四女的屍身劫走,本事不凡,他們為求萬全,連官都不敢報,生怕劉知州制不住倆人,反是引火上身,惹來報覆。
時隔七日,他們才將屍身挖出來,奉於賀府,未料想,賀府收了屍身,便將他們趕了出去,分文不給,甚至嫌棄屍身腐爛,又生屍斑,配不上賀府三少爺賀頤。
一返家,相公自是又對她連踢帶踹,平日裏,相公為了顏面,從不打衣衫不能遮掩之處,但這一日,相公卻是將她往死裏打,還不停咒罵她以及她的孩子。
她猝然想起了那酆如歸所言——女子的價值並非僅僅是為人妻為人母,首先該作為一個人活著……該作為一個人活著……她現下其實不是作為一個人活著麽?
她是否該作為一個人而活著?
倘若她能作為一個人而活著,她的二女、三女便不會被低嫁,她的五女便不會被凍死,她的四女更不會死於冥婚罷?她那長子亦不會與她陌路。
她目前為止的一生似乎雙手空空,一無所獲。
四女一子都已離她而去,丈夫又長期虐待於她。
——不,四女並非是死於冥婚,而是死於她手。
她盯著自己的雙手,直覺得上頭沾滿了四女的鮮血。
這一刻,她理解了四女當時憎恨的眼神,四女是憎恨她這個做母親的不但沒有保護好女兒,還親手要了女兒的性命。
她一腳被相公踢至了墻角,渾身生疼,似要碎作一灘肉泥。
她拼命提了口氣,望著相公問道:“於你而言,我是何人?”
相公理所應當地答道:“於老夫而言,你自然是一件玩意兒,生兒育女的工具,不要分文便能嫖的娼妓,不像那些外室,少給了幾個子,便跑得一個不剩。”
她一早便知男子生來高貴,三從四德是為天理,但當相公赤裸裸地說出這一番話,她卻不由眼前漆黑,天旋地轉。
相公的打罵似無休止,她或許快要死了罷?她若是死了,她的屍身會被相公賣了罷?不知能賣上幾個錢?
不,她為何要死?為何要被這個不念及夫妻情分,以言語羞辱她的相公打死?
——是了,方才她被羞辱了,她是一個人,而非是眼前這人生兒育女的工具,不要分文便能嫖的娼妓。
她突然想了通透,拼了命地站起身來,操起桌案上的燭臺,拔去蠟燭,將其上的插蠟燭的尖針沖著相公的咽喉刺了過去。
相公猝不及防,跌倒於地,流了一地的血,不敢置信地瞪著她。
他應當從未想過慣來逆來順受的她會做下這等事罷?
她聽見相公在向她呼救,口齒含糊不清。
她靜靜地坐在一邊,不多時,相公便斷了氣。
殺人的快感瞬間奪去了她的神志,她發了瘋似的拿著燭臺一次又一次地刺進相公的屍身。
好生快意,她這一生不曾有過這樣快意的時光。
鮮血不斷濺起,迷糊了她的雙目,但她仍是不舍得罷休。
相公的屍身破洞無數,鮮血淌了一地,血腥味驚動了女管事。
女管事偷偷從窗樞窺了一眼,便去慌忙報了官。
不知過了多久,房門被打開了,她聽不見半分動靜,兀自用燭臺刺著相公已然血肉模糊的屍身。
須臾,她被人制住了雙手,大笑著,狀若瘋癲,但並不掙紮。
之後,她被關入了牢房,未多久,她面前憑空出現了一人,那人便是她之前曾見過的酆如歸。
酆如歸目生困惑,問道:“虞夫人,你為何要殺虞老爺?”
虞夫人溫柔地笑道:“你不是曾言女子首先該作為人活著麽?”
而後,她又細細地與酆如歸講述了她的一生。
她語調平和,但酆如歸聽著卻頗感沈重。
這銳州的女子生存不易,幸者如唐暖,能與男子一般受到平等的教育,擺脫女德的束縛,安穩地出嫁、產女、生子,並為其相公所愛護;不幸者如虞夫人,一出生便註定要為旁人而活,出嫁前為父親、弟弟而活,出嫁後為相公而活。
然而即使是唐暖,亦遭受了姐姐、父母相繼過世的苦楚。
講罷,虞夫人哀求道:“我有兩件事,望公子能幫我一幫。”
見酆如歸頷首,她一一道:“其一,聆雪的屍身已被與賀頤葬在一處了,勞煩你將她的屍身挖出來,另尋一處埋了;其二,我死後,勞煩你將我的屍身燒了罷,我也好死得幹凈些。”
“我知曉了。”酆如歸別過虞夫人,轉身欲走,卻聽得虞夫人道:“且慢。”
他回過身去,竟是見得虞夫人朝他一拜,並向他致謝:“多謝你。”
虞夫人這一拜,並非是先前做戲的一拜,而是發自內心地感謝酆如歸為她掃去蒙昧。
假若酆如歸來得再早些該多好?
假若酆如歸在她出嫁前便來該有多好?
但酆如歸瞧來不過及冠之齡,二十年前,許尚未降生罷?
她苦笑著,目送酆如歸的身形陡然消失。
牢房昏晦,晝夜難分。
不知過了多久,她被提上了公堂,一番審問後,當堂因殺夫被判處了死刑。
她鎮定地對著劉知州道:“我知曉殺人便該償命,但我該償的是我那四女、五女的命。”
劉知州吃了一驚,卻又聽得她詰問道:“為何無人為死於冥婚的新嫁娘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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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中並不富裕,父親不過是一小吏,為了娶這小妾,母親接了繡活,每每熬至天明,逼得雙目生滿了血絲。
為了不妨礙父親歇息,母親絕不留於寢室,而是縮在客堂間,忍受著嚴寒。
她曾偷看過母親做繡活,母親有時困倦了,會故意將繡花針深深地紮進手中,以此來提神。
她當時立刻闖入了母親的房中,搶過母親的繡花針,母親卻厲聲斥責於她,質問她是不是不喜歡將來的弟弟,倘若她不喜歡弟弟,母親便沒有她這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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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妾仗著兒子,在家中作威作福,母親卻是忍氣吞聲,從不與父親抱怨小妾半點不好。
母親亦日日教育她萬事要以弟弟為尊,但凡她有半點惹弟弟不悅了,毋庸父親親自動手,母親定會先責罰於她。
母親甚至不許她上桌用膳,她不是吃些弟弟剩下的殘羹冷炙,便是吃母親為她熬的稀粥。
母親自己吃的自然與她一般。
有一回,她餓得昏死了過去,母親難得地為她買了一只肉包子吃。
弟弟年五歲,母親產下一女,母親大為失望,但仍是悉心照料,然而她這可憐的妹妹在一歲之時,竟是被弟弟掐死了。
原因居然是由於妹妹哭鬧不休,打攪弟弟小憩了。
母親不敢聲張,唯恐有損於弟弟的名聲,亦警告她不許與旁人提及,對外宣稱妹妹是得了急癥死的。
她生性軟弱,久而久之,依照母親的心意,養成了事事為弟弟打算的性子,進而覺得男子生來便較女子要高上一等,女子該當聽男子使喚,為男子犧牲。
因為弟弟是能繼承香火的,而她不過是一賠錢貨。
對於冥婚這一習俗,她從未質疑過,視為尋常之事,畢竟男子未婚便過世,若是魂魄作祟,殃及家中男丁便不好了。
她及笄當年便嫁作了虞家婦,父母之所以為她選擇虞家公子,乃是因為虞家較其他上門提親的人家闊綽些,願意多出一箱絹布作為聘禮,得了這箱絹布,她那弟弟便可做幾身新衣裳了。
她並未對此不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是如此了。
她謹記著母親的教誨,出嫁從夫,即便相公於床笫間換著法子折磨於她,她亦認為是理所應當。
婚後十二年間,她得了四女一子,那長子她是寄予了厚望的,但隨著長子年齡漸長,他從一會緊跟於她身後喚她“娘親”的孩子,變作了對她冷眼相待的青年。
她的二女由相公做主被嫁予了一富商做妾室,她的三女亦由相公做主被嫁予了一窮書生為妻,這兩樁婚事她並無異議。
但這兩樁婚事卻是她與長子離心離德的導火索,長子頗為疼愛兩個妹妹,不願她們吃苦受累,強烈地反對這兩樁婚事,但因相公堅持,她口頭上向長子承諾婚事作罷,私底下卻不得不趁著長子外出學武之際,將婚事一並操辦了。
長子回來,吃驚地發現兩個妹妹已嫁作人婦,向她們保證只要她們有半點不舒坦的,定會支持她們和離,幸而她們乖巧懂事,遵循著三從四德,從來不曾對長子抱怨過。
可五女被相公活生生地凍死,她卻是同相公鬧過的,縱然五女身有殘疾,四肢畸形,亦是她十月懷胎才產下的。
相公初次見她不順從於自己,當即指責她連孩子都不會生,非但生不出第二個兒子來,還生出了一個畸胎。
她受到相公的指責,與母親哭訴,母親卻是狠狠地責備了她。
是了,她出嫁前事事以父親、弟弟為尊,出嫁後便該事事以相公為尊,相公便是天,相公必然不會行差踏錯。
她從娘家回來,首先是去向相公磕頭認錯,而後便是去見了三位外室,求她們再為相公添上一個兒子。
於相公而言,最緊要的兒子,其次便是美貌的女兒。
她久久無法再受孕,獨子又不理會於她,出落得愈加美貌的四女便成了她的盼頭。
後來,賀頤病故,賀夫人上門求親,她又是不舍,又是自得。
賀府實乃是銳州數一數二的朱門,若是女兒能嫁入賀府,她的相公面上便有光了,且賀府若是於聘禮上大方些,相公定會誇她生了一個好女兒,結了一門好親事。
冥婚已是司空見慣,但臨了,她卻有些舍不得四女了。
她欲要去賀府悔婚,卻是被相公好生訓斥了一頓。
四女出嫁當日,她命人制住四女,顫著手將賀府送來的金剪子插入了其心口。
當時四女那憎恨的眼神,她忘不了,但卻又不懂。
四女為何要憎恨於她?冥婚不是尋常之事麽?尋常到在這銳州隨處可見。
四女出嫁之後,那賀府依照約定送來了聘禮,但聘禮遠不足所約定之數。
她與相公方要上門討要,竟是聽聞四女的屍身在洞房之時被人劫走了。
賀府自是不肯補足聘禮,直言除非他們能將四女的屍身找回來。
她被相公打罵了一通,哭得連雙目都睜不開,只餘下一條細縫。
幸而當夜,劫走四女屍身的倆人便找上了門來。
府中的女管事並非蠢人,認出倆人後,隨機應變。
她與相公亦做了一出戲,她那因相公打罵而哭得紅腫的雙目恰好使得倆人誤以為她因四女之死而傷心欲絕。
此番,她與相公順利地套出了四女屍身的下落。
由於那倆人能從賀府將四女的屍身劫走,本事不凡,他們為求萬全,連官都不敢報,生怕劉知州制不住倆人,反是引火上身,惹來報覆。
時隔七日,他們才將屍身挖出來,奉於賀府,未料想,賀府收了屍身,便將他們趕了出去,分文不給,甚至嫌棄屍身腐爛,又生屍斑,配不上賀府三少爺賀頤。
一返家,相公自是又對她連踢帶踹,平日裏,相公為了顏面,從不打衣衫不能遮掩之處,但這一日,相公卻是將她往死裏打,還不停咒罵她以及她的孩子。
她猝然想起了那酆如歸所言——女子的價值並非僅僅是為人妻為人母,首先該作為一個人活著……該作為一個人活著……她現下其實不是作為一個人活著麽?
她是否該作為一個人而活著?
倘若她能作為一個人而活著,她的二女、三女便不會被低嫁,她的五女便不會被凍死,她的四女更不會死於冥婚罷?她那長子亦不會與她陌路。
她目前為止的一生似乎雙手空空,一無所獲。
四女一子都已離她而去,丈夫又長期虐待於她。
——不,四女並非是死於冥婚,而是死於她手。
她盯著自己的雙手,直覺得上頭沾滿了四女的鮮血。
這一刻,她理解了四女當時憎恨的眼神,四女是憎恨她這個做母親的不但沒有保護好女兒,還親手要了女兒的性命。
她一腳被相公踢至了墻角,渾身生疼,似要碎作一灘肉泥。
她拼命提了口氣,望著相公問道:“於你而言,我是何人?”
相公理所應當地答道:“於老夫而言,你自然是一件玩意兒,生兒育女的工具,不要分文便能嫖的娼妓,不像那些外室,少給了幾個子,便跑得一個不剩。”
她一早便知男子生來高貴,三從四德是為天理,但當相公赤裸裸地說出這一番話,她卻不由眼前漆黑,天旋地轉。
相公的打罵似無休止,她或許快要死了罷?她若是死了,她的屍身會被相公賣了罷?不知能賣上幾個錢?
不,她為何要死?為何要被這個不念及夫妻情分,以言語羞辱她的相公打死?
——是了,方才她被羞辱了,她是一個人,而非是眼前這人生兒育女的工具,不要分文便能嫖的娼妓。
她突然想了通透,拼了命地站起身來,操起桌案上的燭臺,拔去蠟燭,將其上的插蠟燭的尖針沖著相公的咽喉刺了過去。
相公猝不及防,跌倒於地,流了一地的血,不敢置信地瞪著她。
他應當從未想過慣來逆來順受的她會做下這等事罷?
她聽見相公在向她呼救,口齒含糊不清。
她靜靜地坐在一邊,不多時,相公便斷了氣。
殺人的快感瞬間奪去了她的神志,她發了瘋似的拿著燭臺一次又一次地刺進相公的屍身。
好生快意,她這一生不曾有過這樣快意的時光。
鮮血不斷濺起,迷糊了她的雙目,但她仍是不舍得罷休。
相公的屍身破洞無數,鮮血淌了一地,血腥味驚動了女管事。
女管事偷偷從窗樞窺了一眼,便去慌忙報了官。
不知過了多久,房門被打開了,她聽不見半分動靜,兀自用燭臺刺著相公已然血肉模糊的屍身。
須臾,她被人制住了雙手,大笑著,狀若瘋癲,但並不掙紮。
之後,她被關入了牢房,未多久,她面前憑空出現了一人,那人便是她之前曾見過的酆如歸。
酆如歸目生困惑,問道:“虞夫人,你為何要殺虞老爺?”
虞夫人溫柔地笑道:“你不是曾言女子首先該作為人活著麽?”
而後,她又細細地與酆如歸講述了她的一生。
她語調平和,但酆如歸聽著卻頗感沈重。
這銳州的女子生存不易,幸者如唐暖,能與男子一般受到平等的教育,擺脫女德的束縛,安穩地出嫁、產女、生子,並為其相公所愛護;不幸者如虞夫人,一出生便註定要為旁人而活,出嫁前為父親、弟弟而活,出嫁後為相公而活。
然而即使是唐暖,亦遭受了姐姐、父母相繼過世的苦楚。
講罷,虞夫人哀求道:“我有兩件事,望公子能幫我一幫。”
見酆如歸頷首,她一一道:“其一,聆雪的屍身已被與賀頤葬在一處了,勞煩你將她的屍身挖出來,另尋一處埋了;其二,我死後,勞煩你將我的屍身燒了罷,我也好死得幹凈些。”
“我知曉了。”酆如歸別過虞夫人,轉身欲走,卻聽得虞夫人道:“且慢。”
他回過身去,竟是見得虞夫人朝他一拜,並向他致謝:“多謝你。”
虞夫人這一拜,並非是先前做戲的一拜,而是發自內心地感謝酆如歸為她掃去蒙昧。
假若酆如歸來得再早些該多好?
假若酆如歸在她出嫁前便來該有多好?
但酆如歸瞧來不過及冠之齡,二十年前,許尚未降生罷?
她苦笑著,目送酆如歸的身形陡然消失。
牢房昏晦,晝夜難分。
不知過了多久,她被提上了公堂,一番審問後,當堂因殺夫被判處了死刑。
她鎮定地對著劉知州道:“我知曉殺人便該償命,但我該償的是我那四女、五女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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