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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蝙蝠蝙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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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這麽些年,他也算是有點情報人員,不然怎麽做一個優秀的狗仔隊,呸!新聞工作者!

得虧他的體質比較特殊,不然讓他去跟著明星,殺了他還比較快一點。

就算是這樣,他也沒得到多少的消息,只知道從那海底的冰塊裏溶出個人來,我去,這得多驚悚。

至少到現在,休伯特還沒有聯想到什麽,畢竟他之前接觸到的一個,也不過是超人這樣的外星人,再來超自然就是巫師,其他還算是正常的吧……

休伯特還沒打聽到那海底撈起來的人的情況,又接到其他的新聞,托尼史塔克在中東被綁架了!

本來休伯特是沒想起來托尼是哪一位,看到被各家報紙登出的照片,他整個人都不好了,這貨不就是鋼鐵俠的扮演著被優化的臉嗎?

再一聯想托尼史塔克的背景資料,很好,他基本可以肯定這貨就是傳說中的騷包鋼鐵俠了,誰讓那外殼是那麽紅艷艷的顏色。

也就是說,這貨現在正在朝鋼鐵俠的路上奔跑著前進?(廢話,不快點就要被那些越南人給幹掉了。)

說來休伯特之前還真沒留意過這個史塔克,誰讓這貨之前上的大部分是花邊新聞還有商業新聞,休伯特一直專註與變態鬥爭十幾年,哪裏有閑工夫去管個花花大少的事。

也就是這貨被綁架了,他才終於想起,這貨到底是哪個牛人。

不過他也幫不上什麽忙,所以只能在內心默默的替某只禱告,別出意外掛了,如果真有意外,一定是被他前女友,前前女友,前前前女友等等詛咒的,反正不關他的事。

休伯特又心安理得的去追華盛頓的新聞了,誰讓那花心蘿蔔的新聞總歸應該算國際新聞,再不濟也是屬於紐約的,跟他沒有半毛錢關系。

總歸覺得,在華盛頓的這個新聞,可能會跟他有關系。

只是過去了半個來月,他也沒磨蹭到更多的信息,摔!那個鋼鐵俠都高調回歸了好嗎!他快被他姐夫煩死了。

作為紐約總部的主編,總來管他這個分社的小員工做什麽,神煩!

找不到大新聞,休伯特其實也沒閑著,誰讓他那體質就註定了,變態總是不會少的,順便又送了幾只進去吃牢飯。

剛被姐夫吼過,休伯特很無奈的抓著外套準備出門,就聽到隔壁似乎有些動靜,有新鄰居搬來了?

休伯特開門,腦袋探出去看了看,就看到一個背影,似乎還挺壯實的,反正比他要高肌肉要大的多。

休伯特雖然常年習武,可肌肉並不是很突兀,在美國這個地方,大家都喜歡把胸肌練的大大的,胳膊上也一樣,這樣才好看。

偏偏他練的武可不是這樣,內勁可不是那些傻練肌肉可以比擬的。

那些只會練出一身肌肉使點蠻力的,還不夠他一掌拍飛的,內勁可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練的出來的。

【宿主請註意,最新任務,結識史蒂夫羅傑斯,任務積分五萬。】系統清冷的發布任務。

史蒂夫羅傑斯?這個名字,誰啊?

突如其來的任務,讓休伯特傻眼中,系統你敢靠譜一回嗎?

這會系統還真的靠譜了,就在休伯特翻白眼吐槽的時候,系統聲音再次響起【史蒂夫羅傑斯,綽號:美國隊長,職業:軍人,主要武器:主要是手持刀槍不入的盾牌、一支m1911手槍和其他武器,能力:體能狀態已經達到了人類所能達到的巔峰體能,所屬組織,神盾局。】(來自百度)

我去,這不就是傳說中的第一大胸!美國隊長!

當年休伯特看電影的時候,就極其欽慕那寬廣的胸懷來著。

擦擦口水,突然休伯特站定,腦袋瞬間開竅了,之前那個被深海裏挖出來的,又被秘密封鎖消息的,可不就是這個美國隊長嗎!

難怪他弄不到新聞了,原來是神盾局出面。

只是為什麽會住在他隔壁呢?這是個謎……

反正跟他關系不大,想挖隊長的新聞,休伯特望天,算了,就這個為美國奉獻了一生的老年人,還是不要去騷擾人家了。

等等,為什麽這次系統會給出這麽準確的信息?以前根本就沒有過。

【因為宿主努力,特為宿主開放一次初級版。】

這還是初級版……

對此休伯特還是很厚道的,誰讓隊長一直是某人的男神來著。

想著隔壁住著隊長,休伯特也不出門了,反正最近都為了這事奔走,現在知道是什麽事了,他也就放心了。

主要之前擔驚受怕,是怕自己穿到的世界是什麽末世之類的,現在發現不過是加了個美國隊長,安心了,他是不是可以再申請幾天假期?說大姨夫來了?

不行,被姐夫知道非沖來揍他不可,他倒不怕姐夫來揍他,反正也打不過自己,把姐夫氣的腦淤血就不好了,那就太對不起小外甥了。

想想他果然是善良的好青年,結果休伯特給報社打了個電話,就說自己出去跑新聞了。

做記者就是這點方便,自我放假什麽的,他可能會告訴別人嗎?

現在休伯特需要惆悵的是,要怎麽不露痕跡的認識男神,還不能引起懷疑,最後還人財兩得!多完美!(認識男神加賺到積分。)

不過既然男神住在他家隔壁,就不用擔心遇不上,總歸是近水樓臺先得月,刷存在感什麽的是必須的。

基本上好基友的訊息休伯特每天都能從新聞上得知,上班又要拯救世界,超人真心的忙碌。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等等這話是誰說的?

這不重,重要的是,他來不及多想又接到電話,他家姐夫竟然第一時間知道他曠工,直接來逮人。

不帶這麽兇殘的!

他姐夫是怎麽知道他偷懶來著的?

管不了這麽多,只聽說哥譚市出來個蝙蝠俠還是什麽的,讓他去追上一追。

休伯特整個人都不好了,特麽別欺負他地理學的不好,高譚市是個什麽鬼!不是傳說是虛擬的城市嗎?

翻了地圖,還真有這麽個地方,休伯特想給這個無情無理取鬧的世界跪了。

沒辦法,主編給的任務,他只能收拾行李,其實也就幾身內在美,外衣什麽的,太重太麻煩。

找蝙蝠俠說說容易,看過電影的都知道,這貨是超級有錢的富翁,白天是花花大少,晚上就是身披黑甲的黑暗中的守護神。

這個世界也是夠狠的,竟然活生生的多出了一塊,還變成了蝙蝠俠的老巢。

說起來,他還真的是不太記得蝙蝠俠到底是何許人也,花花公子的設定,和某個紐約的花花大少神似啊……

只不過紐約那只是真花,而蝙蝠俠麽,算是掩護吧。

他唯一記得的就是他當初在電影院裏傻看了三個小時的電影,差點睡死過去,最終看到精彩片段,蝙蝠俠被他睡過的妞給桶了腎,好像是這樣的吧……

所以血的教訓告訴我們,泡妞需謹慎,否則要傷腎。

為了一時爽,就要拿腎還,這等買賣實在是太不劃算了,也就這樣的敗家子能做的出來。

說來要找到蝙蝠俠應該不算什麽難事吧?

只需要去那哥譚市打聽一下哪家敗家子強,應該就能有眉目了,要真遇上了,他那不太靠譜的系統也會給出正確的提示,一般三流四流的配角,系統連鳥都不會鳥一下的。

走一步算一步,只希望男神不要等他回去前被別人給勾搭了,不然他真要跳波托馬克河去了。

很快搜集情報小能手休伯特就從N個敗家子裏找到了有可能是蝙蝠俠的人,那就是布魯斯韋恩。

布魯斯韋恩,哥譚市首富韋恩家族的獨子和繼承人,父母在他年幼時遭到搶劫身亡。

對他父母遭到搶劫什麽的,他就不發表什麽看法了,作為首富,出門竟然連個保鏢都沒帶,也好意思叫首富?

反正不管怎麽說,他算是找到目標人物了。

現在剩下的就是接近蝙蝠俠,其實挺簡單的,對方好歹也算是個公眾人物,還是個從國外游學歸來的公眾人物。

休伯特用那僅剩不多的記憶挖掘,這個布魯斯韋恩,應該是去東方學習武術什麽來著。

只是他找的老師似乎也不是什麽好東西,還是被蝙蝠俠自己幹掉的?休伯特是完全想不起來了。

比起男神,他對蝙蝠俠什麽的關註度完全不夠。

能想起這些就夠給面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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