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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下第一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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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隨雲大概沒有想到李大力居然會回答的這麽快,連半點猶豫也無?然而更加讓原隨雲在意的,還是李大力語氣的肯。莫非他們表兄弟關系如此之好麽?

要不是知道李大力沒有內力,他幾乎要以為眼前這個人才是天下第一殺手了!只不過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若是天下第一殺手,肯定都有自己的傲氣,這樣的人又怎麽可能當一個養豬的商人呢?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原隨雲拱手祝願。

李大力回去想了想,自己大概是在琿國那裏不小心露了馬腳。天下會門徒甚多,很容易走漏消息。而聶風步驚雲這兩個人一看就沒有多少心計,被套話了也未可知。

好在馬甲還是捂得牢牢的,不然李大力就得要重新給自己弄個馬甲了。一個殺手要是沒有幾個能夠瞞得住天下人的身份,那麽等待他的就只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好在除了養豬技能滿點之外,李大力還是學了不少本事的。

縮骨功在江湖上一直是殺人放火的必備,只是這門功夫對骨骼要求極高,最好從小練起,名氣雖大,但是江湖上會這門功夫的人不多。李狗蛋曾經將這本秘籍“借”了過來仔細研究了一番,再三思量之下覺得,既然有功夫可以“縮骨”,那麽自然也可以“長骨”。

李狗蛋不愧是擺脫系統的大智慧之人,他在苦心研究七日之後就找到了方法,年輕幼小的百裏牧就成了那個可憐的小白鼠。以致於,李大力明明可以長的更高一些,卻因為這門功夫不得不保持在了中等偏上的個子。

“長骨”的效果頂多維持個三天,三天以後就會恢覆成原本的體型,需要休息幾個時辰才能再次“長高”,對肉體的摧殘也不是一般的高。只是李大力隨身攜帶的各色肉類零食都蘊含著不少藥力,完美的解決了這個隱患。在剛出道之時,李大力就時常用這本功夫掩飾自己的身份,馬甲能夠一直穿的好好的,正是得益於這門功夫。等到他有了名氣,暗殺技能越發嫻熟,這門雞肋功夫也就被放了下來。

李大力對於石觀音這個人還是有些印象的。

石觀音控制著不少西域小國,那些國家如鐵桶一般,李大力很難將生意做進去。大理皇室原本人丁興旺,但二十年前為了抵抗石觀音的滲透,才僅僅剩下段正淳兄弟二人。也因此,百見香的產量一直不怎麽高。在西域那邊,百見香會生長的更好。故而原隨雲一說,李大力稍微糾結一下就順利的答應了。

當然,原隨雲的承諾也很誘人!

李大力自認為自己是個有事業心的男人,那麽冒點險也不算什麽。

原隨雲也禮尚往來的“友情”推薦了一個幫手,正是最近莫名其妙的和石觀音對上了的楚留香。

楚留香同樣擁有“天下第一”的名號,武功自然不必說。而且他還聰明,朋友遍布天下,走到哪裏紅顏知己就跟到哪裏,和陸小鳳兩個人堪稱江湖女俠的兩大禍害!但凡有閨女妻子的人家聽見這兩人一來,就恨不得將閨女妻子鎖好了!只是此舉收效甚微,這兩個人總能輕而易舉的得到女孩子歡心,風流又不下流,就算想要教訓一番也抵不過自家閨女的哭訴。

妥妥的人生贏家範例!

李大力對西域那邊不熟悉,一個人單槍匹馬的去對付石觀音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原隨雲高傲,楚留香是他難得看得起的幾個人之一。天下第一譜的排名他也插了一手,對楚留香的本事頗為認可,再加上楚留香那種喜好交友的性子,想要和他成為朋友當真一點都不難。

李大力調整了自己的體型,換上一身純黑的衣裳,在臉上塗抹了幾個時辰後又給自己戴上了一個頗為英俊的豬皮面具【珍珠粉養出來的那種】,三重保險下才從從後山裏牽了匹被豬欺負的可憐兮兮的騾子,又從街邊店鋪裏用半柱香的時間砍價,用二兩十三文錢買了一把粗制濫造的劍掛在身上,騎著騾子慢悠悠的朝著楚留香的方向前進。

馬連河邊有一個小鎮。

烈日、風沙、黃、衣不蔽體的婦人牽著面有菜色的兒童,躲在門後靜靜的窺視著外來人,一切景象都在告訴別人這裏究竟有多麽貧窮,和繁華的唐宋元明琿五國仿佛隔了一個世界!

拜五足鼎立之福,這些年來五國的君主大臣一個個都在治理上花了不少功夫,唯恐一不小心就被其他國家攻擊。比如明國,曾經被唐宋元三國占領,算是五國裏歷史最為混亂的一國,也因此,明國對於商人的態度空前的好,什麽重農抑商徹底被拋在了腦後。混亂的歷史給了這個國家高度的包容性,就商業而言,稱得上是五國之首。

故而,李大力將自己的家安置在明國,正是看中了這個國家對商人的各種優惠。

他已經很久沒有見過這樣貧窮的地方了。

然而貧瘠的高原上,這小鎮已可算是富裕繁華的了,因為在附近,只有這裏有清水!

今天有風,黃土在路上飛揚,街旁小酒鋪的掌櫃,正不停地用帚子拂著烙餅上的風沙。他只要手一停,餅上就會積上一層牛油般的黃土,這樣的餅,在這種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楚留香一路趕來,幾乎忘記了酒是什麽滋味,見到這磚壘成的小店,幾乎以為自己看到了天堂。

來到這裏的人不止他一個。

還有一個腰間別著劍,相貌英俊氣質冷峻的騎著騾子的男子。

與楚留香相比,或者說與這整個高原相比,他都像是一個異類。

他身上披著一個大鬥篷,原本頭上還帶著一個鬥笠。可是在看見店鋪的時候,他將鬥笠扔到了路邊,不肯再多看一眼。上面的黃沙已經堆積的很厚了。

他的臉色很紅潤,嘴唇也很濕潤,看起來好像剛剛從家裏出來。最讓人驚奇的是,他身下騎著的那個騾子,嘴裏正嚼著東西,紅蘿蔔櫻子還清晰可見。

在這樣水比黃金還要貴的地方,一個畜生吃的卻是水靈靈的紅蘿蔔!不少人看著那蘿蔔櫻子幾乎要留下口水來!

相比之下,論相貌楚留香要比這男子吸引人的多,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卻放在了那個黑衣男子身上。

“我要住店。”黑衣男子從騾子上下來,隨手打開自己的包袱,裏面居然整整齊齊的放著好幾個紅蘿蔔,“這是住資,夠麽?”

“夠!夠!”小酒鋪的掌櫃忙不疊的點頭,這個季節,這個地方,他們連去年腌制的大白菜都只在過節的時候吃一點,更別提這麽水靈的新鮮蘿蔔了!

“給我來壺酒,再給我支個小火爐子,我用得著。”男子將紅蘿蔔扔給掌櫃,將騾子拴在酒鋪前的柱子上,瞥了邊上的楚留香一眼,朝著酒鋪走去。

楚留香有些郁悶的摸摸鼻子,也跟著進了酒鋪,隨後又看見了一個為了救貓不要命的胡鐵花,頓時驚喜萬分!

“胡鐵花,花瘋子,你怎會在這裏”

那人滿臉都是青慘慘的胡子,遮蓋了大半的臉,除了一雙眼睛又黑又亮,整個人懶洋洋的簡直叫人氣憤!也虧得楚留香能夠在這樣的環境下認出他來。

他回頭瞧見了楚留香,也跳了起來,大笑道:“楚留香,你這老臭蟲,你又怎會在這裏”

兩人又相互打鬧了一番,才開開心心的一起進了酒鋪。

胡鐵花見了楚留香,高興的緊,前腳剛坐下,就拍著桌子嚷道:“酒!酒!快送酒來,你們難道想把我朋友幹死不成。”

有一個又黑又瘦的如風幹了的小母雞一樣的女子哼了一聲,往桌上放了一壺小的可憐的酒,這麽一點,別說給兩個久別重逢的男人喝了,就是給了八歲小孩子喝,也不夠兩口的。

胡鐵花正打算說什麽,就聞見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帶著酒香,又勝似酒香,簡直把胡鐵花和楚留香兩個人肚子裏的饞蟲勾的不行。

他們轉頭望去,看見一個黑衣男子將一塊黑不溜秋的小石頭放在了火爐上的酒壺裏,用筷子攪拌,而那酒香,正是從酒壺裏傳出來的。胡鐵花眼前一亮,脫口而出,“莫非這就是傳說中能夠將清水變為美酒的‘酒中石’?!”

那黑衣男子聞言轉過身,似笑非笑的看了胡鐵花一眼,“這種小地方居然也有認識它的人?”

“嘿,這種好東西,愛酒的人都知道。不過你可真有錢啊。”酒中石其實也有的賣,但是那價格足夠讓人望而卻步,胡鐵花一直都存不住錢,自然也買不起這麽好的東西。

“在下胡鐵花,不知道兄臺如何稱呼?”胡鐵花被那美酒勾的上癮,自來熟的來著楚留香一起坐到了男子的桌子對面。

楚留香也熟門熟路的坐下來,他現在十分想要和眼前這個男人交個朋友。

“在下覆姓百裏。”

這人自然就是李大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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