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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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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裏終於沒了動靜。

小鎮像是被天災襲擊了一樣,沒了原先那份純粹又精致的美麗,到處都是被摧毀的花花草草,到處都是根莖糜爛的莊稼。

有著水怪的小鎮,有著秘密的小鎮。

那股甜膩的香氣兒,似乎更加濃郁了。

***

黑夜的到來並不能抵擋吃貨們的食欲,實際上,黑夜很容易激發人們的食欲。

宵夜正是由此而來。

忙活了一整天的人們,幾乎是一整天保持著高強度的壓力,不論在體力還是精力上都是一個十分巨大的支出,此刻任務終於告一段落,每個人都已經頭暈目眩。

營地的空曠場地上飄來一股子讓人抓心撓肺的香氣。

那是,食物的香氣。

似乎有了在營地外做了一頓大餐,來犒勞大家。

接下來的邀請很快證實了這個猜想。

是黎氏實驗室的人。

被黎卿中校一個電話叫來的諸多醫生和護士,還有屬下的士兵,在異能者基地忙活了整整一天,又是救死扶傷,又是搬運物資,一個個餓的前胸貼後背,眼睛都開始冒金星了。

——並非是異能者基地小氣,沒有供應夥食,實在是人命關天,間隙間一條人名就可能溜走。

中午的傷員實在太多,也實在傷的太重,幸好有了黎卿中校提供的瞬間止血噴霧和大量的血漿,要不然還真是難以收場。

醫院負責人很奇怪為什麽實驗室收攏了如此之多的血漿,對此實驗室臨時負責人只是微微一笑,並不作答——總不能告訴你是活體實驗的準備品吧。

大家雖然很疲憊,但精神還是亢奮的——他們救了很多人。

其中也有人不敵死神手中的鐮刀,就算經過搶救也永遠離開了他們。

但活下來的人更多。

經過了這些日子的生生死死,醫生們已經變得麻木,他們不再看重已經流逝的生命,而是更加努力的去挽回活著的、仍舊有救的生命。

執著於死者是沒有意義的,只有救下更多的人,才能繼續成為一個醫生,才能被稱為醫生。

此次入侵,讓人們看到了一個人到底能有多冷血,有多殘忍。

他們甚至覺得,喪屍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類。

這次入侵,竟然誤打誤撞的消磨了人們對喪屍的恐懼。

無數躺在地上生死不知傷口淋漓的軍人和異能者告訴人們這個血腥的道理。

喪屍只是行屍走肉,而人類才是真正冷血無情的殺戮機器。

拿起武器,你可以殺掉喪屍,不管你是老弱病殘還是高位殘疾,你都能做到,但你防不住人心,擋不住惡意,你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天塌地陷,就會死在同胞的手裏。

上一次的喪屍圍城戰役中,人類慘勝,軍隊犧牲者高達四成,異能者折損半成。

此次入侵裏,士兵幾乎沒有輕傷,只有重傷和死亡——他們下手很有分寸,並沒有直接殺死所有人,而是將他們放在生和死的邊緣,讓他們自己去感受死亡的慢慢到來,讓他們自己慢慢崩潰。

異能者損傷很嚴重,來的人死了大半,這可都是潛力無窮的異能者,萬中無一的珍貴人才——雖然黎卿表現的很不在乎,但其實她快心疼死了——不然也不會用那麽殘酷的手段對待那些寄生體。

寄生體附帶著本體的意識,黎卿猜測,不管隔著多遠,寄生體都可以和本體之間建立聯系,共享信息。

既然信息可以共享,那痛苦也是可以共享的。身體上的痛苦無法傳遞,那精神上的一定會完完整整的反饋過去。

對於一個水生怪物,紫外線的不斷炙烤對於,它們來說可不只是純粹的疼痛。

***

異能者基地空曠場地上,一個個燒烤架被搭起來。

據說是這批食材都是從養殖場裏特意調來的,就為了犒勞這些功臣。

一個巨大的燒烤架上,一只足有幾百斤的大肥豬被烤的焦黃流油,滋啦啦的油水不斷滴落在碳火上,讓人饞涎欲滴的香味兒幾乎是席卷了一整個基地。

不過令人奇怪的是,那只大白豬少了一只豬腿,豬腿橫截面清晰利落,像是被利器劃開。

有人好奇的詢問,被告知那只豬被送過來的時候就是這個模樣。

“阿城開心嗎?”城主大人望著一臉垂涎的少年。

霍城瘋狂點頭,眼裏滿是那只大白豬,眼看著眼珠子就要黏上去了。

城主大人明顯非常不滿自家傻狗的註意力被一只大白豬完全吸引,難道自己的魅力連一只大白豬也不如嗎?

回頭正想說什麽,卻看見黎氏實驗室全體研究人員都死死的盯著那只大白豬移不開眼,眼裏頭似乎都冒著綠色的光了。

城主大人:“……”

算了算了算了,跟這群沒出息的計較什麽呢。

“阿城,看看我。”城主大人強行將自家傻狗的臉挪了過來,可惜傻狗心在曹營身在漢,臉是挪過來了,可是眼睛卻還死死的粘著大白豬身上——準確的說應該是大白豬的大白腿上,看來是十分喜愛豬腿的味道了。

“今天都已經吃過豬腿了,也喝過魚湯了,阿城不覺得膩嗎?晚上吃點消化的水果好不好啊?”城主大人的聲音中帶著誘哄。

傻狗很堅定的搖搖頭。

城主大人並不放棄:“一天到晚吃那只大白豬你不膩嗎?”

傻狗很堅定的繼續搖搖頭。

看起來已經是一只沈迷豬腿不能自拔的廢喪屍了。

城主大人屢戰屢敗,嘴角終於扯出一絲冷笑。

“中尉,給我去拿那只烤雞。”

中尉應聲而去。

這裏安置了許多燒烤架,許多食物已經烤好,各式蔬菜各式肉類均有,但是不知為何,眾人的目標仍舊聚焦在那只大白豬上。

一個個拿著食物食不知味的往嘴裏塞著,眼睛卻黏上了大白豬,看上去很有一番吃著碗裏看著鍋裏的氣勢了。

場地上擺了很多桌子,黎卿和霍城坐在光線稍暗的地方。

(可憐的然然還在霍家大宅睡著大覺,已然是錯過了這場美味盛宴。)

中尉動作很快,褐色的焦香烤雞被放在盤子裏,中尉還很細心的拆了骨頭,看起來食欲大振。

霍城的眼珠子馬上就被另一個小妖精黏走了,盯著那盤烤雞流口水。

240 奪舍?

男孩投去疑惑的目光。

少女微微側頭,一根纖細玉白的手指輕輕點向了男孩的額頭。

觸手溫熱。

少女黑眸深沈,一觸即離。

她下意識的搓了搓手指,想要剝離那股震顫感,然而腦子裏有個家夥已經瘋了。

“啊啊啊!好特麽幹凈的靈魂啊!比蘇明朗還特麽幹凈啊!我感覺自己的意識都被他給洗滌了!透心涼心飛揚啊!像是從頭到尾都被雪碧給澆了一遍啊!爽的飛起!”

城主大人微微皺眉,這波禁言,我先禁了。

腦子裏那股嘈雜激動的呻吟聲終於消失,帶了點驚恐的嗚嗚聲。

靈寶張大嘴巴喊了半天,發現自己真的啥也喊不出來,於是開始狂刷滾動屏幕,“大人,我錯了,求大人解禁!”

一個又一個極大的滾動屏幕瞬間出現了城主大人的腦海裏,甚至連她的思考都卡頓了一秒。

繼聽覺被慘烈的蹂躪之後,城主大人的視線也遭到了可怕的淪陷。

“你,給,我,停,下。”

一字一頓,氣勢超然。

靈寶下意識的停止了自己的刷腦行為。

城主大人給他解了禁。

靈寶小心翼翼的問道:“大人,你什麽時候學會的禁言啊?”

城主大人冷漠的回道:“一直就會。”

“那為什麽以前不用啊?”

城主大人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以前我以為自己能忍受。”

“我改變主意了。”

靈寶不明所以,“什麽?”

“我要讓這孩子活下來。”

靈寶楞了楞,呆呆的說:“那我們現在要他爸他媽趕緊造人嗎?”

城主大人看了一眼這傻白甜,一點也不知道擔心自己會不會沒了軀體,還傻呆呆的出主意,心裏的火氣突然就沒了。

語氣變得溫柔:“時間上來不及了,他的身體撐不到那個時候。”

城主大人摸了摸男孩的臉頰,引得男孩升騰起一片紅暈,“你想活下去嗎?”

男孩楞了楞,搖搖頭,“不想,太痛苦了。”

城主大人繼續問道:“如果有一具健康的身體呢?”

“什麽?”

城主大人非常有耐心,“你或許對於我一些了解,但是相比很不充分,所以我再自我介紹一番。”

“我是黎卿,是一名生物學藥劑學博士,對於人體非常了解,你的身體已經崩壞,但是我可以為你換一具身體。”

城主大人自信他不會抵擋的這個誘惑,但是她再一次失算了。

男孩笑了笑,“我不願意。”

城主大人楞怔,“為什麽?活著不好嗎?”

男孩反問道:“活著很好嗎?”

“當你對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了希望的時候,活著,只是煎熬罷了。

當你竭力想要抓住一個東西,卻發現你無論如何都無法靠近它的時候,你只是會灰心,但不會絕望。

但當你發現,你無法掌握你生命中的任何一件事物,甚至不能決定自己的死亡的時候,你才會真正懂得絕望。

就算再給我一具健康的、鮮活的身體,我也不想要,我不想要別人再將生命的希望傾註於我。

死亡對於我來說不是恐懼,而是解脫。”

“你好像懂的很多。”

“我沒有能做的事情,只能望著天花板,日覆一日的思考著我活著的意義。起初我覺得,我活下去是為了父母,但後來我想明白了,生命取決於自己。我是否應該活下去不應該攜帶有別人的意願,我的生命只是我的生命,父母給了我生命,並不意味著我的生命由他們做主。

我不應該,那個沒出世的孩子更不應該。或許我想要結束生命有一部分原因是不想再拖累他們,但是更多的卻是我累了。

我很感激你,在這段時間裏,我做了一切我想做的事情,看過天空看過水,看過真情,看過黑暗,末世的到來讓人心變得可測,有恩恩愛愛的眷侶在喪屍到來時,想將對方推入喪失的口中換取生機;也有災難盡頭顯真情,願意為愛付出生命;有往日裏疼愛孩子的父母,將自己的孩子丟下,只為自己而活;也有像我父母這樣,拼死拼活只為了自己的孩子活下去。

已經足夠了,我也已經跟父母說了再見,可以從容的面對死亡了。”

男孩子溫柔的笑了笑,那雙漆黑的眼睛沒有如她所願的染上黑暗,而是仍舊安靜的純粹。

即使不喜歡這個世界,也不想以惡意對待,不願辜負了一切美好。

“你還沒有告訴我,你想要什麽?”

黎卿張了張嘴,她竟有些說不出口。

她要怎麽說?

難道要說我要侵占你的身體你願意嗎?

半響之後。

“我要你的身體。”

她還是直白的說了出來,她不想欺騙他,那對他來說才是一種侮辱。

男孩楞了一下,無奈的笑了,“果真跟我想的一樣,可以,是想要研究白血病嗎?”

黎卿搖搖頭,直視著他的眼睛。

“當你死去的那一瞬間,有個靈魂會占據你的身體,你的容貌會變成他的容貌。”

“......奪舍?你這是仙俠?”

“是奪舍,但不是仙俠。靈寶,出來見見人。”

一個粉雕玉琢容貌極為精致,只有手指長短,看起來跟博士有幾分相似的袖珍男孩突然出現在了黎卿的掌心。

袖珍男孩穿著一身大紅色的肚兜,白白胖胖的,小臉兒通紅,像是很不好意思的模樣。

“我,我叫靈寶。”他低著頭小聲說道。

病床上的男孩一下子彈跳了起來,瞪大眼睛望著那袖珍的小男孩。

“拇指王子?”

袖珍男孩精致的眉眼皺了皺,擡起頭來,略微有些不滿的說道:“都說我叫靈寶了,不是什麽拇指王子!”小奶音帶著微微的怒火,萌的驚人。

男孩捂住心臟,差點被這袖珍男孩給萌翻了。

“好,好可愛啊。”

袖珍男孩聽到他無意識的誇獎之後,又悄悄的紅了臉,小臉蛋肉嘟嘟的堆起一個笑,“也沒有啦。”

頭頂上傳來一聲嗤笑。

“瞧你那蠢樣,還不好意思了?”

袖珍男孩猛瞪,紅艷艷的小嘴巴一撅,“哼。”

男孩看他這副模樣又是一個不能喘息,有些渴求的對著黎卿說道:“我能不能抱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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