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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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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廷禮究竟是什麽時候回來的,小鹿不知道;反正小鹿進了他那屋子裏時,只見這位幹爹還是一如既往的愛睡覺,此刻不早不晚的,他已經換上了睡衣。絲綢睡衣是西式的,質地閃亮沈重,袖口領口全用暗紅的絲線繡了花樣子。小鹿素來看不慣男人穿繡花衣服,然而程廷禮盡管已經年過四十,但是毫無發福老態,依然長身玉立,穿成這個樣子,看著居然也挺調和。趿拉著拖鞋背著手,他站在屋子中央,對著小鹿擡眼一笑:“小混蛋,知道幹爹今天回來,你還出去野跑。”

大少爺站在一旁,此刻也開了腔:“你上哪兒去了?”

小鹿對著程廷禮笑了,又看了大少爺一眼,然後小聲答道:“我沒上哪兒,就是出去溜達溜達。要是知道幹爹今天回來得早,我就不出去了。”

程廷禮登時笑出了聲音,又對著小鹿一招手。及至小鹿走到他面前時,他一彎腰,在一把大沙發椅上坐了下來。上下又將小鹿打量了一番,他低聲笑道:“看你這一頭汗,從外面一路跑回來的?”

小鹿實話實說:“本來是慢慢走的,後來看見胡同口裏有兵了,這才開始跑的。”

程廷禮點了點頭:“好,好,去把衣服脫了,拿毛巾擦擦汗。”

小鹿穿著一件花格子呢短上衣,這時就依言解了紐扣,脫了它要往衣帽架上放。一名小勤務兵趕了上來,雙手接了衣服要為他代勞。小鹿沒提防,冷不丁的見身邊伸過來了一雙手,竟是嚇了一跳,上衣登時就脫手落了下去。小勤務兵倒是眼疾手快的,一把將那上衣托了住,同時只聽“啪嗒”一聲,一只信封從上衣口袋中落到了地上。

程廷禮見了,本是沒往心裏去;大少爺卻是看得清楚,登時大踏步的走了過來,彎腰伸手要去撿;小鹿慌得一顆心在腔子裏一顫,下意識的先人一步俯下身,將信封一把抄了起來。

大少爺撿了個空,於是直起腰對著他一伸手:“什麽東西?給我!”

小鹿死死的攥住了信封:“是信,同學給我的信。”

大少爺瞪了眼睛:“同學?你連學都不上了,哪兒來的同學?”

小鹿看了大少爺這個猙獰面孔,不由得回頭看了程廷禮一眼,想讓幹爹攔一攔大少爺,然而程廷禮微笑不語,是個旁觀的架勢。

“是原來的同學。”小鹿囁嚅著說話:“新同學沒有,舊同學也不許有了?”

大少爺依然保持著伸手的姿勢:“就算是有信,那信也應該是寄到咱家裏來,你把它隨身帶著,是什麽意思?還是你剛和你那舊同學見了面?既然見了面,還寫信幹什麽?”

說完這話,他驟然出手,硬從小鹿手中拽出了信封。那信封也沒有封口,扒開來向內一看,便可見其中內容。大少爺此刻若是看到了信件,也就罷了;可是望著信封裏的那幾張鈔票,他吃了驚。抽出鈔票一數,不過是幾十塊錢,但對於小鹿這麽個孩子來講,已經堪稱是巨款,尤其小鹿又是個從來不碰錢的人。

當著程廷禮的面,大少爺沒有咆哮,而是心平氣和的開了口:“說吧,哪兒來的錢?”

小鹿看了看大少爺,又看了看程廷禮,大少爺是平靜的,程廷禮是微笑的,這兩人的反應都讓他心驚肉跳。不由自主的後退了一步,他走投無路,知道自己只能是實話實說了。

從嗓子眼裏擠出聲音,他垂頭答道:“我自己賺的。”

大少爺笑了一聲,笑得很冷,仿佛鼻子裏呼出來的都是涼氣:“怎麽賺的?”

小鹿不敢再看人,將自己這份職業的來歷全盤說出,一五一十,講了個清清楚楚。大少爺一直沒插言,及至小鹿說完最後一句,程廷禮笑了:“小瑞,咱家的孩子,竟然為了三十塊錢給人家賣力氣,你這大哥啊,我看做得是很不夠格。”

大少爺橫了小鹿一眼,依然是沒有大發雷霆,只說:“丟人現眼。”

小鹿沒覺著自己哪裏丟人現眼了,要說丟人,大概也只是因為賺得少。三十塊錢,都不夠大哥在北京飯店的跳舞廳裏消遣一次。

程廷禮這時向外喊了一名副官進來,含混的吩咐了一句。及至副官領命走了,程廷禮把小鹿拉到了身前,和顏悅色的問道:“小鹿,你是不是想要什麽,小瑞不給你買?”

小鹿搖了搖頭,同時就感覺幹爹的手指在撚自己的手掌,那手指溫熱柔軟,真不像是個軍人的手。

“我是想去念書。”程廷禮的手讓小鹿委屈了,小鹿很需要這樣一只溫柔的手來拍拍自己的腦袋:“跟大哥說,大哥也不當回事兒。”

程廷禮深深的點頭,做了個恍然大悟的姿態,隨即把小鹿的手牽起來,送到嘴邊親了親:“不怕不怕,小瑞不給你錢,幹爹給你。”

這話說完,那名副官帶著寒氣從外面回了來,雙手奉上了一張支票。程廷禮把支票往小鹿手中一捺:“給你,記住,拿著它去東交民巷那邊的花旗銀行,銀行裏的人見了,自然就會給你錢。”

小鹿當即對著程廷禮一鞠躬,程廷禮的毛病忽然全不算毛病了,和硬邦邦的大少爺相比,幹爹簡直暖成了一股春風。

程廷禮又親了親他的手背,然後仰起臉問他:“幹爹好不好?”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好。”

程廷禮瞇著眼睛看他:“喜不喜歡幹爹?”

小鹿很痛快的一點頭:“喜歡。”

程廷禮很陶醉似的做了個深呼吸,隨即柔聲又問:“愛我嗎?”

小鹿這回楞了一下,感覺程廷禮這話不大對了。而大少爺雙手插兜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盯著地面一點,仿佛對於周遭一切都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程廷禮沒有等到小鹿的回答,但也滿不在乎。自得其樂的又笑了幾聲,他自自然然的轉移話題,對著大少爺開了火,話說得不客氣,因為他這麽優秀的老子,居然養出了這麽個只知道吃喝玩樂的兒子,真是老天無眼。而如果兒子再這麽不成器下去,他這位能打江山的老子,必定也要像打江山一樣,打一打家裏的混賬兒子。

大少爺挨了頓不輕不重的罵,因為不算冤枉,所以也就老著臉皮聽著,神情是嚴肅與憊懶的混合。小鹿偷眼瞟著他,看他這副嘴臉雖然不甚好看,但也不像個要大發淫威的模樣,興許自己這回不必大動幹戈,也能逃過一劫。

及至程廷禮罵夠了,方才前來送支票的副官彎下腰,不聲不響的給他摩挲了胸口,是個讓他息怒的意思。小鹿不由自主的掃了那副官一眼,發現這又是一張新面孔,當然是好看的新面孔,年輕英俊,放在哪裏都算得上是一表人材。

副官一邊摩挲著程廷禮,一邊擡眼對著大少爺笑了一下。大少爺接收到了這個眼神,當即對著父親躬了躬身,特地的做了個乖樣子,小聲說到:“爸爸,您要是沒有別的教訓,兒子就下去了。”

程廷禮沒言語,單是很不耐煩的向外一揮手。

大少爺對著父親又鞠一躬,然後讓勤務兵把小鹿的上衣送了過來。看著小鹿把外套重新穿好了,他像個過分高大的小孩子一樣,領著小鹿向外走去了。

小鹿曾經無數次的和大少爺手拉著手走路,尤其是見過幹爹之後,更是必定要由大少爺拉扯著他往外走。可是今天兩人走著走著,小鹿悄悄的把手抽了出來,因為忽然感覺自己也是個大人了,比大少爺也矮不了許多,這樣的兩個人手拉著手走路,大概看起來是不大像話的。

大少爺沒挑他的理,自顧自的繼續前行。待到回了自己的小院,小鹿追上他問道:“幹爹這次回來,是不是就得等到過完年才能走了?”

大少爺西洋化的一聳肩膀:“誰知道呢!反正現在南邊打仗打得正厲害,革命軍不來,老爺子就輕省;革命軍要是來了,老爺子興許還得上戰場呢!”

小鹿看他和氣得異常,反而有些心虛了:“大哥,你……你別生我的氣了,幹爹給了我一千塊錢的支票,我全給你,好不好?”

大少爺不屑一顧的一搖頭:“誰看得上你這幾個糟錢,我還用得著花你的體己?你別纏著我說話了,我今天得給老爺子當差,代表他給人送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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