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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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年的五月時節,小鹿毫無預兆的回國了。
大少爺知道他會在這一陣子回來,可具體會是哪天,卻是一直沒有準信。程廷禮貪戀繁華,常駐了天津,於是大少爺留在北平,繼續充當父親的駐平總代表,同時還兼任了察哈爾省的禁煙局局長。禁煙局說是禁煙,其實是打著禁的旗號,壟斷了煙土行業專買專賣。這是個暴利的買賣,程廷禮靠著它給自己貼補軍餉。大筆的銀錢在別人手中流動,他不放心,非得自己的親兒子上陣才行。
大少爺依然保持著愛說愛笑的性子,會玩會鬧,同時心裏十分的有數。少年時代他玩夠了,“玩”這件事被他看穿品透,已經不能再動搖迷惑他的心智。所以像他老子伸出去的一支交際花一樣,他一手攥著銀元,一手攥著人脈,雖然還只是二十多歲的年紀,但在程廷禮的軍隊裏面,已經能夠說得上話了。
程廷禮一直張羅著給他娶一房正經太太,不為別的,為了讓他傳宗接代。程廷禮不顯山不露水的經營了這許多年,已經積攢下了金山銀山。這麽大的家業,大少爺躺著花、花一輩子、都花不完,沒有繼承人怎麽行?
然而大少爺支支吾吾的始終不肯,不肯的原因,當然是為了小鹿。
他知道小鹿總有一天還會回到自己面前,那個時候自己若是妻妾成群兒女滿堂了,小鹿得是什麽心情?小鹿的心裏,怕是要苦死的啊!
於是他就拖,拖了今天拖明天,反正他再怎麽大也只有二十幾歲,無論如何都還是個年輕人,年輕人喜歡玩不結婚,放在當今這個時代,絕對不算毛病。
小鹿所乘坐的客輪,是在上海的十六鋪碼頭靠岸,他須得下了船轉乘火車,北上再到天津。大少爺聽聞此言,也早早的就搬來了父親這邊居住。可是左等右等,小鹿始終沒有要到的消息,於是他漸漸等得疲憊了,在他父親的天津公館裏也坐不住了。
在他百無聊賴之際,小鹿終於到了。
小鹿到的那天,大少爺偏巧不在家。那是一個陰雨靡靡的午後,大少爺坐在朋友家中的牌桌前,正在有一搭沒一搭的打梭哈。大白天的,不是賭博的好時刻,但是這幫人無所事事,又全懶洋洋的不肯出門,只能是在撲克牌上消磨時間。
大少爺手氣很好,正是贏得興高采烈,忽有一名隨從輕輕的推門走進來,停在他的身後彎腰低聲說道:“大少爺,家裏剛來了電話,說是鹿少爺回來了。您不在,老爺偏巧也不在,家裏沒人。”
大少爺聽聞此言,握著撲克牌的手登時一哆嗦:“回來了?”
隨即他把撲克牌往桌上一拍,籌碼也不要了,慌慌的起身就要走。在座眾人沒見他這麽失態過,嚇得一時竟是不敢阻攔。
程廷禮在天津有好幾處公館,每處公館都藏著嬌,唯有此刻住的這一處宅子最素凈,因為大少爺來了,硬生生的擠走了此地的阿嬌。程廷禮在這一方面,素來是灑脫的,不瞞外人,也不瞞兒子,但是把兒子和阿嬌放在一起,兒子是二十幾歲的大小夥子,阿嬌也是二十幾歲的大小夥子,怎麽看都像是不大對勁,於是他難得的意識到了自己的父親身份,竟然一狠心,把他的寶貝給遣送走了。
公館是座西班牙式的三層洋樓。大少爺乘坐汽車回了家,進門張嘴就問小鹿。一名副官迎了上來,低聲笑道:“大少爺,鹿少爺在那邊兒小客廳裏坐著呢!”
大少爺脫了西裝上衣,像怕嚇著誰似的,拐進一樓走廊,輕輕的往小客廳裏走。小客廳是程廷禮會見親密客人的地方,位於走廊盡頭。大少爺擡著頭向前走,一邊走一邊就見那小客廳的房門開著,而客廳裏,此時此刻,應該是正坐著小鹿。
一身的力氣往下走,一直運到了腳趾頭上。大少爺走成了野貓獵豹,毛發抖擻無聲無息。今日整天都是陰天,屋子裏昏暗,走廊裏更是黑洞洞。他盯著盡頭地面那一小片青灰光明,屏住呼吸慢慢的走。
及至終於走到了門口,他收住腳步,隔著一層水晶珠簾,他大睜了眼睛向內看。
小客廳面積不大,面對著窗戶擺了半圈皮沙發。有個西裝青年背對著門口坐在沙發上,肩膀端正,腰背挺直,整個人如同被凍住了一般,孤零零的紋絲不動。
大少爺閉上眼睛穩了穩心神,然後像要做出什麽大動作似的,一咬牙一狠心,猛然擡手撩起簾子,在邁步的同時發出聲音:“小鹿?”
沙發上的青年緩緩站起了身,又緩緩的轉向了大少爺。背著滿窗黯淡的天光,青年微微的一躬身,用冷淡而又粗礪的聲音做了回應:“大少爺。”
大少爺聽了他這個稱呼,登時楞了一下,同時徹底看清了小鹿的面貌。
小鹿的面貌,讓他暗暗的也很驚訝。
小鹿穿著一身過於合體的西裝,太合體了,箍著他的胳膊腿,幾乎顯得有一點局促;然而他整個人的姿態神情又是如此的肅穆僵硬,和他這一身緊繃繃的衣服相配了,竟然也很調和。
露在外面的手和臉,則是粗糙黝黑的,頭發剃得只剩短短一層茬子,可以看見同樣曬黑了的頭皮。和三年前相比,小鹿並沒有再長高,直通通的正視著大少爺,他雖然依然有著烏濃的長眉和厚密的睫毛,但是天真的眼神消失了,烏黑的瞳孔中射出野蠻寒冷的光,他像極了一名殺氣騰騰的兵。
在小鹿的註視下,大少爺忽然手足無措了,勉強的翹了嘴角,他不笑強笑:“才三年不見,你就不認我做大哥了?”
小鹿聽了這句玩笑,心中毫無觸動。對於大少爺,他現在除了恨,沒別的。恨得久了,也很單調,於是他簡直恨得快要不恨。
才三年不見,說起來時間不是很長,可他看大少爺,只感覺自己是看到了上輩子的仇人,非常的遙遠,哪怕對方都站在眼前了,他還也是感覺這人面目模糊,和自己之間有著十萬八千裏的距離。
筆挺的站直了,他不置可否的對著大少爺一點頭,對待這人,他現在已經無話可說。
正當此時,門外由遠及近響起了腳步聲音,是程廷禮回來了。
程廷禮這兩年略略有一點發福,將要半百的人了,再掙紮也保持不了年輕人的身型,但是胖得很有分寸,起碼穿起戎裝系了武裝帶後,看起來無非是比前些年腰粗了一圈,加之他是天生的面孔清瘦,所以身材縱是稍微走形,他乍一瞧也還是風度翩翩。
聽聞小鹿回來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該不該高興。到家之後溜溜達達的走了過來,他站在門外一擡頭,正和門內的小鹿打了個照面。
一只手向上半擡著掀了簾子,程廷禮驟然圓睜二目,像被嚇著了似的,望著小鹿半晌沒言語。而小鹿垂下雙手,對著他深深的一鞠躬:“幹爹,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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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爺知道他會在這一陣子回來,可具體會是哪天,卻是一直沒有準信。程廷禮貪戀繁華,常駐了天津,於是大少爺留在北平,繼續充當父親的駐平總代表,同時還兼任了察哈爾省的禁煙局局長。禁煙局說是禁煙,其實是打著禁的旗號,壟斷了煙土行業專買專賣。這是個暴利的買賣,程廷禮靠著它給自己貼補軍餉。大筆的銀錢在別人手中流動,他不放心,非得自己的親兒子上陣才行。
大少爺依然保持著愛說愛笑的性子,會玩會鬧,同時心裏十分的有數。少年時代他玩夠了,“玩”這件事被他看穿品透,已經不能再動搖迷惑他的心智。所以像他老子伸出去的一支交際花一樣,他一手攥著銀元,一手攥著人脈,雖然還只是二十多歲的年紀,但在程廷禮的軍隊裏面,已經能夠說得上話了。
程廷禮一直張羅著給他娶一房正經太太,不為別的,為了讓他傳宗接代。程廷禮不顯山不露水的經營了這許多年,已經積攢下了金山銀山。這麽大的家業,大少爺躺著花、花一輩子、都花不完,沒有繼承人怎麽行?
然而大少爺支支吾吾的始終不肯,不肯的原因,當然是為了小鹿。
他知道小鹿總有一天還會回到自己面前,那個時候自己若是妻妾成群兒女滿堂了,小鹿得是什麽心情?小鹿的心裏,怕是要苦死的啊!
於是他就拖,拖了今天拖明天,反正他再怎麽大也只有二十幾歲,無論如何都還是個年輕人,年輕人喜歡玩不結婚,放在當今這個時代,絕對不算毛病。
小鹿所乘坐的客輪,是在上海的十六鋪碼頭靠岸,他須得下了船轉乘火車,北上再到天津。大少爺聽聞此言,也早早的就搬來了父親這邊居住。可是左等右等,小鹿始終沒有要到的消息,於是他漸漸等得疲憊了,在他父親的天津公館裏也坐不住了。
在他百無聊賴之際,小鹿終於到了。
小鹿到的那天,大少爺偏巧不在家。那是一個陰雨靡靡的午後,大少爺坐在朋友家中的牌桌前,正在有一搭沒一搭的打梭哈。大白天的,不是賭博的好時刻,但是這幫人無所事事,又全懶洋洋的不肯出門,只能是在撲克牌上消磨時間。
大少爺手氣很好,正是贏得興高采烈,忽有一名隨從輕輕的推門走進來,停在他的身後彎腰低聲說道:“大少爺,家裏剛來了電話,說是鹿少爺回來了。您不在,老爺偏巧也不在,家裏沒人。”
大少爺聽聞此言,握著撲克牌的手登時一哆嗦:“回來了?”
隨即他把撲克牌往桌上一拍,籌碼也不要了,慌慌的起身就要走。在座眾人沒見他這麽失態過,嚇得一時竟是不敢阻攔。
程廷禮在天津有好幾處公館,每處公館都藏著嬌,唯有此刻住的這一處宅子最素凈,因為大少爺來了,硬生生的擠走了此地的阿嬌。程廷禮在這一方面,素來是灑脫的,不瞞外人,也不瞞兒子,但是把兒子和阿嬌放在一起,兒子是二十幾歲的大小夥子,阿嬌也是二十幾歲的大小夥子,怎麽看都像是不大對勁,於是他難得的意識到了自己的父親身份,竟然一狠心,把他的寶貝給遣送走了。
公館是座西班牙式的三層洋樓。大少爺乘坐汽車回了家,進門張嘴就問小鹿。一名副官迎了上來,低聲笑道:“大少爺,鹿少爺在那邊兒小客廳裏坐著呢!”
大少爺脫了西裝上衣,像怕嚇著誰似的,拐進一樓走廊,輕輕的往小客廳裏走。小客廳是程廷禮會見親密客人的地方,位於走廊盡頭。大少爺擡著頭向前走,一邊走一邊就見那小客廳的房門開著,而客廳裏,此時此刻,應該是正坐著小鹿。
一身的力氣往下走,一直運到了腳趾頭上。大少爺走成了野貓獵豹,毛發抖擻無聲無息。今日整天都是陰天,屋子裏昏暗,走廊裏更是黑洞洞。他盯著盡頭地面那一小片青灰光明,屏住呼吸慢慢的走。
及至終於走到了門口,他收住腳步,隔著一層水晶珠簾,他大睜了眼睛向內看。
小客廳面積不大,面對著窗戶擺了半圈皮沙發。有個西裝青年背對著門口坐在沙發上,肩膀端正,腰背挺直,整個人如同被凍住了一般,孤零零的紋絲不動。
大少爺閉上眼睛穩了穩心神,然後像要做出什麽大動作似的,一咬牙一狠心,猛然擡手撩起簾子,在邁步的同時發出聲音:“小鹿?”
沙發上的青年緩緩站起了身,又緩緩的轉向了大少爺。背著滿窗黯淡的天光,青年微微的一躬身,用冷淡而又粗礪的聲音做了回應:“大少爺。”
大少爺聽了他這個稱呼,登時楞了一下,同時徹底看清了小鹿的面貌。
小鹿的面貌,讓他暗暗的也很驚訝。
小鹿穿著一身過於合體的西裝,太合體了,箍著他的胳膊腿,幾乎顯得有一點局促;然而他整個人的姿態神情又是如此的肅穆僵硬,和他這一身緊繃繃的衣服相配了,竟然也很調和。
露在外面的手和臉,則是粗糙黝黑的,頭發剃得只剩短短一層茬子,可以看見同樣曬黑了的頭皮。和三年前相比,小鹿並沒有再長高,直通通的正視著大少爺,他雖然依然有著烏濃的長眉和厚密的睫毛,但是天真的眼神消失了,烏黑的瞳孔中射出野蠻寒冷的光,他像極了一名殺氣騰騰的兵。
在小鹿的註視下,大少爺忽然手足無措了,勉強的翹了嘴角,他不笑強笑:“才三年不見,你就不認我做大哥了?”
小鹿聽了這句玩笑,心中毫無觸動。對於大少爺,他現在除了恨,沒別的。恨得久了,也很單調,於是他簡直恨得快要不恨。
才三年不見,說起來時間不是很長,可他看大少爺,只感覺自己是看到了上輩子的仇人,非常的遙遠,哪怕對方都站在眼前了,他還也是感覺這人面目模糊,和自己之間有著十萬八千裏的距離。
筆挺的站直了,他不置可否的對著大少爺一點頭,對待這人,他現在已經無話可說。
正當此時,門外由遠及近響起了腳步聲音,是程廷禮回來了。
程廷禮這兩年略略有一點發福,將要半百的人了,再掙紮也保持不了年輕人的身型,但是胖得很有分寸,起碼穿起戎裝系了武裝帶後,看起來無非是比前些年腰粗了一圈,加之他是天生的面孔清瘦,所以身材縱是稍微走形,他乍一瞧也還是風度翩翩。
聽聞小鹿回來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該不該高興。到家之後溜溜達達的走了過來,他站在門外一擡頭,正和門內的小鹿打了個照面。
一只手向上半擡著掀了簾子,程廷禮驟然圓睜二目,像被嚇著了似的,望著小鹿半晌沒言語。而小鹿垂下雙手,對著他深深的一鞠躬:“幹爹,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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