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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無聲無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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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條一下下打到身上,血透過衣服慢慢滲出滴落在地,引來了村裏的流浪狗,沈初狠狠的瞪著那只骯臟醜陋的狗,流浪狗最終不甘的嚎叫一聲,轉身拖著斷了一半的尾巴逃走了。

手持藤條的女人還在邊打邊罵,打累了,把藤條扔在地上,用沾滿泥的布鞋狠狠的踩在還在滲血的傷口上。嘴上也不閑著,當著看熱鬧的眾人罵到,“這麽小就偷東西,長大了不得偷人啊。”這句話一出口,圍觀的村民們一陣哄笑,村裏的生活平淡,男人都出去打工了,就剩下一幫女人帶著孩子,要不是沈家隔三差五的鬧這麽一出,這村裏的生活就荒的跟墳地一樣。

女人打沈初,是因為女人認為沈初偷了自己烙的餡餅,女人昨晚烙了七個,今早打開碗櫃一看,一個都不剩,想到這兒,女人又狠狠踹了一腳沈初的肚子,沒想到這個小崽子這麽能吃,這可是自己一天的飯量啊。

沈初被踹的胃直抽搐,不斷向上返酸水,想吐,吐不出來,只能幹嘔,其實,沈初已經餓了兩天了,就是餓死,沈初也不會吃女人烙的餡餅。

沈初被打的攤在地上,溫暖的陽光透過薄薄的雲彩曬在她的臉上,惡心的她直想吐,把臉別開時,看到人群中有一個奇怪的人一直盯著她看,他不是村裏的人,西裝革履,像電視劇裏有錢人,上了點年紀,身上有掩蓋不住的貴氣。

沈初被他盯的有點後背發涼,男人的眼神,讓沈初想起了被自己嚇走的流浪狗。

女人打餓了,丟下沈初進了屋子,旁邊的人也因為沒熱鬧可看而散了,等人群散盡了,盯著沈初的男人也消失了。

煙筒裏飄出了煙,女人又開始烙餅,自從沈初從鄰村的集市買了一次肉回來,女人就喜歡上了用那肉烙的餡餅,跟上癮一樣,每天都得吃,不吃就睡不著覺。

夜漸漸黑了,女人鎖上了門,沒讓沈初進屋睡覺。

沈初有了力氣,爬向墻角,黑夜中,爬行的沈初像個行動緩慢的僵屍,剛倚著墻角坐起來,就看到白天那只流浪狗坐在院子門口,也不靠近,就那麽悠閑的坐著,沈初知道,她在等自己斷氣,就像動物世界裏的禿鷲,能嗅到死亡的氣息,盤旋在獵物上空,直至獵物腐爛。

沈初也感覺自己活不長了,剛才的動作已經耗盡了她的力氣,沈初知道只要自己一斷氣,流浪狗就會迫不及待沖上來的,用它骯臟鋒利的牙齒咬上自己的喉嚨,或者,它根本就不用等到自己斷氣,就能輕松的了解了自己。

沈初的意志漸漸渙散,她想用力的睜開眼睛,可是力不從心,在眼睛最終閉上的那一剎那,沈初看到了那條討厭的狗慢慢的朝自己走來,鋒利的牙齒在黑暗中熠熠生輝。

再睜開眼睛,沈初發現自己在一張柔軟的床上,她沒有變成流浪狗腹中的食物。

門突然開了,有人進來,沈初費力的坐了起來,自己的衣服已經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漂亮的白色睡裙,很久以前,那個讓自己管她叫媽的女人還沒離開時,家裏很窮,不能給沈初買新衣服,偶然一次從外邊給沈初帶回了一件裙子,也是白色的,有點大,沈初舍不得穿,就放在枕頭旁邊的小箱子裏,每天晚上臨睡前都拿出來看看,偶爾也會試一下,但怕弄臟弄壞,很快就放回去了。

然後,那個讓自己管她叫媽的女人離開了,新來的女人再也沒有給沈初買過新衣服,沈初穿的都是爸爸不要的舊衣服,那件裙子就成了沈初唯一的一件裙子,幾年之後,當初偏大的裙子已經小到穿不進去了,沈初還是舍不得扔,依舊好好的放著。

直到有一天,沈初被女人支使著幹了一天活,臨睡前忘記把裝裙子的箱子關緊,第二天早上起來時,裙子已經被老鼠咬的全是洞,看著自己一直舍不得碰的裙子變成抹布,沈初一把抓住還在撕扯裙子的老鼠,揪著它的頭和尾巴,用力一拽,老鼠身首異處,一股溫熱的血液從老鼠的脖子裏噴出,弄臟沈初的白裙子。

老鼠死了,裙子卻再也補不好,上面的血跡也洗不幹凈,沈初很傷心,把破碎骯臟的裙子埋在了院子裏的柳樹下,然後,用一下午時間抓光了家裏的老鼠,做晚飯的時候,把一雞籠的老鼠扔進了滾燙的沸水裏,蓋上鍋蓋,聽著鍋裏傳出撕心裂肺的叫聲,沈初的心情突然變得非常好,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價,老鼠也不例外。

直到鍋裏沒了聲音,沈初才拿起鍋蓋,鍋裏,老鼠的屍體隨著沸騰的水一起翻滾著,味道無比惡心,可是沈初很滿意,因為沒見血,很幹凈。

沈初開心的看著身上的白色睡裙,剛從門口走進來的男人看著沈初這麽開心,也露出了微笑,把手上的托盤放在床上頭的桌子上,自己坐在床邊的椅子上。

男人伸出手想要摸摸沈初的頭,沈初往後一躲,男人的手摸了一個空,沈初不是害怕男人,只是自己被打習慣了,本能的躲開了男人的手。沈初想開口向男人解釋,可是卻說不出口,幸好男人沒介意,把手收回,拿起了托盤上的粥,沈初瞅著男人手上的粥咽了一下口水,男人把勺子放到嘴邊輕輕的吹涼,然後溫柔的遞到沈初的嘴邊,沈初的臉微微的發燙,甚至忘記了饑餓,直到男人輕輕的咳了一聲,沈初才反應過來,小心的把勺裏的粥喝進胃裏。

好幾天沒吃東西了,食物突然的入侵讓胃很不舒服,讓沈初的額頭冒出了冷汗,可是,男人手中的粥還是一勺一勺的餵進了沈初的手裏,經過食道,進去沈初疼的要死的胃裏,第一次被人這麽溫柔的對待,沈初不舍得不喝,哪怕胃疼的撕心裂肺。

看著沈初乖巧的樣子,男人很滿意,感嘆道,多好的孩子,可惜是個啞巴。

沈初不是啞巴,她會說話,但沈初想,自己以後再也不說話了,因為沈初清楚的看到,男人感嘆時,眼神裏卻沒有一絲惋惜,甚至有一絲欣喜,眼神是騙不了人。

沈初知道,自己不能說話,可能就是男人救自己的唯一理由,女人打沈初時,沈初沒有發出聲音,其實只是不想示弱,沒想到,卻讓男人誤會了。

沈初從來沒想過要回那個家,所以,當男人摸著她的頭問她要不要和自己走時,沈初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

得到沈初的回答,男人很高興,微笑時的眼睛像童話書裏的王子,雖然老了一點,但還是讓沈初覺得他是一個王子。

沈初從男人要了一支筆和一張紙,不能發出聲音,沈初和男人交流起來很困難。沈初問自己和男人走之前可不可以回家一趟,男人同意了。

男人給了女人一筆錢,女人什麽也沒說就答應的男人的要求,拿錢的那一剎那,女人臉上的笑出了一朵花,也忘了要征得沈初在外打工的父親的同意,直接把沈初賣給了男人。唯一讓女人可惜的,就是沈初再也不能幫自己買肉了,鄰村的集市自己一次也沒去過,沈初說很遠。

沈初穿著漂亮的裙子,肉色的涼鞋上有著漂亮的珠子,硌的沈初的腳癢癢的,想拽下了,卻舍不得,男人說這雙鞋很配她,親手給沈初穿在了腳上,給沈初穿鞋的時候,男人微微屈膝,求婚的標準動作。

看著穿的跟貴小姐一樣的沈初,女人還是不屑的,別以為披了一層有錢人的皮,就能擋住骨子裏的下賤。

女人眼中的不屑讓沈初很不舒服,本來想放女人一馬,可是女人自己斷了沈初施舍給她的生路。沈初在本子上對男人寫道,自己想和女人告一下別,本子是男人送給沈初的,封面上是一只漂亮的蝴蝶,男人同意了,沈初自己下了車,學著電視裏淑女的樣子,向女人走去,沈初知道男人在看著自己,她想留給男人最好的印象,哪怕是個背影,哪怕男人看過她最狼狽的樣子。

看著沈初的裝模作樣,女人眼中的不屑更明顯了,直到沈初抱住女人,女人眼中的不屑才變成不可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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