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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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沈霄沒有想到,自己居然真的看見了黎若森,就在國外的戲份即將殺青的時候。
那天他和往常一樣,往黎若森的微博私信裏,發送著不會有人閱讀的消息,他絮絮叨叨地說著自己拍戲的那些事情,絕口不提自己在國內的風波。
其實那個風波在半個月之後就平息了,黎錚英似乎已經和那個背後黑手算了總賬,娛樂圈永遠不缺新聞不缺故事,所以沈霄也再次被人淡忘,只是偶爾提到圈內深櫃藝人的時候,才被人惡意提起。
無所謂,沈霄想,網上的這些,對他本人其實沒太大影響,倒是錢夏正突然找到他,跟他道了歉。
“……沈老師聽到了吧。”錢夏正開門見山地說,拍攝的地方有一棟廢棄的老樓,於是再各自的戲份拍完之後,錢夏正找到了沈霄。
他們兩個人所在的位置和大部隊有一段距離,別人能看見他們,卻聽不見兩人說話的聲音。
“你知道了。”沈霄說,也沒否認,事到如今,好像也沒什麽可以否認的。
“沈老師的演技很好,當時我真的覺得你是突然路過的。”錢夏正說,“但是後來我走到安全通過門口的時候,發現那邊的角落裏,有一塊水漬,然後正好有一個腳印……我想來想去,也只能是沈老師的。”
“因為這裏氣候幹燥,水漬蒸發的速度很快,第二天我自己在門口試了下,基本半個小時就能夠全部蒸發幹凈……所以我想,那個時候,也只能是沈老師經過了那裏。”
沈霄努力回憶了下,也不記得自己踩到了一塊水漬,畢竟安全通道那裏的光線算不了十分明亮,他沒註意也是正常的——但是看到錢夏正閃躲的目光,沈霄覺得,對方估計是直接查監控了,至於到底是什麽名目,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其實這件事,也是別人跟我說的。”錢夏正說,“我在國內的時候,有人突然告訴我,你有個秘密的同性戀人,讓我註意一下。”
“我還沒公司簽我,那個人跟我說,我要是願意在劇組裏把消息傳到李導的耳朵裏,願意簽我。”
“只是沒想到,那個人已經涼了。”沈霄說,錢夏正突然來告訴他真相,無非也是發現他應該是聽見了談話,他以為沈霄真的手眼通天,於是幹脆來坦白從寬。
然而說到底,這件事跟沈霄沒有半點關系,別人針對的從來都只是黎家,而他只是那條池魚罷了。
至於為什麽非要讓李導知道?沈霄瞇著眼睛看錢夏正,他覺得這根本就是錢夏正自己的意思,對方估計只是讓他來當個眼線,探探有沒有黎若森的消息。
畢竟自從兩人認識之後,黎若森就會經常與沈霄粘在一起。
沈霄原本長得就十分冷厲,更別提因為拍戲,他整個人又滄桑粗糲了一些,現在不笑的時候,只讓人感覺到滿身的匪氣,他沒有再和眼前的年輕人多說一句,只是路過的時候,拍了下他的肩膀。
“放心,想跟你過不去的,絕對不只有我。”
沈霄後來沒有再在劇組裏看見錢夏正,據說是因為受傷離開了劇組,這件事沈霄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他的戲份本來就不多,而且李導後面也覺得那個角色有點多餘,拍著拍著,最後幹脆全剪了。
沈霄繼續發著沒人回應的消息和私信,反正他已經形成了習慣,每天有什麽說的,就會跟黎若森說一下,“今天我要殺青了,沒想到這麽快就過去了。”
他絮絮叨叨地說著自己拍戲時發生的一些事情,雖然條件艱苦,但也是苦中作樂。
直到李導喊卡的那一刻,沈霄在國外的戲份,全部全部殺青,接下來是一些配角的零星戲份。
而沈霄就是那個時候,看見黎若森的,對方坐在李導的旁邊,那個簡陋的塑料椅上,他穿著不合身的運動外套,看上去有些風塵仆仆,似乎是感覺到了沈霄的目光,他突然轉頭,對他露出了一個微笑。
“我來了。”他對沈霄說。
沈霄站在原地,他看著黎若森,對方變化很大,原本蒼白到不健康的膚色,現在已經變成了小麥色,看上去沒少曬太陽,他的頭發剪短了,露出了輪廓清晰的五官,相比起以前病弱得好像陶瓷娃娃的模樣,現在的他,無意是個健康又英俊的青年。
他看著楞在原地的沈霄,站了起來,慢慢走向了沈霄。
沈霄發現,黎若森走路的姿勢,還是有些不自然,但他能夠走路了,不需要再借助別人的力量,“我來找你了。”
“你去哪兒了?”沈霄看著走到自己面前的黎若森問,直到黎若森站起來之後,沈霄才發現,他與自己其實差不多高,可能也只比自己矮上兩三厘米。
“我去了很多地方。”黎若森對沈霄說,他突然張開雙臂,抱住了沈霄,“我來了,我回來了。”
“黎錚英說你失蹤了。”沈霄摟住了黎若森,他發現黎若森的手上有些細小的傷口,像是幹活的時候留下的,他覺得黎錚英應該不會對黎若森的行蹤一無所知。
“大哥騙你的。”黎若森對沈霄說,“他知道我在哪裏,我是逃走了一段時間,但是很快又被找到了。”他那個時候的想法很簡單,他就是想看看沈霄,他聽說國內的事情了,所以越發想看看他。
只不過逃亡不到五個小時,就宣告了失敗。
黎錚英甚至來到了他面前,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沒辦法走路,你連跑都跑不遠。”那應該是黎若森記憶裏,黎錚英第一次用如此嚴厲的態度和自己說話。
他坐在沙發上,看著逃跑失敗的黎若森,“我知道你一直想跑。”黎錚英邊說,邊看著外面的景色,那是他為黎若森特別選擇的一個恢覆中心,環境很好很偏僻,不在國內,沒有手機,沒有護照,想跑也不容易。
“但是你看,沒有健康的雙腿,連五小時,你都支撐不住。”黎錚英把手機放在黎若森的面前,“等你能夠走著來到我面前,拿走這個手機的時候,我才準備把它給你。”
說完,黎錚英就走了,他留著黎若森一個人在那裏。
直到現在,他終於能夠走著來找沈霄了——這是他曾經沒有想過的事情,黎若森看著面前還沒有卸妝的沈霄,對方穿著定制西裝,看上去就十分昂貴,頭發打理得十分整齊,這是他在電影裏最春風得意的時候,他在幫派裏有了錢,有了地位,這段時間應該是他最順風順水的時候,他還有了個妻子——因為這個時候人物的狀態比較輕松,所以李導特地把這場戲安排在了殺青的時候。
剛剛坐在李導的身邊,黎若森從監視器裏,看完了沈霄的殺青戲。
“怎麽樣?”
“很好。”
黎若森的腦海裏,突然又出現了自己年少時看過的那場戲,那個時候他還能走路,春風得意,而現在呢,兜兜轉轉十幾年過去,他坐在監視器後,看著當年的那個人,演完了殺青戲,而他呢,也終於能夠再次走路。
雖然他蹉跎了十餘年的光陰,但到底還是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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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霄沒有想到,自己居然真的看見了黎若森,就在國外的戲份即將殺青的時候。
那天他和往常一樣,往黎若森的微博私信裏,發送著不會有人閱讀的消息,他絮絮叨叨地說著自己拍戲的那些事情,絕口不提自己在國內的風波。
其實那個風波在半個月之後就平息了,黎錚英似乎已經和那個背後黑手算了總賬,娛樂圈永遠不缺新聞不缺故事,所以沈霄也再次被人淡忘,只是偶爾提到圈內深櫃藝人的時候,才被人惡意提起。
無所謂,沈霄想,網上的這些,對他本人其實沒太大影響,倒是錢夏正突然找到他,跟他道了歉。
“……沈老師聽到了吧。”錢夏正開門見山地說,拍攝的地方有一棟廢棄的老樓,於是再各自的戲份拍完之後,錢夏正找到了沈霄。
他們兩個人所在的位置和大部隊有一段距離,別人能看見他們,卻聽不見兩人說話的聲音。
“你知道了。”沈霄說,也沒否認,事到如今,好像也沒什麽可以否認的。
“沈老師的演技很好,當時我真的覺得你是突然路過的。”錢夏正說,“但是後來我走到安全通過門口的時候,發現那邊的角落裏,有一塊水漬,然後正好有一個腳印……我想來想去,也只能是沈老師的。”
“因為這裏氣候幹燥,水漬蒸發的速度很快,第二天我自己在門口試了下,基本半個小時就能夠全部蒸發幹凈……所以我想,那個時候,也只能是沈老師經過了那裏。”
沈霄努力回憶了下,也不記得自己踩到了一塊水漬,畢竟安全通道那裏的光線算不了十分明亮,他沒註意也是正常的——但是看到錢夏正閃躲的目光,沈霄覺得,對方估計是直接查監控了,至於到底是什麽名目,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其實這件事,也是別人跟我說的。”錢夏正說,“我在國內的時候,有人突然告訴我,你有個秘密的同性戀人,讓我註意一下。”
“我還沒公司簽我,那個人跟我說,我要是願意在劇組裏把消息傳到李導的耳朵裏,願意簽我。”
“只是沒想到,那個人已經涼了。”沈霄說,錢夏正突然來告訴他真相,無非也是發現他應該是聽見了談話,他以為沈霄真的手眼通天,於是幹脆來坦白從寬。
然而說到底,這件事跟沈霄沒有半點關系,別人針對的從來都只是黎家,而他只是那條池魚罷了。
至於為什麽非要讓李導知道?沈霄瞇著眼睛看錢夏正,他覺得這根本就是錢夏正自己的意思,對方估計只是讓他來當個眼線,探探有沒有黎若森的消息。
畢竟自從兩人認識之後,黎若森就會經常與沈霄粘在一起。
沈霄原本長得就十分冷厲,更別提因為拍戲,他整個人又滄桑粗糲了一些,現在不笑的時候,只讓人感覺到滿身的匪氣,他沒有再和眼前的年輕人多說一句,只是路過的時候,拍了下他的肩膀。
“放心,想跟你過不去的,絕對不只有我。”
沈霄後來沒有再在劇組裏看見錢夏正,據說是因為受傷離開了劇組,這件事沈霄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他的戲份本來就不多,而且李導後面也覺得那個角色有點多餘,拍著拍著,最後幹脆全剪了。
沈霄繼續發著沒人回應的消息和私信,反正他已經形成了習慣,每天有什麽說的,就會跟黎若森說一下,“今天我要殺青了,沒想到這麽快就過去了。”
他絮絮叨叨地說著自己拍戲時發生的一些事情,雖然條件艱苦,但也是苦中作樂。
直到李導喊卡的那一刻,沈霄在國外的戲份,全部全部殺青,接下來是一些配角的零星戲份。
而沈霄就是那個時候,看見黎若森的,對方坐在李導的旁邊,那個簡陋的塑料椅上,他穿著不合身的運動外套,看上去有些風塵仆仆,似乎是感覺到了沈霄的目光,他突然轉頭,對他露出了一個微笑。
“我來了。”他對沈霄說。
沈霄站在原地,他看著黎若森,對方變化很大,原本蒼白到不健康的膚色,現在已經變成了小麥色,看上去沒少曬太陽,他的頭發剪短了,露出了輪廓清晰的五官,相比起以前病弱得好像陶瓷娃娃的模樣,現在的他,無意是個健康又英俊的青年。
他看著楞在原地的沈霄,站了起來,慢慢走向了沈霄。
沈霄發現,黎若森走路的姿勢,還是有些不自然,但他能夠走路了,不需要再借助別人的力量,“我來找你了。”
“你去哪兒了?”沈霄看著走到自己面前的黎若森問,直到黎若森站起來之後,沈霄才發現,他與自己其實差不多高,可能也只比自己矮上兩三厘米。
“我去了很多地方。”黎若森對沈霄說,他突然張開雙臂,抱住了沈霄,“我來了,我回來了。”
“黎錚英說你失蹤了。”沈霄摟住了黎若森,他發現黎若森的手上有些細小的傷口,像是幹活的時候留下的,他覺得黎錚英應該不會對黎若森的行蹤一無所知。
“大哥騙你的。”黎若森對沈霄說,“他知道我在哪裏,我是逃走了一段時間,但是很快又被找到了。”他那個時候的想法很簡單,他就是想看看沈霄,他聽說國內的事情了,所以越發想看看他。
只不過逃亡不到五個小時,就宣告了失敗。
黎錚英甚至來到了他面前,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沒辦法走路,你連跑都跑不遠。”那應該是黎若森記憶裏,黎錚英第一次用如此嚴厲的態度和自己說話。
他坐在沙發上,看著逃跑失敗的黎若森,“我知道你一直想跑。”黎錚英邊說,邊看著外面的景色,那是他為黎若森特別選擇的一個恢覆中心,環境很好很偏僻,不在國內,沒有手機,沒有護照,想跑也不容易。
“但是你看,沒有健康的雙腿,連五小時,你都支撐不住。”黎錚英把手機放在黎若森的面前,“等你能夠走著來到我面前,拿走這個手機的時候,我才準備把它給你。”
說完,黎錚英就走了,他留著黎若森一個人在那裏。
直到現在,他終於能夠走著來找沈霄了——這是他曾經沒有想過的事情,黎若森看著面前還沒有卸妝的沈霄,對方穿著定制西裝,看上去就十分昂貴,頭發打理得十分整齊,這是他在電影裏最春風得意的時候,他在幫派裏有了錢,有了地位,這段時間應該是他最順風順水的時候,他還有了個妻子——因為這個時候人物的狀態比較輕松,所以李導特地把這場戲安排在了殺青的時候。
剛剛坐在李導的身邊,黎若森從監視器裏,看完了沈霄的殺青戲。
“怎麽樣?”
“很好。”
黎若森的腦海裏,突然又出現了自己年少時看過的那場戲,那個時候他還能走路,春風得意,而現在呢,兜兜轉轉十幾年過去,他坐在監視器後,看著當年的那個人,演完了殺青戲,而他呢,也終於能夠再次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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