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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 這屋子不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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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日後。

經歷了上次吳一周跑丟的事,吳漾可算長了記性,趕緊上網買了個迷你定位追蹤器,裝到一個紅色的小塑料球裏,強行掛在了剛要出門的貓脖子上。

吳一周正打算去院裏曬曬太陽,忽遭“緊箍咒”套牢,掙紮半天無果,只能怨聲載道:“你這嚴重侵害了我的隱私權!”

“你少唬我,”吳漾將小球給它扣好,“姐姐我好歹也懂點法,你啊,就沒這項權利。”

說完,還抻了下掛繩,確認牢牢綁緊了,這才拍了拍它的小腦袋,“行了,玩去吧,別回來太晚……也別和阿花廝混。”

長期莫名其妙地活在緋聞女友阿花的陰影裏,吳一周覺得自己快要抑郁了,於是激憤地朝女主人呲牙哈了一回,卻見吳漾一臉笑嘻嘻地:“要不就等忙過這陣子,帶你去絕個育,往後撒開歡的廝混……”

吳一周聞言,原地定了三秒,隨後一溜煙地掉頭跑了。

最毒不過婦人心。

……

下午兩點,吳漾帶著白貓找到楊洲的出租屋時,江楓、民警和房東三人剛剛從房間裏出來,房東正將文件袋裏抽出來的幾張紙轉交給民警同志。

走近後,吳漾看清那是份租房協議,協議附件裏有楊洲的身份證覆印件。

民警姓陳,年紀四十左右,貌相沈穩老練。他很快調出手機裏的內務系統,核實楊洲的身份證信息。

然而,才把十八位的號碼輸進去,陳警官就皺了眉,“這身份證號不對。”

房東一聽,登時慌了神色的,大概是擔心自己把房子租給了什麽不法分子,“不、不可能啊!”

民警反問:“你這合同備過案嗎?”

房東傻了,“這個……不是必須備案吧?”

民警睨他一眼,“那這身份證就是沒驗過。你怎麽知道不是假的?”

“這……”房東一時語塞。

可房子不是楊洲在數月前為了到 IN 工作才就近租的嗎?那時候的楊洲為什麽要用一張假身份證登記呢?吳漾一時也想不通。

只見江楓嘆了口氣,一臉沮喪,問陳警官:“那這案子還能立嗎?”

民警言辭中肯道:“人失蹤了,我們當然得重視,否則也不會過來核實情況。但要立案,起碼得確定失蹤者的身份。說白了,我們得知道丟的是誰。”

江楓一聽就是沒戲,有點急了,“還要怎麽確認?他有名字,有住址,有工作單位,而且他一直就住這,房東也能作證!”

房東卻很快擺明態度,指著那張假身份證覆印件說:“簽合同的是這個人,警察同志,可您也說了,這證是真是假,我光憑肉眼也驗不出來。至於這人住沒住我這,我就不清楚了……我不常在南平,也沒查過房……”

江楓忍不了了,指著睜眼說瞎話的房東質問:“你不就住對面小區嗎!”

“哎,小夥子別激動,”民警拍了拍江楓肩膀,“有話好好說。”

房東趕忙躲到民警後頭,小聲嘀咕:“……那、那也沒查過房。”

“問問鄰居吧。”吳漾上來解圍。

她將那名鄰居男孩當日所述的情況告訴民警,替江楓解釋:“他其實只是擔心楊洲的安全。”

“隔壁那孩子多大?”民警問。

“十四五歲吧,初中生。”吳漾答道。

民警沈吟片刻,決定敲開鄰居男孩的房門,問問具體情況。

看見這次敲門來的真是“警察”,男孩倒沒上次拘謹了。和那日吳漾得到的信息相近,男孩堅稱自己在 9 月 18 日晚上十點多的時候,看見一個人拖著另外一個,從楊洲的出租房離開。

但至於哪個才是楊洲,男孩就不敢確定了。

老舊小區,沒有監控設備,男孩口述的情況無法核實。就算要調取小區外頭的攝像頭,民警也得先拿到初步證據,再去申請授權。

然而眼下,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個叫做楊洲的被人挾持或是遭遇不測。

“這樣吧,”民警整理了下案件信息,對江楓說,“情況我了解了,我回去跟上頭匯報一下,有消息會通知你。”

“估計夠嗆了,”江楓目送走民警和房東,嘆了口氣,問吳漾,“現在怎麽辦?”

因為吳大力那邊結果未定,吳漾沒有先知會江楓,免得他失望更大。

仔細想了想,她建議道:“屋裏不是還留了個硬盤嗎?拿去找人破解看看吧?”

“行吧。”江楓沒有其他辦法,只好應了,掏出鑰匙打開房門,“我去拿吧,你在門口等我就行。”

承租下這裏後,江楓沒有再獨自來過,房間裏的擺設還和吳漾上次來時一模一樣。

她站在玄關處等著,直到一旁安靜許久的吳一周忽然喵了一聲:“這屋子不太對。”

吳漾連忙把吳一周從袋子裏拎出來,放到地上,問它,“哪裏不對?”

吳一周開始四處走動,嗅起鼻子來,片刻後說:“味道不對,有新氣味,很新。”

特意強調了下“很新”,言下之意:有人來過,不久前才離開。

吳漾心頭一緊,“你確定?”

這時,臥室裏的江楓忽然大呼一聲:“糟了,硬盤不見了!”

吳漾聞言,趕緊沖進臥室,幫忙仔細地找。

果然不見了。

“還丟了別的東西嗎?”吳漾已經調出手機裏當日拍下的照片,對比著房間裏的置物,開始挨處排查。

但兩人一貓搜尋了一圈,發現缺少的就只有那塊硬盤。而門鎖卻完好無損,她推測,對方應該是拿鑰匙開門進來的。

鑒於吳一周覺得對方並沒離開多久,吳漾又問江楓:“你今天剛來這的時候是幾點?路上有碰到什麽可疑的人嗎?”

江楓仔細回憶。

半晌後,他說:“下午一點半吧,我剛進小區恰好給房東打過一次電話,所以記得時間。如果非要說‘可疑’,我在小區門口碰見個穿勇士隊紀念衫的男生,那件白色衛衣,楊洲有件一模一樣的,我就多看了一眼。其他的……就沒有了。”

“樣子看清了嗎?”吳漾問。

“沒有,帶了個口罩,明星同款那種,黑色的。但肯定不是楊洲,身形都不一樣,比他矮,挺瘦的,衣服撐不起來,沒楊洲穿著好看。”

吳漾和吳一周對視一眼,幾乎可以確定:拿走硬盤的應該就是那個冒著“楊先生”名義取走蛋糕的男生。

他又有這裏的鑰匙,更說明其極可能就是那個神秘的同居人,而硬盤裏,也一定存著關於二人身份,或者是楊洲下落的秘密。

吳漾覺得,他們此前的推測可能都錯了。

起初,她認為是楊洲騙了江楓五萬塊錢,繼而消失不見。

後來,這個猜測被吳一周推翻,因為它覺得,如果只是為了騙錢,楊洲完全沒必要到江楓的公司工作,也不會被小江總的五萬塊打發了事。

因此,大家都認為,楊洲可能是遇到了什麽急需用錢的麻煩事,又不好向江楓解釋,這才借了錢,卻在將要離開時,被那個神秘的同居人挾制。

但這無法解釋兩個疑點:

第一,為什麽楊洲能夠在日歷上留下如此精準的線索?他不僅預計到那個同居人會拿著他的會員卡預定 10 月 5 日的蛋糕,甚至還通過游戲中的劇情影射了自己失蹤的原因。

第二,為什麽楊洲從一開始,就用了一張假的身份證,故意隱瞞真實身份?

現在仔細想想,或許,楊洲最開始的出現就是計劃好的。他隱瞞身份信息、接近江楓、進入 IN,起初的計劃可能遠不止五萬塊錢,可能是個更大的計劃,比如,綁架勒索,或是從 IN 得到更大的利益。

但後來,隨著和江楓的相處,楊洲漸漸良心發現,心生悔意。他決定離開 IN,離開江楓。

他用預定的外送早餐和一份生日禮物表達對江楓的感謝和歉疚,卻不料行動當日,在這間出租屋裏與當初合謀犯案的夥伴發生了沖突。

出於對夥伴的充分了解,楊洲能夠及時留下行蹤線索,而沒有了楊洲的支持,那名根本就與江楓素不相識的同夥也沒辦法繼續原計劃,只能臨時起意用楊洲的身份“借”了點錢,逃之夭夭。

所以,9 月 18 日上午,通過微信向江楓借走五萬塊錢的可能根本不是楊洲,而是已經挾制了楊洲的那個神秘同居人。

這時,吳一周沖她喵了一聲,打斷了她的思路:“先找到這個人要緊,放我出去看看。”

“我下樓到附近看看,”吳漾在它的建議下起身準備離開,臨走前又告訴江楓,“如果派出所還不給立案,就換個案由,拿著你給楊洲的轉賬記錄去找那個陳警官,說你被騙走五萬塊錢,讓他追蹤一下對方賬戶。”

打開大門,吳一周很快跑下樓梯,吳漾根本追不上。

“我得趁味道散盡前動作快點,你在小區門口等我。”吳一周說完,就徹底消失在了她的視線裏。

幸好她早有準備。

吳漾掏出手機,很快定位到了吳一周。

“跑的真快啊……”吳漾看著屏幕上飛快移動的小圓點,不禁感嘆,“這百米速得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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