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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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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婚紗照,就要辦婚禮了。我一想到這個就會焦慮。

我總覺得有一件很大的事情等在後面。這件事情沒有完結,我就像是被吊在半空一樣,什麽後續計劃都沒有辦法開展。

我不只一次地跟他說,“要不幹脆別辦算了。”

他說,“婚禮不僅僅是為我們而辦的,知道嗎?是為了完成咱們父母的心願。再說,結婚是件大事呢,怎麽可以不得到他們的祝福呢。”

“唉,真想跟你一起躲到山裏。”我拽著他的胳膊說。

“躲到山裏幹嘛呢?”

“養鵝,養好多又白又肥的天鵝。”

“嗯,這個提議好,等老了退休了就去。”他語重心長地說,“但現在我們任務還很重呢。要等我們的寶貝長大成人,結婚生子。”

揚州主場完結後,我們又馬不停蹄地奔到湖北老家結婚。

在見到易南之後,之前拼命反對我領證的七大姑八大姨紛紛都閉嘴了,她們換了另外一種說法。

“哎呀,真是長的好啊,女娃娃長相。你們一定要好好珍惜,好好過日子,千萬不能出岔子。”

姑姑甚至對她的兩個女兒說道,“以前不跟你們聊這個,是因為沒有找到標準。看到沒有,這個就標準,以後你們找朋友都要按照這個標準找。”

村裏的人也很誇張,他們總是跟我媽講,“你女兒的眼光真好,挑的女婿個子高,五官好,我們這一片兒,從來都沒有出現過這樣的人才。”

他們比我還誇張。其實易南什麽都沒有做,他只是往那裏一站,筆直的身板,不俗的談吐就把他們統統征服了。

當然最誇張的是我媽。

有一次,我們在廚房摘菜,我媽跟我說,“哎呀,我發現你男朋友的手指都比你的好看,他的手指又細又長,還很白。雖然年紀比你大一點,但是一點都看不出來。”

“嗯,可能是生錯性別了。”我說。其實,聽到我媽誇我男朋友,我比聽到誇自己還開心。

“不過,我剛跟你講的,你不要告訴他哦。我是偷偷跟你說的。”我媽神秘地說。

“為什麽不能告訴啊,是好話,又不是壞話。”

“我擔心他自滿。”

“可是,我搞不懂,他為什麽最後偏偏瞧中了你。”我媽又說。

這話讓我有點生氣了。她好像已經忘了到底誰才是親生的。而且她說這句話,一點都不像開玩笑。

於是我朝房間喊道,“老公,我媽誇你呢,她說你的手指又細又長,比我的還好看。”

我現在依然喜歡拍他的裸照,這些照片存在手機裏占了兩個GB的內存。

我以前喜歡用他的手機看黃片,現在也不看了。因為把這些照片翻完,就能安穩入睡了。

我不光自己看,還要拉著他跟我一起看。

我第一次給他看的時候,他把臉別過去,脫口而出,“靠,你欺負人。”

第二次給他看的時候,他沒有躲了,只是說,“自己看自己的裸照,覺得好惡心啊。”

第三次給他看的時候,他無語的問,“你究竟要把這些照片存到什麽時候啊。”

“當然是存到你八十歲的時候啊,然後再拿出來感嘆歲月。”

“真搞不懂,原本講的是黃色的內容,可從你嘴裏說出來,居然還挺有詩意的。”他說。

現在再給他看,他一點都不抗拒,居然開始欣賞了。特別是這段時間,他每天都沐浴在我家親戚的灼灼目光之下,真的有點自滿了。

他拿著我的手機,得意地說,“你說,哥哥要是到了四五十歲,還是這麽年輕,還是這麽細皮嫩肉的該怎麽辦啊?”

“如果還是那麽年輕的話,就放點血給我喝唄。”我不假思索的回答。

“你說什麽?”

“我說放點血給我喝,不能光你一個人年輕啊,要帶帶我。”我說。

“唉,好吧,那我直接跟你換血算了吧。”他說。

辦完婚禮不久,小姨找他聊天,問他究竟怎麽安排以後的事情。

“兩個人不能一直分居啊,還跨國。”小姨說。

“關於這個問題,小姨您不必擔心。我已經考慮好了。”他非常誠懇地說,“我可以給您三個方案,第一個方案就是我回國,等我把印尼的市場穩下來後,我會申請調回國內,在一兩年之內我肯定能回來;第二個方案就是她跟我一起去印尼,我在那邊已經聯系好了另外一家報社,不用熬夜的中文報社,只要她什麽時候準備好了,想上班了,直接過去就行;第三個方案,那就是我回國,重新做老本行。我的老本行是做化工工程,這是要看項目的,也要全國各地跑,如果是這樣的話,她可以不上班,跟著我就行了。”

我靠,簡直men爆了,好嗎。

“不上班,跟著我。”我在心裏把這句話重覆了好幾遍,感覺家裏的白墻上冒出了好多粉紅泡泡。

即便如此,我還是裝作很冷靜,表情平淡,假惺惺地說,“我還是要上班的,只是我現在沒有想好做什麽,你們給我一段時候讓我好好想想。”

我跟易南說的是,我想學服裝設計,他對此深表讚同。他對我的任何想法都表示鼓勵和支持。

他出國上班之後,我買好了縫紉機,隨後又買了一些布,拿來練手。

第一塊布是純棉的,但是我覺得把它鋪在床上當床單正好,舍不得剪;第二塊布是一塊黃色的麻布,我買來是想做抱枕,但我只做了兩個抱枕,剩下的一大塊布我直接鋪到沙發上了,用來遮擋灰塵正好。

我只踩了幾下縫紉機,就想起什麽似的打開了電腦。我又開始寫小說了。

寫小說開心嗎?不開心,還很辛苦。一寫起來,人像著魔似的,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

但為什麽還要寫呢?那些故事在我腦子裏轉來轉去,逐漸成型。它們越來越清晰,馬上就要掙脫出來。我不寫出來,就永遠不會安寧。

我一寫文章就面黃肌瘦,把自己搞的像個病人。餓到不行就隨便弄點東西吃,然後吃到撐再停下來。

我總是忘記事情。衣服洗好了忘了晾起來,然後幹在盆子裏,等到有味道了才記起來,再拿去重新洗。吃飯的時候,先習慣性地摘掉眼鏡;吃完飯就忘了眼鏡到底擱在哪兒,忙前忙後地找半天。

做飯的時候,不是忘開油煙機,就是切到手指。

我甚至把高壓鍋燒幹了,高壓鍋出氣孔的聲音慢慢小下來,直到停止,我才想到去關火。“哇,我做的排骨湯終於可以吃了,我隔著蓋子都聞到一股好大的香味,雖然還夾雜著一點糊味。”當我打開蓋子,立馬傻眼了。鍋已經幹透了,排骨全部糊掉了,粘在鍋底。我一邊清洗高壓鍋,一邊感恩戴德地想,“媽呀,又撿回一條命。”

易南囑咐我在家好好養身體。他說,“要養胖一點,但不能過胖,只準胖五斤。”

但我是在寫小說啊,怎麽可能長胖呢,最後可能是瘦了五斤。我根本就睡不好,腦子裏每時每刻都在“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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