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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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面積很小,但是三面環海,屬於熱帶的暖風從南海上徐徐吹入這座城市,將北半球冬季的嚴寒吹散。黑夜暗雲,晚風習習,美麗的維多利亞港上停泊著大大小小上千只船,交匯在這迷人的東方城市。
當戚暮到達這座袖珍城市時,他儼然發現自己身上的大衣實在是太過累贅了。等到他從機場換衣間裏出來時,已經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長衣。
戚暮訂的酒店是在距離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離的大嶼島,他乘著出租車很快到了酒店後,便將自己的東西放下,簡單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後,來到港城的第一個夜晚便平靜地度過了。
以前和維也納交響樂團一起進行全球巡演的時候,戚暮曾經來到過港城。這座不夜城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於行程倉促,他始終沒有機會多游歷一番。
因此,這第二次來到港城的時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結束後便打算出門游玩一番。
俊秀昳麗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將白色的長外套隨意地紮在腰間,這種青春靚麗的搭配特別適合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所以在戚暮出門的時候,他隔壁房間剛準備進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鏡,沈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將門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裏,他剛一轉身,就看見了那個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
戚暮:“……”
閔琛:“……”
戚暮下意識地趕緊轉頭看向自己的房間大門,確定這裏真真實實不是b市的公寓後,才終於相信了——閔琛不知道為什麽居然又出現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實!
頭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擋住了青年的上半張面容,也有效地緩解了部分尷尬。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後才笑著開口問道:“閔……先生,你也來港城了?是來游玩的嗎?”
“嗯,參加音樂節。”
戚暮:“……”
居然回答的這麽直接!
似乎察覺到了戚暮的尷尬,閔琛深邃的眸子裏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狀若無事地說:“沒想到又和你訂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這話閔琛是真的沒有說謊,他並沒有刻意讓丹尼爾去做些什麽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鬧的市中心,往偏一點的地方都沒有問題。於是,在閔琛不知情的情況下,丹尼爾便訂下了這間位於大嶼島的酒店,同時……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閔琛看到戚暮的時候是真的非常驚訝了,但是戚暮……可不這麽認為。
讓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過飯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裏再次出現在你房間隔壁,這任誰都會覺著……那個詞怎麽說來著?跟蹤狂?
戚暮的腦子裏飛速的閃過這個詞,然後他下意識地搖搖頭,將這種莫名其妙的念頭拋去。閔琛怎麽可能是跟蹤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
“沒想到你也住在這兒啊,但是音樂節是在下個星期才正式開始呢,閔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嗎?”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們一起吧?”
一邊說著,戚暮一邊看向了閔琛手中拉著的小型行李箱。
聽了戚暮的話,閔琛詫異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輕輕頷首:“好,那就一起吧。”
戚暮:“……”
難道不應該是回答“我還要放行李,以後再一起吧”嗎?!
無論過程是如何,結果就是從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後,戚暮每一天都會跟隔壁鄰居一起四處游玩。有的時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時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說好了第二天的行程。
總而言之,戚暮已經對“這段港城之旅似乎與這個男人分不開了”這件事實,真正認命了。
雖然心裏是稍稍有點忐忑,但是真正和閔琛相處以後,戚暮卻驚訝地發現自己以往對這個男人的認知似乎有些偏差。
戚暮以前曾經去聽過幾場柏林愛樂樂團的音樂會,在那樣金碧輝煌的音樂廳中,這個男人總是用不可比擬的氣勢將壓住全場的躁動,將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個人的手中。
就像鄭未喬說過的一樣,用《命運》作為結尾曲,這種事情當今世界恐怕也只有這個男人可以做到。
但是就是這麽一個理當高雅矜貴的男人,卻能夠跟著他一起,在銅鑼灣擁擠的人流中穿行,在淺水灣溫柔的海水中脫鞋下海,體驗細細的海風吹拂過臉頰的觸感。
如果說做這些事的時候,閔琛仍舊是一臉淡漠的表情,那麽在音樂節開場前一天時,兩個大男人在迪士尼樂園裏游玩時發生的那件事,終於是徹徹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對閔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無法破壞的童年夢想,戚暮小時候也曾經想過要去電視上提起的這個樂園,但是他的養父養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這樣的地方,確實是有些高消費了。
所以當來到了港城以後,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
原本戚暮想著到這種地方的話,閔琛可能會不大樂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當他提出自己最後一天想要去迪士尼樂園的時候,那個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詫異地看了他一眼,然後便點點頭,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
在這樣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話夢猶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帶著孩子的家長。所以當兩個挺拔清俊的男人並肩走在迪士尼鉆石一樣的小道上時,不少或是驚訝、或是驚艷的目光毫不猶豫地向這二人看來。
戚暮的皮膚一直很白,他用一頂黑白的棒球帽將自己的臉龐遮去,只露出飽滿的唇。而閔琛似乎不怎麽畏懼熱帶刺目的陽光,但是任這樣一個戴著一副墨鏡、寫著一臉“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鉆石小道上,真是讓人怎麽看怎麽覺得怪異。
雖然一路上閔琛都沒有表現出半點不適應,但是等到吃午飯的時候,戚暮還是忍不住問道:“閔琛……你確定,你下午還要繼續逛下去嗎?”這幾天的相處,戚暮感覺到最大的進步就是他已經可以直接稱呼對方的名字了。
聽了戚暮的話,閔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盞,微微蹙了眉頭:“你下午不想逛了?”
戚暮搖搖頭:“我還想再逛一會兒,但我覺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歡在這裏逛?”
誰料戚暮話音剛落,閔琛便擡了鳳眸看向他,鎮定從容地道:“不,我很喜歡。”
“……”
於是在下午的行程中,這個剛剛才說了“我很喜歡”的男人,仍舊淡漠著臉色,一副隨意看看的模樣,全然沒有半點激動與喜悅。戚暮見狀真是哭笑不得。
事情就發生在臨近傍晚的時候,他們剛剛逛到小飛俠的主題區,還沒再多走幾步,便聽到一個聲音從廣播裏傳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樂節了,所有在今天來到小飛俠區的游客們都可以上臺演奏一首曲子,小飛俠會給大家頒發禮物的哦!”
戚暮詫異地往那個方向看去,他的視線還沒躍過從從的人頭,便聽到一道結結巴巴的鋼琴聲忽然響起。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識地低聲道:“柴可夫斯基的練習曲op.7?”
低沈磁性的男聲在他耳旁響起:“嗯,是這首。”閔琛的語氣淡定冷靜,等到兩人剝開人群終於見著了那個正在彈奏的人時,都是齊齊楞住,頓了會兒,閔琛語氣無奈地道:“難怪這麽結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歲吧。”
只見在小飛俠的小舞臺上,一個金頭發藍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彈奏著,他的小指頭才那麽一點長,但是卻能從頭到尾把一首曲子給彈完,已經是非常不錯了。
等他演奏結束時,穿著小飛俠服裝的工作人員給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見著有禮物了,臺下的小朋友們更是躍躍欲試,不一會兒就有幾個小朋友得到了曲奇。
眼見著上場的都是十歲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們都是笑著給他們鼓掌,等到大概第五個人的時候,才上去了一個看上去似乎有十多歲的小男生。那黑頭發的華裔小男生靦腆地在鋼琴前坐下,才彈了第二個音,戚暮便倏地睜大雙眼,驚訝地轉頭看向一旁的男人。
只見在傍晚昏黃絢爛的晚霞下,閔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無盡的霞光,他意味深長地看著臺上那個正在認真演奏的男生,語氣平淡地開口:“《d小調奏鳴曲》。”話音剛落,閔琛便斂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個音你就聽出來了,很熟悉?”
戚暮無奈地笑彎了眸子,點頭道:“你的曲子我都聽過,這首《d小調》是你十七歲的時候在倫敦首次演奏的。”
聞言,閔琛微微垂下眸子,裝作不經意地凝視著戚暮,卻只是輕輕地“嗯”了一聲,便沒有再多說。
而舞臺上,那個男生還在努力認真地彈奏著。他的年齡看上去不過十四五歲,而這首《d小調奏鳴曲》雖然只是閔琛十七歲寫下的曲子,但是難度卻也不低,等那男生彈到快結束的時候,終於還是錯了幾個音,漏了幾個節拍。
戚暮看著那男生紅了眼眶的接過小飛俠的曲奇,清挺的眉頭蹙起,嘆氣道:“這首曲子還是很難的,我看那個男生應該已經練習了有一段時間。雖然我不大懂鋼琴,但是我想……他的錯誤大概不小吧,發現自己失誤的時候都好像要哭了。”
這種專註努力的人,是戚暮最為欣賞的了。他們或許是天賦上差了一些,但是確實是很喜歡自己的樂器,才會這麽努力地想要將其演奏好。
戚暮看著那男生較為普通的穿著、有些發舊的球鞋,眉頭微蹙:“可惜了,估計請不起好的老師……”
戚暮的聲音很低,只是在嗓子裏低低的呢喃著。但是這聲音卻直接地傳入了一旁某個音感超強的男人耳中,閔琛垂眸看著戚暮一臉無奈的模樣,薄唇勾起,低聲問道:“你認為這個男生很不錯?”
戚暮輕輕頷首,一邊轉過頭道:“嗯,至少他夠努力,即使天賦夠不上,也比許多人強很多。只是可惜,他的天賦……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撐他擁有一個優秀的老師,進入一個很好的學院。”說著說著,戚暮的聲音漸漸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麽事。
而見著戚暮似乎深有體會的神情,閔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
戚暮驚訝地擡首問道:“你這是……”他的聲音在看到對方的那一剎那停住,只見閔琛直接將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頭上,再配上一副寬寬的墨鏡,幾乎遮擋住了他大半張臉。
戚暮驚訝地睜大雙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對方是要做什麽。
只見閔琛將食指放在了唇前輕輕地“噓”了一聲,接著在戚暮驚駭的眼神下,邁步——
跨上了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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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戚暮到達這座袖珍城市時,他儼然發現自己身上的大衣實在是太過累贅了。等到他從機場換衣間裏出來時,已經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長衣。
戚暮訂的酒店是在距離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離的大嶼島,他乘著出租車很快到了酒店後,便將自己的東西放下,簡單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後,來到港城的第一個夜晚便平靜地度過了。
以前和維也納交響樂團一起進行全球巡演的時候,戚暮曾經來到過港城。這座不夜城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於行程倉促,他始終沒有機會多游歷一番。
因此,這第二次來到港城的時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結束後便打算出門游玩一番。
俊秀昳麗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將白色的長外套隨意地紮在腰間,這種青春靚麗的搭配特別適合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所以在戚暮出門的時候,他隔壁房間剛準備進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鏡,沈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將門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裏,他剛一轉身,就看見了那個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
戚暮:“……”
閔琛:“……”
戚暮下意識地趕緊轉頭看向自己的房間大門,確定這裏真真實實不是b市的公寓後,才終於相信了——閔琛不知道為什麽居然又出現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實!
頭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擋住了青年的上半張面容,也有效地緩解了部分尷尬。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後才笑著開口問道:“閔……先生,你也來港城了?是來游玩的嗎?”
“嗯,參加音樂節。”
戚暮:“……”
居然回答的這麽直接!
似乎察覺到了戚暮的尷尬,閔琛深邃的眸子裏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狀若無事地說:“沒想到又和你訂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這話閔琛是真的沒有說謊,他並沒有刻意讓丹尼爾去做些什麽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鬧的市中心,往偏一點的地方都沒有問題。於是,在閔琛不知情的情況下,丹尼爾便訂下了這間位於大嶼島的酒店,同時……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閔琛看到戚暮的時候是真的非常驚訝了,但是戚暮……可不這麽認為。
讓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過飯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裏再次出現在你房間隔壁,這任誰都會覺著……那個詞怎麽說來著?跟蹤狂?
戚暮的腦子裏飛速的閃過這個詞,然後他下意識地搖搖頭,將這種莫名其妙的念頭拋去。閔琛怎麽可能是跟蹤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
“沒想到你也住在這兒啊,但是音樂節是在下個星期才正式開始呢,閔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嗎?”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們一起吧?”
一邊說著,戚暮一邊看向了閔琛手中拉著的小型行李箱。
聽了戚暮的話,閔琛詫異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輕輕頷首:“好,那就一起吧。”
戚暮:“……”
難道不應該是回答“我還要放行李,以後再一起吧”嗎?!
無論過程是如何,結果就是從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後,戚暮每一天都會跟隔壁鄰居一起四處游玩。有的時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時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說好了第二天的行程。
總而言之,戚暮已經對“這段港城之旅似乎與這個男人分不開了”這件事實,真正認命了。
雖然心裏是稍稍有點忐忑,但是真正和閔琛相處以後,戚暮卻驚訝地發現自己以往對這個男人的認知似乎有些偏差。
戚暮以前曾經去聽過幾場柏林愛樂樂團的音樂會,在那樣金碧輝煌的音樂廳中,這個男人總是用不可比擬的氣勢將壓住全場的躁動,將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個人的手中。
就像鄭未喬說過的一樣,用《命運》作為結尾曲,這種事情當今世界恐怕也只有這個男人可以做到。
但是就是這麽一個理當高雅矜貴的男人,卻能夠跟著他一起,在銅鑼灣擁擠的人流中穿行,在淺水灣溫柔的海水中脫鞋下海,體驗細細的海風吹拂過臉頰的觸感。
如果說做這些事的時候,閔琛仍舊是一臉淡漠的表情,那麽在音樂節開場前一天時,兩個大男人在迪士尼樂園裏游玩時發生的那件事,終於是徹徹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對閔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無法破壞的童年夢想,戚暮小時候也曾經想過要去電視上提起的這個樂園,但是他的養父養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這樣的地方,確實是有些高消費了。
所以當來到了港城以後,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
原本戚暮想著到這種地方的話,閔琛可能會不大樂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當他提出自己最後一天想要去迪士尼樂園的時候,那個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詫異地看了他一眼,然後便點點頭,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
在這樣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話夢猶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帶著孩子的家長。所以當兩個挺拔清俊的男人並肩走在迪士尼鉆石一樣的小道上時,不少或是驚訝、或是驚艷的目光毫不猶豫地向這二人看來。
戚暮的皮膚一直很白,他用一頂黑白的棒球帽將自己的臉龐遮去,只露出飽滿的唇。而閔琛似乎不怎麽畏懼熱帶刺目的陽光,但是任這樣一個戴著一副墨鏡、寫著一臉“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鉆石小道上,真是讓人怎麽看怎麽覺得怪異。
雖然一路上閔琛都沒有表現出半點不適應,但是等到吃午飯的時候,戚暮還是忍不住問道:“閔琛……你確定,你下午還要繼續逛下去嗎?”這幾天的相處,戚暮感覺到最大的進步就是他已經可以直接稱呼對方的名字了。
聽了戚暮的話,閔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盞,微微蹙了眉頭:“你下午不想逛了?”
戚暮搖搖頭:“我還想再逛一會兒,但我覺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歡在這裏逛?”
誰料戚暮話音剛落,閔琛便擡了鳳眸看向他,鎮定從容地道:“不,我很喜歡。”
“……”
於是在下午的行程中,這個剛剛才說了“我很喜歡”的男人,仍舊淡漠著臉色,一副隨意看看的模樣,全然沒有半點激動與喜悅。戚暮見狀真是哭笑不得。
事情就發生在臨近傍晚的時候,他們剛剛逛到小飛俠的主題區,還沒再多走幾步,便聽到一個聲音從廣播裏傳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樂節了,所有在今天來到小飛俠區的游客們都可以上臺演奏一首曲子,小飛俠會給大家頒發禮物的哦!”
戚暮詫異地往那個方向看去,他的視線還沒躍過從從的人頭,便聽到一道結結巴巴的鋼琴聲忽然響起。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識地低聲道:“柴可夫斯基的練習曲op.7?”
低沈磁性的男聲在他耳旁響起:“嗯,是這首。”閔琛的語氣淡定冷靜,等到兩人剝開人群終於見著了那個正在彈奏的人時,都是齊齊楞住,頓了會兒,閔琛語氣無奈地道:“難怪這麽結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歲吧。”
只見在小飛俠的小舞臺上,一個金頭發藍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彈奏著,他的小指頭才那麽一點長,但是卻能從頭到尾把一首曲子給彈完,已經是非常不錯了。
等他演奏結束時,穿著小飛俠服裝的工作人員給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見著有禮物了,臺下的小朋友們更是躍躍欲試,不一會兒就有幾個小朋友得到了曲奇。
眼見著上場的都是十歲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們都是笑著給他們鼓掌,等到大概第五個人的時候,才上去了一個看上去似乎有十多歲的小男生。那黑頭發的華裔小男生靦腆地在鋼琴前坐下,才彈了第二個音,戚暮便倏地睜大雙眼,驚訝地轉頭看向一旁的男人。
只見在傍晚昏黃絢爛的晚霞下,閔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無盡的霞光,他意味深長地看著臺上那個正在認真演奏的男生,語氣平淡地開口:“《d小調奏鳴曲》。”話音剛落,閔琛便斂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個音你就聽出來了,很熟悉?”
戚暮無奈地笑彎了眸子,點頭道:“你的曲子我都聽過,這首《d小調》是你十七歲的時候在倫敦首次演奏的。”
聞言,閔琛微微垂下眸子,裝作不經意地凝視著戚暮,卻只是輕輕地“嗯”了一聲,便沒有再多說。
而舞臺上,那個男生還在努力認真地彈奏著。他的年齡看上去不過十四五歲,而這首《d小調奏鳴曲》雖然只是閔琛十七歲寫下的曲子,但是難度卻也不低,等那男生彈到快結束的時候,終於還是錯了幾個音,漏了幾個節拍。
戚暮看著那男生紅了眼眶的接過小飛俠的曲奇,清挺的眉頭蹙起,嘆氣道:“這首曲子還是很難的,我看那個男生應該已經練習了有一段時間。雖然我不大懂鋼琴,但是我想……他的錯誤大概不小吧,發現自己失誤的時候都好像要哭了。”
這種專註努力的人,是戚暮最為欣賞的了。他們或許是天賦上差了一些,但是確實是很喜歡自己的樂器,才會這麽努力地想要將其演奏好。
戚暮看著那男生較為普通的穿著、有些發舊的球鞋,眉頭微蹙:“可惜了,估計請不起好的老師……”
戚暮的聲音很低,只是在嗓子裏低低的呢喃著。但是這聲音卻直接地傳入了一旁某個音感超強的男人耳中,閔琛垂眸看著戚暮一臉無奈的模樣,薄唇勾起,低聲問道:“你認為這個男生很不錯?”
戚暮輕輕頷首,一邊轉過頭道:“嗯,至少他夠努力,即使天賦夠不上,也比許多人強很多。只是可惜,他的天賦……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撐他擁有一個優秀的老師,進入一個很好的學院。”說著說著,戚暮的聲音漸漸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麽事。
而見著戚暮似乎深有體會的神情,閔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
戚暮驚訝地擡首問道:“你這是……”他的聲音在看到對方的那一剎那停住,只見閔琛直接將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頭上,再配上一副寬寬的墨鏡,幾乎遮擋住了他大半張臉。
戚暮驚訝地睜大雙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對方是要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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