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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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建文元年八月。
李家村是個很雅致的村子。或許形容村落用雅致有些不合適,但依山傍水綠樹如茵,加上生活富足村民淳樸,每個途經這裏稍微有點學問的人都會駐足停步,瞧著這如畫山水,看著裊裊炊煙,無不嘆一句“世外桃源”。
雖說是李家村,但到不是所有人家都是李姓,村子最東邊靠近溪水的一處人家便是這村子中唯一一戶外家姓。
日頭西落,一個不過七八歲的男娃娃把褲腿挽的高高的站在清亮的溪水中,眼睛緊緊盯著水面,然後突然用竹筐往裏頭一抄,一尾肥魚就被捉在筐子裏,活蹦亂跳的,男孩忙用布蒙住筐子再拿竹條捆住邊,做完了這一切才露出了笑容。
“林家小子,又在捉魚啊!”山上砍柴回來的大叔早就站在一旁看著他了,沒出聲生怕他分神,直到他捉到魚這才帶著笑意喊道。
男孩眨眨眼擡頭,露出一個帶著幾分純真朝氣的笑容:“嗯!今兒運氣好,得了尾大魚呢。”
大叔經常見他在這裏捉魚倒也不奇怪,笑著道:“那便早些回去吧,林家嫂子估計等急了。”
“嗯。”
直到背著一大捆柴的男人離開視線,男孩才淡下了笑容,低頭看著自己濕漉漉的褲腿,嘆了口氣,眼睛裏的光芒也不再是少年人的活潑,分明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成熟。
距離來到這個陌生的時代,已經有一年多了。
他本名叫林彥,是個二十一世紀有為青年,三十五歲終於升到了醫院的部門主任,當天借著酒勁跟女朋友求婚成功,工作順利如花美眷,本來是個志得意滿的時候。可偏生一事被幸福沖昏頭腦,自己一個人開車回家。
酒後駕車,沖下立交橋連人帶車全部報廢,死了個徹底。估計他會被當成反面教材上一回報紙,可惜死掉了的林彥是看不見了。
但等著他的既不是佛祖也不是孟婆,當然也沒有耶穌,而是一個容貌秀美的女人喜極而泣的臉。
“彥兒,你終於醒來了……”
穿越了,索性還活著,倒也不算是壞事。
這個身體的主人也叫林彥,倒也是巧事。也不知是不是天意,小林彥出去玩耍時不小心碰到了頭,一暈就是半個多月,最後醒了的時候林彥母親幾乎高興地也昏過去。
但林彥卻是知道,怕是這少年林彥已經不在了,讓他這個孤魂得了便宜。
林彥借口磕了一下腦子有些亂從護兒心切的林母口中套出不少話來,也大概明白了這家裏的情況。
林父出身武林世家,可是自小便喜好詩書,長大了居然想要科舉。家中人不同意,他竟然和家裏斷絕關系帶著林母上了京城。可惜,科舉那可是個獨木橋,過去的固然可以光宗耀祖青史留名,但掉下來被河水淹死的才是大多數。
十年不中,林父被一場大病奪取了性命,留了林母和幼兒在這世上無依無靠的過日子。好在李家村人民風淳樸沒有排擠他們這兩個外家姓,他們就在這裏尋了處地方定居,林母靠著幫人縫補衣服換些錢財食物倒也可以過活。
林母從來不曾說過自己家裏的事情,只是說,自己娘家姓桑,有一個姐姐,便再不願多說一個字。
林彥本就是個隨遇而安的人,既然來了就好好的過日子,自己搶占了這個身體重活一遍已經是幸事,天天看著林母一個婦道人家天天熬夜縫補心裏也是很難受。
人小力薄,但林彥在上輩子也是鄉下孩子,爬樹捉魚這種事情沒少幹過,所以就時不時的去捉魚,有時候捉不到但大多時候還是能有所收獲。
“娘!我回來了!”
背著筐子推開院門,林彥一眼就看到坐在院子裏縫衣服的林母。
林母本是個家庭殷實家教嚴謹的富家小姐,不然也不可能嫁到家大業大的林家做兒媳婦。可古代女子講究個三從四德,林父叛家出走林母自然是跟著的,即使林父為了科舉花光了所有錢財林母也是從沒一句怨言。原本該拿來繡花的手現在用來縫衣做飯,早就看不出當初十指纖纖的模樣。但到底是度過詩書的女子,自有一種別的村婦沒有的風韻,似乎不染一絲煙火氣。
或許就是林母這種溫柔賢惠,林彥對那她當成自己親娘尊敬這件事情沒有一點怨懟。
林母聽到聲音擡頭,臉上笑意更濃,放下衣服針線快步走過去,一邊解下林彥背上的筐子,一邊說著話:“怎的今天這麽晚?再過會兒怕是飯菜都涼了。”
林彥眨眨眼,很靈活的運用了自己現在的年齡和水亮的眼睛:“今兒魚兒怕是結伴兒出去玩了,沒有按著原來的路走,孩兒這才等的遲了。”
“呵呵。”林母抿唇笑起來,伸手摸摸林彥的腦袋。
林彥開始其實有些別扭,畢竟林母現在才二十出頭,真的算起歲數林彥可是比“娘親”要大。可是林母似乎很喜歡摸自家兒子的腦袋,有事兒沒事兒就來一下。林彥後來也就淡然了,習慣成自然,而且林母軟軟的手摸摸頭也不難受。
林母沒有把魚宰掉,眼見天就黑了再做也來不及,便放進了缸裏養起來,等著明天燉來吃。
林彥啪嗒啪嗒的去洗了手,在水盆的倒影裏看看自己的臉,臉頰上似乎有些灰塵看不清晰,皺皺眉頭索性連同臉一起洗了。
林彥性子不錯,對誰都是和氣的,生氣起來也就是不理會罷了,長得不錯,上輩子用好皮相勾搭到了漂亮媳婦,這輩子,雖然現在落魄,但以前,老爹是高富帥,母親是白富美,生出來的孩子自然也差不到哪裏去。
但林彥有個毛病,那就是潔癖,雖然不嚴重但也是每天都要把自己從頭到腳洗上兩三遍的主兒。
取了手巾擦了臉,把手也擦幹凈,回頭就看到林母坐在飯桌旁沖著自己笑。
“你呀,和你爹一個性子,有事兒沒事兒就要洗個臉,生怕沒人瞧見那張俊俏臉蛋兒,臭美。”
林彥嘿嘿一笑也不說話,自己的小娘親這算不算變相的誇他?
食不言,就連咀嚼的聲音都不大,林母時不時夾來幾筷子菜塞到林彥碗裏,林彥一直吃到小肚子圓滾滾的。
吃完了飯,林母端著盤子去洗。林彥想要幫忙,但林母總是一句“君子遠庖廚”把他推出來,林彥就不再強求,只是在心裏決定要對自己的小娘親更好一點。
天黑了也沒啥娛樂活動,沒有了電腦電視的時代林彥想不出自己還能幹啥,索性天黑就睡覺。睡得多以後還能長得高一點,作為男性林彥對於身高總是有種執著。
不過今天晚上,林彥剛爬上床,就聽到林母在屋外頭喚他。
“彥兒,你過來。”
林彥套上外衣穿上鞋就跑了出去,就看到院子裏坐著的林母。
月光很亮,林彥也看清楚了林母正拿著一張紙朝自己招手。走過去,在林母旁邊的石凳上坐好。
林母慢條斯理的展開信紙,不帶一絲煙火氣:“娘畢竟是個婦道人家,有些事情不好自己拿主意,便來問問你的意見。”
林彥好奇的看著林母手上的紙:“娘,這是什麽?”
“是你……大伯父托人送來的信。”林母倒是沒有隱瞞,不過在說到那個大伯父的時候還是頓了頓,神色有些畏懼,卻不知就這一瞬間的表情變化就被林彥看在眼裏。
林彥神色不變繼續無恥的瞪著大眼睛賣萌:“大伯父?孩兒沒有聽過。”
林母摸摸林彥的頭,輕輕嘆了口氣:“當初你父親和家裏鬧僵,你大伯父還氣的打了你父親一拳呢,平時你父親就怕他,這些年就算咱家最困難的時候也不曾敢聯系,卻不成想現在居然被他知道了咱們的行蹤還送了信來。”
打了一拳?武林世家的子弟果然彪悍,看林母的神情,那一拳頭估計輕不了。林彥縮縮脖子,卻還是好奇地問道:“信上說什麽?”
“你爺爺前幾年病逝,現在家裏你大伯父成了大家長,可能是顧忌手足之情想要尋咱們回去。你大伯父有一個兒子,按輩分你該叫一聲堂弟的,剛剛出生,家裏沒有個適齡的孩子陪他,數來數去也就你合適。”
林彥暗自撇撇嘴,前頭那些什麽手足之情的話估計是自家心軟的娘親自己加的,能打自家親弟弟一記老拳的彪悍男人怎麽能寫出這麽溫情的字眼兒。後半句話才是重點吧。
大家子弟總是要有個適齡的孩子陪著成長,小時候當玩伴,長大了當手下,自小陪著的自然比別人忠心。從奴才的孩子裏挑自然是不成,一來身份不夠,二來在萬惡的封建社會,主子奴才什麽時候能玩兒到一塊兒去?三來,剛生出來的奶娃娃,不讓奶娘帶著到讓自己這麽一個半大小子陪著做什麽。
那就從自家的親族子弟裏頭挑,最好身份別太高,那樣才能甘心跟在住自身後當一輩子影子。
別看林彥來這個時代時間不長,但大家族的那一套古代現代都適用。
這麽多年沒聯系,現在倒是想起他們娘倆了,百分百動機不純。
但這話林彥說不出來,小孩子嘛,哪裏能懂這麽多道理?被當成小神童那還好,萬一被當成妖精那就不妙了。
不知道怎麽說,林彥就順口問了句:“大伯父家在哪裏?”沒有說“我們家”,林彥壓根對那裏一點歸屬感都沒有。
林母想了想:“在福建,福威鏢局。”
嗯?怎麽有點耳熟?“可曾提過那……小少爺的名諱?”
“說了的,說是叫‘平之’。”
哦,平之啊,好名字。
林平之,嗯……嗯?!
福威鏢局?林平之?
林彥長大了小嘴巴,直到林母揉上他的小腦袋還沒回過神。
老天爺,他這是到了個什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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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村是個很雅致的村子。或許形容村落用雅致有些不合適,但依山傍水綠樹如茵,加上生活富足村民淳樸,每個途經這裏稍微有點學問的人都會駐足停步,瞧著這如畫山水,看著裊裊炊煙,無不嘆一句“世外桃源”。
雖說是李家村,但到不是所有人家都是李姓,村子最東邊靠近溪水的一處人家便是這村子中唯一一戶外家姓。
日頭西落,一個不過七八歲的男娃娃把褲腿挽的高高的站在清亮的溪水中,眼睛緊緊盯著水面,然後突然用竹筐往裏頭一抄,一尾肥魚就被捉在筐子裏,活蹦亂跳的,男孩忙用布蒙住筐子再拿竹條捆住邊,做完了這一切才露出了笑容。
“林家小子,又在捉魚啊!”山上砍柴回來的大叔早就站在一旁看著他了,沒出聲生怕他分神,直到他捉到魚這才帶著笑意喊道。
男孩眨眨眼擡頭,露出一個帶著幾分純真朝氣的笑容:“嗯!今兒運氣好,得了尾大魚呢。”
大叔經常見他在這裏捉魚倒也不奇怪,笑著道:“那便早些回去吧,林家嫂子估計等急了。”
“嗯。”
直到背著一大捆柴的男人離開視線,男孩才淡下了笑容,低頭看著自己濕漉漉的褲腿,嘆了口氣,眼睛裏的光芒也不再是少年人的活潑,分明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成熟。
距離來到這個陌生的時代,已經有一年多了。
他本名叫林彥,是個二十一世紀有為青年,三十五歲終於升到了醫院的部門主任,當天借著酒勁跟女朋友求婚成功,工作順利如花美眷,本來是個志得意滿的時候。可偏生一事被幸福沖昏頭腦,自己一個人開車回家。
酒後駕車,沖下立交橋連人帶車全部報廢,死了個徹底。估計他會被當成反面教材上一回報紙,可惜死掉了的林彥是看不見了。
但等著他的既不是佛祖也不是孟婆,當然也沒有耶穌,而是一個容貌秀美的女人喜極而泣的臉。
“彥兒,你終於醒來了……”
穿越了,索性還活著,倒也不算是壞事。
這個身體的主人也叫林彥,倒也是巧事。也不知是不是天意,小林彥出去玩耍時不小心碰到了頭,一暈就是半個多月,最後醒了的時候林彥母親幾乎高興地也昏過去。
但林彥卻是知道,怕是這少年林彥已經不在了,讓他這個孤魂得了便宜。
林彥借口磕了一下腦子有些亂從護兒心切的林母口中套出不少話來,也大概明白了這家裏的情況。
林父出身武林世家,可是自小便喜好詩書,長大了居然想要科舉。家中人不同意,他竟然和家裏斷絕關系帶著林母上了京城。可惜,科舉那可是個獨木橋,過去的固然可以光宗耀祖青史留名,但掉下來被河水淹死的才是大多數。
十年不中,林父被一場大病奪取了性命,留了林母和幼兒在這世上無依無靠的過日子。好在李家村人民風淳樸沒有排擠他們這兩個外家姓,他們就在這裏尋了處地方定居,林母靠著幫人縫補衣服換些錢財食物倒也可以過活。
林母從來不曾說過自己家裏的事情,只是說,自己娘家姓桑,有一個姐姐,便再不願多說一個字。
林彥本就是個隨遇而安的人,既然來了就好好的過日子,自己搶占了這個身體重活一遍已經是幸事,天天看著林母一個婦道人家天天熬夜縫補心裏也是很難受。
人小力薄,但林彥在上輩子也是鄉下孩子,爬樹捉魚這種事情沒少幹過,所以就時不時的去捉魚,有時候捉不到但大多時候還是能有所收獲。
“娘!我回來了!”
背著筐子推開院門,林彥一眼就看到坐在院子裏縫衣服的林母。
林母本是個家庭殷實家教嚴謹的富家小姐,不然也不可能嫁到家大業大的林家做兒媳婦。可古代女子講究個三從四德,林父叛家出走林母自然是跟著的,即使林父為了科舉花光了所有錢財林母也是從沒一句怨言。原本該拿來繡花的手現在用來縫衣做飯,早就看不出當初十指纖纖的模樣。但到底是度過詩書的女子,自有一種別的村婦沒有的風韻,似乎不染一絲煙火氣。
或許就是林母這種溫柔賢惠,林彥對那她當成自己親娘尊敬這件事情沒有一點怨懟。
林母聽到聲音擡頭,臉上笑意更濃,放下衣服針線快步走過去,一邊解下林彥背上的筐子,一邊說著話:“怎的今天這麽晚?再過會兒怕是飯菜都涼了。”
林彥眨眨眼,很靈活的運用了自己現在的年齡和水亮的眼睛:“今兒魚兒怕是結伴兒出去玩了,沒有按著原來的路走,孩兒這才等的遲了。”
“呵呵。”林母抿唇笑起來,伸手摸摸林彥的腦袋。
林彥開始其實有些別扭,畢竟林母現在才二十出頭,真的算起歲數林彥可是比“娘親”要大。可是林母似乎很喜歡摸自家兒子的腦袋,有事兒沒事兒就來一下。林彥後來也就淡然了,習慣成自然,而且林母軟軟的手摸摸頭也不難受。
林母沒有把魚宰掉,眼見天就黑了再做也來不及,便放進了缸裏養起來,等著明天燉來吃。
林彥啪嗒啪嗒的去洗了手,在水盆的倒影裏看看自己的臉,臉頰上似乎有些灰塵看不清晰,皺皺眉頭索性連同臉一起洗了。
林彥性子不錯,對誰都是和氣的,生氣起來也就是不理會罷了,長得不錯,上輩子用好皮相勾搭到了漂亮媳婦,這輩子,雖然現在落魄,但以前,老爹是高富帥,母親是白富美,生出來的孩子自然也差不到哪裏去。
但林彥有個毛病,那就是潔癖,雖然不嚴重但也是每天都要把自己從頭到腳洗上兩三遍的主兒。
取了手巾擦了臉,把手也擦幹凈,回頭就看到林母坐在飯桌旁沖著自己笑。
“你呀,和你爹一個性子,有事兒沒事兒就要洗個臉,生怕沒人瞧見那張俊俏臉蛋兒,臭美。”
林彥嘿嘿一笑也不說話,自己的小娘親這算不算變相的誇他?
食不言,就連咀嚼的聲音都不大,林母時不時夾來幾筷子菜塞到林彥碗裏,林彥一直吃到小肚子圓滾滾的。
吃完了飯,林母端著盤子去洗。林彥想要幫忙,但林母總是一句“君子遠庖廚”把他推出來,林彥就不再強求,只是在心裏決定要對自己的小娘親更好一點。
天黑了也沒啥娛樂活動,沒有了電腦電視的時代林彥想不出自己還能幹啥,索性天黑就睡覺。睡得多以後還能長得高一點,作為男性林彥對於身高總是有種執著。
不過今天晚上,林彥剛爬上床,就聽到林母在屋外頭喚他。
“彥兒,你過來。”
林彥套上外衣穿上鞋就跑了出去,就看到院子裏坐著的林母。
月光很亮,林彥也看清楚了林母正拿著一張紙朝自己招手。走過去,在林母旁邊的石凳上坐好。
林母慢條斯理的展開信紙,不帶一絲煙火氣:“娘畢竟是個婦道人家,有些事情不好自己拿主意,便來問問你的意見。”
林彥好奇的看著林母手上的紙:“娘,這是什麽?”
“是你……大伯父托人送來的信。”林母倒是沒有隱瞞,不過在說到那個大伯父的時候還是頓了頓,神色有些畏懼,卻不知就這一瞬間的表情變化就被林彥看在眼裏。
林彥神色不變繼續無恥的瞪著大眼睛賣萌:“大伯父?孩兒沒有聽過。”
林母摸摸林彥的頭,輕輕嘆了口氣:“當初你父親和家裏鬧僵,你大伯父還氣的打了你父親一拳呢,平時你父親就怕他,這些年就算咱家最困難的時候也不曾敢聯系,卻不成想現在居然被他知道了咱們的行蹤還送了信來。”
打了一拳?武林世家的子弟果然彪悍,看林母的神情,那一拳頭估計輕不了。林彥縮縮脖子,卻還是好奇地問道:“信上說什麽?”
“你爺爺前幾年病逝,現在家裏你大伯父成了大家長,可能是顧忌手足之情想要尋咱們回去。你大伯父有一個兒子,按輩分你該叫一聲堂弟的,剛剛出生,家裏沒有個適齡的孩子陪他,數來數去也就你合適。”
林彥暗自撇撇嘴,前頭那些什麽手足之情的話估計是自家心軟的娘親自己加的,能打自家親弟弟一記老拳的彪悍男人怎麽能寫出這麽溫情的字眼兒。後半句話才是重點吧。
大家子弟總是要有個適齡的孩子陪著成長,小時候當玩伴,長大了當手下,自小陪著的自然比別人忠心。從奴才的孩子裏挑自然是不成,一來身份不夠,二來在萬惡的封建社會,主子奴才什麽時候能玩兒到一塊兒去?三來,剛生出來的奶娃娃,不讓奶娘帶著到讓自己這麽一個半大小子陪著做什麽。
那就從自家的親族子弟裏頭挑,最好身份別太高,那樣才能甘心跟在住自身後當一輩子影子。
別看林彥來這個時代時間不長,但大家族的那一套古代現代都適用。
這麽多年沒聯系,現在倒是想起他們娘倆了,百分百動機不純。
但這話林彥說不出來,小孩子嘛,哪裏能懂這麽多道理?被當成小神童那還好,萬一被當成妖精那就不妙了。
不知道怎麽說,林彥就順口問了句:“大伯父家在哪裏?”沒有說“我們家”,林彥壓根對那裏一點歸屬感都沒有。
林母想了想:“在福建,福威鏢局。”
嗯?怎麽有點耳熟?“可曾提過那……小少爺的名諱?”
“說了的,說是叫‘平之’。”
哦,平之啊,好名字。
林平之,嗯……嗯?!
福威鏢局?林平之?
林彥長大了小嘴巴,直到林母揉上他的小腦袋還沒回過神。
老天爺,他這是到了個什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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