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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裏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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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午夜和平時一樣,我還是坐在那個位置,放在面前的還是正在燃燒的伏特加,可惜的是他還是沒有來,可怕的是角落裏有一個醉漢在亂扔酒瓶子,並且各種破壞公物。聽見角落中嘈雜的聲音,我更加確信,我這個人就是特別討厭醉漢。

夥計們努力的攔截他,可是無奈醉漢如此生猛,他們只能像僵屍攻城一樣一邊阻擋,一邊讓一個人找個安靜的地方打電話叫老板過來。我閑的無聊,將酒精一飲而盡,因為最近總是在喝,現在只會走神一秒了。

熬過一秒的眩暈後,因為無聊,我湊過去看了一眼,醉漢好像很年輕,標準的金發碧眼,身材勻稱,有190那麽高,穿著最經典的黑色西裝,我好像突然想到了某個死黨,然後就很驚悚的發現,那位生猛的醉漢竟然是安德裏亞斯......

我感覺實在是太無奈了,現在的有錢人任性的無法理解,沒事幹喝的醉醺醺的然後來砸自家店......更加驚悚的是這群夥計竟然都不認識自家老板......

“只是個醉漢而已,有必要叫老板嗎?”我湊過去跟一個小男孩套近乎。

“老板說了,他最近都會呆在這裏,如果有笨蛋就叫他過來玩。”

我不想說什麽了,如果告訴他“這個笨蛋就是你家老板”,他一定會打死我的,雖然我沒那麽容易就被打死......

身為一個行動派,我悄悄地繞過了這群笨蛋,走到桌子旁邊,拿起一部正在震動的手機,這裏果然太吵了,如果能聽見聲音的話,這群嘍啰3分鐘前臉就該綠了......

我點亮屏幕,果然有來電顯示,只不過為什麽備註姓名是麻薯太郎......

我把手機拿到安德裏亞斯面前晃了晃,他很敏捷的一把抓住,很隨便的甩開小嘍啰就跑到樓梯接電話去了,那群嘍啰很敬業的追在後面,我想象著他們尷尬到變綠的臉色就有些於心不忍,但是沒有辦法,這就是命運吧(笑)~

果然不到3分鐘,一群變成綠色的嘍啰小心翼翼的跟在安德裏亞斯的身後,他微笑著坐在原來的位置上,小嘍啰們恭恭敬敬的站在旁邊。

“站著幹嘛?不坐?”小嘍啰們不約而同的用力搖頭。

“是嗎?那就去幹自己的事情?去吧,皮卡丘!”小嘍啰們深深地鞠了一躬,像是世界末日來了一樣拼命逃開,留下安德裏亞斯一個人笑的開心,“不要回來了哦!”然後十分愉悅的對著小嘍啰喊。

但是下一秒,這個人一口氣喝完一瓶伏特加之後,十分突然的倒在了地上,我感覺很奇妙,有一種去驗屍的沖動。但是走過去一看才發現,這個人只是很突然的睡著了而已。

正在我感到無奈的時候,他突然很大聲地笑了起來,嚇得我條件反射一般往後一躍,差點撞到一個可怕的大叔。很尷尬的各種道歉之後,我惡狠狠地瞪了安德裏亞斯一眼,卻發現他竟然很驚悚地睜著眼睛......

這個人太可怕了,簡直有毒......

“南.宮.楓.曜!”他一字一頓的叫我的名字,簡直讓我有一種想死的沖動。

“Yes,sir.”不知道怎麽回事,我全身的細胞在一起命令我這樣回答,大概是抖M血統在作祟吧......我知道我的表情很緊張,笑容很緊繃。

“跟我回家,我讓你見羅傑。”

“羅傑是誰?”

他沒有說話,做了一個口型,我看出來了,是“東亞小男孩”。

我一直都覺得安德裏亞斯是個蛇精病,他難以捉摸,出爾反爾,性格反覆無常,背景完全神秘。並且我一直都認為他最可怕的地方是他詭異的性格,因為性格不正常,所以這個人經常會做一些令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我希望我今天只是被他的難以捉摸坑了,不是他詭異的性格,要不然我一定會死無全屍。

剛才說好的明明是我跟他回家,可是為什麽現在是他整個人趴在我身上一動不動!

我不想說話,安德裏亞斯的家半年前去過,大半夜的被叫去搓麻將。那幾個人都太厲害了,安德裏亞斯、淩軒、李澤橋,三個人都是老成都打法,牌面在桌子上一搓就知道這是什麽牌。安德裏亞斯比較厲害,我看他貌似從來沒有猜錯,可是他在打牌的時候總是一遍遍的說“我是北歐人”。什麽意思?提醒我們他在出老千?但是只賭了25美分的硬幣,出個老千的成本都比這個高......

然後李澤橋就總是用錢砸他......好吧,只是25美分......當時他狠狠地把硬幣砸在安德裏亞斯的額頭上,安德裏亞斯笑的很開心,很給面子的說“好疼”。

想起來那天晚上,雖然已經過去很久了,而且我一直在輸,但是因為很有趣的原因吧,現在我因為回憶而笑的很開心。回過神來時,自己的臉已經笑得有一些僵了。再一次反應過來時,又感到無限的哀憐。

可能就在不到一個月前的時候,我想起逃跑的戀人還會十分的悲傷,無論是可怕的事情,開心的事情,悲傷的事情,無聊的事情,興奮的事情,都千篇一律的感到悲傷。但是現在,我因為想到了一件快樂的往事而笑的開心。“這似乎是感情淡化的標志”,我想到這件事情,不由自主地再一次感到悲傷,但是性質已經不同了,怎麽悲傷都無法挽回,我會慢慢麻木,慢慢淡泊,最後完全遺忘。

所謂人格,聽起來好了一些,但是還是有著人類的悲劇。

安德裏亞斯沒有我想象的那麽重,我也沒有表面看上去那麽弱,設定中的我力量、耐力、速度和防禦都很可觀,血貌似也很厚,不過不砍頭不會死,血厚不厚都沒關系。說起來安德裏亞斯,他的一切設定都是迷。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安德裏亞斯的家,因為門牌號太好記了,513——黑色星期五。走進院子的時候,他突然笑了一聲,笑的很驚悚,我不理他,默默地按門鈴,希望淩軒能在一秒內把他領走,然後愛怎麽樣怎麽樣,最好讓他跪搓衣板去。

但是出乎我的意料,來開門的是一個東亞小男孩,我最喜歡的舞者。本來以為安德裏亞斯只是隨便說說,居然真的在啊!我還是一幅醉漢樣,怎麽辦怎麽辦!我猜已經沒有我考慮的機會了,因為羅傑從鞋櫃上拿過來一把自動手.槍,M1935,腫麽辦腫麽辦,如果頭被轟飛我就完了......

“能用黑星嗎?不要把子彈留在我腦子裏了。”其實是害怕頭被轟飛,應該不會吧,我又不是電影裏的僵屍,脆的和餅幹一樣......

他果然沒有理我,而是用眼角的餘光瞥了安德裏亞斯一眼,看見他還在睡,槍口一偏,立刻扣下扳機,子彈向安德裏亞斯飛去。我聽見“轟”的一聲,本來以為自己的肩上現在已經血淋淋的,但是看了一眼,卻不是這樣。他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醒了,也不知道什麽時候徒手抓住了子彈。

現在他一副很清醒的樣子,他看著手中的子彈,我看著他完好無損的手,他對著我傻笑,我感覺很尷尬,也對著他傻笑。旁邊的羅傑在開槍的時候就因為後坐力太大而丟掉了槍,之前看見安德裏亞斯接住子彈,早就用瞬移一般的速度開始往樓上跑,在我們傻笑的時候,他已經逃跑了。

安德裏亞斯追了出去,可是他的身影才剛消失,就立刻飛出來了。一個黑發金眼的少年同時飛出來,腳踩在安德裏亞斯的胸口,我看他的力度根本就踩不住那個病嬌,但是病嬌卻完全不反抗,還笑的很開心。

“淩軒是我的真愛”,我突然想起來他基本上每天都在說的一句話,看起來是真的,因為病嬌在喜歡的人面前是個徹徹底底的抖M。

我不再關註安德裏亞斯,轉而去看淩軒,還是那麽唯美的人啊~完美的就像一個藝術品,而且設定中好像只有19歲,很年輕的樣子。他現在穿著浴袍,踩安德裏亞斯的時候腿就完全露在外面,皮膚好像很好的樣子,我承認我犯癡漢癥了......

只不過癡漢癥被逗比癥壓制了,因為我看見了淩軒在一側紮著小辮子(參考鏡音連的小辮子,只不過淩軒是那種“雙馬尾少了一個”的類型),就不由自主的笑出了聲。

我的笑聲成功吸引了淩軒的註意力。

他對我做出很冷冽的表情,說:“這沒你的事了,滾!”聲音很幹凈,很有少年的氣息,可惜的是音調已經僵硬了,不怎麽可愛。

安德裏亞斯趁著這個機會,輕易地破壞了淩軒的平衡,讓他向後倒去,自己順勢用公主抱一下抱住他,一邊往外跑一邊低著頭對淩軒說:“我們到地下室繼續吧~”

“滾開,我沒有心情虐你。”他一臉認真的回答。

“那怎麽辦,去鬼屋玩吧~”

在我的註視下,兩個人旁若無人的跑出去了,我看他們一直往北邊跑,就猜測他們要去的不是別的鬼屋,而是和我家齊名的三大鬼屋之一——北城鬼屋。和它的名字不符,那是一個哥特式鬼屋。我家好像是森林鬼屋,也同樣和名字不符,本應該是個華麗的哥特式,卻是一個石砌鬼屋,勉強算是個沒有裝修過的哥特式。

我聽見了輕快的腳步聲,擡頭看去,就發現羅傑從樓上下來了,正在拐角處,我們的視線一瞬間就會對上。他當然知道我在看他,像是少女一般錯開視線,又嬌羞的跑到樓上去了。

我關上門,做了一個偉大的決定,我要在這裏找一個地方住下,以後就可以天天見到羅傑了。

儲物間是個不錯的選擇。

作者有話要說: 我在糾結以後是要將淩軒寫成女王受還是痞受,自己比較傾向女王受,因為安德裏亞斯是病嬌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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