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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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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成為游魂這麽荒唐的事情都發生了,但當她恢覆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寶兒床上時,還是嚇了一跳。抓起床頭櫃上的鏡子,果然,映出的是寶兒的臉。狗血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地發生,先是自己很悲催的翹了,然後成了游魂,跟在寶兒身邊,最後竟然還上了寶兒的身。林凡此刻只能用一堆含有身體器官的詞語來表達自己的感受。

“寶兒啊,寶兒,起床了!”

林凡還沒從混亂中反應過來,寶兒媽媽就來敲門了。她狠狠地“靠”了一聲,回了句“知道了”,想了想,又用韓語說了一遍。她還沒來得及消化自己突然變成了權寶兒這件事情,就不得不去面對寶兒在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

林凡不知道怎麽形容自己現在的感覺,生平第一次這麽心虛。一向正直的女漢子,現在就覺得自己偷了人家的東西,看著寶兒媽媽,就覺得自己特欠揍,比以前她抓過的任何一個罪犯都欠揍。

寶兒媽媽還在溫柔地給她夾菜,輕聲細語地跟她說話。可是,林凡很想說,她根本不是寶兒,媽媽的寶兒,在昨天晚上因為吃了太多安眠藥去世了。可是她說不出口,而且,就算說出來,也沒有人會相信的吧?可能會以為,她因為要出道,太緊張,瘋掉了!

坐上來接她的保姆車,離開了寶兒媽媽熱切的目光,林凡才松了口氣,癱坐在椅子上,想想接下來該怎麽辦。她這個人唱歌五音不全,這在全警局都出了名的,人家說了,以後哪個嫌疑人不認罪,就讓林凡去給人家唱歌,保證立馬坦白從寬。

林凡還記得,在失去意識之前,寶兒跟她說的話。幫她視線夢想!如果可以的話,林凡很願意幫寶兒視線她的夢想,可是她很有自知之明,她不會唱歌,更不會跳舞。她長這麽大,幹過最文藝的事兒,就是人家在臺上唱歌,她在下邊兒吆喝。她要憑什麽幫寶兒視線夢想?

經濟人要帶她回公司再做最後的練習,社長也會過來看。林凡嘆了口氣,偷盜是犯罪,犯罪必然是要被抓的。她偷了人家的身體,倒是沒被警察抓住,可是對她來說,回警局可比叫她唱歌跳舞來得容易多了。

煩躁的時候,林凡就不願意在密閉的空間待著,對經濟人說了句:“我要下車!”經濟人茫然地看她,林凡不耐煩地砸吧了下嘴,一腳踹在司機的椅子上,說:“停車!”司機楞了一下,經濟人揮揮手,無奈地說:“靠路邊停下吧!”這丫頭估計也是太緊張了,讓她一個人走走,安靜一下,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兒,反正她的舞蹈和歌都已經練得很完美了。

經濟人照常囑咐她要小心點,按時回來。林凡揮揮手,說了句“知道了”,就跳下了車。走在街上,看著倒映在地磚上的影子,有些茫然。她已經好幾年沒有過影子了。還有,這個韓國到底是什麽個破地方啊,以前做游魂的時候沒覺得,這裏怎麽能熱成這樣?煩死了,什麽都不順心!

林凡一屁股蹲坐在路邊,地磚的溫度燙得能把人直接烤熟了。她拍拍屁股站起來,四下張望,想找個安靜又涼快的地方待著。前面有個便利店,她毫不猶豫地就走了進去。進去之後,林凡才發現自己身上一個子兒都沒有。忍不住低聲“靠”了一下,把已經拿在手裏的啤酒放回冰箱。

正郁悶著,林凡看到個有些眼熟的身影,趕緊跑出去,叫住那個人。“餵,那個,我說那個穿白T恤的小子,站住!”

前面的少年不過十一二歲的模樣,穿著白色的T恤,洗白的牛仔褲,戴著個黑色的鴨舌帽。扭過頭來,臉圓滾滾的,十分青澀。林凡對他大概有點印象,跟寶兒是一個公司的,是個練習生,寶兒進公司的時候,這小子就是練習生了。好像叫什麽龍的,她不大記得了。

權志龍回頭看,這個女生,穿著淡藍色的T恤,牛仔熱褲,頭發高高地紮在腦後,打扮得十分清爽。S*M的人都認識她,是公司今天推出的新人BoA。聽說公司在她身上傾入了很多人力和財力,要把她打造成和當年的HOT,SES一樣紅的偶像。今天晚上就是她的出道舞臺,這個時候,她不在公司練習,怎麽會在這兒?

林凡走過去,問他:“那個,你叫什麽來著?”權志龍無奈地回答:“權志龍。”他有些負氣地想,這人叫住他,不會是故意要羞辱他,告訴他,他不過是個讓人家連名字都記不住的小角色吧?說實話,權寶兒出道,對權志龍,以及很多練習生來說,都是一種打擊。權志龍進公司比權寶兒早,可是卻一直沒有機會出道。他是個有些心高氣傲的人,難免會覺得不服氣。對於權寶兒,在潛意識裏有一種類似“假想敵”的負面情緒。

林凡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大白牙,拍了拍權志龍的肩膀,問:“帶錢沒?借我一千塊錢。”她當然不會像權志龍想的那樣,故意去刺激這個小屁孩兒。人林凡翹辮子的時候,都已經二十五了,才不會跟個十幾歲的小屁孩兒一般見識呢!

權志龍摸摸口袋,昨天歐媽給剛給了他兩千塊錢,說是這個星期的夥食費。這個女的,怎麽就能這麽準時呢?不過,權志龍還是掏了張一千塊錢給權寶兒。在公司裏,像權寶兒這樣問後輩要錢的又不是沒有過。即便是權志龍這個已經在這裏待了三年多的人,也還是會有人這樣敲詐他。更何況,人家權寶兒現在是公司的寶貝,別說是他這個年紀比她小的了,所有人都得讓她三分。

林凡沒想到權志龍這麽豪氣,拍拍他的肩膀,可嗨皮地說:“走走,怒那請你吃冰棍。你放心吧,怒那明天就還你錢。”權志龍被林凡推進便利店,林凡自顧自地去冰箱裏拿了兩罐啤酒,又走到他身邊,問他:“喜歡吃什麽呢?巧克力味的?還是綠豆棒冰?”

權志龍的眼神放在林凡手裏的啤酒上,林凡“嘿嘿”一笑,拍拍他戴著鴨舌帽的腦袋,說:“這個你可不能喝,你個小屁孩兒,還是乖乖吃你的冰棍吧!”說著,就拿了根芒果味道的冰棍給他。

公司規定練習生不能喝酒的,而且,權寶兒晚上就要上舞臺了,她怎麽會在這個時候喝酒?轉念又一想,她可能是太緊張了,想喝酒減壓吧?權志龍覺得這個解釋挺合理的,就沒再繼續想下去。

兩罐啤酒,對林凡來說,就是一分鐘的事情。論酒量,在警局她認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砸吧了兩下嘴,又去冰箱拿了兩瓶。

權志龍微微皺眉,就算是要減壓,也不用喝這麽多吧?壓住她打算打開啤酒的手,說:“別喝了。”林凡看了他一眼,笑道:“小家夥兒管得還挺多!放心吧,怒那酒量很好的。”權志龍卻還是不放手,說:“要減壓有很多種方法,不一定要喝酒。”

林凡點頭,她認同這個說法。她以前不爽的時候,就喜歡找人打架,或者去靶場打槍。頭兒以前說過,她就是個渾身充滿暴力細胞的混世魔王。得虧她是警*察,要幹了別的,估計夠警*察部忙的了,得給她單獨開個檔案。

權志龍看著眼前的權寶兒,覺得她和以前不大一樣了。以前的那個權寶兒,雖然也不拘小節,大大咧咧的。但今天的她,簡直可以用“放肆”來形容。好像這個世界上,社會上的那些教條,對她都沒有任何意義一樣。

看著窗外一堆的廣告牌,上面都寫著韓文。林凡重重地嘆了口氣,她難道要以這個韓國女孩子的身份,再次在這個地球上生活嗎?她其實並沒有那麽留戀這個地球,上天沒必要給她這樣的福利的。她寧願再當個游魂,整天跟在寶兒身邊晃,也不想變成寶兒,去跳那些跟要把人骨頭都拆了似的舞蹈。

林凡側頭,看著權志龍,瞇起眼睛笑,問他:“志龍啊,你舞跳得怎麽樣?”這個話題再次回到了權志龍敏感的地方。他撇撇嘴,說:“還可以。”就算他沒有出道,但不代表他就不好。至少他自己認為,他完全有資格可以和寶兒一較高下。他舞蹈可能不如她,但rapper絕對比她厲害。

林凡大大地嘆了口氣,想想也是,人家好歹是個娛樂公司的練習生,怎麽也比她這個硬骨頭要好得多。

男生對女生,天生就有一種保護欲。即便權志龍當時只有十二歲,也還是發揮了一下“憐香惜玉”的精神,安慰林凡:“你跳得很好了,晚上演出一定會成功的,要相信你自己,對自己有信心!”

林凡對他苦笑,心裏想著:信心這玩意兒,她林凡從來不缺。可她也有自知之明,跳得好的,那是人家寶兒。她天生同手同腳,哪兒能跳什麽舞啊?

權志龍繼續說:“演出而已,沒關系的。你只是上去把你會的東西給大家看,效果好不好,人家喜不喜歡,你也控制不了啊!只要盡力就好了。”

林凡挑眉,看著眼前這個嬰兒肥的小屁孩兒,想不到小家夥兒還能說出這種大道理來。今天第三次拍上權志龍的頭,說:“行,走吧,回公司。”說罷,就勾住權志龍的脖子站起來,還不忘把喝剩一半的啤酒帶上。

權志龍這輩子第一次被女生勾著脖子走,就是拜權寶兒所賜。

作者有話要說:

跟大家說好,盡量每天晚上八點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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