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天壤之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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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壤之別』。
這話實在太重,讓宋初慈整個人踉蹌地後跌了一步。
身子輕輕地顫抖著,宋初慈瞳孔震顫,驚怔地呆站著。他用無法置信的目光看著眼前的少年,似乎完全不敢相信,這樣傷人的話是從對方的口中說出來的。
宋初慈是個掌控欲很強的人,在他的面前,洛城隱隱地總會落於下風。而今天,就在這個時刻,這個少年卻用一句話將他徹底地從天空上拉下,用力地踩在了腳心。
洛城的話徹徹底底地戳在了宋初慈的心口上,這是他最大的弱點,這是他不容任何人去觸碰的逆鱗。
時尚界是一個奢侈光鮮的地方,這裏是上層社會的後花園,世界五大頂級雜志,從未出現過一個平民主編。
宋初慈是第一個。
在他剛剛成為《繆斯》主編的時候,在他的背後,多少人偷偷摸摸地議論著,戳他的脊梁骨,嫌棄他沒有背景,甚至有些人還直言了當地嘲諷過他的出身。
這些年裏,宋初慈用強硬的手腕讓這些人閉了嘴。
多少年過去了,已經再也沒有人敢在宋初慈的身前身後議論他的是非。如果說席擇是時尚界的時尚教父,那麽除席擇以外,他就是華夏時尚圈獨一無二的實權家。
三年了,宋初慈在這個位子上三年了,什麽樣的諷刺辱罵他沒有聽過,但是那些話卻通通不能讓他進了心,唯有這一次,這個少年明明說得比那些人輕很多,卻讓他覺得自己仿佛被人剖開了皮囊,扔在天空下,赤裸裸地忍受著烈日的炙烤。
臉色瞬間慘白下去,宋初慈卻忍住心中的疼痛,冷靜地問道:“誰和你說了什麽話?”
宋初慈不傻,洛城很明顯是哭過,而現在他又跑到自己面前說了這麽誅心的話,這說明在他消失的這幾個小時裏,有人在洛城的面前搬弄自己的是非,讓他誤會了自己。
但是回答宋初慈的,卻是洛城更加冰冷的目光。
他用一種難以描述的眼神看著宋初慈,那眼神裏有的是失望,有的是憤怒,有的是悲痛到極致的厭惡。這種厭惡的眼神讓宋初慈如坐針氈,他渾身僵硬著,他盡量告訴自己,這是他喜歡的人,這個人並不是真的厭惡他。
但是接下來洛城的話,卻讓宋初慈的自我催眠變得更加可笑。
“我知道他們是想離間我們,他們是想讓我們分開。但是宋初慈,我不傻,我只是不想去計較,你們也別當我是傻子,那些事是真實的,那些事是真的發生在你身上的。就以你的身份,你憑什麽在這麽短時間內爬到如今的地位?宋初慈,有些事情是瞞不了一輩子的。我以為我對你的喜歡能讓我忽視這些事情,但是當我真的知道你那些惡心齷齪的事情後,宋初慈,我對你只有厭棄……”
“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
宋初慈平靜的聲音響起。
洛城的眼底泛起一絲水光,但是他卻咬了牙,笑道:“我知道,我在告訴你,我很惡心你。”
宋初用慈安寧祥和的目光,看著眼前陌生的少年。他看了許久,最後才低低地笑了起來:“你是我第一個喜歡上的人,洛城。我宋初慈從來都不幹凈,但是從始至終,我喜歡過的人就你一個,這樣夠嗎?”
“不夠。”
簡單的兩個字讓宋初慈眼睛一紅,他的手指緊緊地掐進了掌心,良久,才道:“你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和你在一起後,我只有你,這樣夠嗎?”
“不夠。”
掌心已經被掐出了五個深深的月牙形印記,宋初慈用覆雜深邃的目光凝視著眼前的少年,他似乎在掙紮,但是一切到了最後,又變成了一句話。
這句話,說得很平靜,但是在宋初慈的心裏,卻已經是他最後的一根稻草。
他說:“無論我以前是怎麽走到現在的地位的,現在、以後,我只有你。你愛我,我也愛你,你也知道別人的話都是出於拆散我們的目的,那麽洛城,忘記那些話,和我好好地過日子,夠不夠?”
說到最後,他已經說得非常卑微,盡管目光依舊堅定,但是脊背已經微微曲折。他伸了手想要去碰少年的臉龐,但是剛剛碰到少年那一臉的淚水,便被洛城“啪——”的打開。
洛城滿臉都是淚水,宋初慈知道,這個小孩哭泣的時候總是會不停地打嗝,但是現在他卻忍住了,只是不停地流眼淚,一邊用冷漠厭惡的目光望著自己,仿佛高高在上地坐在天空中,俯視著一顆最低微卑鄙的塵土。
“宋初慈!到現在了,你還在我面前說這種話嗎?你說你愛我,我愛你,我們就要在一起?我告訴你,我從來都沒喜歡過你,即使曾經喜歡過,從此以後,只要聽到你的名字,我只會覺得,我怎麽會愛過你這麽一個惡心的人!”
“洛城!”
“宋初慈,你沒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東西,只要我們還在呼吸,我洛城和你,就再也沒有見面的可能!”
“洛城!”
“宋初慈,你真讓我惡心。”
這句話結束,洛城轉身便離開了。
那扇門“砰——”的一下,狠狠地撞在了想要追出去的宋初慈身上。他整個人被打得向後跌倒,本就被掐出印記的手掌更是直接撞出了血,斑駁刺目地遍布在掌心。
宋初慈整個人呆楞地坐在玄關的地上,癡傻地看著黑漆漆的房門。
在這個時候,忽然間,房子裏傳來時鐘報時的聲音。
12點到了,那個人的生日已經過了,他精心準備的禮物沒送出去,反正嘗到了鉆心剜骨的滋味。
這種感覺宋初慈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嘗過了。
仿佛在那個人的眼裏,他就是個最卑微下賤的小人,即使爬到了如今的地位,也不過是一個暴發戶而已,永遠沒有資格與對方站在一起說話。
他學習了十年的禮儀,在這個時候成為了笑料。他學習了五年的上層社會的規矩,在這個時候也成為了對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麽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裏,也只是個茶餘飯後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骯臟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讓那些曾經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無法阻止,他這一生唯一愛過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腳再次將他踩到地底。
燈是開著的,但是他的心卻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個軟弱的人,他並沒有在這個時候表現出更多的崩潰之意,只是呆楞地看著地面。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才開始有動作。
在拿出手機的時候,宋初慈的手指有點顫抖,但他還是按下了洛城的號碼。然而在電話剛接通後,他剛開口說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歡你!”
對方那邊,便極快地回覆道:“滾!”
再撥打過去,已經是再也無法接通,應該是加入了黑名單。
仿佛不知道疲憊,每一次被掛斷,就每一次繼續打過去。足足打了一百多個電話,在手機自動關機的時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滿眼血絲,不停地笑著,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聲音在安靜的房間裏輕輕回蕩,眼淚極快地從眼眶裏流淌下來,將他的臉龐打濕。
剛進雜志社,被人踩著手指的時候,他沒有哭;升職加薪,卻被人在背地裏謾罵的時候,他沒有哭。宋初慈這個名字仿佛就是堅強的代名詞,甚至連他自己也沒想到,這個少年居然會對他產生這麽大的影響。
為什麽,現在來厭惡我的人,會是你呢?
是誰都可以,我本來就不是個值得同情的人,但是為什麽那個人會是你呢?
在開始這場游戲前,宋初慈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陷得這麽深;或者說,在這一刻之前他也沒想過,那個少年的鄙夷能讓他瞬間從天堂掉進地獄,永世無法翻身。
那個眼神,冰冷至極,直到現在宋初慈也無法忘記。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腦海裏都會浮現起那個少年的目光,充滿著斥責與厭惡,仿佛在看待一個最惡心的東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無數遲鈍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著。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鮮血從心臟的傷口中流淌出來,那些熱滾滾的血液斑駁刺目,刀子劃過的地方翻出血肉,傷口狼狽猙獰。
有些事情,完全沒辦法去解釋。
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為了讓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須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從來不幹凈。他接受過潛規則,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輕的,有年紀大的,如果說這是出賣身體,那真是一點都不為過。
他長得確實好看,也足夠聰明、懂得變通。
即使這些年他已經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斷絕了關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確實做過,那麽他就沒辦法向洛城解釋。
因為這些都是事實。
洛城的那個眼神,不是已經說明一切了嗎?
在他喜歡的那個人的眼裏,他就和一個mb一樣,下賤骯臟。
有個詞語叫做各取所需,這在成年人的社會裏,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現實。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歡的那個人從來不會觸碰到這種東西,他有這個資格單純幹凈,有這個資格不靠其他東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擇只捧了一個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賦的模特嗎?
那肯定不是,席擇之所以去捧他們,更因為他們是何朝漫和洛城。
這個世界就是這麽現實,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現在的位置,自以為有資格去愛人、有資格去擁有自己想擁有的,卻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歡的人,嫌惡到了泥土裏。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個普通人,洛城也不會在意。可是他們相遇的時候,所有的一切已經發生過了,再也無法改變。而且如果他真只是個普通人,他會和洛城認識嗎?
絕對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關處坐了一個小時後,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將那一桌子的飯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這些菜已經涼了,油膩膩的東西看著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卻好像什麽都沒察覺到,仍舊不停地吃著。
所有的東西吃到了最後,就剩下了一個蛋糕。
那上面用果醬寫著“給我最愛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卻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經說好的,誰要是先逾矩,誰就要洗衣做飯、打掃清理。洛城沒有先走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準備,親自燒菜、親自做了一個並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襲著男人的身體,他漲紅的眼睛死死地盯著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動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從沒這麽狼狽過,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裏,被罵作是“表子的兒子”時,他都沒這麽狼狽。
當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著便癱倒在洗手間裏,一邊哭一邊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滿以為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卻得不到最想要的。這個世界真的對他太不公平了,可是他有選擇的機會嗎,他有選擇的權利嗎?
他的童年不像一些貧寒子弟一樣奮發向上,反而充滿了別人的嘲諷。他的外貌繼承於他的妓女母親,他的智慧或許繼承於那個被別人罵做是表子的女人不知道哪一個的嫖客。
他宋初慈真的很貪心,他從來不是個好人,他想要用最簡單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然後他走了捷徑,然後他失去了自己可以擁有的愛情。
一個晚上的未眠,第二天,宋初慈蹣跚著身體,去廚房裏拿了一塊面包。然而就在他吃下去的第一口,他便忍不住地全部吐了出來。
吃第二口,又吐了出來;第三口,還是吐出來……
到最後,他將這塊面包扔在了一旁,癱坐在地上,又哭又笑。
而在城市的另一邊,洛城也哭了一整夜,到後來他忽然又跑出了家門,一邊打著宋初慈的電話,一邊想要開車回去。但是他還沒走進車庫,便被自己的兄姐攔了下來,再次重覆了一遍那些話,讓洛城再次地死了心。
一天後,洛城和溫雅離開了華夏,飛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國。
作者有話要說:提醒一下,【宋主編不是處男,能夠這麽年輕就達到這個地位,手段也並不幹凈,他三觀並不正,不過在洛二哈之前,宋主編沒和男人發生過關系,這一點不用擔心,但是其他不保證】,所以介意的妹子可以暫停這個番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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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實在太重,讓宋初慈整個人踉蹌地後跌了一步。
身子輕輕地顫抖著,宋初慈瞳孔震顫,驚怔地呆站著。他用無法置信的目光看著眼前的少年,似乎完全不敢相信,這樣傷人的話是從對方的口中說出來的。
宋初慈是個掌控欲很強的人,在他的面前,洛城隱隱地總會落於下風。而今天,就在這個時刻,這個少年卻用一句話將他徹底地從天空上拉下,用力地踩在了腳心。
洛城的話徹徹底底地戳在了宋初慈的心口上,這是他最大的弱點,這是他不容任何人去觸碰的逆鱗。
時尚界是一個奢侈光鮮的地方,這裏是上層社會的後花園,世界五大頂級雜志,從未出現過一個平民主編。
宋初慈是第一個。
在他剛剛成為《繆斯》主編的時候,在他的背後,多少人偷偷摸摸地議論著,戳他的脊梁骨,嫌棄他沒有背景,甚至有些人還直言了當地嘲諷過他的出身。
這些年裏,宋初慈用強硬的手腕讓這些人閉了嘴。
多少年過去了,已經再也沒有人敢在宋初慈的身前身後議論他的是非。如果說席擇是時尚界的時尚教父,那麽除席擇以外,他就是華夏時尚圈獨一無二的實權家。
三年了,宋初慈在這個位子上三年了,什麽樣的諷刺辱罵他沒有聽過,但是那些話卻通通不能讓他進了心,唯有這一次,這個少年明明說得比那些人輕很多,卻讓他覺得自己仿佛被人剖開了皮囊,扔在天空下,赤裸裸地忍受著烈日的炙烤。
臉色瞬間慘白下去,宋初慈卻忍住心中的疼痛,冷靜地問道:“誰和你說了什麽話?”
宋初慈不傻,洛城很明顯是哭過,而現在他又跑到自己面前說了這麽誅心的話,這說明在他消失的這幾個小時裏,有人在洛城的面前搬弄自己的是非,讓他誤會了自己。
但是回答宋初慈的,卻是洛城更加冰冷的目光。
他用一種難以描述的眼神看著宋初慈,那眼神裏有的是失望,有的是憤怒,有的是悲痛到極致的厭惡。這種厭惡的眼神讓宋初慈如坐針氈,他渾身僵硬著,他盡量告訴自己,這是他喜歡的人,這個人並不是真的厭惡他。
但是接下來洛城的話,卻讓宋初慈的自我催眠變得更加可笑。
“我知道他們是想離間我們,他們是想讓我們分開。但是宋初慈,我不傻,我只是不想去計較,你們也別當我是傻子,那些事是真實的,那些事是真的發生在你身上的。就以你的身份,你憑什麽在這麽短時間內爬到如今的地位?宋初慈,有些事情是瞞不了一輩子的。我以為我對你的喜歡能讓我忽視這些事情,但是當我真的知道你那些惡心齷齪的事情後,宋初慈,我對你只有厭棄……”
“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
宋初慈平靜的聲音響起。
洛城的眼底泛起一絲水光,但是他卻咬了牙,笑道:“我知道,我在告訴你,我很惡心你。”
宋初用慈安寧祥和的目光,看著眼前陌生的少年。他看了許久,最後才低低地笑了起來:“你是我第一個喜歡上的人,洛城。我宋初慈從來都不幹凈,但是從始至終,我喜歡過的人就你一個,這樣夠嗎?”
“不夠。”
簡單的兩個字讓宋初慈眼睛一紅,他的手指緊緊地掐進了掌心,良久,才道:“你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和你在一起後,我只有你,這樣夠嗎?”
“不夠。”
掌心已經被掐出了五個深深的月牙形印記,宋初慈用覆雜深邃的目光凝視著眼前的少年,他似乎在掙紮,但是一切到了最後,又變成了一句話。
這句話,說得很平靜,但是在宋初慈的心裏,卻已經是他最後的一根稻草。
他說:“無論我以前是怎麽走到現在的地位的,現在、以後,我只有你。你愛我,我也愛你,你也知道別人的話都是出於拆散我們的目的,那麽洛城,忘記那些話,和我好好地過日子,夠不夠?”
說到最後,他已經說得非常卑微,盡管目光依舊堅定,但是脊背已經微微曲折。他伸了手想要去碰少年的臉龐,但是剛剛碰到少年那一臉的淚水,便被洛城“啪——”的打開。
洛城滿臉都是淚水,宋初慈知道,這個小孩哭泣的時候總是會不停地打嗝,但是現在他卻忍住了,只是不停地流眼淚,一邊用冷漠厭惡的目光望著自己,仿佛高高在上地坐在天空中,俯視著一顆最低微卑鄙的塵土。
“宋初慈!到現在了,你還在我面前說這種話嗎?你說你愛我,我愛你,我們就要在一起?我告訴你,我從來都沒喜歡過你,即使曾經喜歡過,從此以後,只要聽到你的名字,我只會覺得,我怎麽會愛過你這麽一個惡心的人!”
“洛城!”
“宋初慈,你沒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東西,只要我們還在呼吸,我洛城和你,就再也沒有見面的可能!”
“洛城!”
“宋初慈,你真讓我惡心。”
這句話結束,洛城轉身便離開了。
那扇門“砰——”的一下,狠狠地撞在了想要追出去的宋初慈身上。他整個人被打得向後跌倒,本就被掐出印記的手掌更是直接撞出了血,斑駁刺目地遍布在掌心。
宋初慈整個人呆楞地坐在玄關的地上,癡傻地看著黑漆漆的房門。
在這個時候,忽然間,房子裏傳來時鐘報時的聲音。
12點到了,那個人的生日已經過了,他精心準備的禮物沒送出去,反正嘗到了鉆心剜骨的滋味。
這種感覺宋初慈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嘗過了。
仿佛在那個人的眼裏,他就是個最卑微下賤的小人,即使爬到了如今的地位,也不過是一個暴發戶而已,永遠沒有資格與對方站在一起說話。
他學習了十年的禮儀,在這個時候成為了笑料。他學習了五年的上層社會的規矩,在這個時候也成為了對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麽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裏,也只是個茶餘飯後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骯臟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讓那些曾經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無法阻止,他這一生唯一愛過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腳再次將他踩到地底。
燈是開著的,但是他的心卻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個軟弱的人,他並沒有在這個時候表現出更多的崩潰之意,只是呆楞地看著地面。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才開始有動作。
在拿出手機的時候,宋初慈的手指有點顫抖,但他還是按下了洛城的號碼。然而在電話剛接通後,他剛開口說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歡你!”
對方那邊,便極快地回覆道:“滾!”
再撥打過去,已經是再也無法接通,應該是加入了黑名單。
仿佛不知道疲憊,每一次被掛斷,就每一次繼續打過去。足足打了一百多個電話,在手機自動關機的時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滿眼血絲,不停地笑著,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聲音在安靜的房間裏輕輕回蕩,眼淚極快地從眼眶裏流淌下來,將他的臉龐打濕。
剛進雜志社,被人踩著手指的時候,他沒有哭;升職加薪,卻被人在背地裏謾罵的時候,他沒有哭。宋初慈這個名字仿佛就是堅強的代名詞,甚至連他自己也沒想到,這個少年居然會對他產生這麽大的影響。
為什麽,現在來厭惡我的人,會是你呢?
是誰都可以,我本來就不是個值得同情的人,但是為什麽那個人會是你呢?
在開始這場游戲前,宋初慈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陷得這麽深;或者說,在這一刻之前他也沒想過,那個少年的鄙夷能讓他瞬間從天堂掉進地獄,永世無法翻身。
那個眼神,冰冷至極,直到現在宋初慈也無法忘記。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腦海裏都會浮現起那個少年的目光,充滿著斥責與厭惡,仿佛在看待一個最惡心的東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無數遲鈍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著。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鮮血從心臟的傷口中流淌出來,那些熱滾滾的血液斑駁刺目,刀子劃過的地方翻出血肉,傷口狼狽猙獰。
有些事情,完全沒辦法去解釋。
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為了讓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須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從來不幹凈。他接受過潛規則,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輕的,有年紀大的,如果說這是出賣身體,那真是一點都不為過。
他長得確實好看,也足夠聰明、懂得變通。
即使這些年他已經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斷絕了關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確實做過,那麽他就沒辦法向洛城解釋。
因為這些都是事實。
洛城的那個眼神,不是已經說明一切了嗎?
在他喜歡的那個人的眼裏,他就和一個mb一樣,下賤骯臟。
有個詞語叫做各取所需,這在成年人的社會裏,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現實。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歡的那個人從來不會觸碰到這種東西,他有這個資格單純幹凈,有這個資格不靠其他東西,就爬上非常高的位置。
除了何朝漫外,席擇只捧了一個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賦的模特嗎?
那肯定不是,席擇之所以去捧他們,更因為他們是何朝漫和洛城。
這個世界就是這麽現實,他靠自己的手段爬到現在的位置,自以為有資格去愛人、有資格去擁有自己想擁有的,卻不明白,他竟然被他最想要喜歡的人,嫌惡到了泥土裏。
宋初慈知道,即使他只是個普通人,洛城也不會在意。可是他們相遇的時候,所有的一切已經發生過了,再也無法改變。而且如果他真只是個普通人,他會和洛城認識嗎?
絕對不可能。
他不怪洛城,他也不怪自己,在玄關處坐了一個小時後,宋初慈起身走到了餐桌旁,將那一桌子的飯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這些菜已經涼了,油膩膩的東西看著就倒人胃口,但是宋初慈卻好像什麽都沒察覺到,仍舊不停地吃著。
所有的東西吃到了最後,就剩下了一個蛋糕。
那上面用果醬寫著“給我最愛的人”,但是蛋糕的主人卻再也不可能看到。
曾經說好的,誰要是先逾矩,誰就要洗衣做飯、打掃清理。洛城沒有先走這一步,而宋初慈走了,所以在這一天,他做了很多的準備,親自燒菜、親自做了一個並不好看的蛋糕。
深夜的寒冷侵襲著男人的身體,他漲紅的眼睛死死地盯著那蛋糕,不知道看了多久,他忽然動手了。先是吃了第一口,再是第二口,第三口……宋初慈從沒這麽狼狽過,即使是被人推倒在泥潭裏,被罵作是“表子的兒子”時,他都沒這麽狼狽。
當天晚上,宋初慈吐了一整夜,接著便癱倒在洗手間裏,一邊哭一邊笑。
他不恨洛城,他只是在笑自己,他笑自己滿以為得到了全世界,但是卻得不到最想要的。這個世界真的對他太不公平了,可是他有選擇的機會嗎,他有選擇的權利嗎?
他的童年不像一些貧寒子弟一樣奮發向上,反而充滿了別人的嘲諷。他的外貌繼承於他的妓女母親,他的智慧或許繼承於那個被別人罵做是表子的女人不知道哪一個的嫖客。
他宋初慈真的很貪心,他從來不是個好人,他想要用最簡單的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然後他走了捷徑,然後他失去了自己可以擁有的愛情。
一個晚上的未眠,第二天,宋初慈蹣跚著身體,去廚房裏拿了一塊面包。然而就在他吃下去的第一口,他便忍不住地全部吐了出來。
吃第二口,又吐了出來;第三口,還是吐出來……
到最後,他將這塊面包扔在了一旁,癱坐在地上,又哭又笑。
而在城市的另一邊,洛城也哭了一整夜,到後來他忽然又跑出了家門,一邊打著宋初慈的電話,一邊想要開車回去。但是他還沒走進車庫,便被自己的兄姐攔了下來,再次重覆了一遍那些話,讓洛城再次地死了心。
一天後,洛城和溫雅離開了華夏,飛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國。
作者有話要說:提醒一下,【宋主編不是處男,能夠這麽年輕就達到這個地位,手段也並不幹凈,他三觀並不正,不過在洛二哈之前,宋主編沒和男人發生過關系,這一點不用擔心,但是其他不保證】,所以介意的妹子可以暫停這個番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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