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41顆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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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和龍馬本來就已經是最親密的存在了,所以交往不交往並沒有太大差別。
感情這種水到渠成的事情,也極少能用語言一一描述清楚。
或許是因為每一步都走在自己想要的方向上,所以不怎麽坎坷地走到終點後,悵然若失的同時又覺得,“啊,就應該是這樣。”
說了那麽多,其實只是想說,我和龍馬之間本來就只差了一句“我願意”,比起煙花大會般絢爛華麗的愛情,簡單平凡好像才更是我們的寫實。
所以輕描淡寫地帶過了在一起的過程,連我本人寫日記的時候都小小的詫異了一下,可是仔細想想,這樣也合乎情理。
雖然我們如今的成就說“簡單平凡”會顯得格外凡爾賽:)
正式確定關系之後,要說不同以前的地方,那還是存在的。會選擇把更多的空閑時間交給對方吧。
當然我知道你們應該想知道的是那些不正經的內容。
沒錯,普通情侶會做的那些事,我們倆也會像傻瓜一樣一件一件去嘗試。
龍馬那家夥還是會嘴硬心軟地陪著我做幼稚的情侶清單。
我深覺得我這些年被他慣得有點上頭,曾幾何時我面對他的時候,總是小心翼翼,含在嘴裏怕化了的那種程度,現在對他呼來喝去已經是家常便飯了。
按照常理,有一種彌補式戀愛,就是把過去錯過的東西在現在的實踐中彌補回來。
就比如說我和龍馬交往前最親密的舉動也不過是牽手擁抱,接吻這一項日程似乎就應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習慣。
然而並不是。
美利堅的街頭時不時能撞見連體嬰似的情侶,吻得難舍難分。
從其中穿梭過去的我和龍馬,有時甚至都不會牽手。
只是如果人流試圖分散我們,龍馬會先一步抓起我的手,再慢慢十指緊扣,防止我被帶離他身邊。
愛情不算是必需品,但我是龍馬的必須,龍馬是我的必需。
我必需要龍馬,龍馬必須要我。
我時常需要飛國外拍攝,有一陣子甚至待在機場的時間比在家還多。以前的我總是自己一個人在機場拖著行李箱狂奔,好在現在多了一個免費勞動力。
成年的龍馬光是背影就能迷倒一眾異性,他一如既往愛把面容隱藏在帽檐下,露出淩厲的下顎線和緊抿的唇。
背著網球包,穿著時尚的大帥哥不發一言地接過我的行李箱,一手牽住我。
保安圍了一圈擋住擠過來的人群,其中他的迷妹粉絲不在少數,他只專心護著我往前走,我就止不住心裏冒甜泡泡。
“剛打完比賽?”
“嗯。”
“辛苦了老公。”
被突如其來的昵稱嚇了一跳,平地一個踉蹌的龍馬裝模作樣地咳了一聲,牽著我的手加了幾分力道。
我看著他泛紅的耳尖和上揚的嘴角,也忍不住偷笑。
回到了家,他主動鉆進了廚房,當天的晚飯也由他承包了。
算不出什麽紀念日子,我只好撲上去身體力行表達一下驚喜了。
吃完晚飯吃老公,沒毛病。
說起來,龍馬學做飯這件事情,還得感謝前輩們私下的教導,在我不知道的時候,他們好像給龍馬灌輸了很多《如何成為一個好戀人》的知識點,以至於龍馬這種戀愛笨蛋都分數逐漸上升。
龍馬除了戀愛學起始不合格之外,學什麽都很快。
第一次接吻我倆都把對方的嘴咬破了,不排除他當時撞上來的原因,主要還是吻技太差。
第二次說起來也好笑,那是我們確立關系後的第三天,特意空出來一天約會看電影,在別的情侶打啵的時候,我倆特別嚴肅認真地看完了整場,出來之後還討論了一下邏輯問題。
回家的路上才突然想起來,我們是去體驗看電影接吻這一環節的,兩個人站在大馬路上楞神了半天。
又走到一處路燈壞掉的路段,他剛親上來,就聽到了狗仔們激動的快門聲,然後我就嚇得咬破了他的嘴。
之後龍馬怎麽郁悶不說,我倆的戀情算是世界皆知了,網壇神話和影壇傳說走到一起了,那段日子過的也算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幹脆就一起停工,窩在家裏過了。
所以初夜也是發生在那段時間。
之前說到龍馬學什麽都很快,前提是他有個學習的過程。但是為愛鼓掌這種事情吧……
當天夜裏什麽都很完美,燈光、音樂、香薰,什麽都準備完善。
就是死!活!完!不!成!
我兩輩子沒體驗過這種痛到靈魂出竅的感覺,我痛他也不敢動,場面一度很僵持。
“要不……算了?”
“嗚嗚嗚不行。”我抱著他的脖子一邊哭一邊耍賴:“不行,我就是想要你。”
“那你放松。”
被親了兩口安撫,我抽噎著:“太痛了。”
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了,我們倆個大半夜並排躺著打開了付費頻道,用學術的態度研究起到底怎麽樣才能不痛。
越前龍馬這個體育全能的運動天才,終於有了不擅長的運動——生命大和諧運動。
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加訓了些什麽,總之,第二次我們成功了……
總感覺記這種東西很羞恥,可是我每次想到現在游刃有餘的家夥,初夜時那種手足無措的傻瓜模樣就覺得好笑,就會想把他那個可愛的樣子記下來。
不光是記下來,我還偷偷摸摸畫了畫。
網壇的粉絲評過很多越前龍馬性感動作top,汗水流下來時候瞇起眼睛啦,擡起胳膊擦汗啦,又或者是喝水的時候喉結滾動的樣子。
他少年的時候打球,大家喜歡看他意氣風發的樣子,揮灑的汗水都是青春。
而等他成年的時候打球,老色批們就覺得他每一滴汗都是荷爾蒙。
而我的畫裏,額角沁著汗珠的龍馬瞇起貓眼,喉結隱藏在半開的襯衫領口,集齊了所有性感動作,也爆棚了荷爾蒙。
雖然這幅畫被龍馬發現後,很快就和那件沾了我的血的襯衫一起魂歸垃圾桶了。
我罵他死悶騷,一個人生悶氣,哀悼我逝去的優秀作品。
不是我不想抗爭到底,是越前龍馬那種極品壓過來的時候,我理智就全無了,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啊(嗚咽)
回過神來,就因為他的美貌忘記了生氣。
也不是沒有真的吵過架生過氣。大概是前一陣子,接了一個驚悚題材的新劇,應邀去和新劇男主探了一個新開發的鬼屋。
其實我這麽多年膽子真的變大了,主要是這個新鬼屋真的很嚇人,導致我哭著回家了。
龍馬那會兒在吃醋,拉著一張臉不讓我碰他。
我自知理虧,就想抱抱他找安全感,就出賣了自尊一個勁地撒嬌:“嗚嗚嗚抱抱”
“還去不去了?”
“不去了不去了,抱抱!”
“不抱!也不許親!”
我都豁出去老臉撒嬌賣癡了,這家夥還是一臉不高興地抵著我不讓我靠近,嘟起求親親的嘴被他捏住,臉都被掐變形了。
又鬧了一會兒,我還是沒抱到他,瞬間惱羞成怒:“不抱就不抱,我就不信了!這麽大人了我還熬不過去!”
利索地抱著被子去了客房,身後那個壞家夥一點挽留的聲音都沒有。
本來鬧累了很快就睡了過去,誰知道半夜突然醒了過來,感覺很口渴同時又很想上廁所,沒過一會兒就清醒了,然後開始胡思亂想。
沒有越前龍馬陪著睡,真的一個人害怕到哭,越想越委屈。
眼淚打濕了半個枕頭的時候,有人摸上了床,下意識打了過去被穩穩抓住:“是我。”
龍馬按開了燈,低頭看我,我往被子裏縮了縮,不想讓他看我哭得那麽狼狽。
他伸手抱了過來,我沒好氣地開始掙紮:“不是不讓抱嗎。不要你抱。走開。”
“唔,有嗎?”
“有啊!聽到你說了!”
“聽錯了吧,可能是鬼說的哦~”
這家夥真的是不管幾歲都改不了惡劣的毛病,我背過身去哭,不想理他。
眼淚不愧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他還是老老實實開始哄我,“哈……真是拿你沒辦法,我在呢,別怕。”
“……給不給抱?”
“給抱。吶,隨便抱。”
“哼。”
“抱著夠不夠?”
“夠。”
我吸了吸鼻涕,把自己往他懷裏團,汲取溫暖。
下一秒他把我鴕鳥似的埋進去的腦袋挖出來,捏著我的臉,問:“唔,我覺得不行。親一下要不要?”
我翻了一個大白眼,“不要。”
他自顧自地親了下來,看鬧別扭的小朋友一樣看我。
“我說不要了!”
促狹鬼拖了個長音,“哦,那是我聽錯了,是鬼小姐說、”
我一個頭兩個大,趕緊打斷他:“別說了越前龍馬!親!我他媽親你到吐行不行!”
我就那麽一兩個怕黑怕鬼的臭毛病,外人面前都還能隱藏一下的,卻被越前龍馬那家夥拿捏得死死的。
想想就來氣,蹬了一腳他的小腿,踩上去溫暖光滑,又忍不住蹭了蹭:“我想喝水。”
“你這動作……是想喝水的意思嗎?”
“嗯哼。”
“我不這麽認為。”
“……我想上廁所。”
“待會兒去吧。”
“餵!等、越、!”
之後就少兒不宜了,也確實這場架也吵得虎頭蛇尾。說白了,我倆還是不可能真正和對方吵起來。
其實越前龍馬這家夥毛病也很多,有時候很直男說話讓人聽著就來氣,他唯一浪漫過的一次,就是告白的時候把我說成他的夢想。
我這個夢想也很快達成了。
而他新的夢想,在不久之後終於降臨了。
作者有話要說:
救命,我在寫什麽……
我腦子好混亂啊……
住院住的不太清醒了?
我也覺得太快了,可是又覺得就應該這樣,真的沒什麽東西了_(:з」∠)_
還有一篇龍馬視角的番外,就大概正式完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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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為每一步都走在自己想要的方向上,所以不怎麽坎坷地走到終點後,悵然若失的同時又覺得,“啊,就應該是這樣。”
說了那麽多,其實只是想說,我和龍馬之間本來就只差了一句“我願意”,比起煙花大會般絢爛華麗的愛情,簡單平凡好像才更是我們的寫實。
所以輕描淡寫地帶過了在一起的過程,連我本人寫日記的時候都小小的詫異了一下,可是仔細想想,這樣也合乎情理。
雖然我們如今的成就說“簡單平凡”會顯得格外凡爾賽:)
正式確定關系之後,要說不同以前的地方,那還是存在的。會選擇把更多的空閑時間交給對方吧。
當然我知道你們應該想知道的是那些不正經的內容。
沒錯,普通情侶會做的那些事,我們倆也會像傻瓜一樣一件一件去嘗試。
龍馬那家夥還是會嘴硬心軟地陪著我做幼稚的情侶清單。
我深覺得我這些年被他慣得有點上頭,曾幾何時我面對他的時候,總是小心翼翼,含在嘴裏怕化了的那種程度,現在對他呼來喝去已經是家常便飯了。
按照常理,有一種彌補式戀愛,就是把過去錯過的東西在現在的實踐中彌補回來。
就比如說我和龍馬交往前最親密的舉動也不過是牽手擁抱,接吻這一項日程似乎就應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習慣。
然而並不是。
美利堅的街頭時不時能撞見連體嬰似的情侶,吻得難舍難分。
從其中穿梭過去的我和龍馬,有時甚至都不會牽手。
只是如果人流試圖分散我們,龍馬會先一步抓起我的手,再慢慢十指緊扣,防止我被帶離他身邊。
愛情不算是必需品,但我是龍馬的必須,龍馬是我的必需。
我必需要龍馬,龍馬必須要我。
我時常需要飛國外拍攝,有一陣子甚至待在機場的時間比在家還多。以前的我總是自己一個人在機場拖著行李箱狂奔,好在現在多了一個免費勞動力。
成年的龍馬光是背影就能迷倒一眾異性,他一如既往愛把面容隱藏在帽檐下,露出淩厲的下顎線和緊抿的唇。
背著網球包,穿著時尚的大帥哥不發一言地接過我的行李箱,一手牽住我。
保安圍了一圈擋住擠過來的人群,其中他的迷妹粉絲不在少數,他只專心護著我往前走,我就止不住心裏冒甜泡泡。
“剛打完比賽?”
“嗯。”
“辛苦了老公。”
被突如其來的昵稱嚇了一跳,平地一個踉蹌的龍馬裝模作樣地咳了一聲,牽著我的手加了幾分力道。
我看著他泛紅的耳尖和上揚的嘴角,也忍不住偷笑。
回到了家,他主動鉆進了廚房,當天的晚飯也由他承包了。
算不出什麽紀念日子,我只好撲上去身體力行表達一下驚喜了。
吃完晚飯吃老公,沒毛病。
說起來,龍馬學做飯這件事情,還得感謝前輩們私下的教導,在我不知道的時候,他們好像給龍馬灌輸了很多《如何成為一個好戀人》的知識點,以至於龍馬這種戀愛笨蛋都分數逐漸上升。
龍馬除了戀愛學起始不合格之外,學什麽都很快。
第一次接吻我倆都把對方的嘴咬破了,不排除他當時撞上來的原因,主要還是吻技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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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才突然想起來,我們是去體驗看電影接吻這一環節的,兩個人站在大馬路上楞神了半天。
又走到一處路燈壞掉的路段,他剛親上來,就聽到了狗仔們激動的快門聲,然後我就嚇得咬破了他的嘴。
之後龍馬怎麽郁悶不說,我倆的戀情算是世界皆知了,網壇神話和影壇傳說走到一起了,那段日子過的也算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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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初夜也是發生在那段時間。
之前說到龍馬學什麽都很快,前提是他有個學習的過程。但是為愛鼓掌這種事情吧……
當天夜裏什麽都很完美,燈光、音樂、香薰,什麽都準備完善。
就是死!活!完!不!成!
我兩輩子沒體驗過這種痛到靈魂出竅的感覺,我痛他也不敢動,場面一度很僵持。
“要不……算了?”
“嗚嗚嗚不行。”我抱著他的脖子一邊哭一邊耍賴:“不行,我就是想要你。”
“那你放松。”
被親了兩口安撫,我抽噎著:“太痛了。”
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了,我們倆個大半夜並排躺著打開了付費頻道,用學術的態度研究起到底怎麽樣才能不痛。
越前龍馬這個體育全能的運動天才,終於有了不擅長的運動——生命大和諧運動。
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加訓了些什麽,總之,第二次我們成功了……
總感覺記這種東西很羞恥,可是我每次想到現在游刃有餘的家夥,初夜時那種手足無措的傻瓜模樣就覺得好笑,就會想把他那個可愛的樣子記下來。
不光是記下來,我還偷偷摸摸畫了畫。
網壇的粉絲評過很多越前龍馬性感動作top,汗水流下來時候瞇起眼睛啦,擡起胳膊擦汗啦,又或者是喝水的時候喉結滾動的樣子。
他少年的時候打球,大家喜歡看他意氣風發的樣子,揮灑的汗水都是青春。
而等他成年的時候打球,老色批們就覺得他每一滴汗都是荷爾蒙。
而我的畫裏,額角沁著汗珠的龍馬瞇起貓眼,喉結隱藏在半開的襯衫領口,集齊了所有性感動作,也爆棚了荷爾蒙。
雖然這幅畫被龍馬發現後,很快就和那件沾了我的血的襯衫一起魂歸垃圾桶了。
我罵他死悶騷,一個人生悶氣,哀悼我逝去的優秀作品。
不是我不想抗爭到底,是越前龍馬那種極品壓過來的時候,我理智就全無了,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啊(嗚咽)
回過神來,就因為他的美貌忘記了生氣。
也不是沒有真的吵過架生過氣。大概是前一陣子,接了一個驚悚題材的新劇,應邀去和新劇男主探了一個新開發的鬼屋。
其實我這麽多年膽子真的變大了,主要是這個新鬼屋真的很嚇人,導致我哭著回家了。
龍馬那會兒在吃醋,拉著一張臉不讓我碰他。
我自知理虧,就想抱抱他找安全感,就出賣了自尊一個勁地撒嬌:“嗚嗚嗚抱抱”
“還去不去了?”
“不去了不去了,抱抱!”
“不抱!也不許親!”
我都豁出去老臉撒嬌賣癡了,這家夥還是一臉不高興地抵著我不讓我靠近,嘟起求親親的嘴被他捏住,臉都被掐變形了。
又鬧了一會兒,我還是沒抱到他,瞬間惱羞成怒:“不抱就不抱,我就不信了!這麽大人了我還熬不過去!”
利索地抱著被子去了客房,身後那個壞家夥一點挽留的聲音都沒有。
本來鬧累了很快就睡了過去,誰知道半夜突然醒了過來,感覺很口渴同時又很想上廁所,沒過一會兒就清醒了,然後開始胡思亂想。
沒有越前龍馬陪著睡,真的一個人害怕到哭,越想越委屈。
眼淚打濕了半個枕頭的時候,有人摸上了床,下意識打了過去被穩穩抓住:“是我。”
龍馬按開了燈,低頭看我,我往被子裏縮了縮,不想讓他看我哭得那麽狼狽。
他伸手抱了過來,我沒好氣地開始掙紮:“不是不讓抱嗎。不要你抱。走開。”
“唔,有嗎?”
“有啊!聽到你說了!”
“聽錯了吧,可能是鬼說的哦~”
這家夥真的是不管幾歲都改不了惡劣的毛病,我背過身去哭,不想理他。
眼淚不愧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他還是老老實實開始哄我,“哈……真是拿你沒辦法,我在呢,別怕。”
“……給不給抱?”
“給抱。吶,隨便抱。”
“哼。”
“抱著夠不夠?”
“夠。”
我吸了吸鼻涕,把自己往他懷裏團,汲取溫暖。
下一秒他把我鴕鳥似的埋進去的腦袋挖出來,捏著我的臉,問:“唔,我覺得不行。親一下要不要?”
我翻了一個大白眼,“不要。”
他自顧自地親了下來,看鬧別扭的小朋友一樣看我。
“我說不要了!”
促狹鬼拖了個長音,“哦,那是我聽錯了,是鬼小姐說、”
我一個頭兩個大,趕緊打斷他:“別說了越前龍馬!親!我他媽親你到吐行不行!”
我就那麽一兩個怕黑怕鬼的臭毛病,外人面前都還能隱藏一下的,卻被越前龍馬那家夥拿捏得死死的。
想想就來氣,蹬了一腳他的小腿,踩上去溫暖光滑,又忍不住蹭了蹭:“我想喝水。”
“你這動作……是想喝水的意思嗎?”
“嗯哼。”
“我不這麽認為。”
“……我想上廁所。”
“待會兒去吧。”
“餵!等、越、!”
之後就少兒不宜了,也確實這場架也吵得虎頭蛇尾。說白了,我倆還是不可能真正和對方吵起來。
其實越前龍馬這家夥毛病也很多,有時候很直男說話讓人聽著就來氣,他唯一浪漫過的一次,就是告白的時候把我說成他的夢想。
我這個夢想也很快達成了。
而他新的夢想,在不久之後終於降臨了。
作者有話要說:
救命,我在寫什麽……
我腦子好混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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