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 你誰也救不了,別讓自己成為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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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半,一位穿著灰呢大衣的男人一手托著新鮮的熱咖啡,一手提著公文包,像往常一樣,走進寫字樓的電梯,按下律所的到達樓層。
男人三十五歲上下,個子不高,微胖,一張圓臉,戴著副精致的圓框眼鏡,頭上的發膠香氣和身上的古龍水味狠狠地打著架。
電梯到達,他剛一下梯廂,就出其不意地被人攔了下來。
“曾律師,您好。”
對方是位陌生姑娘,似乎在這等了挺久,看見他,上前一步,大方笑笑。
曾銳微怔,“您是……”
“我是沈庭表妹,”吳漾臉不紅心不跳地胡謅,“關於我哥的那場事故,想和您聊聊。”
“事故?”曾銳一時錯愕。
大概因為事情過去太久,他蹙眉想了一會,才好不容易記起來,語氣難掩地意外,“您……找錯人了吧?”
看來,除了那份不得不留在案卷裏的筆錄外,曾銳的確沒有向任何人提起他曾出現在車禍現場。
“沒有吧,”吳漾別有意味地笑笑,“應該沒有人比您更了解情況了。”
“抱歉,我確實不清楚,幫不了你。”話音剛落,曾銳就別開目光,從吳漾身側繞過,匆匆朝律所裏走了進去。
“曾律師積極協助警方調查,也該給我們做家屬的一個感謝您的機會吧?”
吳漾沒有直追上去,而是站在原地,略微提高了音量,引得不遠處的前臺小妹擡頭朝這邊看來。
曾銳無奈駐足,有些惱怒地回過頭,“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但請不要來打擾我工作!”
吳漾不是來鬧事的,本意也不是想引人註目。
她只是讓他知道,如果她想,就能有一萬種方法來“打擾”他工作。
“現在,能聊聊了嗎?” 她緩步走到曾銳身邊,小聲問他。
……
“我十點還有個會,有什麽話,您就快點說吧。”曾銳將吳漾帶到律所的一間小會議室,放下公文包和咖啡,臉上顯出輕微的不耐。
吳漾拉開椅子坐下,也沒繞彎,直接問道:“您那天是跟‘我哥’一起從晉城回來的嗎?”
短暫地猶豫後,曾銳不鹹不淡地“嗯”了一聲。
隨即又立刻補充:“我們業務領域相近,合作比較多,那天在晉城有個案子開庭,結束之後就一起回來了。”
撒謊。
“這樣啊。”吳漾意味深長地點點頭,“那您是坐我哥的車,還是……”
“我自己開車,跟在沈庭後面不遠。”
“所以……您看見事故是怎麽發生的了?”
“其實沒太看清。當時天色很暗,車速又快,我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沖到反向車道了。我還以為是他車子出故障了,想靠邊停下看看,但對面開來的大貨車馬上就撞上來了。”
和案卷裏的證詞一模一樣。
“後來您就幫忙報警了?”
曾銳微頓,“……是大貨司機報的警,我第一時間拍了他的車牌,怕他跑了。”
“那‘我哥’當時什麽情況?”
吳漾一口一個“我哥”,叫的自己都快信了。
“挺嚴重的吧,半個車頭都撞癟了,只有後座的一個門能拉開,我們本來想先把人擡出來,但試了下沒法弄,最後只好等救護車過來。”
“他隨身帶的東西,是您幫忙收的嗎?”
“不是,”曾銳答道,“當時只想著救人,沒顧上收東西。”
吳漾卻堅持追問:“我哥有個隨身帶著的錄音筆,白色的,您也沒印象嗎?”
“……沒有,沒看見。您還有別的問題嗎?”
他擡腕看了眼手表。
“沒了,”吳漾起身,朝曾銳笑著點了下頭,“謝謝曾律師。”
“嗯,您自便。”
說完,就提著了公文包,迅速離開了會議室。
……
按照吳漾之前的推測,是李偉興設計了車禍,而曾銳也明知如此,才趕去現場,搶先一步拿走錄音。
雖然乍聽還講得通,但吳一周卻覺得,兩個細節禁不住推敲——
第一,曾銳作為 IN 的代理律師,和李偉興是絕對的對立方。李偉興如果精心謀劃一場車禍,怎麽可能那麽容易就讓曾銳預先知道?還連時間地點都掐得剛好?
第二,如果車禍真的是李偉興一手策劃的,曾銳為什麽對警方只字未提?他為什麽要替李偉興隱瞞?
吳一周從吳漾書包裏鉆出腦袋,“怎麽樣,我說的沒錯吧?”
即便是對於作為沈庭“表妹”的她,曾銳也依然將這場車禍描述成了“意外”。
這更加讓它確信,車禍未必是李偉興造成的。
“反正曾銳肯定沒說實話。”吳漾說,“事故都過去兩個多月了,他對現場的描述還和案卷上基本一致,肯定是早就演練好的。還有那個錄音筆……”
“我的是黑色的。”
“嗯,我故意說錯的,他楞了一下,可能是擔心自己沒拿對吧。”
“還有個問題。”吳一周說,“剛才,關於事故情況,其實他講得挺清楚的。但他又說自己‘沒太看清’,你覺得……他沒看清的是什麽?”
“嗯?”吳漾仔細揣度著曾銳剛剛的回答,“是……你突然開到逆行道的原因?
“我知道了!” 她心頭一亮,“人只有對確定‘存在’的場景才會說他‘沒看清’,否則幹脆就會說‘不知道’或者‘沒看見’。所以,他肯定知道不是你車子出了故障,而是有其他原因!”
“聰明。”
“會不會是……有其他車子故意把你別過去的?”她問它,“有印象嗎?”
它努力回憶,可還是什麽都記不起來。
“嗐,沒事兒!”她看出它眼底忽至的黯淡,拍拍它安慰道,“當時情況那麽緊急,你記不清也正常。”
而如果吳一周推測的沒錯,制造車禍的不是李偉興,那她倒是可以直接找李問問情況了——反正她對 IN 也沒有保密義務,大可以拿著沈律師 U 盤裏那份完整的錄音,跟李偉興談條件了。
“等一下,”它叫住準備離開會議室的吳漾,“別急著走,先幫我把辦公室保險櫃裏的東西拿出來,有那份不起訴協議的原件和恐嚇信。”
“你助理會不會已經拿走了?”
“不會,保險櫃是我私人的。”
“你辦公室怎麽走?”
“出門左轉,右手第三間。但座位可能已經騰給別人了,你看看吧,拿不到就算了。”
它還真會給她出難題。
“……你們所總共多少人啊?”吳漾問。
“兩百多吧。怎麽了?”
“行吧,那互相不認識的概率應該比較大。”吳漾說著,就脫下外套,免得太像“訪客”,“你在這等著,我自己過去看看。”
不出吳一周所料,在 CBD 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個工位不可能永遠給誰留著,那屋子早就騰給了別人,連門上的名牌都換掉了。
吳漾甚至還猶豫了一下,擔心自己找錯地方。
算了,試試吧。
她深吸了口氣,敲開辦公室門,面帶微笑,“不好意思,我拿下東西。”
說著,還十分自然地指了下墻角的保險櫃。
辦公室裏,兩位男士個個盯著自己的電腦屏幕,其中一位擡起頭,又立刻低下,“哦”了一聲,另外一位壓根沒理她。
吳漾憑借著優秀滿分的心理素質,堂而皇之地走到保險櫃跟前,輸入密碼——
“嘀嘀嘀”三聲報錯,櫃子沒開。
她後脊頓時浮起一層冷汗。
其中一位男士這才覺得不對,緩緩轉過頭看她,眼中疑惑,“同事你是……”
吳漾假裝沒聽見,強行鎮定地又輸了一次密碼。
“哢噠”,櫃子開了。
她長舒了口氣,迅速拿出裏面的文件,笑著回身,胡說八道:“叫我 Amy 就行。”
隨後關上櫃子,朝對方點了點頭,“打擾了。”
趕緊溜出了辦公室。
“行政的?”一位男士問另外一位。
“律助吧。”
“你認識?哪個組的?”
“不認識。”
“切,白說。”
……
那份不起訴協議,吳漾已經在沈庭的 U 盤裏看過電子件,沒什麽稀奇。但一並裝在保險櫃裏的恐嚇信,她還是第一次見。
本以為會是電視上那種血淋淋的,可沒想到,只是普通的一張 A4 紙,打印了一段話,內容也稀松平常:
沈律師,你好:
你的專業能力的確令人欽佩,但是,人貴在自知,再優秀的律師也做不了救世主。
李偉興只是個犧牲品,IN 也是,你誰也救不了。
別讓自己成為下一個。
吳漾回到茶樓,又把這封信拿出來,從頭到尾讀了兩遍。
正在這時,剛剛吃過罐頭加餐的吳一周酒足飯飽,大搖大擺地進了臥室。
它一點不見外地跳到了女主人腿上,舔著爪子問:“看出什麽來了?”
“你當時收到這個,什麽感覺?”她問。
“覺得他在虛張聲勢。”它實話實說。
“我也覺得。”吳漾眉心輕蹙,“他要是真有你什麽把柄,完全可以直接說出來,讓你有所忌憚。可現在這個……”
與其說是恐嚇,倒不如說是某種“提醒”——
對方似乎在告訴他,IN 和李偉興的這場洩密糾紛,另有隱情。
“你當時怎麽收到的這封信?”吳漾又問。
“助理拿給我的,說前臺有份快遞。”
“查過來源嗎?”
“沒來源。就裝在你手裏那個快遞信封裏。”
而吳漾手裏是個空白的快遞信封,沒貼任何快遞單,上面用馬克筆寫了沈庭二字。
她忽然想到什麽,立刻翻出寫字臺抽屜裏的另一個信封——裏面裝的是關於沈庭事故調查的委托信。
一樣的信封,一樣的送信方法。
“能說明什麽?”它問,“快遞公司就這麽幾家。”
撞了信封也很正常。
可吳漾卻直接從信封裏拿出那張同樣簡短的委托信,把兩張 A4 紙疊在一起,又分開給它看,“看出來了嗎?”
她指著兩張紙右側完全相同位置的一條不太顯眼的豎線,“墨粉印子,是同一臺打印機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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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律師,您好。”
對方是位陌生姑娘,似乎在這等了挺久,看見他,上前一步,大方笑笑。
曾銳微怔,“您是……”
“我是沈庭表妹,”吳漾臉不紅心不跳地胡謅,“關於我哥的那場事故,想和您聊聊。”
“事故?”曾銳一時錯愕。
大概因為事情過去太久,他蹙眉想了一會,才好不容易記起來,語氣難掩地意外,“您……找錯人了吧?”
看來,除了那份不得不留在案卷裏的筆錄外,曾銳的確沒有向任何人提起他曾出現在車禍現場。
“沒有吧,”吳漾別有意味地笑笑,“應該沒有人比您更了解情況了。”
“抱歉,我確實不清楚,幫不了你。”話音剛落,曾銳就別開目光,從吳漾身側繞過,匆匆朝律所裏走了進去。
“曾律師積極協助警方調查,也該給我們做家屬的一個感謝您的機會吧?”
吳漾沒有直追上去,而是站在原地,略微提高了音量,引得不遠處的前臺小妹擡頭朝這邊看來。
曾銳無奈駐足,有些惱怒地回過頭,“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但請不要來打擾我工作!”
吳漾不是來鬧事的,本意也不是想引人註目。
她只是讓他知道,如果她想,就能有一萬種方法來“打擾”他工作。
“現在,能聊聊了嗎?” 她緩步走到曾銳身邊,小聲問他。
……
“我十點還有個會,有什麽話,您就快點說吧。”曾銳將吳漾帶到律所的一間小會議室,放下公文包和咖啡,臉上顯出輕微的不耐。
吳漾拉開椅子坐下,也沒繞彎,直接問道:“您那天是跟‘我哥’一起從晉城回來的嗎?”
短暫地猶豫後,曾銳不鹹不淡地“嗯”了一聲。
隨即又立刻補充:“我們業務領域相近,合作比較多,那天在晉城有個案子開庭,結束之後就一起回來了。”
撒謊。
“這樣啊。”吳漾意味深長地點點頭,“那您是坐我哥的車,還是……”
“我自己開車,跟在沈庭後面不遠。”
“所以……您看見事故是怎麽發生的了?”
“其實沒太看清。當時天色很暗,車速又快,我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沖到反向車道了。我還以為是他車子出故障了,想靠邊停下看看,但對面開來的大貨車馬上就撞上來了。”
和案卷裏的證詞一模一樣。
“後來您就幫忙報警了?”
曾銳微頓,“……是大貨司機報的警,我第一時間拍了他的車牌,怕他跑了。”
“那‘我哥’當時什麽情況?”
吳漾一口一個“我哥”,叫的自己都快信了。
“挺嚴重的吧,半個車頭都撞癟了,只有後座的一個門能拉開,我們本來想先把人擡出來,但試了下沒法弄,最後只好等救護車過來。”
“他隨身帶的東西,是您幫忙收的嗎?”
“不是,”曾銳答道,“當時只想著救人,沒顧上收東西。”
吳漾卻堅持追問:“我哥有個隨身帶著的錄音筆,白色的,您也沒印象嗎?”
“……沒有,沒看見。您還有別的問題嗎?”
他擡腕看了眼手表。
“沒了,”吳漾起身,朝曾銳笑著點了下頭,“謝謝曾律師。”
“嗯,您自便。”
說完,就提著了公文包,迅速離開了會議室。
……
按照吳漾之前的推測,是李偉興設計了車禍,而曾銳也明知如此,才趕去現場,搶先一步拿走錄音。
雖然乍聽還講得通,但吳一周卻覺得,兩個細節禁不住推敲——
第一,曾銳作為 IN 的代理律師,和李偉興是絕對的對立方。李偉興如果精心謀劃一場車禍,怎麽可能那麽容易就讓曾銳預先知道?還連時間地點都掐得剛好?
第二,如果車禍真的是李偉興一手策劃的,曾銳為什麽對警方只字未提?他為什麽要替李偉興隱瞞?
吳一周從吳漾書包裏鉆出腦袋,“怎麽樣,我說的沒錯吧?”
即便是對於作為沈庭“表妹”的她,曾銳也依然將這場車禍描述成了“意外”。
這更加讓它確信,車禍未必是李偉興造成的。
“反正曾銳肯定沒說實話。”吳漾說,“事故都過去兩個多月了,他對現場的描述還和案卷上基本一致,肯定是早就演練好的。還有那個錄音筆……”
“我的是黑色的。”
“嗯,我故意說錯的,他楞了一下,可能是擔心自己沒拿對吧。”
“還有個問題。”吳一周說,“剛才,關於事故情況,其實他講得挺清楚的。但他又說自己‘沒太看清’,你覺得……他沒看清的是什麽?”
“嗯?”吳漾仔細揣度著曾銳剛剛的回答,“是……你突然開到逆行道的原因?
“我知道了!” 她心頭一亮,“人只有對確定‘存在’的場景才會說他‘沒看清’,否則幹脆就會說‘不知道’或者‘沒看見’。所以,他肯定知道不是你車子出了故障,而是有其他原因!”
“聰明。”
“會不會是……有其他車子故意把你別過去的?”她問它,“有印象嗎?”
它努力回憶,可還是什麽都記不起來。
“嗐,沒事兒!”她看出它眼底忽至的黯淡,拍拍它安慰道,“當時情況那麽緊急,你記不清也正常。”
而如果吳一周推測的沒錯,制造車禍的不是李偉興,那她倒是可以直接找李問問情況了——反正她對 IN 也沒有保密義務,大可以拿著沈律師 U 盤裏那份完整的錄音,跟李偉興談條件了。
“等一下,”它叫住準備離開會議室的吳漾,“別急著走,先幫我把辦公室保險櫃裏的東西拿出來,有那份不起訴協議的原件和恐嚇信。”
“你助理會不會已經拿走了?”
“不會,保險櫃是我私人的。”
“你辦公室怎麽走?”
“出門左轉,右手第三間。但座位可能已經騰給別人了,你看看吧,拿不到就算了。”
它還真會給她出難題。
“……你們所總共多少人啊?”吳漾問。
“兩百多吧。怎麽了?”
“行吧,那互相不認識的概率應該比較大。”吳漾說著,就脫下外套,免得太像“訪客”,“你在這等著,我自己過去看看。”
不出吳一周所料,在 CBD 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個工位不可能永遠給誰留著,那屋子早就騰給了別人,連門上的名牌都換掉了。
吳漾甚至還猶豫了一下,擔心自己找錯地方。
算了,試試吧。
她深吸了口氣,敲開辦公室門,面帶微笑,“不好意思,我拿下東西。”
說著,還十分自然地指了下墻角的保險櫃。
辦公室裏,兩位男士個個盯著自己的電腦屏幕,其中一位擡起頭,又立刻低下,“哦”了一聲,另外一位壓根沒理她。
吳漾憑借著優秀滿分的心理素質,堂而皇之地走到保險櫃跟前,輸入密碼——
“嘀嘀嘀”三聲報錯,櫃子沒開。
她後脊頓時浮起一層冷汗。
其中一位男士這才覺得不對,緩緩轉過頭看她,眼中疑惑,“同事你是……”
吳漾假裝沒聽見,強行鎮定地又輸了一次密碼。
“哢噠”,櫃子開了。
她長舒了口氣,迅速拿出裏面的文件,笑著回身,胡說八道:“叫我 Amy 就行。”
隨後關上櫃子,朝對方點了點頭,“打擾了。”
趕緊溜出了辦公室。
“行政的?”一位男士問另外一位。
“律助吧。”
“你認識?哪個組的?”
“不認識。”
“切,白說。”
……
那份不起訴協議,吳漾已經在沈庭的 U 盤裏看過電子件,沒什麽稀奇。但一並裝在保險櫃裏的恐嚇信,她還是第一次見。
本以為會是電視上那種血淋淋的,可沒想到,只是普通的一張 A4 紙,打印了一段話,內容也稀松平常:
沈律師,你好:
你的專業能力的確令人欽佩,但是,人貴在自知,再優秀的律師也做不了救世主。
李偉興只是個犧牲品,IN 也是,你誰也救不了。
別讓自己成為下一個。
吳漾回到茶樓,又把這封信拿出來,從頭到尾讀了兩遍。
正在這時,剛剛吃過罐頭加餐的吳一周酒足飯飽,大搖大擺地進了臥室。
它一點不見外地跳到了女主人腿上,舔著爪子問:“看出什麽來了?”
“你當時收到這個,什麽感覺?”她問。
“覺得他在虛張聲勢。”它實話實說。
“我也覺得。”吳漾眉心輕蹙,“他要是真有你什麽把柄,完全可以直接說出來,讓你有所忌憚。可現在這個……”
與其說是恐嚇,倒不如說是某種“提醒”——
對方似乎在告訴他,IN 和李偉興的這場洩密糾紛,另有隱情。
“你當時怎麽收到的這封信?”吳漾又問。
“助理拿給我的,說前臺有份快遞。”
“查過來源嗎?”
“沒來源。就裝在你手裏那個快遞信封裏。”
而吳漾手裏是個空白的快遞信封,沒貼任何快遞單,上面用馬克筆寫了沈庭二字。
她忽然想到什麽,立刻翻出寫字臺抽屜裏的另一個信封——裏面裝的是關於沈庭事故調查的委托信。
一樣的信封,一樣的送信方法。
“能說明什麽?”它問,“快遞公司就這麽幾家。”
撞了信封也很正常。
可吳漾卻直接從信封裏拿出那張同樣簡短的委托信,把兩張 A4 紙疊在一起,又分開給它看,“看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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